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广场项目经理部分包管理制度汇编.docx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8页 共49页*国际广场项目经理部分包管理制度 2011年12月目 录一、总 则··········································2二、进场须知··········································2三、教育培训··········································4四、组织管理规定······································7五、CI及现场管理规定··································9六、施工及计划管理规定································11七、技术资料··········································13八、分包单位进退场规定································14九、分包单位变更签证及经营管理制度·····················16十、分包单位协调制度··································17十一、函件处理规定····································18十二、安全生产管理····································19十三、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25十四、消防、保卫管理··································29十五、出入证管理制度··································32十六、来宾卡发放管理制度······························33十七、文明施工管理·····································34十八、质量管理规定····································37十九、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规定························40二十、生活区后勤管理规定·······························43一、总 则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我公司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我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我们项目管理现场内的任何一家分包单位。二、进场须知1、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我项目经理部所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2、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2.1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方的委托书(通知)。2.2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入场许可证提交资料序号提交资料所交部门备注1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资料室、质安部2公司概况介绍及业绩材料资料室3参与本工程的组织机构表及通信联络表资料室4参加本工程项目人员的简历资料室5入场人员花名册(必须盖有单位公章,经市建委注册)及身份证、暂住证;资料室、质安部6本单位当年年审过的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资料室、质安部7本项目管理人员的证件,项目经理证书(或企业委托书)、安全员、质量员的证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资料室8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机械工、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信号工、防水工等)资料室质安部9进场施工机械一览表及其安全证明(如合格证)质安部10进场安全物资一览表及安全证明质安部11入场人员4张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用于办理证件。质安部费用分包单位自理注:分包单位在总包部的指导下由专人负责同有关部门办理入场的各项手续,并进行入场教育培训工作。3、记录:分承包商进场许可证4、由业主直接发包的分包单位必须办理安监申请、支付安监费。并为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上述工作的票据复印件报总包管理部转质安部存档备查。 分包单位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技术员、见证取样员等),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技术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上述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交总包管理部核验,由总包管理部转质安部存档备查。 分包单位如拟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书面向总包申请,由总包报监理、业主批复。更换后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备案按第二条要求进行。 所有的资质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各分包单位在资质有效期到期前必须将报审后延期的资质证书报总包管理部转质安部存档。三、教育培训1、为了确保分包单位了解现场实际情况,能够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分包单位员工素质符合我项目要求,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作。2、工人素质教育2.1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工程部负责,培训大纲见下表。2.2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的教育培训,必须符合我项目和现行有效的各类法规、规范及文件要求,教材必须经我项目经理部审批,同时应做好培训记录,并报至项目总包管理部备案。2.3由项目工程部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技术素质教育工作。所有分项工程开工前,由专业工程师召集,专业工程师或分包主管工长主持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教育,使工人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充分了解。具体要求工人知道分项工程的工期要求、施工方法、施工要点、工程做法、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要求。未对工人进行教育的分项工程不允许开工。 