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XX年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2)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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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XX年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2) .doc
XX年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xx县司法局内设9个股室,下设7个派出机构。共核定政法编制41人,目前在编在岗38人。其中:机关20人,司法所18人。平均年龄45.5岁,机关平均年龄45.9岁,司法所平均年龄44.9岁。司法所为副科级派出机构,司法所长为实职副科职务。各司法所司法行政均有2名以上干警,其中:鸣凤司法所有4人,旧县、荷花司法所3人。基层业务装备基本得到满足。通过国债项目和“一所三中心”建设,各司法所均有独立或专门办公场所,建设规模都在200平方米以上。设有接待室、办公室、安置帮教工作站、打印室、档案资料室、会议室、调解庭、社区矫正办公室及心理咨询室。各所都购置了办公桌、书柜、档案柜、沙发、会议桌、电话(传真机)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并为各司法所配备了业务用车,今年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信息化设备。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司法所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双重管理,以县司法局管理为主的体制。人员、办公经费归口县司法局管理,奖励性工资等按乡镇干部待遇归口各乡镇管理。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倾斜力度,司法所办公经费在平均在2万元左右。县财政比较重视经费保障,按山区二类县下限每人每年1.7万标准预算公用经费,并保留了部分业务工作经费。单项业务工作支出,需要另行申请,县政府酌情予以部分解决。 二、工作情况强化基层基础,全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建立大调解体系。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始终把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大力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在巩固乡镇、村(居)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了以县、乡镇、村(居)人民调解组织为主干,以组、中心户为支撑的人民调解“三级中心五级网络”。县司法局建立了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乡镇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形成了综治、维稳、信访、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不断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加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工作力度,在全县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社区居民小区、流动人口聚集区分别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小组,以企业所在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建立了企地联合调解委员会。实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组织去调解”的目标,把人民调解组织延伸到了社会的各个角落。二是搭建设人民调解新平台。我们大力加强专业调解组织指导,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医患、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新领域拓展,高标准抓好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大力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同时,成立了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选派懂法规、有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完善规章制度,实现了信访、调解“无缝对接”,及时化解各类涉信涉访矛盾纠纷。三是实施“法务网格工程”。在乡镇建设“法务指导中心”,村(居)建设“法务工作站”,全县共建立法务工作指导中心7个、工作站117个,法务网格467个,组建了2350人的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人员、法制宣传员、特殊人群关照员和法律援助协办员“五支队伍”,推行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服务“进网格”,贴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全县现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234个,其中县级人民调解指导中心1个,乡镇调委会7个,村居人民调解调委会117个,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105个,行业性、区域性调委会4个。建立治调中心户1486个。四是加强排查掌握化解矛盾纠纷。按照“排查的早、发现的了、控制的住、解决的好”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制度。通过每月综治例会,及时了解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对于排查出来的疑难纠纷,由分管领导牵头,有效整合综治、信访、司法、公安、法庭、国土、林业等部门力量,共同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对于政治敏感时段、敏感区域、敏感事项随时加强重点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随时掌握纠纷动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进行调处,最大限度地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和升级,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五是加强包案制度化解疑难纠纷。全县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加大督办力度。建立定领导、定时限、定责任、包化解、保稳定的“三定两包”领导包案责任制,开展疑难矛盾纠纷攻坚。六是以案定补,加强保障。出台了治调中心户管理考核办法、金牌调解员管理考核办法和人民调解案件补助办法,县、乡两级财政每年落实案件补助经费7万元,对人民调解员调解的案件,按要求调解成功并规范制作调解协议书的,按a、b、c分类,每件案件给予100元、50元、10元的补助;对授予十大金牌调解员的,分别给予2000元的奖励;对治调中心户实行星级管理,按评定的等级,每年分别给予100、200、300元的奖励。七是加强跟踪督导联动化解矛盾纠纷。依托电子政务网建立社会矛盾联动化解信息管理系统,将7个乡镇、全县30个县直单位纳入系统,对各类矛盾纠纷实行过程管理。社区网格员第一时间将矛盾纠纷录入系统,村区、社区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调查处理,较复杂的矛盾纠纷直接上报到县督办中心,督办中心根据矛盾纠纷的类型迅速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并密切跟踪,限时督办。通过亮黄灯、办理情况评价、季度通报等形式,对各乡镇、各单位矛盾纠纷办理情况进行考核。