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宣传材料.docx
-
资源ID:44605910
资源大小:30.93KB
全文页数:30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images/hot.gif)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宣传材料.docx
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宣扬材料一、什么是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第一,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以下简称统保示范产品)是国家旅游局为更好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完善旅行社责任保险,牵头推动实施的旅行社责任保险产品。其次,统保示范产品是国家旅游局在总结以往旅行社责任保险及地方统保实践阅历教训的基础上,经过三年时间筹备并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在保险经纪人的帮助下,通过依法履行招标程序,与保险公司竞争性谈判产生的,整个过程公正、公开、公正。目前,条款和费率已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同意。第三,统保示范产品是用20000余家旅行社的规模预期和保险公司博弈后产生的,体现了保险“大数法则”的优势,代表了广阔旅行社的利益,符合行业的需求。第四,关键词是责任、统保和示范。责任: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依法需要担当的法律赔偿责任,详细包括但不限于:(一)因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应当担当的赔偿责任;(二)因发生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应当担当的赔偿责任;(三)仲裁裁决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或经旅行社责任保险调解处理中心和事故鉴定委员会认定被保险人应当担当的赔偿责任。统保:六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共担风险,统一产品责任范围、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统一营销推广;更多的旅行社共同参与。示范:不强制、不排他,靠保障、价格和服务赢得旅行社的支持。 二、为什么要推出统保示范产品?第一,由于旅游活动链条长、环节多,国内外目的地不行预知的平安风险不断增加,一个大的责任事故就会让旅行社破产倒闭,必需要有应对风险的手段,这就需要责任保险。其次,随着经济社会的进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旅行社面临的责任赔偿风险越来越高,加之游客的维权意识、索赔意识越来越强,客观上要求旅行社投保保障更为全面、额度更高的保险,但旅行社又不盼望保费过高,那只有团结起来,走“团购”统保之路,降低保费。第三,上保险就要依据保险的规律来做事。保险的规律就是要有规模,有了规模,保险公司才能赐予旅行社更好的条件、价格和服务。第四,旅行社单独投保,由于对保险专业不熟识,对保险公司的运行规律不明白,又没有规模,不具备和保险公司谈判的力量,没有话语权。一省一市的统保,规模仍旧有限,难以应对重特大涉旅突发大事。只有全国统保才能转变这种不利的局面。第五,以往实践证明,现有的旅行社责任险保障不全,服务不到位,“索赔难、理赔慢”,一旦出险,保险纠纷旷日长久,效益好的旅行社被拖垮,效益差的旅行社没有力量担当巨额的赔偿责任,被迫倒闭,游客无法获得赔偿,最终不得不由政府买单。因此,通过统保,集中全国的规模,打歼灭战,才能走出旅行社责任保险的逆境,把旅行社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从“索赔难”、“理赔慢”、“游客闹”中解脱出来,用心做好本职工作。 三、统保示范产品有何特点?第一,保障更全(1)包括了6种疏忽、过失导致旅行社的赔偿责任。(2)包括了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意外事故导致的旅行社的赔偿责任。(3)包括了随团工作人员的疏忽、过失导致的旅行社的赔偿责任。(4)包括了旅行社因其或旅游帮助服务者(地接社、饭店、景区、车船、餐饮等)的经营场所发生旅游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大事时应担当的赔偿责任。(5)包括了旅行社对随团导游、领队等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担当的赔偿责任。(6)包括了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境内外转院费用。(7)包括了旅行社有责任的旅程延误费用。(8)包括了旅行社没有法律责任状况下的救助游客所发生的费用。