2.4各分包必须配一名素质较高的专职质量员,且必须给其足够的权限,以保证总包下达的质量整改和质量保证措施得到彻底贯彻和实施。培训大纲内容课时教育部门考核方式参加人员备注入场教育现场教育消防保卫1质安部考勤及签认分包队伍全体人员质量管理2质安部考勤及签认分包队伍管理人员计划管理1工程部考勤及签认分包队伍管理人员生产管理1工程部考勤及签认分包队伍管理人员文明施工管理1工程部考勤及签认分包队伍管理人员成品保护1工程部考勤及签认分包队伍管理人员现场物资1物资部考勤及签认分包队伍管理人员技术管理2技术部考勤及签认分包队伍管理人员技术资料管理2技术部考勤及签认分包队伍管理人员工程款结算1经营部考勤及签认分包队伍管理人员后勤管理1办公室考勤及签认分包队伍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各类安全规定4-8质安部考勤及验证分包队伍全体人员特殊作业规定4各分包队伍考勤及验证分包队伍全体人员施工中教育制度教育各项每月一次分包队伍自学由工程部检查考勤分包队伍全体人员技术培训分项工程开工前技术部制作样板分项施工人员新工艺新技术技术部现场操作专业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周一安全例会1质安部考勤分包队伍全体人员各分包队伍安全会1分包队伍自行组织考勤分包队伍全体人员3、安全教育3.1由总包部门组织协助,项目质安部对分包单位的全体成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发给上岗证并由质安部门注册登记后才能上岗。未经考试合格和注册登记人员不得参加施工生产。3.2在接受总包单位安全教育同时,分包队伍要明确一名领导为该队伍的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分包队伍中每50人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少于50人要设兼职安全员,独立承担分包任务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机构,并按上述要求配备安全人员。4、记录:4.1安全教育记录 4.2 班前安全活动交底记录 4.3、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四、组织管理规定1、在施工中分包商必须按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并提交组织机构图。当总包认为分包的管理人员及工人的素质或人数达不到施工现场的需要时,总包有权利要求分包换人或增加施工人员。2、经我项目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机构图上管理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提供固定的联系电话(手机),且不得兼任本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的职务(除经我项目经理部允许)。3、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责,不经我项目批准不得更换,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现场经理批准。4、分包单位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我项目要求。5、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6、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分包单位如与总包、业主、监理人员发生正面冲突,则视情节处以500元2000元罚款,如情节严重构成侮辱、诽谤甚至身体伤害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如有关于工程事项,必须与总包联系解决,不得越过总包与业主或监理商谈有关工程事宜。7、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我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总包部。8、我项目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单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所罚款项必须按时上交,否则加倍在工程款项中扣除。9、分包的人力、物资、机器设备、工具等生产资源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视为项目生产资源,受项目统一管理。其生产资源的进退场应该提前与总包联系,批准后方可办理进出场手续。10、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我项目工程部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我项目部批准。11、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8小时之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日计划中。12、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计划,并经我项目工程部批准后方可实施。13、任何零星用工及合同外用工的发生,都必须在同时得到我项目总包部的批准和经营部的确认书后,方可实施(缺一不可), 否则一律无效,后果自负。14、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它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 五、CI及现场管理规定所有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着装整齐,佩戴统一安全帽(符合项目CI要求)、佩带胸卡、编制号码,其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有明显的区别并予以保持,违者罚款50元/人/次。1、施工现场布置、分包单位所建的临时设施(包括现场料场)必须符合我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项目部CI要求,施工前须先得到我项目总包部的批准,按总包要求进行布置,不得私自更改。2、所有分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不得留长发,注意举止行为;严禁在现场内大声喊叫、打闹。3、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50元/人.次。4、不在指定的吸烟区吸烟,罚款50元/人/次。5、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随地小便罚50元/人/次,随地大便罚100元/人/次。6、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CI标牌等,谁损坏,谁负责赔偿损失,并处以两倍于损失的罚款。7、必须保证所悬挂标牌的完好、整洁,标识颜色清晰无退色。所堆放物品无论堆放时间长短,必须堆放整齐,必须有完整封闭围挡。8、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严禁赌博、酗酒闹事行为,否则对分包单位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并将有关人员驱逐出场。