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荔枝街道梓里场污水处理工程-定稿.doc
涪陵区荔枝街道梓里场污水处理工程涪陵区荔枝街道梓里场污水处理工程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项目编码:项目编码:BJJZCQ20151202022BJJZCQ20151202022 招招 标标 人人 :重庆市涪陵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盖(盖章)章)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盖章)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编制人:许强编制人:许强 证书编号:渝建证书编号:渝建 招招 20095092009509 号号审核人:宗淑荣审核人:宗淑荣 证书编号:渝建证书编号:渝建 招招 20094732009473 号号二二0 0一五年十二月一五年十二月3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容为准。 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为准。4目目录录第一卷.5第一章 招标公告.61. 招标条件.6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63. 投标人资格要求.64. 招标文件的获取.65. 投标文件的递交.66. 发布公告的媒介.77. 联系方式.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 总则.201.1 项目概况.20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0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20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5 费用承担 .211.6 保密 .211.7 语言文字 .211.8 计量单位 .211.9 踏勘现场 .211.10 投标预备会 .211.11 分包 .211.12 偏离 .212. 招标文件.21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23. 投标文件.22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23.2 投标报价 .233.3 投标有效期 .233.4 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 .233.5 资格审查资料 .243.6 备选投标方案 .24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44. 投标.245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5. 开标.25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55.2 开标程序 .256. 评标.256.1 评标委员会 .256.2 评标原则 .256.3 评标 .257. 合同授予.267.1 定标方式 .267.2 中标通知 .267.3 履约担保 .267.4 签订合同 .26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68.1 重新招标 .26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269. 纪律和监督.27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7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7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8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89.5 投诉 .28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8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3评标办法前附表.331. 评标方法.382. 评审标准.382.1 初步评审标准 .38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83. 评标程序.383.1 初步评审 .383.2 详细评审 .39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93.4 评标结果 .3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2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43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44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526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621. 工程量清单说明.622. 投标报价说明.623. 其他说明.644. 工程量清单.64第二卷.65第六章图纸.66第三卷.6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8第四卷.69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0一、投标函部分.72(一)投标函.75(二)投标函附录.76(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77(四)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复印件.79(五)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80(六)招标文件确认书.81(七)最高限价确认书.82(八)其他资料.83二、商务部分.84三、资格审查资料.88(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93(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5(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及主要人员简历表.96(四)近年完成类似业绩表97(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承诺书. 98 (六)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六)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99 (七)其他资料.997第一卷第一卷8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涪陵区荔枝街道梓里场污水处理工程涪陵区荔枝街道梓里场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1.1. 招标条件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涪陵区荔枝街道梓里场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涪发改委发2013119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规划专项补助资金和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荷香村。22 项目规模: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规模400立方米/天,管网长约1649米,项目总投资约518万元。2.3 项目招标范围:涪陵区荔枝街道梓里场污水处理工程施工设计图和施工招标前的设计修改(含施工图修改、设计变更和招标补疑及答疑)所包含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25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3.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4.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6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4.3 招标文件每套8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95.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公开挂钟时间为准)。6.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涪陵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372881761 联系电话:023722518382015年12月16日10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1.1.2招标人重庆市涪陵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涪陵区荔枝街道梓里场污水处理工程1.1.5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荷香村1.2.1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规划专项补助资金和区财政资金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涪陵区荔枝街道梓里场污水处理工程施工设计图和施工招标前的设计修改(含施工图修改、设计变更和招标补疑及答疑)所包含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为准。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原件);(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重庆市外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 。(查验原件);(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重庆市外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 、拟任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即“三类人员”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 (查验原件) ;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市政工程类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5 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何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查验原件) ;【注:121、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2、注册建造师在网上查询无在建项目(以开标现场查询的情况为准,若有在建项目,为废标。 ) ; 3.3.其他要求其他要求(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5 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何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查验原件);(2)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有效上岗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5 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何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其中: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量)员质检(量)员不少于壹人,安全员安全员不少于壹人,施工员施工员不少于壹人。 (须提供有效上岗证书的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查验原件)(3)业绩要求:2012年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1个及以上,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查验原件查验原件)类似工程业绩指: 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400立方米天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 (4)重庆市外建筑企业投标: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查验原件)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承诺书承诺投标中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参与围标串标、中标后不违法分包转包以及不得更换项目班子成员等,并声明一旦违背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区级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在涪陵区的投标活动。(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按照“渝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凡参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主动到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查询其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4. 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并装入投标人自备的文件袋内,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原件只限在本项原件只限在本项13目投标中使用,不得与开标当日其它项目共享。目投标中使用,不得与开标当日其它项目共享。注: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注: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1 1)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不得)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不得参与投标;参与投标;(2 2)被暂停投标资格的,不得参与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的,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各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完成现场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上提出(质疑问题时应注明工程名称) 。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5 年 12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前,招标人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解答,逾期提出的质疑将不予答复。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招标期间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所发出的有关本项目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补充通知或修改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5 年 12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提出(提出时应注明工程名称) 。招标人按 1.10.3 款规定的时间予以回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1 月 7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论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都将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都将以修14改后的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3、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书面和口头咨询有保持缄默的权力;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随时关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计价本项目属于清单招标,工程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所有相应的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项中所述的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环境因素、工程特点及风险和本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说明中的清单编制的依据,结合企业自身经济实力自主报价。报价时不得按照已经被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明文规定禁止采用的落后技术报价,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运输费、管理费、试验费、检验费、总包服务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劳动保险费、税金、不可预见风险费及施工规费、定额工期与实际工期的差异而发生的赶工费等工程所需全部费用。即:完成报价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主要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否则,按废标处理。3、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纸自行复核,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或者对工程量清单有疑义(包括工程量不符、漏项、错项等),应于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前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18列出的数量为准。招标人复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将被视为已涵盖本工程施工图纸招标范围内的全部的工作内容;如果在统一答疑时间截止前投标人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任何异议,将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已包含施工图纸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如投标人中标,该投标人的投标价即被认为是涵盖了本工程施工图纸中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量的合同价。工程实施中,实际工程量与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相比,无论增减多少,合同约定的中标综合单价均不再调整。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按合同规定,不予调整。4、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5、投标报价说明:(1)报价范围:同招标范围。(2)投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和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渝建发201427 号、渝建价发20146 号、渝建发201385 号的规定及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并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以支付,并认为此项目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必须与所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所报金额一致,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百分比优惠(下浮)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否则按废标处理。(3)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根据“渝建发201425 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投标人根据“渝建发201425 号”规定标准计算,暂定金额为 元(暂定金额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者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结算时按照渝建发201425 号文之规定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19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本工程合同内合同内的措施费包干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纳入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中标后不因工程量的增减或设计变更而作调整,投标人投标时自行考虑此费用。