(9)包括法院认定的精神赔偿费用。(10)包括了法律诉讼费用和其他抢救费用。(11)包括了旅行社组织的“自由行”中依法应担当的责任。其次,理赔更易(1)成立了事故调解处理中心,负责全部旅游者人伤事故的查勘、定损和调解处理,将旅行社从繁琐的索赔过程中解脱出来。(2)1000元(境外500美元)的损失,导游和领队在现场就可按相关规定直接赔付,回来凭医疗单证和赔偿协议领取赔款。(3)建立了先赔后追的理赔机制。发生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责任难定的大事,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向责任方追偿,解除了旅行社的后顾之忧。(4)建立了统保赔付专项资金(最高可达3000万),应对重特大大事的费用垫付、预付和公共救援,解决了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干焦急、没方法的问题。(5)建立了省级公共保额(全省保费的80%且不低于100万)、国家级公共保额(全国保费的50%且不低于1000万)、3000万超赔资金这三层公共保障,解决了重特大大事发生后旅行社赔不起的问题,也削减了政府的“兜底”支出。(6)保险经纪公司建立了400服务专线,为旅行社供应专业服务。第三,性价比更高(1)统保示范产品的保障高,不仅每人赔偿限额提高到最低20万,而且医疗费用保障额度与其相同。财产损失、有责延误、精神赔偿均单独设限额,最低分别为1万、5千和1万。法律费用和施救费用为每次事故限额的30%,也为单独限额。一份保费,换来多项保障。旅行社不再为“保得少、赔不起”心神不宁,安心做好经营,从而利于行业稳定、社会和谐。(2)统保示范产品理赔不难,解决了以往低保费无法解决的问题,让保险更保险。(3)享有公共保障,一旦旅行社自己的保险额度不够用,可以从“公共蓄水池”里获得补偿,增加了保障。(4)设计了8个保费调整因子,更为公正地体现风险与价格的关系。(5)进行动态优化,一旦发觉市场上有了更好的产品,经过专家评价,统保示范产品就可以改进。第四,风险管理更好通过统保,旅行社拥有了自己的风险管控顾问,行业积累了足够的数据和案例,为风险管理供应科学依据和建议,提高旅行社及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和平安保障力量。总之,统保示范产品是旅行社的产品,是旅游行业的产品。 四、统保产品是不是在搞垄断?统保示范产品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不排他、不强制”,不是垄断产品。统保示范产品遵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的原则,充分依靠产品和服务来吸引广阔旅行社。在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乐观推动下,保险经纪公司会上门宣扬、上门服务,充分做好、做通旅行社的工作,动员其自愿选择统保示范产品。实行集中投保的方式,也是为了旅行社能够享受最大的优待,是一种合同行为,符合市场规律。 五、统保示范产品能够为行业带来什么价值?第一,旅行社责任保险成为真正的“保险”。11种列明情形包括了旅行社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基本风险和责任,为数十万导游和领队等随团人员供应了保险保障,理赔不再困难,多重保障,符合行业特点和需求,让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不再为重特大大事担当“经济赔偿责任”,不再为责任扯皮伤透脑筋,有利于行业健康和谐进展。其次,行业有了拥有“话语权”的保险。统保示范产品的“定责定损权”由行业参与的调解处理中心和事故鉴定委员会把握,避开了过去保险公司一言堂的局面。同时,统保示范产品每年依据行业需求进行动态优化,始终保持先进性和优越性。更为重要的是,全部参与统保的旅行社、行业协会、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都有权对保险公司和经纪公司的服务进行评价,依据考评结果依据相关方法进行处理。第三,行业有了帮助风险管理的保险。通过统保,积累风险和事故案例、数据,建立统计分析模型,寻求风险规律,为科学管理行业风险供应无法替代的关心。 六、统保示范产品的价格对旅行社有无吸引力?表面上看,统保示范产品的价格比现在市场上部分省市的价格高(无出境旅游资格旅行社在未享受任何优待状况下,最低基本保费为8000元),但保障更全了、理赔不难了、保额更高了、投保和风险管控有顾问了。而且保险的目的,不是为了廉价,而是出险后,特殊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旅行社的赔偿责任能得到充分转嫁,游客能够得到快速、充分的赔偿,大事能够得到快速处理,游客及家属不找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闹、不找旅行社闹,这是统保示范产品的最大价值。这种价值不是几千元钱能够带来的。从性价比看,从行业需求看,统保示范产品的价格吸引力远远超过过去不起作用的低价格产品。 七、统保示范产品比现有产品价格高怎么办?第一,统保示范产品最大限度地考虑了旅行社的规模、管理水平差异,通过种种优待,降低旅行社的成本,其最终价格不会增加旅行社的负担。