9、现场办公室管理规定9.1各分包单位应于进场前提出书面办公用房申请,并注明条件。9.2由项目办公室安排房屋,各分包单位须按方案无条件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和随意占用办公用房。9.3办公室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桌净、窗明、文件图纸按顺序编号,按类归档9.4工作时间,禁止串室闲谈,禁止在办公区大声喧哗,保持肃静。9.5办公室应悬挂标牌,规格尺寸按我公司CI手册要求制作。9.6妥善保管办公室内的贵重物品,下班后关窗锁门,防止盗窃。9.7禁止私拉电线,私设开关,禁止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10、仓库必须按项目物资部统一要求进行布置,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物资应码放整齐并挂标牌。(仓库内布置图报总包物资部批准)11、堆料场所的划定必须按总包总平面布置图布置,并且码放整齐,不得私自乱堆,并按项目物资部要求进行标识。12、现场的临水、临电设施,分包在使用时要爱护。根据各分包商生产的需要,总包将动态指定具体的临水使用点由谁负责。各分包应对自己负责的临水使用点负有维修及保护义务。发现破坏情况应及时上报经理部,否则一切修理责任自负。对临水临电的改动应报总包批准后进行,不得私自改动水管、乱拉电线。违者将处以500元/次罚款。13、现场临时道路由总包进行统一维护,分包在使用中要保护道路,若有损坏,责任分包方要立即恢复,总包依情节情况将处以经济处罚。分包在道路上遗撒杂物,要及时清理,同时不得将垃圾、杂物遗撒在场外。14、围墙、大门、旗杆等由总包进行统一的CI布置,分包在生产过程中不得破坏。六、施工及计划管理规定1、任何一项施工开始都必须具有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交底书、技术交底书、材料使用得到批准、安全设施齐全无隐患。管理者及操作者经过教育,质量标准、工艺标准清楚,否则不得开工,已施工的必须拆除返工,一切损失自负。2、所有施工都必须按照我项目规定的程序、标准进行,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并提供齐全、有效的技术保证及质量评定资料,否则返工重新施工,一切损失自负。3、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备不及时、不足,我项目将书面通知限时配足,超时未配者,我项目有权代为配置,分包单位不得拒绝,否则将分包单位完不成部分,我项目另行安排,并对分包单位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工期和经济),我项目代为配置部分的费用将加倍由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支付,该费用的计算不受定额和合同价的限制。4、因分包单位的原因导致我项目必须修改施工方案或采取特殊技术措施的,所增加的费用完全由分包单位支付,所需生产要素分包单位必须及时配置。5、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其施工组织、安排必须按我项目的要求完成,我项目工程部负责协调、监督、解决非修改方案或设计的技术性问题。如需修改方案或设计,由分包单位书面通知我项目技术部,我项目技术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解决,任何人无权擅自修改方案和设计,得到我项目的书面确认后方可修改。6、分包单位所使用材料及供应商必须是经我项目审批同意使用的,否则一律严禁使用,已进场的必须清退出场,并要向项目报告其处理结果及去向。7、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我项目其它分包单位的施工,不得无故刁难,否则将处以罚款,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8、周计划由各分包单位于每周日上午10:00之前上报项目经理部总包管理部;项目经理部于当日召开生产会时确定周计划的审批修改意见并形成文件下发,周一开始按照审批修改意见执行;周日生产会上同时讲评前一周计划实施情况。各家施工单位现场经理及相关工长必须准时参加。9、由各分包于每月23日报月计划(本月25日至下月24日)到项目经理部,当月生产例会上确定月计划审批修改意见并形成文件下发,25日开始实施。并在24日生产例会上讲评上一月计划执行情况。现场各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10、项目经理部对周计划进行考核,每周计划完成率在90%以上视为合格,未完成需由总包管理部出具书面原因分析,并与项目相关责任人的奖金挂钩。11、为了迎接各方面的检查,各分包应积极配合项目作好各自工作面的清理工作,及各种安排。12、月计划未按期完成时,如没有合理的工期拖延理由,每延误一天对分包单位处以20005000元罚款。 七、技术资料1、分包单位进场后二十天内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修订原投标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总包管理部转技术部审核后报监理、业主审批。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报总包管理部转资料室存档。 2、分包单位进场后按投标承诺时间完成深化设计图,并报总包管理部转技术部审核后报监理、业主审批。批准后的深化设计图报总包管理部转资料室存档。 3、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分包单位的深化设计图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监理、业主、设计批准,因此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提前十天报总包管理部转技术部审核后报监理、业主审批。批准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总包管理部转资料室存档。 4、施工中如发现深化设计图与原设计图不一致处,必须由分包单位深化设计部门提出设计变更单报总包管理部转技术部审核,审核后报设计、监理、业主审批,批准后的设计变更单报总包管理部,由总包管理部核定相关其他专业工程后交资料室转发并存档,以便各专业相互协调。 5、分包单位进场后应主动找总包管理部商定平面及高程控制点移交时间,由总包管理部通知工程部与分包单位共同进行移交,交接资料交总包管理部转资料室存档。 6、施工过程中各种资料报总包管理部审核或转发审核后报监理、业主审批,所有批复资料由总包管理部确定并由分包单位报总包管理部转资料室存档。 八、分包单位进退场规定分包单位退场前必须将所有资料按规范要求整理归档交总包资料室审核后转报监理、业主审批,批准后按合同要求交总包资料室汇总归档。竣工验收后,如档案馆等政府部门要求修改、补充部分资料,分包单位无条件负责修改、补充,不因资料已审核而免责。为协调各分包单位的施工、统一进度管理,确保总进度计划的落实,特规定如下:1、分包单位进场后应从总包管理部领取施工进度一级网络计划,根据一级网络计划、施工现场实际进度情况、作业面可能产生的各专业交叉施工情况、后续专业作业面移交时间要求等编制分包工程施工进度二级网络计划,并于10天内报总包管理部、工程部审核,核准后由总包向监理单位申报。 2、分包单位应根据二级网络计划制定各项资源供应计划,包括资金、材料、人员、设备等计划以及临时设施(水、电、办公、住宿、仓库)计划,上述计划与二级网络计划同时上报,审批程序同“1”条。 3、分包单位每周星期四上午9时以前必须将下周的进度计划以及上周的完成情况、需解决的问题报总包管理部。 