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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司法考试历年真题7卷2022司法考试历年真题7卷 第1卷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 )。A减为无期徒刑B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C减为20年有期徒刑D减为25年有期徒刑正确答案:D7D 死刑缓期执行的变更 修正后的刑法第50条第1款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因此,选D。 第 67 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周某完全按照医疗操作规程对患者注射青霉素后,就诊人发生过敏反应,经抢救无效死亡,属于意外事件B村民赵某利用一些具有一定疗效的偏方偶尔为群众治病,并未开办诊所以此为业,不属于违法犯罪C非法行医罪是情节犯,而医疗事故罪是结果犯D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因并发症死亡,非法行医的贺某对其死亡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正确答案:ABCD青霉素过敏反应在医学上不常发生,但是依患者的个人体质不同发生在个别人身上也无法预料和避免,医生对此类意外事件不承担刑事责任。 李某家的牛病死,李某将该牛宰杀后出售。孙某从李某处买了200 元牛肉,食用后中毒,花去医疗赞2 万元。后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李某1 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l 万元。经查,李某全部财产价值2 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孙某除可以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外,还可以要求李某支付2 万元赔偿金B李某的财产应当先用来赔偿孙某的损失C李某的财产应当先缴纳罚金D李某的财产应当赔偿孙某损失和缴纳罚金各l 万元正确答案:BB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本题中,李某明知自己家的牛因病而死,却仍将牛宰杀后出售,因此,孙某除可以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外,还可以要求李某支付其购买牛肉的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即200元的十倍2000元而不是2万元,故A项错误。该法第97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题中,李某要同时承担民事责任(医疗费2万元,赔偿金2000元若孙某要求李某支付赔偿金)和缴纳罚金,但其全部财产价值2万元,不足以同时支付,因此,李某的财产应当先用来赔偿孙某的损失。故B选项正确,当选。C、D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食品安全法1.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第 4 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2. 召回制度第 53 条 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 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3. 食品添加剂和保健食品第 43 条 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范:一是食品添加剂目录是卫生部门组织专家制定的,依据风险评估证明确实是安全的,才能加入到食品中;二是强调技术必要性。也就是说添加剂应对食品的质量、营养等的改善是必要的。 第 51 条 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4. 取消免检第 60 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5. 虚假广告的监管第 54 条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第 55 条: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6. 对不安全食品的处罚方式由单一的行政处罚转向司法赔偿,并规定了消费者请求民事求偿的十倍惩罚性措施.第 96 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第 97 条 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判决与裁定有哪种不同之处?( )A判决对人民法院、当事人均有约束力,而裁定仅对当事人有约束力B判决既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而裁定只能采取口头形式C判决可以上诉,而裁定不能上诉D判决通常在诉讼的最后阶段作出,而裁定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都可能作出正确答案:DD。值得注意的是,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B项错误;上诉范围不同,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而一审判决均可上诉,C项错误;裁定作出后,对法院也产生一定的拘束力,而不仅仅对当事入有效,因此A项错误。 下列属于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平等权的内容的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B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各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C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D国家保障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正确答案:ABCD注意宪法第4条第l款的规定。 下列有关直接选举的论述正确的是哪些?A.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B.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C.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等于投票人数的有效D.代表候选人须获得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选票才能当选A,B,C.见选举法第40条、第41条。直接选举时,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票即可当选。 2022司法考试历年真题7卷 第2卷 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规定,只适用于一审公诉案件B被告人犯数罪,但只对部分犯罪认罪的案件,不适用该规定C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不适用该规定D即使适用该规定,控辩双方对证据有异议时,仍应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正确答案:ACD 下列发生了法律责任竞合的有:( )。A供电部门违反合同停止供电,导致正在车床上切割零件的工人小李被机器划伤B小赵依照电器公司的产品说明书操作电饭煲,结果电饭煲漏电导致其被灼伤C小王加工承揽一批零件未能按时完成,为了赶时间,将委托人提供的保密性图纸交给其朋友加工,朋友复制了该图纸D小白收了小夏的定金后,却将本该卖给小夏的房子卖给了别人正确答案:ABC考点法律责任的竞合解析所谓法律责任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责任产生,这些责任彼此之间是相互冲突的。其要件有:(1) 责任竞合因某个违反义务的行为而引起;(2)某个违反义务的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责任构成要件。