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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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doc
XX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为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强化宣传教育,细化工作措施,着力解决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卫生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氛围。 二、工作目标 按照创建“平安校园”标准,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创建规范、健康、有序、稳定的校园环境。 (一)各类营业性娱乐场所得到清理整治,网吧、影院、台球室、电子游戏厅和涉嫌“黄、赌、毒”行为及各类经营场所依法得到取缔。 (二)侵害在校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各类涉校刑事暴力案件、治安案件的发案率明显下降。 (三)各学校专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配备到位,要在校园;校内安全保卫措施齐全,校属房屋出租登记清楚,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学生在外租房情况登记全面,底数清楚。 (四)交通安全措施齐全、监管有力,交通安全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能够基本满足师生日常生活和出行的需要。 (五)消防设施配套齐全、完备,消防隐患得到排除。 (六)影响消防通道和学生安全通道的障碍物或其它违法建筑得到依法清理拆除。 (七)各类占道摊点得到取缔,清理整治无证经营或销售“三无”、过期食品的店铺(摊点),校园周边食品市场得到规范。 (八)噪声污染程度明显降低。 (九)各类卫生死角得到清理,环卫基础设施趋于完善。 三、工作重点 (一)学校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排查学校及周边治安隐患,依法打击惩处学校周边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和强迫学生交“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扫除学校及周边“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开展禁毒、禁赌宣传教育,打击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 (二)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排查学校周边现有的各类交通设施及标识标志,按相关要求合理规划、设置交通信号灯、警示牌、斑马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已备案的接送学生车辆要严格检查统一刷黄,对驾驶员要严格审查其驾驶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许上岗。严厉打击各种机动车辆非法接送学生上学、放学行为。在重点路段配备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维持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秩序。 (三)学校周边经营秩序。规范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秩序。进一步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非法网吧、书刊店、音像店、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文化环境。规范餐饮经营秩序。依法查处学校周边各种违法经营的饮食摊点,重点整治校门口的流动商贩违法经营现象。 (四)学校内部安全秩序。集中排查和整改校内消防、危化品、危房、食品卫生和大型活动安全等各类安全隐患,杜绝火灾、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职责 (一)各乡镇(街道)。领导、组织其辖区内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督促、检查本地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治理和防范措施。责成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内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检查考核本地区学校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主(次)干道学校上下学高峰的护学工作。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事宜。负责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指导处理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其它应由政府处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县教育局。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指导性工作意见,牵头组织召开成员单位参加的协调联席会议;督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负责制定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和拟写整治工作总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牵头组织开展统一清查行动;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工作。 (三)县综治办。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将该项工作纳入综治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抓好学校及周边社会环境的综合治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厅、卡拉0k厅、演出场所、音像店、书报店(摊)等经营单位进行规范管理,打击各类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经营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配合教育部门积极引导青少年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文体活动。 (四)县安监局。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范畴进行同部署、同考核,依据工作职责对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监管。加强对学校周边工贸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指导教育部门抓好校园安全的宣传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参与开展校园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县公安局。建立民警联系学校、幼儿园制度,落实涉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指导校园内保警务室的建设,加强内保人员的培训,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检查、指导学校、幼儿园内保工作,督促学校、幼儿园依法落实内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负责制。经常性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人员集中场所开展以“防火、防盗、防安全责任事故”和管制刀具、危险物品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开展校园周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加强重点人员的管控,及时打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的“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六)县卫计局。实施校医全覆盖计划,对学校医务室、保健室等内设医疗机构实施监管、指导和人员培训,为学校师生提供良好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等服务,督促学校认真落实公共卫生联络员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学校健康食堂的建设,推行营养午餐,严防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促进青少年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指导学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卫生和自我防护、饮用水卫生知识,常见食物中毒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学校师生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同时开展吸烟危害和毒品危害宣传教育,让青少年远离毒品,防止未成年人吸烟;指导学校开展校园内外环境卫生整治,消除“四害”滋生地,严防生物媒介传染病的发生;打击校园周边的非法行医,创造校园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监督学校落实传染病管理及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课间操和眼保健操制度,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进校园活动。 (七)县市监局。负责校园周边各类经营场所的市场准入、开业申请、证照审核和日常监管;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把食品流通许可行为,严格规范食品生产者的登记注册行为,把好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查校园及周边经营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规范校园周边经营市场。