(4)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5)投标报价应包括相关资料明确的所有项目内容。(6)材料采购及价格:本工程材料均统一进入报价,各投标人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供货渠道、实力情况和市场行情,以及企业自身发展的策略自主报价。本工程所需材料由中标人按中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规格和型号自行购买,在采购前,中标人应提前 30 天向招标人提供应使用未计价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和主要技术参数资料,所用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及国家有关标准,严禁使用劣质材料。所有成品或半成品材料的生产和供应,必须经招标人和监理方认可,并出具相应的出厂合格证明;施工现场必须对备用材料进行质量检测、试验,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材料物质验收检测标准。(7)投标人应在综合单价中自行考虑材料安装损耗率。(8)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9)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项目特征”的描述不作为投标报价的唯一依据,投标人应根据 “项目特征”的描述并结合招标文件、施工图、相关规范和现场勘察情况确定报价。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经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GQJJGZ-2013)、渝建发201427 号、渝建价发20146 号、渝建发201385 号的规定及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规范、标准、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的的落后技术所要发生的全部费用。(10)材料价格参照涪陵区涪陵区 20152015 年年 8 8 月建筑工程月建筑工程材料工地价格信息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自主报价。(11)人工费价格参照涪陵区 2015 年第二季度第二季度建设工程市场人工价格信息公布的价格、结合企业自身实力自主报价。(12)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20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中标后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用一概不作调整。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调整。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中标后以中标人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乘以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GQJJGZ-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办理结算。 (13)本工程的施工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除外)由投标人根据本工程特点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报价。所有措施项目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均按投标报价包干使用。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本工程涉及的需由投标人承担的外部施工配合协调工作的义务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环保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以及现场内的其他承包商、供应商的配合协调工作,其费用由投标人纳入施工措施费报价中。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及其计价,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按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设置措施项目并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14)临时租地、材料场外二次或多次转运费、材料场外二次或多次转运费、试验费、管网工程的复耕等相关工作、对施工中不能受影响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综合管网等加强保护和监控测量或配合预埋管网等施工单位的工作等所产生的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包干使用。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如毁坏施工场地用地红线外的一切青苗、构筑物、管线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15)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生的措施费、风险费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作调整:因此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地下管网迁建与保护、地下障碍物的清除及地面构筑物保护、场外另行租赁场地、土石方施工的开挖及运输方式、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21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招标人不对停水、停电造成的停窝工事件作任何签证,也不因为停水、停电延长工期;招标人不对停电期间中标人自行发电费用补偿。由于施工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而造成的关联工程问题的处理;一个合格投标人所应考虑到的不可预见风险;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报价中应包含施工配合费用、交通组织费用、水电气及管网协调费用等一切费用和规费。对本招标文件承包方式风险、材料及人工费价格上涨风险、管网线路调整的风险、运距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任何因风险估计不足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6、 结算原则(1)结算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新增或变更等引起的增(减)子项结算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暂定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实际发生金额+措施费+规费+税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2)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子项工程量子项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并经监理方、建设方、施工方三方签字确认的实际合格工程量。子项综合单价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3)增减工程量结算价按以下办法结算:A、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原合同规定的单价和价格结算;B、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的工程项目,可参照其单价和价格结算;C、中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变更部分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编制,组价后经招标人审定再下浮 10%10%后的单价为该子项的暂定结算综合单价。其中投标报价中已有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单价按投标单价计算,没有的按 20152015 年年 8 822月及月及 20152015 年第二季度年第二季度涪陵区工程材料、人工信息价格发布的项目价格计算,如如涪陵区工程材料、人工信息价格涪陵区工程材料、人工信息价格没有的价格按同期没有的价格按同期重庆工程重庆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发布的价格计算,以上信息价均没有的价格由发包方和监理方按发布的价格计算,以上信息价均没有的价格由发包方和监理方按质认价质认价。其中未计价材料价格、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不作下浮。(4)安全文明施工费实际发生金额:按照“渝建发201425号”文件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5)措施费:合同内的技术措施费用包干,合同外新增项目的技术措施费按发包人、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计算;无论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等所有其他因素改变,其组织措施费均按投标报价结算不作调整;7、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价和 10 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公布。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价和 10 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任意一项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3.3.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和诚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信保证金一、保证金的交纳1、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3小时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等方式直接划付至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本项目招标公告上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任选其一) 。