也就是说,行为人虽然实施了一种行为,但该行为同时触犯了数个法律规定,并符合法律关于数个责任构成要件的规定;(3)数个责任彼此之间相互冲突。此处所说的相互冲突,一方面是指行为人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在后果上是不同的;另一方面,相互冲突意味着数个责任既不能相互吸收,也不应相互并存。故应选ABCD项仅仅承担违约责任。 依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附于甲轮上的船舶优先权会因下列哪些原因而消灭?A甲轮沉没B甲轮原船东将该船出售给另一船公司C甲轮被法院强制出售D请求人在船舶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1年仍不行使正确答案:ACD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小胡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用传票将小胡传唤至法庭B将小胡拘传至法庭C延期审理D按小胡自行撤诉处理正确答案:D 老张死后将一名贵翡翠随葬,甲知道后盗掘老张的坟墓偷走翡翠,盗墓过程中损害了老张的遗体。老张的女儿非常气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以老张为原告,甲为被告B以老张的女儿为原告,甲为被告C以法无依据,不予受理D以老张的女儿为原告,但以老张的名义进行诉讼正确答案:AC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因此选ACD。 、证券法关于发行人应当采用承销团方式发售证券的规定中,下列哪项是错误的?A适用于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B发行证券的票面总值必须超过人民币一亿元C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D承销团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九你好,请到相应版块提问 2022司法考试历年真题7卷 第3卷 如果甲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未对乙公司起诉,并因保全而给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按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乙公司应如何处理?( )A向采取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B向采取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C向采取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予以赔偿D向采取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予以赔偿正确答案:CC。根据民诉意见第32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被申请人应向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申请人赔偿损失。 如果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对此事应如何处理?A.受理,因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B.不受理,因土地权属纠纷属于民事纠纷C.受理,可以行政诉讼附带解决权属纠纷D.受理,但只解决行政纠纷,对于权属纠纷,告知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你好,请将题目发全 根据UCP600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如果信用证未注明其是否可撤销,则视为不可撤销B兑付(honour)概括了开证行、保兑行、指定行在信用证下除议付以外的一切与支付相关的行为C议付是对票据及单据的一种买入行为,是对受益人的融资,即预付或承诺议付,从而取消了UCP500中“支付对价”的表述D相符的交单是强调要与信用证条款、适用的惯例条款及国际银行标准实务相符正确答案:AUCP600的新规定根据新修订的UCP600第2条的规定,其取消对可撤销信用证与不可撤销信用证的划分,明确规定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故A错误;而UCP600中新增的条款有银行日、保兑、兑付交单等,兑付是概括了开证行、保兑行、指定行在信用证下除议付以外的一切与支付相关的行为,所以B项正确:C项也是UCP600对UCPS00的一处修改,UCP600中取消了UCPS00中“支付对价”的表述,明确议付是对票据及单据的一种买入行为。并明确是对受益人的融资即预付或承诺议付,C也正确;D项根据UCP600的第l5条规定,也是正确的,所以本题答案为A项。 我今年24岁,毕业了2年,在学校里学的是会计专业.现在从事的是会计行业.但是我不是太喜欢这个行业,比较喜欢律师行业,不知道我现在有没有资格去考司法证?该从哪里着手报名去看哪些书呢?谢谢第一,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第二,经司法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三家分别制定的放宽担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的原则意见审核确定,适用上述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前述高等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68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合同诈骗案件时,被告单位宣布破产。但根据现有的证据,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承担这起合同诈骗案件的直接责任。那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本案?( )。A中止审理B终止审理C撤销案件D继续审理正确答案:D高法解释第21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单位犯罪案件,被告单位被注销或者宣告破产,但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审理。”由此可见,D的做法是正确的。 甲国与乙国同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甲国是棉花生产大国,其与乙国进行棉花进出口贸易时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A最惠国待遇制度B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优惠制度C自由贸易与公平竞争制度D国民待遇制摩正确答案:AD2022年教材将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规定为: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原则、自由贸易与公平竞争原则、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优惠原则;而2022年教材将基本原则修改为:最惠国待遇制度、国民待遇制度两项,考生应注意这种规定的变化。2022司法考试历年真题7卷 第4卷 我今年27岁,在一个小地方公安局工作,想通过参加司法考试,走出去,不知道这个考试行不行得通,难不难考?只要看哪些书就可以了,请简单明示,成分感谢!1、如果你想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工作,那么建议参加司法考试。2、这个考试还是比较难的,主要的复习材料有三大本(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历年真题、法律法规汇编、白皮书(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的配套练习)等。