4、总包管理部及总包负责人每周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进行核查,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有偏差时有权要求分包单位提交纠正措施。 5、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根据一级网络计划以及现场实际情况要求提出的合理的二级网络计划调整指令,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6、如分包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或可能影响总工期目标的实现,总包有权要求分包单位加大资源提供力度,总包管理部负责分包单位资源核实工作。九、分包单位变更签证及经营管理制度 为确保总、分包各方正当利益、保证工程质量,让总包、业主、监理能动态了解工程投资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实际结构与图纸不符、深化设计与施工图纸不符等问题,分包单位必须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前者,应书面报总包管理部协调,对于后者,由分包深化设计部门出具设计变更(合理化建议)报总包管理部, 总包管理部通过自行审查或转技术部审核后报监理、设计、业主审批,批准后的变更由总包管理部转经营部核算以及资料室存档或转发相关专业施工单位。 2、施工过程中如非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签证事实发生,分包单位应将签证资料报总包管理部审核后报监理、业主审批,批复文件及签证资料交总包管理部转经营部存档、核算。 3、分包单位进场后应按分包合同的时间要求将主材的认质认价资料报总包管理部转经营部审核后报监理、业主审批,批准后的资料交总包管理部转经营部存档、核算。 4、对于政策性调差签证工作,分包单位应将各自分包工程内的可调差项目列清单、计算工程量报总包管理部转经营部审核,审核后报监理、业主审批。如出现漏项、少报工程量情况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批准后的资料返一份经营部存档。 5、每月25日将已完工程量及进度款拨付申请以及下月资金计划表交经营部审核后报业主、监理审批。 6、与业主交流的经济文件一律先报总包管理部转经营部审核、项目经理签字后报监理、业主审批。十、分包单位协调制度1、协调原则 1.1以施工进度一级网络计划的控制线路为中心,合理安排和组织各线路的施工。 1.2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是第一要素,在协调工作中可一票否决。 1.3非施工方原因导致的由于协调产生的工期延误、成本增加的事项应取得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2、每周日下午四时,总包召开生产例会,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全权代表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并于周四上午将本周的生产状况、下周需要协调的重大问题以及生产计划书面报总包部。生产例会上形成的决议各方必须全面落实,否则总包有权根据合同或直接进行经济处罚。如不能按时参加会议,按50元/人/次处罚,如缺席会议,按100元/人/次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每周监理召开安全生产列会,各分包单位安全主管或全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会上各方可书面提出为确保安全施工而必须协调的事项交总包管理部。例会上形成的决议各方必须全面履行,否则总包有权进行经济处罚乃至下发工程暂停令。不按时参加会议以50元/人·次处罚,缺席会议按100元/人·次处罚。 4、每周二上午9时,监理召开由业主参加的监理例会,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或全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会上各分包方应书面提出重大的需协调的事项,及生产计划安排和完成情况汇报。 5、施工过程中临时出现的重大问题、政府相关部门下达临时任务,总包有权提前半小时召开协调会,通知人为总包管理部或办公室。会议决议履行要求及处罚措施同第“2”条。 6、总包的协调对口部门为总包管理部,各分包单位所有需临时协调的工作必须书面报总包管理部,总包管理部在收到协调要求通知单后半天内给予答复,能解决的协调事项口头回复,不能解决的事项或需延期解决的事项书面回复并说明原因。 7、总包管理部收到协调要求通知单后可分别找相关的技术部、质安部、工程部、安装部、供应部、经营部、其他分包单位进行协调,需监理、业主、政府部门解决的重大问题由总包管理部出面协调。 十一、函件处理规定1、我项目资料室统一负责对分包单位函件的收发工作。2、分包单位必须重视我项目所发的正式函件及便函,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超时未复者,即为确认接收,承担因此造成的后果。3、分包单位所有图纸、方案、进度计划表等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至我项目资料室;材料审批、申请索赔、决算书等发生质疑,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至我项目总包部,否则一律无效。所造成损失自负。4、分包单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如有异议,在收到24小时内回函协商解决,否则视为确认接受。项目经理部函件输入渠道由项目资料室统一控制,分包给总包的函件必须由项目资料室签收。5、分包单位对我公司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我项目拒收。十二、安全生产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分包队伍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做以下规定:1、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每周项目总包部组织分包单位进行检查,参加安全检查人员:分包项目经理、分包安全员、分包专业工长、专业电工、专职机械管理员等。2、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1)查领导,是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和进度的关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了重要议事日程;(2)查教育,对管理人员、工人的教育,在时间上和内容上是否真正落实;(3)查防护,施工现场各种防护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4)查制度,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是否真正落实;(5)查隐患,施工作业面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3、每次检查都要制定明确的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考核、记分和评比,好的总结推广,给予奖励;差的严肃批评,给予必要的处罚。4、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精神。