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水务局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479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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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水务局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4790.docx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水务局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4790- 1 - 选购编号:蒲政采磋6 20196 号蒲江县 水务局 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选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蒲江县 水务局蒲江 县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共同编制二一 九年 年 10 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3 其次章磋商须知6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5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6 第五章选购项目技术、服 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7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4 第七章评审方法„„„„„„„„„„„„„„„„„„„„„„51 第八章政府选购合同„„„„„„„„„„„„„„„„„„„„61 第一章磋商邀请 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 蒲江县 水务局托付,拟对 蒲江县 水务局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选购项目采纳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选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选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选购项目基本状况1、项目编号:蒲政采磋 2019 9 6 6 号。2、选购项目名称:蒲江县 水务局 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选购项目。3、选购人:蒲江县 水务局。4、选购代理机构: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用款安排表编号 ,4 84 万元)(捌拾肆万元)三、 主要内容:(详细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第五章 )四 、 参与磋商的 供应商 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政府选购法其次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依据选购项目提出的特别条件:1、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五、严禁参与本次采 购活动的供应商:(一)依据关于在政府选购活动中查询及运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 蒲江县 水务局工作人员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 站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网 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选购严峻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选购活动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选购活动前被禁止在肯定期限内参与政府选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与政府选购活动,但供应商应供应相关证明材料。(二)蒲江县 水务局查询人员向评审小组出具查询结果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应由查询人员签字。(三)为选购项目供应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选购项目。供应商为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在 确定选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供应询问论证,其供应的询问论证看法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选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选购项目供应规范编制。六、磋商文件获得方式、 时间、地点:磋商文件 2019 9 年 0 10 月 7 17 日 上午 0 9:00 至 2019 9 年 0 10 月 3 23 日 下午 17:00在 网上下载。( )七 、磋商文件获得方式:(一)磋商文件免费下载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系统中胜利提交选购文件获得登记表的,不得参加磋商); (二)供应商要参与磋商,应首先运用账号密码或 CA 证书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三)在项目选购公告下方栏中下载选购文件; (四)询问电话:028-88606008。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 9 年 年 0 10 月 月 9 29 日 日 10:0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工业南路 16 号 4 楼(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响应文件必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恕不接收。本次选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 磋商 地点: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工业南路 16 号 4 楼(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十一、中小企业政府选购信用融资参与本次选购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需供应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选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选购信用融资暂行方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选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 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成都市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选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成财采201949 号)、蒲江县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选购信 用融资实施方案(蒲财发20194 号)、蒲江县财政局关于公布蒲江县开展政府选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蒲财采20196 号)。十二、 联系方式:采购人:蒲江县 水务局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城北路 32 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8524467选购代理机构: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工业南路 16 号新政务服务中心 4 楼 邮编:611630 联 系 人:胡老师 电话传真:028-88606008 电子邮件:2270418498 其次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 2 家。本次选购实行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的方式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2 选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预算金额:84 万元(捌拾肆万元),超过选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84 万元(捌拾肆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4 低于成本价不正值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选购预算的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供应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具体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供应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选购项目选购需求、专业实际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状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供应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序号 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依据政府选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方法 (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赐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与政府选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供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参与政府选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供应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生产厂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4、参与政府选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供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序号 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体现 一、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记产品政府选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选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记产品政府选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加实施政府选购节能产品、环境标记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一)属于政府强制选购节能产品的,本次报价产品必需为节能产品政府选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供应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产品型号和认证产品型号须完全一样。), 否则报价无效。(二)本次报价产品如为节能产品政府选购品目清单内的优先选购产品,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供应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产品型号和认证产品型号须完全一样。), 否则不予认定。(三)本次报价产品如为环境标记产品政府选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供应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记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产品型号和认证产品型号须完全一样。), 否则不予认定。二、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体现 1、本次报价产品型号如为列入最新一期(清单在选购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清单)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选购清单内型号(报价产品型号和清单型号须完全一样),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供应证明资料(包括供应报价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要求清晰标注报价产品型号,加盖单位公章。), 。否则不予认定。6 磋商状况公告 全部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状况、采纳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状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选购网上选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序号 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 7 磋商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 履约保证金 金额:合同金额的 5%。交款方式:银行转账。转款时需备注:蒲江县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选购项目。收款单位:四川省蒲江县财政局 银行账号:1001300000725340 开 户 行:成都银行蒲江支行 备注:水务局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选购合同签订前。退款方式:履行合同约定完毕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9 选购文件询问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8524467。10 评审工作询问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88556261。11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在 2 个工作日内可凭授权托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到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科领取成交通知书。2 个工作日内未领取的,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实行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达。地址为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地址,请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具体精确填写地址。联 系 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28-88606008。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工业南路 16 号 4 楼。12 供应商询问 依据托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选购人负责答复。联 系 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88524467。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城北路 32 号。邮编:611630。 序号 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 13 供应商质疑依据托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的质疑由选购人负责答复; 对磋商过程的质疑由选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磋商结果的质疑由选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注:选购人无正值理由不根据依法举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在评审委员会依法举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选购人受理。选购人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88524467。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城北路 32 号。邮编:611630。代理机构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28-88606008。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工业南路 16 号 4 楼。邮编:611630。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1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选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蒲江县财政局。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028-88555192。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桫椤路 73 号。邮编:611630。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5 政府选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选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选购人将在四川政府选购网公告政府选购合同;政府选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选购人将向本选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蒲江县财政局备案政府选购合同。 二、总则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服务选购。1.2 本磋商文件的说明权归选购人和选购代理机构全部。2.选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选购人是 蒲江县 水务局。2.2 本次磋商的选购代理机构是 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选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与本项目选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根据规定获得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与政府选购活动的供应商。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担当参与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 充分、公允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干脆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选购活动。选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干脆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与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后续的政府选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选购项目中,托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 前期参加供应商处理。为选购项目供应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选购项目的其他选购活动。供应商为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选购需求、编制选购文件过程中供应询问论证,其供应的询问论证看法成为选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选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选购项目供应规范编制。5.4 供应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选购活动,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举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选购人或者选购人托付评审委员会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举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实行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5.5 供应商实际限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选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选购活动。5.6 回避。