如年接待人次5万人天以下的无出境旅游资格的旅行社,在2010年2月28日前参与统保,且平安管控水平良好,最低的基本保费经调整后为5702元。其次,通过一年的经营数据,可以为下一步的价格调整奠定肯定的基础。第三,通过深化细致的培训和宣扬,使旅行社充分了解统保示范产品,充分熟识自身的经营风险,多方面地考虑价格因素,引导其投保。 八、统保示范产品的价格能不能再优待些?统保示范产品有三大优待:管理优待、时间优待、续保优待。第一,管理优待。统保产品设计了组织接待人天数、赔付率、风险管理水公平多种优待系数,最大优待幅度可达30。其次,时间优待。到2010年2月28日前参与统保的,在上述优待的基础上,可再优待10。第三,规模优待。假如当年全省旅行社投保率达70%,其次年续保时,再赐予该省全部旅行社3的保险优待。 九、旅行社第一年没有事故,其次年能不能优待?可以。旅行社第一年没有事故,其次年续保时,可在原来保费的基础上,赐予3的保费优待。统保示范产品的价格中还特地设计了“忠诚度”调整因子,为旅行社续保时供应保费优待。 十、统保示范产品从什么时候开头销售?统保示范产品从2009年12月1日起开头销售,从2010年1月1日开头生效。 十一、旅行社能不能购买非统保示范产品?统保示范产品“不排他、不强制”。旅行社可以购买其他保险公司的产品。 十二、市场上消失更好的产品怎么办?依据国家旅游局和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达成的框架协议,假如保险市场上消失了比统保产品更好的产品和价格,由国家旅游局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包括行业代表,对统保产品和更好的产品进行对比分析、评价。的确其他产品比统保产品更好,则统保产品进行相应的改进,进行升级换代,从而为行业供应更好的保障。 十三、保险公司会不会停售老产品?依据三方达成的框架协议和“全国旅游保险工作会议”保险公司的承诺,参与统保示范产品的6家保险公司统一从明年1月1日起,停售其他类似产品。假如消失没有停售或者私下销售类似产品,一经举报和发觉,将对违规的保险公司按违约进行惩罚。 十四、意外险能不能替代责任险?保了意外险是不是可以降低责任险的保费?第一,游客意外险保属于人身保险,保的不是旅行社,是游客自身。从意外险中获得保险赔偿,游客仍旧可以依据旅游合同向旅行社提出索赔恳求,法院赐予支持。这已经为实践所证明。其次,旅行社为游客购买意外险,不具有保险利益,没有为游客购买意外险的权利和资格,除非游客授权旅行社这样做。第三,意外险和责任险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将来游客购买意外险或者由旅行社经其授权代为购买意外险,由于旅行社已经购买了责任险,其意外险保费可以降低。注: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第五十二条: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第五十三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第五十六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十五、旅游质量投诉保不保?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索赔与保险事故发生后,游客向旅行社的索赔不同,仅有后者可以通过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保的是由于旅行社或其工作人员依法对游客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担当的经济赔偿责任。两者的相同处,都可能是由于疏忽、过失引起,但其结果不同,保险保的是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费用损失。 十六、旅行社责任险维护的是旅行社的利益还是游客的利益?第一,从保险合同的双方来看,保的是旅行社的责任,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旅行社,但从最终猎取赔款的人来看,是游客。正由于游客的索赔,才导致保险公司的赔偿。假如发生了保险事故后,游客没有向旅行社索赔,旅行社没有担当实际的赔偿,则保险公司不担当责任。其次,责任保险的设计初衷和目的是爱护旅游者的权益,进而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十七、条款中的6种疏忽、过失是如何确定的?第一,统保示范产品条款第三条中所列明的6种疏忽、过失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爱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旅行社条例中对旅行社应担当的平安保障等义务的规定而形成的。其次,上述6种疏忽、过失是总结以往工作中旅行社依法或实际上担当的责任,是在总结大量案例基础上形成的。第三,上述6种疏忽、过失没有包括全部的情形,必将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因此保险条款中用了“包括但不限于”的术语。