3、另推荐你几个比较好的司考网站,你可以在那里查询一些司考信息、和考友们交流互动、下载一些司考资料:法法网学法网司考吧新浪共享资料之司法考试版块 某公司于1994年12月10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公告取得一注册商标,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10日 B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10日 C注册商标有效期满,该公司若要继续使用,可于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11日以前申请办理商标续展手续 D.若该公司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该注册商标,自撤销之日起1年内,若另一家公司在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使用该商标,商标局可以核准正确答案:AC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由此可知, A项说法正确,B项错误。根据商标法第38条,C对。商标法第46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根据此条,D项亦错误。 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14岁的何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一副,价款3000余元。在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则王某与何某的买卖合同:( )A王某有权在何某之父追认前撤销合同B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力C何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D若王某催告何某之父追认,何某之父逾期未作表态,视为合同生效正确答案:C本题涉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依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应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否则,不能生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本题中,王某明知何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仍与其订立合同,不为善意相对人,故不享有撤销权。因此,本题选项为C。 下列有关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说法正确的是:( )A驰名商标可以由特定的行政机关认定,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进行认定B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无权认定驰名商标C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主要部分,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禁用D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即便是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也应当禁用正确答案:ABCD考点驰名商标的认定;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解析参见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6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正确答案:ABD 请回答 9394 题。 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甲继续寻找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元),然后逃跑,丁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第93题:关于甲将精神病人丙打成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因为对精神病人的不法侵害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B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因为"不法"必须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而精神病人没有责任能力,其客观侵害行为不属于"不法"侵害,故只能进行紧急避险C甲的行为属于自救行为,因为甲当时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救济自己的法益D甲的行为既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紧急避险,因为甲当时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精神病人丙的行为客观上阻止了甲的不法行为,甲不得针对丙再进行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正确答案:A2022司法考试历年真题7卷 第5卷 甲和乙签订了一项加工合同,由甲负责加工乙的西服套装,加工费为1000元。甲欠乙1000元钱。问下列哪种情形甲的债权可以和乙的债权抵销( )。A乙的债权尚未到清偿期而乙提议抵销的B乙的债权尚未到清偿期而甲提议抵销的C乙的债权已逾诉讼时效乙提议抵销的D甲的债权已逾诉讼时效甲提议抵销的正确答案:B本题涉及债的抵销问题。对于已到期债权 与未到期债权的抵销,已到期债权可作为主动债权抵销,未到期债权只能作为被动债权抵销。对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与未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的抵销中,未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作为主动债权抵销,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只能作为被动债权抵销。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极相类似。关于它们的区别,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前者是形成权,后者是物权B前者适用范围较广,后者只适用于几种特殊合同C前者仅能消极阻止对方请求,后者对标的物得优先受偿D前者有不可分性,后者则无之正确答案:ABC本题涉及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的区别问题。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抗辩权之一种,为形成权;留置权则是法定担保物权,故A选项正确。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履行义务没有先后顺序,任一方当事人均可依法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而留置权仅适用于承揽合同、行纪合同、委托合同、运输合同等几种特殊合同,故B选项正确。同时履行抗辩权为延期性抗辩权,其目的在于消极地阻止对方的请求,而不在于积极地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待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同时履行抗辩权即归于消灭;而留置权作为法定担保物权,其目的在于担保债权得到实现,必要时得通过变卖标的物而优先受偿,故C选项正确。留置权作为担保物权,为从权利,具有不可分性,故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甲国某航运公司的甲国籍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发生核泄漏,污染了乙国港口。