政府选购活动中,选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与选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与选购活动前 3 年内担当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与选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限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选购活动公允、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选购活动中须要依法回避的选购人员是指选购人内部负责选购项目的详细经办工作人员和干脆分管选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选购代理机构负责选购项目的详细经办工作人员和干脆分管选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选购活动中须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选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选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选购代理机构将刚好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 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选购活动 7. 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0 120 天。供应商 响应文件中必需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 学问产权(实质性要求)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运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运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扰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学问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学问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担当全部相关责任。9.2 除非磋商文件特殊规定,选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学问成果及学问产权。9.3 供应商将在选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纳自有或者第三方学问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供应相关学问产权证明文件。运用该学问成果后,供应商需供应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供应无限期支持,选购人享有运用权(含选购人托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运用权)。9.4 如采纳供应商所不拥有的学问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需包括合法获得该学问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 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打算响应文件和参与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留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全部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具体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响应文件,并保证所供应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觉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与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 选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全部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 川政府选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选购人或者选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四、响应文件13.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1 13.1 资格性响应文件内容:见第四章供应商应供应的资格证明材料。2 13.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明细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供应商基本状况表; (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供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能享受选购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未供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则不能享受选购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9)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10)商务应答表; (11)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12)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状况表; (13)供应商认为须要供应的文件和资料。(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14.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全部来往书面文件均须运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 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假如出现差异和冲突,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有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5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选购项目全部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纳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7. 响应文件格式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8.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分册装订,并在其封面上清晰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选购项目名称、选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样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分册装订,并在其封面上清晰地标明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选购项目名称、选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样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晰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8.5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运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要逐页编目编码。18.7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纳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8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根据四川省政府选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9.1 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密封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9.2 全部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坚固,并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印章)。19.3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0. 响应文件的递交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选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2 选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缘由。20.3 本次磋商报价分为二轮报价。第一轮报价须将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填报在响应文件中。其次轮报价(最终报价)须供应报价一览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实质性要求)20.4 本次选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选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样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当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假如出现下列不一样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样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样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样的,根据上述规定的依次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实行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担当法律责任。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成交原则:本项目依据评委会举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依次确定成交人。23.2、成交人确定:(1)磋商评委会将评审状况写出书面报告,举荐成交候选人,并根据综合得分凹凸标明排列依次。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依次排列。(2)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选购人。(3)选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报告中举荐的成交候选人依次确定成交人。留意,选购人根据举荐的成交候选人依次确定成交人,不能认为选购人只能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选购人有正值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依次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类推。(4)依据选购人确定的成交人,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选购网上发布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5)选购人或代理机构不说明成交或未成交缘由,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资料。23.3 选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觉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觉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与本项目选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行抗力,不能接着参与政府选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选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选购。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选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以及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公告的要求,采 购 人 在 确 定 成 交 供 应 商 期 间 , 应 当 在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2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选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选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选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选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选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担当赔偿责任。25.成交通知书 2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选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2 成交通知书对选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选购人无正值理由变更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值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25.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选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选购人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选购活动。七、合同事项26.签订合同 26.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选购人签订选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缘由逾期未与选购人签订选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6.3 选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4 成交供应商因不行抗力缘由不能履行选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选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选购合同,以此类推。26.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终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7.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27.1 经选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实行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需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选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服务要求等,必需与成交的一样。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选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7.2 选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选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选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担当责任。27.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选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方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得政府选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8.合同转包 (实质性要求)本选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 任何政府选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 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选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选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选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选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补充合同 选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选购人须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变更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全部补充合同的选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选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选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选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选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需与原政府选购合同一样。 30.合同公告 选购人应当自政府选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选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选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选购合同中涉及国家隐私、商业隐私的内容除外。31.合同备案 选购人应当将政府选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选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2.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选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当完成。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3.验收 33.1 本项目选购人及其托付的选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根据政府选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选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方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3.2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选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 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选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选购当事人诚信管理方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赐予行政惩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4.付款方式 选购人将根据政府选购合同规定,刚好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选购资金。本项目选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规定的付款方式。八、磋商纪律要求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供应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实行不正值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供应其他不正值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值理由拒不与选购人签订政府选购合同; (7)未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选购合同; (8)将政府选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供应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选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供应虚假状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根据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 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根据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选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