它的意思和“等”一样,表明保险条款所包括的内容比这6种多,其他类似的疏忽、过失也属于保险责任。上述6种疏忽、过失包括:(1)选择旅游帮助服务者过程中的疏忽、过失。(2)行前询问游客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和平安提示方面的疏忽、过失。(3)发生事故后救助过程中的疏忽、过失。(4)行程、项目支配过程中的疏忽、过失。(5)导致行程延误的疏忽、过失。(6)代管旅行证件、行李物品过程中疏忽、过失。 十八、交通事故是否在保险范围内?包括。详细情形中第一条就是“在被保险人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为了避开发生事故后的责任扯皮,三方框架协议中明确了交通事故和食物中毒的理赔原则,即只要发生交通事故,不管旅行社有无疏忽、过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这样就解决了过去为责任争辩不休而延误赔偿,导致游客不满的问题。 十九、旅行社无过错责任赔不赔?统保示范产品没有明文规定担当旅行社的“无过错责任”,但担当如对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大事发生后的先行赔付并代位追偿的责任,及无责救助的费用。 二十、组团社和地接社责任如何划分?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组团社担当法律责任。假如地接社在服务过程中有疏忽、过失,则组团社可以向地接社进行追偿。在统保的前提下,由于保险公司是相同的,在组团社和地接社都投保统保示范产品的前提下,可在调解处理环节一并处理,也就是实际上不存在追偿问题。 二十一、什么是先赔后追?发生交通事故和食物中毒大事,不是旅行社责任,但由于组团社是旅游合同当事人,与旅游者有着合同关系,或者出于抢救伤者、受害者的目的,由旅行社担当实际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依据条款的规定先行赔偿,再依据责任归属,向有关责任方进行追偿。这样做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救人,避开由于责任不清耽搁抢救时机。以往实际工作中,交通事故和食物中毒是导致游客伤亡的主要缘由,旅行社往往为此担当了不该担当的责任。由于事故重大,赔偿额大,超过了旅行社的经济承受力量,最终这一负担又由政府担当。统保产品实行“先赔后追”的理赔原则,解决了上述问题。 二十二、季节性经营的旅行社能不能只保半年?不需要。第一,统保示范产品在价格设计上,已经考虑了旅游行业的“季节性”特点,“人天数”作为定价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在很大程度上考虑了这个特点。其次,旅游活动在具有季节性的同时,由于旅游产品的不断丰富,在肯定程度上模糊了“季节性”这一特点,从整体上,季节性已经不明显,即使个别的旅游活动,仍有发生风险的可能。就保险而言,本身就是为“万一”而生的。 二十三、什么是有责延误?旅游行程延误或终止的因素多样,其中,由于旅行社的疏忽、过失,如导游记错时间、旅行社支配的车延误、办理的签证有问题、代管的证照丢失等,导致游客行程延误或终止,产生了额外的交通、食宿费用,保险赐予赔偿。依据旅行社选择的不同保险金额,有责延误的费用赔偿标准为每人1万元、2万元。这个额度是单独的,是在其他赔偿限额之外的。 二十四、什么是无责救助?发生突发大事(旅行社缘由引发的事故灾难除外),游客患病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时,旅行社(随团工作人员)依据突发大事应付法等相关规定,必需进行救助,从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如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和必要的物品购置费等,由保险公司赐予赔偿。就是说,发生了上述事故,旅行社没有责任为游客的损失负责,但有救助义务,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按合同在限额内进行赔偿。 二十五、导游、领队等随团人员在不在保险范围内?在。这是统保产品的一大亮点。以往随团导游、领队没有保险保障,而且大部分导游与旅行社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不能享受工伤保险的保障。这次统保产品赐予了保障,为旅行社和导游解除了后顾之忧。假如导游、领队有工伤保险,则可以从工伤保险中获得赔偿。 二十六、统保赔付专项资金有什么价值?发生涉旅突发大事,需要抢救伤员、处理遇难者后事,这就需要垫付、预付大量的现金,但旅行社往往无力垫付,或者政府无法拿出这么多的钱,统保赔付专项资金就可以发挥作用,详细表现在:第一,垫付较大以上涉旅突发大事发生后,旅行社临时无力担当的医疗费用或者死亡赔偿金(由组团社申请,所在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国家旅游局批准后使用)。其次,预付涉旅突发大事发生后,预估损失超过10万元,且保险公司无法准时支付的医疗费用或者死亡赔偿金(由旅行社申请,全国调解处理中心批准使用)。第三,支付具有重大国际国内社会影响的重特大涉旅突发大事发生后,确需紧急救援时的紧急救援交通工具使用费、人员酬劳、紧急救援设备租用等费用。