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整理-外贸--产品区域代理合同模板(中英文)(DOC11页).docx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9页 共9页 甲方(厂商): ( ): 乙方 (经销商): ( )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经销甲方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 , . 第一条 保证合同双方保证自己是合法存在的法人组织,具有经营与经销本合同 指定产品的资格,并互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 . 第二条 代理销售区域范围 .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行政区域为:奥地利; . 乙方同意作为甲方在上述指定区域之代理商,并承诺全部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 . 第三条 合作方式 由甲方提供能源节电技术产品,由乙方负责在奥地利进行推广、销售: : ) 甲方提供的产品,应适于在奥地利销售,并由缔约双方书面确定; ; ) 甲方对由自己提供的产品的使用,负责为乙方进行人员培训; ; ) 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向奥地利或其指定的其它港口出口合作产品; ; ) 甲方应提供经乙方指定的优质可销的能源节电技术产品; ; ) )根据本合同合作的产品应采用专门的商标,由乙方在奥地利独家经销; ; ) 甲方具有向乙方生产和提供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独有权,乙方具有接收由甲方根据本合同生产的产品的独有权;甲方不得与奥地利境内的任何其它公司、商号或个人进行与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有关的商业活动,应赋予乙方对奥地利市场其它产品的优先取舍权;乙方不得与中国境内的任何其它中国公司、商号或个人进行与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有关的商业活动,应赋予甲方其它产品的生产的优先取舍权; . , , . )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下列事项: : ) )在奥地利有关部门对产品进行注册; ; ()在奥地利进行产品销售。 第四条 合作所涉能源节电技术产品包括: 第五条 合同期限、首期采购任务、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 , 、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 . 、 首期采购任务:乙方须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天内购买甲方价值 万美元的产品。 : () , . 、 本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申请续签,但应在期满前天内书面向甲方申请。如乙方已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产品年度销售任务,同等条件下将有优先续签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范围和代理系列产品的权利。 , () . , . 、 销售任务及奖励见附件。 . 第六条:产品采购及付款方式 . 在签署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万美元成约定金;乙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后日内完成首期采购万美元任务,半年内应累计完成 万元美元的销售任务;一年内应累计完成 万元美元的年度销售任务。 , ; ( ) () . , ; , . .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向乙方订购不少于 万美元的货物。此时,本条第款成约定金中的万美元转为预付款,按第九条不足部分的预付款仍应按第九条执行。 () , . , , . . 剩余的万美元成约定金转为第二次交易的预付款。 . . 订货时乙方应向甲方指定办事机构发出书面订货单,订货单应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收到订货单后确认该笔订货是否有效。如确认订货有效,则每份订货单及确认函均构成一份独立有效的买卖合同,本合同有关付款方式,交货等相关条款可视为对该独立合同的有效补充。 , . , . , . . . 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乙方在收到甲方确认函后三天内支付货款总额的给甲方作为预付款,其余须在甲方发货前三天支付给甲方。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甲方账户的日期。 , () , ; () , . . .货币结算单位为美元。 . 第七条 合作产品质量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 ' ( ' ) () 但乙方所要求生产的产品质量标准高于() 标准的, 乙方必须在甲方开始生产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 (), . () 在本合同期内,每一批合作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货差规定及计算方法另行约定。 , , , . 第八条 交货与运输 . 每份经甲方确认后的订货单,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个工作日内发货。 , () . . 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时供货或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款的情况除外。 (, ). . 乙方可自行来甲方指定地点提货,亦可委托甲方代办航空、快递等形式的托运。甲方承担铁路行包或汽运及保险的费用(如铁路,公路运输)。如乙方要求特殊运输方式(如航空和快递),需出具委托书,运输和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货后,将提货单及发货票随后寄给乙方。 . ( , ). ( , ), . , . . 乙方提货时必须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生货物缺失、破损等,乙方应在提货当天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相关承运部门提供货品缺失、破损证明,由双方协商处理。 , . , , . , . . 交货时间:根据合作期内每一次合作的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 . 交货地点:根据合作期内每一次合作的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 . 运输方式:根据合作期内每一次合作的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 . 保 险:(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 ( ) 第九条 保修乙方在销售中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均可向甲方申请保修、调换。 , . 第十条产品退、换货政策 产品保修(换)期限 () 甲方对正式备案的售出产品(以收到经销商反馈的“甲方登记联”为准),自用户购买之日起,提供为期两年的免费产品保修服务以及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 " " ), , () . 