对查出的隐患要下隐患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尽快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5、项目经理部、分包单位应做好班前、班中、班后、节日前后的安全检查,特别是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并及时上报,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下班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不得留有任何隐患。6、各分包单位应控制:轻伤事故频律控制在千分之二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7、分包单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单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总包部,由总包部转交质安部。8、各分包单位不向项目总包部提供规定的安全资料,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员处罚款500元/次。9、各分包单位不组织和不参加安全教育活动,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元/次罚款。10、各分包单位拒不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综合大检查,对分包单位处于1000元/次罚款。11、各分包单位进场人员没进行安全教育,处罚50元/人.次。12、项目经理部对各分包单位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职工给予50元/次处罚:12.1高处作业未穿防滑胶鞋;高处施工作业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12.2二米(含二米)以上高处作业站在钢管上、钢筋上、模板上等危险环境施工未系好安全带的。12.3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施工作业 。12.4无动火证动火者。12.5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12.6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12.7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12.8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12.9高处作业向下投抛物体。12.10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12.11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两侧无防护罩,焊把线、钳绝缘损坏,电源线破皮漏电。12.12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12.13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12.14未经项目工程管理部责任师批准,随意挪动、拆除和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与项目奖罚条例发生冲突的执行奖罚条例)。13、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200元/次罚款处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3.1多次违章,屡教不改。13.2没有给工人创造良好作业条件,没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者。13.3分包单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13.4分包单位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进行检查或存在隐患的。 13.5对施工作业范围的环境、设施、设备、存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的。13.6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不落实者。13.7指挥无证人员上岗施工。13.8新工人入场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就安排上岗。14、脚手架使用管理:14.1由分包单位搭设的脚手架,搭设的各种架子在2米以上15米以下由项目安全部验收,验收程序是分包单位搭设完各种脚手架后通知项目工程部,再由项目工程部通知项目安全部进行验收,参加验收人员是项目工程管理部人员和分包单位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0米以上的脚手架要提前24小时上报项目安全部以便及时上报公司来验收,否则影响工期后果自负。14.2 凡在2米以上高度施工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14.3 所有脚手架的搭设标准执行JGJ-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15、安全网使用规定:15.1 结构施工阶段建筑物周围已设置的水平安全网不得随意改动,根据施工需要和项目要求支搭安全网,由项目有关人员、分包单位联合验收,验收单存档备查。15.2凡有坠落危险的部位必须设置水平安全网。关键部位如电梯井、大于1.5*1.5米的洞口等,应根据项目经理部要求设置水平安全网和防护栏杆。15.3 水平安全网采用3*6米的锦纶大眼安全网,密目安全网采用2000目安全网。15.4 因施工需要拆除安全网必须在24小时前向项目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安全部同意后方可拆除,拆除的部位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16、现场洞口防护规定:16.1结构施工中洞口、临边应做好防护。项目工程部在分包单位入场后分别移交各分包单位负责检查、维护。16.2边长50厘米以下的洞口必须设置固定盖板,板四周抹灰封闭,50厘米以上的洞口必须搭设防护围栏立挂密目安全网,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进行防护。16.3电梯口防护门可做成活动式防护门,门下设挡脚板封严,并悬挂安全标志。16.4管道预留洞口在施工完成之前不得割除防护用预留钢筋。16.5因施工需要拆除洞口防护应向项目工程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将采用的防护措施。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完毕后恢复。17、机械管理17.1项目经理部提供的机械设备安装安全由项目负责,各分包单位在使用项目提供的机械设备过程中安全控制由分包单位负责。17.2分包单位自带机械设备及工具,安全由分包单位负责。17.3分包单位自带机械设备必须是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产品,机械设备进场前通知项目经理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机械禁止进入施工现场。