(由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旅游局批准即可)。 二十七、旅行社的责任限额不够用怎么办?当发生比较大的事故时,旅行社购买每次赔偿限额不够用时,可以向全国调解处理中心申请使用公共责任限额。第一,公共责任限额是在旅行社保障额度之上的保障,相当于全部旅行社可以使用的“公共额度”。其次,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全国级和超赔三级设立。旅行社的每次责任限额不够用时,申请省级公共责任限额;省级不够用且统保规模达到50%以上时,申请用全国的;全国不够用时,申请超赔,从而为旅行社供应了四重保障。第三,全国调解处理中心的调解员(为旅行社服务的索赔专员)会依据事故的大小,准时提示旅行社向调解处理中心申请公共额度。第四,旅行社投保的责任限额越高,可使用的公共额度越高。这就是全国统保的好处,不用额外支付保险费,就可以享受更高的保障。 二十八、导游、领队或旅行社能不能现场赔付游客损失?可以。依据国家旅游局、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签署的三方框架协议,授予导游和领队等随团工作人员1000元(境外500美元)的现场直接赔付的权利。导游、领队行使这项权利,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处理并与游客签署赔偿协议,保留人伤事故的证明或医疗费用单据等。保险经纪公司的400服务专线在接到报案后,会告知现场导游或旅行社留意事项,并用短信方式告知需要供应的损失证明和材料。 二十九、导游、领队现场赔了,回来保险不赔怎么办?不会。第一,1000元以内(境外500美元)的现场赔偿权,是保险公司事先同意的,只要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不会不认的。其次,调解处理中心接到报案后,会提示和告知导游、领队需要供应的索赔材料和证明,尽量避开由于材料不全而遭到拒赔的状况。第三,由于调解中心的疏忽、过失导致不能赔偿的,保险经纪公司担当法律责任。 三十、调解处理中心是什么性质?能够做什么?第一,调解处理中心是依据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框架协议书的商定设立的机构,可以是法人机构,也可以是非法人机构。由旅游行业协会和代表旅行社利益的经纪公司分别推举人选,经全国统保联合工作小组核定后组建。全国统保联合工作小组是在国家旅游局的直接领导下,由框架协议的三方共同组成的。其次,调解处理中心负责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事故的调解和处理。第三,调解处理中心的设立是为了避开和削减旅行社索赔难、理赔慢的风险。由过去理赔由保险公司说了算到由调解处理中心说了算。这样既减轻了旅行社的事务负担,还避开了索赔不到的风险。保险经纪公司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凡是发生人伤事故的,旅行社都通过400专线电话或12301找调解处理中心,具有“一按我帮您”的功能。 三十一、地市有没有调解处理中心?有。调解处理中心分三级设立。首先建立全国调解处理中心,其次在达到肯定统保规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省级调解处理中心,最终在具有设立条件的地市建立地市级调解处理中心。省级调解处理中心的设立条件是全省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率达到70或者到2012年度(只有具备其中之一,就可以设立)。地市级调解处理中心的设立条件是地市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率达到70且年度保费规模达到100万的状况下可设立,但对于满意上述条件的方案单列市,必需成立。 三十二、调解处理中心是不是什么都管?第一,调解处理中心负责全部统保事故的处理。其次,索赔金额100010000之间的旅游者人伤事故案件和未进入司法程序其他旅游者人伤案件的事故鉴定。发生游客和旅行社的保险索赔争议时,调解中心负责调解解决。假如一次调解不成,进行多次调解。第三,预付赔款的核准使用。第四,垫付款项的划付。 三十三、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作用是什么?当旅游者人伤事故索赔金额超过10000元时,由调解处理中心向事故鉴定委员会提出事故责任鉴定。第一,事故鉴定委员会是统保示范产品的一大亮点。当旅游者人伤事故索赔金额超过10000元时,启动该处理机制。其次,它与调解处理中心同时设立。第三,它由法律专家、旅游行业专家、医学专家、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代表共同组成。第四,委员会设立7个表决席位,其中保险公司占3席,旅游行业专家、保险经纪人、医疗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占4席,从机制上确保了理赔的顺当。 三十四、行业怎样掌握保险赔不赔?第一,从保险责任范围上,最大限度地界定了保险责任和理赔原则(如先赔后追)。这是赔与不赔的关键所在。