产品保修(换)原则 () 在甲方规定的产品保修期内,在用户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产品进行了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的前提下,如果确实由于产品的自身质量问题造成产品的各类故障,甲方将免费为用户提供返修或调换货品服务。 , , , , . 产品返修原则 对于以下符合产品保修(换)原则规定的质量问题产品,甲方只能提供原货品返修服务(不可调换): () , ( ): ) 为用户特殊定做的大功率(非常规)型号产品。 () . ) 用户购机安装三个月后,发生质量问题,且可以进行修复的产品。 . ) 购机安装三个月内发生质量问题但可以修复的产品,经与客户沟通并征得客户同意,允许进行产品返修的。 . 第十一条价格调整及利益保障条款 为充分保障广大经销商的利益,甲方在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时,将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 , : 、 甲方保证产品价格体系正式调整前七个工作日将价格调整信息通知代理商。 () , . 、 对于甲方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前(以甲方正式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体系日期为准)已经发生采购的行为,甲方不负责进行差价补偿。 . 第十二条双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 甲方的权利 有建议和指导乙方实施甲方制订的市场营销方案的权利; ; 有核定乙方特约经销区域及特约经销产品市场最低售价的权利; . 有审核、规范乙方进行产品广告宣传的权利; ; 、 甲方的义务 在乙方完成首期采购任务后,向乙方出据代理商证书及证明,维护乙方作为代理商的正当合法权益。 , . 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时所需的营销、技术和广告宣传资料及相关的产品认证证书。 , . 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范围内进行其代理经销产品的市场开拓与销售工作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技术支持、培训支持等相关配套服务。 , , . 向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 协助乙方做好货物托运及调换工作; . 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和规范市场秩序; . 严守乙方的商业机密。 . 、 乙方的权利 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特约经销产品在产品特约区域的经销权; . 享有按电能科技年度市场营销方案享受一切奖励条款规定的权利; . 、 乙方的义务 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件,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进行守法经营; , . 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指导下处理好特约经销区域内产品终端用户的投诉与相关服务请求,并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 , , . 严格遵守甲方电能科技年度市场营销方案中关于市场营销秩序维护及经销商行为约束方面的相关规定; . 不得擅自生产、伪造甲方之产品,并要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工作;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 ; . . 乙方必须安装专用的通讯设备,保持与甲方的持续沟通,及时反馈各种市场营销信息; . 乙方印制各种针对甲方的宣传资料前必须呈甲方审核,并经甲方书面许可后方能发布; ; . 遵守甲方颁布的年度营销方案、客户服务方案,并积极支持配合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 . 不得以甲方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其他民事行为,甲方亦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发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 . 第十三条合同修改、终止 .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合同变更简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 ) . .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宣称此种情况存在的一方(申诉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通知后天内(本合同特别约定除外)纠正、补救或消除这种情况,则申诉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立即生效。在上述天期限内,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 , . , () ( ) , , , . () , .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之约定; . 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无论是强制性或自愿性); ( ). 出现不可抗拒力的情况,以至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 ; 一方在公众场所、传媒等攻击另一方的形象和声誉,或自身公共形象严重败坏。 . . 经双方书面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 . . 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首期采购任务,本合同即无效 , . 第十四条 保密条款缔约双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对其从另一方获得的、与另一方活动有关的所有被认为是机密的信息进行保密,不向任何人、商号和公司透露,(正确行使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除外)。 , , ( ) ,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 .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 , , . , , .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 , , , . , . 第十八条 其它事项 . 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 , , . . 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 , , . . 本合同自甲方交付成约定金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年。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到期后,缔约双方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续订有效期可仍为五年或重新确定。 , . , , . () . .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 . 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 , , ; . 买方代表(签字): ( ):卖方代表(签字): 第 9 页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