三年来,全县各级调委会共排查矛盾纠纷6800余件,成功调解纠纷669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5%;防止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2件,防止因民事纠纷引起自杀16件,防止群体性械斗19件,防止群体性上访43次,为构建和谐远安、平安远安做出了突出贡献。深化法治文化,全面促进法治远安建设。一是打造法治文化载体。结合世纪广场改造,投资90万元在鸣凤XX县区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安装led大型显示屏,设计制作安装40平方米玻璃钢雕塑法治文化墙。各乡镇在广场、车站、学校等人流集中位置建设法治文化长廊或法治文化墙,村居建设“农民法律图书角”,各乡镇还在农村新社区规划中预留法治主题公园。机关、企事业团体将法治文化融入机关文化,在办公室、走道、会议室等地方悬挂法治文化书法、绘画作品。依法治县办与县花鼓剧团、各乡镇与民间乐团分别签订合作协议,编排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节目,开展送法治文化下乡活动。2013年,全县建成1个法治文化广场,150个法治文化墙,139个法治文化园地,117个“农民法律图书角”,各文艺团体开展文化下乡220场次。二是落实成员单位职责。每年召开领导小组全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参加会议。成员单位作述职,县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研究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和考核细则。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实行目标管理,分别纳入县直、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2013年组织4个小组对全县7个乡镇和67个企事业单位的“六五”普法进行中期检查。59个优秀单位按照有关精神落实了奖励政策。三是营造学法文化。县委中心组将每年9月定为法制学习月,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中心组都将法律法规学习作为重点。2013年县委中心组邀请省依法治省专职副主任侯江波教授作法治建设专题辅导,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纷纷邀请省、市法律专家作专题辅导。举办了第三期“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集中培训了60普法骨干。全县共有53个县直单位、7个乡镇安装了无纸化学法考试软件,12月18日全县470名党政领导干部、1198名公务员,34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了全省网上统考。为检验学法效果,按照县委主要领导指示,12月31日下午组织全县450名党政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闭卷考试,成绩全部都在80分以上,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四是法律“六进”常态化。按照乡镇500人、县直单位10人、学校200人的标准组建了5600人的法治志愿者队伍,在“3·8”、“3·15”、“5·17”、嫘祖庙会节等节庆、大型就业招聘会等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另外,我们还组织16名律师、67名法律专家、23名法制副校长深入机关、企业、学校、乡镇、村居开展法制讲座460场次,7个文艺宣传队深入村居演出法制文艺作品117场次,2013年全县有57000多干部群众受到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2014年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考核先进县”。 123 坚持依法规范,全面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是推进矫正帮教信息化。开通并完善社区矫正e通工作平台,加强日常监管结果的运用,确保监管无漏洞。二是完善管理服务机构。成立xx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确定了级别、工作职责和人员编制。同时将特殊人群管理纳入“法务网格”工程,实现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服务。三是注重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在全县开展了社区矫正“大练兵”、“大比武”。我县代表队荣获全市社区矫正技能竞赛第一名,并代表xx市参加全省社区矫正技能竞赛,荣获全省第三名。四是积极强化日常教育。与县人社局联合,在县就业培训中心建立“阳光之家”,组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开展思想、纪律和法规教育,举办技能培训。在县看守所建立警示教育教育基地,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观监所活动,提高依法矫正的自学性。五是注重过渡安置。根据矫正帮教人员的不同需要,分别在广建汽修、威泓石业和七彩园林等单位建立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企业每安置一名矫正帮教人员给予3000元每年的补贴,2013年安排2名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向企业发放安置补贴6000元。六是完善日常管理。组织专班编写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建立社区矫正季检查制度。在“两会”、春节等敏感时期开展集中走访、教育活动,组织家属探监或写“亲情家书”,鼓励服刑人员安心改造。2013年开展集中教育1020人次、社区服务930人次,个别谈话963人次,心理咨询2人次,回复“特别家书”50封,办理审前社会调查16件。全县189名社区矫正人员、197名帮教人员没有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坚持服务民生,全面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应援尽援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发挥法律援助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工作指导思想,把促进民生问题尽快解决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有困必援、有难必助”为目标,积极引导法律援助工作重心向服务民生转移,针对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环保、下岗职工权益保障和农民工工资拖欠等涉及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重点提供法律援助。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扩大援助范围,降低援助“门槛”,畅通申请渠道,简化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地满足贫困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切实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矛盾化解。2013年,办理援助案件120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020件,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70万元。近年来,先后办理了香菇烂袋、巴东职业病上访等有影响的群体法律援助案件。六是信访陪访,促进民生诉求依法及时解决。建立县级领导接访律师陪访工作制度,安排律师陪同县主要领导接访、下访,协助接访领导为信访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处理重要疑难信访问题,帮助化解、调处矛盾纠纷;对信访中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或仲裁、行政复议等方式解决的信访问题,告知和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依法解决;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当事人,引导其按规定程序申请法律援助,从而有效地防止矛盾激化。