其次,建立了调解处理中心和事故鉴定委员会,从制度上确保了理赔的顺畅。其关键是这两个机构都是行业行使话语权。第三,建立了统保赔付专项资金,用以应对重特大大事。 三十五、国外出险,如何处理?第一,建立了500美元的现场快付机制。其次,各家保险公司通过国际紧急救援机构对购买紧急救援附加险的旅行社供应从医疗询问到现场救援的全程服务。第三,共保体统一聘请了国际公估公司,供应必要的现场服务。第四,保险经纪公司服务专线协同服务资源,供应案件处理建议。第五,发生重大突发大事,需要公共救援时,国家旅游局启动统保赔付专项资金,租用交通工具供应救援服务。第六,保险经纪公司为旅行社供应专业培训,明确处理流程。 三十六、保险经纪人是什么样的机构?第一,保险经纪人是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企业)供应专业服务的保险中介机构。其次,保险经纪人依法设立,其法律依据是保险法和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人的监管机关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由于保险经纪人的疏忽、过失,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担当法律责任。保险经纪人担当法律责任的保障措施是向监管机关制定的帐户缴纳保证金或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第四,企业使用保险经纪人是国际惯例,至今已有400多年了。实践证明,保险经纪人具有如下功能:(1)依据企业的详细需要量身定做保险方案,扩大保险保障;(2)通过专业对话和运作,降低保险成本;(3)确保保险索赔胜利;(4)供应风险管控服务;(5)完善了保险市场机制,解决了保险信息不对称的不公平问题。注: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三十九条保险经纪机构应当自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20日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者缴存保证金。保险经纪机构应当自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者缴存保证金之日起10日内,将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或者保证金存款协议复印件、保证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报送中国保监会。 三十七、保险经纪人在本项目中的作用是什么?保险经纪人详细发挥如下作用:第一,帮助国家旅游局设计了统保示范产品,其特点如前所述。其次,受国家旅游局托付,为统保示范项目选择了最具实力的六家保险公司,获得了性价比高的产品和服务。第三,为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供应风险管理服务,供应服务手册,按商定供应风险管理报告和建议,定期报告统保进程和效果等。第四,为参与统保示范项目的旅行社供应保险经纪服务,即代为办理投保手续、供应服务手册、供应风险管控服务、代为索赔、调解旅游者和旅行社的赔偿纠纷等。第五,在各级旅游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过渡期,负责调解处理中心的运行,并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担当全部统保案件的索赔处理、争议解决的重任。在成熟期,派员参与调解处理中心的工作。第六,设立400服务专线和统保网站,为旅行社供应询问和索赔服务。第七,在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推动下,详细负责统保示范项目的营销推广。第八,建立行业风险数据库,帮助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三十八、保险经纪人的介入会不会增加旅行社的保险成本?不会。第一,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是用于赔偿损失的“纯费率”,二是用于营运、管理和盈利的“附加费率”。依据国际惯例和国内保险行业协会认可的比例,后者约为保险费的35。其次,保险经纪人的佣金来自保险公司营业和管理费用(即上述35)的一部分。第三,由于保险经纪人的介入,保险公司原来需要做的风险评估、产品设计、展业、现场查勘和理赔等事务性、专业性工作,都交给了保险经纪人。保险公司削减了费用支出,因此情愿让出一部分费用,以经纪费或者保险经纪佣金的形式支付给保险经纪人。第四,保险经纪人获得经纪费是受法律爱护的。第五,有无保险经纪人的介入,保险公司都要发生这部分费用。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供应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三十九、为什么要使用保险经纪人?第一,保险是一门综合学科,极其简单专业,需要专业人才去做。其次,旅行社需要爱护自身的保险利益,需要在专业上与保险公司进行公平对话,需要专业机构的关心。