甲乙两国均为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人责任公约的缔约国,依上述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虽该行为非甲国所为,但甲国仍应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B甲国有义务保证该航运公司进行赔偿,但以船运公司能够负担的实际赔偿能力为限C甲国应承担全部的赔付D甲国有义务在保证船运公司赔付乙国的同时,在船运公司不足赔偿的情况下,对规定的限额进行赔偿正确答案:AD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人责任公约采取的是双重责任制度,即国家与营运人共同承担对外国损害的赔偿责任,国家保证营运人的赔偿责任,并在营运人不足赔偿的情况下对规定的限额进行赔偿,AD正确。 甲某身为铁路派出所民警遇到其友乙某,乙某告知因犯杀人罪正在受到追捕。甲某给乙某l000元,将乙某送上火车。追捕乙某的公安人员赶到,甲某上前搭讪,故意拖延时间,使乙某逃脱。甲某行为构成:( )A窝藏罪B包庇罪C徇私枉法罪D私放在押人员罪正确答案:A乙某不是在押人员,所以甲某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甲某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所以不属于徇私枉法罪;凡是资助罪犯逃匿的,通常定窝藏罪;而包庇罪只包括为罪犯作假证明的或者有关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参见刑法第362条。 某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在经济补偿方面的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A李某的试用期刚过一半,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决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试用期的全部工资,但不支付经济补偿金B张某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但决定提前办理退休手续,企业告知,此情况下只支付养老金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C吴某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根据有关规定将领取失业救济金,企业决定从经济补偿金中作适当扣除D肖某因患病被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发给经济补偿金,同时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并在经济补偿金中作相应抵偿正确答案:ACD 四、(本题22分)案情:乙服装公司加工的服装款式新颖,做工考究,因此在业内小有名气。甲演出公司慕名而来,与乙服装公司订立服装加工合同一份,约定:由甲公司提供所有布料,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加工完成之后,由乙公司负责送货上门。乙公司如期完成加工任务后,委托丙运输公司为其送货。丙公司派出两辆金杯面包车送货。在送货途中,车辆遭受雷击。其中一辆面包车幸免逃脱,另一辆起火燃烧,车辆和所载服装皆被烧毁,幸好没有人员伤亡。事后,甲演出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补齐其定作的全部服装,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乙服装公司则主张甲演出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加工费,服装损失则应由丙运输公司承担。而丙运输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并分担部分汽车损失责任。并且,甲公司发现乙加工的服装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经查此车服装系乙公司委托丁公司完成的。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1定作服装的布料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2甲演出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3丙运输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4丙运输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毁损汽车的部分损失?为什么?5甲对于送达的服装有权如何处理?正确答案:四、1布料损失由甲演出公司承担,因为布料是因不可抗力而灭失的,应由所有权人承担损失。2甲演出公司无权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17条第1款规定,因不可抗为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因为乙服装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交付加工的服装,依法可以免除其违约责任。3丙运输公司不能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运费。合同法第314条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所以,丙不能请求已灭失的服装的运费。4丙运输公司无权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汽车损失。因为汽车的所有权是丙的,乙对汽车的毁损不存在任何过错,无须承担任何责任。5合同法第253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入也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本案中,乙将其承揽的服装交由第三人丁完成,应当就丁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甲负责,印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于未经甲同意,故甲有权解除合同。2022司法考试历年真题7卷 第6卷 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是资本输出国对本国的私人海外投资依据国内法所实施的一种对该投资所可能产生的政治风险进行保险的制度。下列关于海外投资保证制度的哪一项表述不正确?A海外投资保证只承保政治风险B任何保险公司均可参与海外投资保险业务C海外投资保证机构具有国家特设机构的性质D海外投资保证机构在向投资者支付赔偿后将取得代位求偿权正确答案:B 甲国派遣的使馆馆长在乙国的任期内负有不干涉乙国内政的义务,以下哪项可说明馆长违反了他的义务?( )A不允许乙国某些官员进入使馆B对乙国公民的游行、示威运动不表态C对甲国公民在乙国的受教育权向乙国提出交涉D支持甲国公民与乙国公民对乙国国家政策的抨击正确答案:D29,答案: D 考点:外交人员的义务与外交豁免权讲解: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使馆未经馆长的许可,接受国人员不得进入,故A项中馆长不允许乙国官员进入使馆并不违反义务。外交人员和使馆在接受国不得干涉内政,故B项的做法是适当的,D项则属于干涉接受国内政的行为。使馆可以就本国驻接受国侨民的利益保护问题和接受国交涉,故C项的做法也不违反义务。答案应为D。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对象主要包括( )A缔约国中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B国籍分属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C缔约国中注册登记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D以上三项的总和正确答案:A本题考查公约适用对象。