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贰拾壹万元整):(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陆万元整(人民币)(2)诚信保证金的金额:壹拾伍万元整(人民币)联 系 人:常 文联系电话:023-72240077注:1、投标人在填写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等时,可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在开标现场提交保证金银行交款回执单。以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核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到账者,按废标处理。2、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二、保证金的退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的投标人保证金在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5 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保证金须在第一中标候选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后 5日内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 5 日内退还。233.5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按本须知第 1.4.1 项和第 3.5 项规定提供原件。原件只限在本项目投标原件只限在本项目投标中使用,不得与开标当日其它项目共享。中使用,不得与开标当日其它项目共享。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4投标文件的份数资格审查资料: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函部分: 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商务部分: 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电子文档光盘电子文档光盘1 1张张注:1、适用于商务部分的清单文件需提供光盘一张,采用Excel文件格式。商务部分纸质资料可不打印综合单价分析表,光盘上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内容必须与纸质文件一致(除综合单价分析表外),如不一致,按废标处理。光盘若不能够正常读取,则按废标处理。2、电子光盘的内容只包括商务部分,不包括资格审查资料和投标函部分,电子光盘由评标委员会验证,如无法开启,按废标处理。3、投标人中标后3日内必须将所有投标文件另外补交伍份给招标代理公司,其补交资料的内容必须与投标时的资料一致。其中补交资料商务部分纸质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全套。3.7.5装订要求1.投标人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 (不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内)。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1.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文件袋使用自备自备的的“资资格格审审查查资资料料”小袋小袋 、“投标函部分投标函部分”小小袋袋 、 “商务部分商务部分”小袋以及小袋以及“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大袋。大袋。2.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投标函部分”小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小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封面单位公章。封面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封面 格式贴在格式贴在“投标函部分投标函部分”小袋上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小袋上并按要求签字、盖章。3.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商务部分”小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小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封面格式贴在公章。封面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封面格式贴在“商务部分商务部分”小袋上并小袋上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按要求签字、盖章。、24 4. . “投标函部分投标函部分”和和“商务部分商务部分”小袋统一装入小袋统一装入“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大袋中,大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按本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按本表 4.1.24.1.2 项规定写明相应内项规定写明相应内容。容。5.5.所有所有“资资格格审审查查资资料料”复印件应按照第八章规定的格式单独装订成册,复印件应按照第八章规定的格式单独装订成册,装入装入“资资格格审审查查资资料料” 小袋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按小袋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按本表本表 4.1.24.1.2 项规定写明相应内容。项规定写明相应内容。此密封袋单独递交,不装入此密封袋单独递交,不装入“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大袋内。大袋内。6 6. .所所有有“资资格格审审查查资资料料”复复印印件件的的原原件件单单独独装装入入投投标标人人自自备备的的文文件件袋袋内内,封封面面贴贴原原件件清清单单,注注明明投投标标人人名名称称,此此 “原原件件资资料料袋袋”在在开开标标会会现现场场单单独独递递交交。不装入不装入“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大袋内。大袋内。7.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使用投标文件袋或密封、标识、签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使用投标文件袋或密封、标识、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应当场拒收。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应当场拒收。注:注:如如投投标标文文件件在在装装袋袋时时, ,太太多多无无法法装装入入一一个个投投标标文文件件袋袋 , ,可可自自行行增增加加同同规规格格的的投投标标文文件件袋袋,密密封封并并按按要要求求签签字字、盖盖章章,封封面面按按第第八八章章的的投投标标文文件件格格式式 中中的的封封面面格格式式贴贴在在袋袋上上并并按按要要求求签签字字、盖盖章章 。4.1.2封套上写明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时间收件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地 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顺江大道 6 号)时 间:2016 年 1 月 7 日 10:00 时至11:00 时(北京时间)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除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外)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地址: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顺江大道 6 号)5.2开标程序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投标人现场确定是否有需要回避人员,无异议,视为认可。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 招标人和监督人员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市外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并对所有参加开标会人员的身份证原件信息进行核查,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5.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2认。6.展示保证金缴纳情况,保证金未按时到指定帐户或无缴款信息的,则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保证金缴款信息不全或有误的,则记录在案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7.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由有关人员当众随机开启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小袋、 “投标文件”大袋、 “投标函部分”小袋 、 “商务部分”小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记录在案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认可。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投标函部分、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8.由主持人宣布中标候选人顺序和中标价;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其中经济类 2 人,技术类 5 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规定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名专家组成,并负责评标活动。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通过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帐或电汇。2.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为中标价款的 10%(取整)。 3.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五日内存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第一中标候选人逾期未缴纳,招标人有权没收第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