第三,保险经纪人是站在旅行社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立场,为行业服务的合法专业机构。第四,使用保险经纪人是国内外惯例。第五,2万多家旅行社的保险事务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专业性强,需要保险经纪人的专业帮助。第六,选择保险经纪人是经过“公正、公开、公正”的招标,从国内最有实力和品牌的前十位中选出来的。 四十、保险经纪人要不要和旅行社签订服务协议?保险经纪人作为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保险顾问,将作为参与统保示范项目的旅行社的保险经纪人,需要和旅行社签署保险经纪服务协议,协议签署与旅行社投保支配统一进行。 四十一、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项目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是统保示范项目的组织者、推动者和管理者。详细负责如下工作:第一,国家旅游局负责全国统保领导小组和统保联合工作小组的建立及日常管理工作。其次,组织、推动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实施。第三,定期组织相关专家优化统保示范产品。第四,依据相关方法定期组织对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的考评。 四十二、行业协会能够发挥什么作用?在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推动下,行业协会详细参与统保示范项目的推广、调解中心的组建、争议的调解和事故的处理。 四十三、共保体是什么意思?他们之间的责任、赔款如何划分?统保示范项目范围广、责任大,非一家保险公司能够担当,需要整合保险行业的资源和才智,为旅游行业所用,因此,本项目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选择了最具实力的六家保险公司共同担当本项目的风险和责任,依据事先商定的比例共同安排保费、分摊赔款和费用。六家公司的安排比例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5%;·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中国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10%。 四十四、共同服务是什么概念?上述六家共保体成员,共同为全国2万多家旅行社供应保险服务。第一,出单区域划分(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青海省、甘肃省(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湖南省、重庆市、陕西省、贵州省、云南省(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吉林省、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5)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6)中国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市、福建省、广东省其次,服务内容(1)为出单区域的旅行社准时签发保险单(俗称“出单”),依据商定的份额担当保险责任,6家合起来100。(2)负责出单区域的旅行社消失后的全国理赔。(3)建立统保赔付专项资金。(4)参与事故鉴定委员会工作。(5)建立医疗合作网络和紧急救援系统,满意旅行社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需求。(6)帮助保险经纪公司向旅行社营销推广示范产品。(7)供应保险与风险管理培训服务。(8)建立独立核算体系,防止各地出单公司因赔付率不抱负而产生服务不乐观等状况。(9)建立法律、医疗、产品研发、风险管理、信息处理等方面的专家团队。(10)依据市场需要调整并完善统保产品。 四十五、各省市要不要签署补充协议?国家旅游局已经和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签署了框架协议、保险顾问服务托付协议,原则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与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不再签署补充协议。 四十六、有没有详细的操作手册和理赔标准?保险经纪公司供应针对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旅行社和导游的服务手册。调解处理中心制定和颁布调解处理流程和管理方法。 四十七、是不是先搞试点,再逐步推广?统保示范项目是全国一盘棋。有规模,才有利益。区域性统保在国内多个城市进行了试点,效果明显。这次示范项目,就是在其基础上,整合了行业才智,统一了熟识后推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