17.4设备进场前48小时向项目总包部提交书面分包设备进场一览表。经项目批准后方可进场。17.5各分包单位负责自己施工区域的机械设备的保护、维修、保养及安全检查。17.6各分包单位每日负责检查自己施工区域的机械设备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17.7项目质安部每周对机械设备进行专项检查,所用表格见机械检查表。17.8各分包单位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每天使用计划,并提前24小时报至项目总包部,经项目总包部统一协调后,合理使用机械设备,若分包单位未报机械使用计划,项目总包部视为不使用机械设备。18、凡用上述设施使用及安装维护过程中造成的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分包单位独立承担经济和事故责任,由分包单位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惩处。十三、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1、在建筑施工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问题,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本工程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要求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的保护措施。各电箱设门、设锁、编号,注明责任人。2、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申报用电负荷、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配备至少一名专职电工进行临时用电的安装维护工作。所有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电工特殊工种工作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交总包管理部备案。3、分包单位不及时申报用电负荷、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总包不予送电。4、分包单位不配备专职电工的或专职电工人证不符的,由总包指定电工为其服务两星期,指定电工的工资4500元/月由分包单位支付。两星期后仍不到位的,总包停止送电。5、发现非专职电工作业或私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的,总包可处5001000元/次的罚款。一个月内连续三次及以上累犯的,追加10000元罚款并断电,由分包单位完成整顿后再行送电。6、临时用电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总包可处2001000元罚款,责成暂停使用并立即整改。如不在商定的时间内执行,总包可采取断电措施。7、分包单位专职电工有义务和责任对分包范围内的临时用电设施和用电设备进行日常巡检、维护,确保用电安全。8、施工现场严禁设备带病工作。如因设备“带病”工作引发临时用电设施损毁,由相关单位赔偿一切损失并处以20005000元罚款。如对其他单位造成工期、质量、安全方面的影响,一经业主、监理、总包核定,所有间接损失由该单位赔偿。9、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有义务和责任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保护,如临时用电设施妨碍施工,必须提前书面报总包进行协调。如擅自进行处理,后果由分包单位自负。造成损失的由其赔偿并处以20005000元罚款。10、施工现场和办公室内所有用电设备不用时或下班后必须断开电源。如经检查有违反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11、杜绝用水后不关水龙头的行为。水龙头损坏造成长流水现象,有关人员必须马上通知水电维修。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处以50200元罚款。12、由各分包单位专职电工、总包专职电工以及总包管理部共同组成水电纠察队。每周四上午9点,总包管理部组织水电纠察队对各分包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水电检查。13、必须建立施工现场临时水电管理档案,由安装部及各分包单位专职电工负责其建立与管理工作。每次水电检查工作的结果都必须及时入档备案。14、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及50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15、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应配专职电工不少于2 名。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15.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15.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格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15.3使用的设备不用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15.4负责保护好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15.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6、安全技术应由主管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临时用电工程、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实行定期检查,每周一次,并复查接地电组值,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17、施工过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建筑物(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 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米。18、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19、施工现场的一切用电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一切用电设备,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则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现场内所有防雷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组值不得大于30。各机械设备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必须保证电气连接良好。20、配电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