三是开通“直通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深入开展“优化法治环境,服务经济发展”活动,向企业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63份、六项承诺卡100份,建立服务台帐49个,进企业287场次,帮助企业修制度60部,帮助企业起草或修改完善合同429份,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咨询意见735多次、参与代理203件。担任67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先后为东圣化工集团等11多家大型企业开展法律体检,代理企业处理经济纠纷206件,诉讼代理85余份,非诉调解47起。全年为企业办理公证12件,办理涉企公证50件,帮助化解了“5·21”塔吊倾覆事故、北门村农民建房上板人员伤亡事故、双路电站发电致人死亡等重大敏感和群体性事件。 123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一是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在目前的“乡镇、司法局双重管理,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中,乡镇政府弥补了司法所部分人员经费(奖励工资和补贴),造成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主要以乡镇党委政府安排为主,人民调解的指导职能变成了主要工作职能,成为基层行政工作的“主业”,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业务工作成了“副业”。建议理顺管理体制,回归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本质。二是理顺执法主体。2007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司法行政机关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矫正工作中角色有些尴尬没有执法主体资格,有些工作还需派出所协助。正因为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执法无法可循,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和装备保障也师出无名,保障无力。建议尽快立法,明确执法主体,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保障。三是理顺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法律服务行业特别是律师行业实行的是行业管理为主,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具有较高的管理权限。县级及以下司法行政机关,没有具体的管理措施。这样就造成了有管理权限的不能日常监督,能够日常监督的却无管理权限。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监管“盲区”。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和维护稳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建立理顺法律服务管理体制,促进法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二)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保障。一是加强人员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司法行政机关赋予的职能逐步增多,但人员编制却增长缓慢。虽然我们把有限的警力向司法所倾斜,但仍不能满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按照目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职能来看,每个司法所至少要有4人以上,按这个标准配备,我们至少要有50名工作人员,考虑到人员招录程序,核定人员编制要在60人左右。建议按事权和职能核定人员编制。二是加强经费保障。目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保障标准,沿用的是8年前省司法厅会同省财政厅确定的标准,没有建立经费的增长机制,在司法行政工作成本大幅增涨的情况下,目前的经费保障标准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同时,在目前的经费保障标准中,将县市区分为三个等次,这种划分不是十分科学。在偏远的山区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支出往往高于经济发达地区,如下乡交通支出等。建议研究制定新的经费保障办法,确保经费保障与工作职能、经济发展等相适应,能够满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三是加强业务工作保障。在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后,很多地方取消了业务工作经费,没有取消的地方,也仅仅是象征性地给了预算保障。我县虽然没有取消部分业务工作经费,但是年度预算很少,年预算不足1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基层司法所业务装备,为每个司法所购置了业务用车,但车辆使用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不得不和乡镇党委政府共同管理和使用,由乡镇党委政府承担日常使用费用支出。这样虽然解决了经费保障问题,但司法业务用车变成了政府公务用车,部分乡镇司法业务无车可用。建议制订司法业务经费保障办法,加强司法业务经费保障。四是提高中央政法专款保障水平。在目前的中央政法专款转移支付比例中,司法行政机关的比例不足5%,保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作用不够明显。在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职能增长的情况下,建议争取提高中央政法专款转移支付的比例。同时,建议扩大中央政法专款中装备专款的使用范围,把房屋维修等纳入支出范围。五是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津补贴。司法部会同人事部提高了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的津补贴,但作为基层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未能纳入,建议争取将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的津补贴纳入保障范围。 (三)加强业务工作指导。一是加快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化建设。目前,司法业务工作没有统一的信息工作平台,各项业务工作分别建立各自的信息工作平台,造成了人员、设备和信息等资源的重复和浪费,建议尽快出台信息化建设标准,加快研究制订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系统,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率。二是加强业务工作培训。统筹制定业务培训规划,按年度逐步实施,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三是加大司法行政工作交流力度。建议建立司法业务工作交流平台,通过研讨会、推进会、现场会等,交流各地工作经验,促进业务工作均衡发展。 123 内容总结(1)XX年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xx县司法局内设9个股室,下设7个派出机构(2)在巩固乡镇、村(居)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了以县、乡镇、村(居)人民调解组织为主干,以组、中心户为支撑的人民调解“三级中心五级网络”(3)按照“排查的早、发现的了、控制的住、解决的好”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