加强学校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加大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监督抽查,指导督促学校食堂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严防食品交叉污染,针对学校食堂经营的重点食品品种进行抽样检验,及时了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加强学校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定期对学校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督查,督促学校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八)县环保局。依法治理校园周边区域工业企业,认真清理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等行为,为学校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 (九)县住建局。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建设的质量监管,确保建筑质量。协助教育部门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学校、幼儿园周边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监督,确保学校、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不受影响;依法治理校园周边区域建筑施工产生的大气和噪声等污染。 (十)县疾控中心。加强对学校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帮助学校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学校免疫预防接种安全工作,督促学校做好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干预,开展传染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工作,做好学校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管理工作。 (十一)县司法局。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督促校聘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进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妥善调解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在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开展“法律进社区”等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维护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秩序的意识。 (十二)县城管局。加强对校园周边乱搭乱建、乱牵乱挂、乱倾乱倒等违规行为的查处,整顿校园周边违章占道等行为;督促落实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卫生“门前包保”责任制,督促清理卫生死角,搞好日常卫生保洁,根治“脏、乱、差”等问题。 (十三)县文广局。负责清理、取缔校园周边不符合规定的网吧、影院、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严肃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行为,严格上网登记制度,对涉及反动、色情、淫秽、暴力等内容的网络传播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零售、出租音像店,收缴非法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单位。 (十四)县交通局。加快通村公路的规划和建设,提高农村学校、幼儿园客运车辆通达率。指导乡镇交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打击涉生非法营运行为,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 (十五)县水务局。完善学校周边水库防汛预案、山洪防预预案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防汛预案,建立学校周边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山丘山区洪涝灾害易发区预警体系和警示标识。落实风险学校预警预报及学生安全转移等工作;加强学校饮用水源的监测。 (十六)县国土局。全面指导排查校园及周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县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本情况,落实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各类安全防范措施,深入学校开展地质灾害安全逃生知识宣传,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七)县交警大队。负责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的整治,在重点路段设立警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继续加强“护学岗”执勤。加强已备案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严格审查驾驶员资质,规范运行路线,严禁超员载人,完善档案建设。取缔“三无”车辆,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打击农用车、报废车、摩的、“黑车”载运学生的违法行为。 (十八)县消防大队。加大对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相关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保养维护情况,学校内部火、电、气的使用管理情况及学校周边公共场所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等情况。及时消除校园及周边的火灾隐患。督促指导学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和学校管理人员及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切实提高教职员工和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督促指导学校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促进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中小学校自护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营造良好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各单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综合整治工作与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相结合,广泛宣传,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强化组织领导,集中人、财、物,严密组织实施,推进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校园的稳定,确保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凡是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整治不彻底,导致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社会极坏影响安全事件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密切配合,严格执法。各乡镇、各单位、各学校在履行各自职责的同时,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共同研究建立预防打击校园及周边环境问题的综合措施和长效机制,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对要整治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理、谁负责”、“谁办学、谁负责”、“谁最先发证、谁收费、谁组织整治”的原则进行落实解决,不得相互推诿、互相扯皮。要严格执法,规范管理,从全局出发,不得擅自改变规定,不得开脱说情,不得姑息迁就,不得上推下卸。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各乡镇、各单位、各学校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要注重规范性、长效性,更要注重依法治理。一是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根据辖区实际,定期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整治,相关职能部门要与学校签订安全责任状,把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到日常考核,明确奖惩,落实责任。二是建立定期联席制度。定期召开工作汇报会、座谈会通报情况,加强与学校及学生家长的联系,积极开展定期回访工作,反馈信息,从而构筑信息共享平台,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三是建立特困学生资助制度。深入关爱困难学生,集社会之力,重点帮扶特困学生,防止学生因家庭生活困难辍学流向社会,缓解社会、家庭和学校压力。四是建立警校共建制度。采取民警包干和学校自行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开展警校联谊、座谈会和组织军训等形式,巩固和加强公安机关与学校的共建关系。五是探索建立校园安全评估机制。把校园案件的发破情况、火灾和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师生家长的满意率等内容作为考核、评定学校的重要依据,定期进行分析、研判。 (四)各乡镇、各单位、各学校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到精心组织,齐抓共管,狠抓落实,推动我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内容总结(1)XX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为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2)XX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为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3)加强对校园周边乱搭乱建、乱牵乱挂、乱倾乱倒等违规行为的查处,整顿校园周边违章占道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