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雷开发区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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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雷开发区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docx
古雷开发区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古雷开发区 2020 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为稳定我区粮食生产,提高粮食单产,增加粮食平安保障实力,提升稻米产业,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 2020 年在我区建成粮食产能 14341 亩以上(见附件 2)。亩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50 公斤。- 提升机械作业实力。充分发挥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集中育秧实力,依托各类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加大水稻机插育供秧服务力度,扩大机插秧作业面积,推动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提升绿色增产实力。注意绿色、生态、可持续技术的组装示范,全面实施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等水稻五新。重点抓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高产高效绿色增产技术模式。- 提升主体经营实力。规范有序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重点向种粮大户、农夫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二、实施内容 1. 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2020 年新建产能区 配套建设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每个示范点建设智能化板房式叠盘暗出苗车间,配套浸种消毒池、浸种网兜、带钩钢结构吊篮和电动升降装置;配套播种操作间和秧盘精量播种流水线,包括自动化水稻催芽机、自动化水稻精量播种机、碎土机、育秧硬盘、水稻育秧全养分基质、塑料平板双面托盘、叉车和日产乘坐式高速插秧机等设备。2. 水稻五新推广。大力发展优质稻,推广水稻机插秧叠盘暗出苗、水稻精确定量栽培、头季机收再生稻、测土配方施肥、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等一批先进适用、增产增效、绿色生态技术。组织各类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产能区内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提高产能区水稻五新科技水平和种植效益。3. 扶持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夫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粮食产能区建设,推动产能区建立稳定和利益共享的适度规模经营模式与项目建设机制,提高种粮比较效益。三、经费支配 1. 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每个示范点财政补贴不高于 60 万元,补助数量和建设标准由项目区农林水局依据当地生产实际的须要详细确定。其中,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中涉及的有关场地和设备租金、水、电费用等开支不得列入补贴范围。全部机械设备不得重复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以及其他项目补贴。2. 适度规模经营。每个经营主体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00 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贴 100 元。四、补助对象与条件 1.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补助对象为 2020 年新建产能区内新建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夫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农机合作社优先支配。2.水稻五新推广补助对象为产能区内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以及水稻高产高效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和培训的担当单位、经营主体或服务组织。3.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象为在产能区内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 100 亩以上、流转时间 3 年以上(涵盖 2020 年至 2022年底)、签订规范合同(省厅规范合同见附件),并经乡镇经管站鉴定、土地流出方所在行政村公示且种植水稻的农夫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享受产能区规模经营流转补贴的,不能重复补贴)。五、资金管理 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方法(闽财农201919 号)和详细实施方法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严格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建设完成后由业主提出验收申请,经区农林水局组织验收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位。机插育秧良种补贴按核定出圃秧盘数,适度规模经营补助资金按审核认定合同,其余资金按区农林水局的验收要求审核认定后,统一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刚好拨付。各项目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运用率,切实发挥好项目的资金效益,努力实现粮食综合生产实力提高。1.强化组织领导。各项目乡镇要协调好产能区建设相关的用地、用电、用水等问题,保证项目顺当实施。要健全多部门共同协商、亲密协作、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使产能区惠农扶粮政策覆盖整个粮食产能区,确保完成粮食产能区的建设任务目标。2.细化实施方案。各项目乡镇要制定本乡镇详细实施方案,水稻五新推广要落实到每个片区,产能区片要统一按标准设立标牌,注明地点、规模、编号、主推品种、主推技术、工作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等内容,便利农夫观摩学习,扩大宣扬影响。3.强化指导服务。农林水局要供应多家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建设厂家、材料等有关信息,供经营主体选择。要主动做好优质稻良种、水稻机插叠盘暗出苗技术。要大力开展绿色增产模式攻关与示范,引导农夫实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科学施肥用药、推动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综合措施,促进农夫稳定增收和农业生态环境爱护。要主动推动农机与农艺相结合,配套推广高产高效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要指导经营主体按规范合同文本要求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削减不必要的纠纷。4.严格项目验收。2020 年粮食产能区项目实行区级验收制度。各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原则上应于今年 9月底前完成验收,其它建设内容于 11 月底前完成验收。验收时对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良种补贴、水稻育秧全养分基质、50 亩以上示范片、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等内容,依据合同、清单、发票、影像图片资料、现场核实、电话抽查等予以验收确认。项目完成后,申报单位或项目业主应当刚好向区农林水局提出验收申请。农林水局组织人员对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会同财政局在 15 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资金。对初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验收组应当刚好向实施主体提出书面整改看法。实施主体整改到位后,提出其次次验收申请,对其次次验收后仍旧不合格的,不再组织验收。联 系 人 :王 旺 泉 , 电 话 :3892032 , 邮 箱 地 址 :wwq04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