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条规定:“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使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下列关于督促程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甲乙两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乙公司支付货款后,甲公司却迟迟不交付货物,乙公司于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交付货物B乙到期不能归还甲的欠款,虽然乙下落不明长达3年时间,甲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C督促程序因债权人的申请而开始D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对债务予以口头确认,并履行部分债务,而且口头表示在此次履行债务后的2个月之内履行剩余债务。这样仍然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正确答案:ABAB。债务人的义务是交付一定的货物或者完成一定的行为,不能适用督促程序,A项错误。在本题中乙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支付令无法送达,而且也不适用公告送达,B项错误。督促程序是指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不经辩论,便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与生效判决同等效力的程序。由此看出C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223条规定可知D项中债务人没有提出异议,不妨碍支付令的生效,该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作为招标人,就一工程项目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发了投标书。后乙公司中标,甲公司向乙公司寄发了中标通知书。下列关于该事例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 A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发投标书的行为属于要约行为 B自中标通知书到达乙公司时起,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 C中标通知书寄出后,甲公司如确有特殊情况可以修改部分中标项目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D乙公司中标后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并由分包人对招标人负责正确答案:BCD招标合同的订立与履行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5条第2款、第30条、第48条规定,本题选BCD。 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正确答案:B2022司法考试历年真题7卷 第7卷 张某在菜市场买了一个猪肚子,张某家的保姆洗涤时在猪肚里面发现一枚极具文物价值的金币。关于该金币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归卖猪肚的小贩,理由是猪肚是他从农村收购来的B应归张某,理由是猪肚是他买的C应归张某家的保姆,理由是金币是她发现的D应归国家所有正确答案:D该物不是无主物,而是所有人不明的隐藏物,依据民法通则第79条第1款的规定,这枚金币应归国家所有。 我国环境保护法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建设项目采取了一系列防御措施对这些措施表述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A必须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B只有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C防治污染的设施和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D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正确答案:ABCD考点:重大环境污染的建设项目的防钾措施 讲解:环境保护法第13条规定: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该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人生产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因此,本题选择A、B、C、D项。 甲是A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其出资是10万元。乙是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在经营期间,A合伙企业欠债20万元,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以10万元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B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如果甲后来转变成普通合伙人,则甲仍以10万元为限对这20万元的债务承担责任D如果乙后来变成有限合伙人,则乙对这20万元的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正确答案:C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83条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B4条规定:"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此可知选项C符合题意。 我国宪法实施保障主要包括下列选项中哪些内容?( )。A保障法律的合宪性B保障宪法性文件的合法性C保障执政党的行为的合宪性D保障国家权力行使的合宪性正确答案:ACD考点宪法实施保障解析宪法实施保障在一定意义上亦即宪法监督。是立宪国家为了促进宪法的贯彻落实而建立的制度和开展的活动的总称,就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内容来说。主要包括两大方面:(1)规范的合宪性保障,即保障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故A项正确。(2)行为的合宪性保障,即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故CD项正确。B项不是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 关于两审终审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一个案件只有经过两级法院审理裁判才能生效B经过两级法院审判所作的裁判都是生效裁判C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对所作的裁判不能上诉D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当事人就不能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正确答案:C 第 77 题 王某冒充公安局刑警队长,以检查为由将某洗头房老板赵女哄到外面骗奸。后赵女与其丈夫说起王某的体貌特征,发现上当受骗;遂报警。王某承认自己冒充警察与赵女发生了性关系,但说赵女是自愿的,不是强奸。下列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A王某构成强奸罪B王某不构成犯罪C王某构成招摇撞骗罪D王某构成强迫卖淫罪正确答案:ABD王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行为。赵女是正常妇女,且并不认识刑警队长,王某冒充刑警身份就能与其发生性关系,这其中也许有赵女某种不当企图。比如说为获得公安机关的袒护,进行色权交易,从而达到违法经营之目的等。当其得知王某冒充警察,意识到某种不当利益不能实现,便告发了王某。若以王某冒充警察骗奸赵女,是违背赵女意志,对王某以强奸罪论处,是不恰当的。如前所述,因王某与赵女发生性行为时已取得赵女同意,就不应认为王某违背了赵女意志,王某的行为也就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