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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融-株洲城发(三期)财产权信托认购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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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融-株洲城发(三期)财产权信托认购合同.docx

    信托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老实、信誉、慎重、有效理的义务。信托根据信托合同约定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因违犯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以固有财产赔偿;缺乏赔偿时由者自担。中融-株洲城发三财产权信托认购合同合同编:2中融-株洲城发三财产权信托风险申明书的认购人: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是经中国银行业监视理睬批准设立的合法信托机构为了维护您的利益特别提示您在签署信托前仔细阅读本风险申明书、?中融-株洲城发三财产权信托合同?等信托做出是否签署信托的。中融国际信托郑重申明:根据?信托法?、?信托理?的有关规定:1本信托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风险适宜风险识别、评估、承受才能较强且符合?信托合同?要求的合格者;2认购人应当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信托受益权不得聚集别人资金参与认购;3受托人根据信托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犯信托、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缺乏赔偿时由者自担。认购人在本风险申明书上签字即说明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风险。申明人/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本人本机构作为认购人签署本风险申明书表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风险;并表示同意以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中融-株洲城发三财产权信托项下信托受益权 】万份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认购人亲自摘抄本页如下括内文字 _ 本人/机构已经认真阅读并理解上述风险提示及中融-株洲城发三财产权信托的所有信托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本的风险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风险。认购人签字机构认购人盖章: 日: 年 月 日目 录1定义12信托事务理人33信托目的44本信托的根本情况45信托受益权96信托受益权份额的认购117信托财产的理、运用和处分148信托利益的计算、支付199相关税费和信托报酬的计提和收取2010本信托的终止和本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分配2211认购人的陈述和保证2312委托人的陈述和保证2413受托人的陈述和保证2514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2615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2716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27172918受益会2919受托人的解任和辞任3220风险提醒与承担3321违约责任3422义务3523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3524其他3525认购信息38中融-株洲城发三财产权信托认购合同本?中融-株洲城发财产权信托认购合同?“?认购合同?由以下主体于2021年 】月 】日在北京西城区签署。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法定代表人:刘洋住所地: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嵩山路33认购人:?信托合同?第25条记载的认购人鉴于:1.受托人为合格的信托业务经营机构具备担任“中融-株洲城发三财产权信托受托人的资格;2.认购人为在境内居住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才能的自然人或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的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具备本合同规定的合格者条件愿意认购委托人设立的“中融-株洲城发三财产权信托项下信托受益权。为此受托人与认购人本着平等、互利、老实、信誉的原那么根据?信托法?、?信托理?、?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性的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1 定义1.1 释义就本合同而言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以下词语应具有如下规定的含义: “?信托合同?系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的本编为的?中融-株洲城发三财产权信托合同?及其附件包括对其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认购合同?系指认购人与委托人、受托人签署的?中融-株洲城发财产权一信托认购合同?及前述合同的附件包括对前述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的统称。“?信托说明书?系指?中融-株洲城发三财产权信托说明书?包括对其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信托系指规定本信托项下信托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合同?、?信托说明书?、?认购合同?等。“本信托/财产权信托系指中融-株洲城发三财产权信托为一项按照受托人与委托人签署的?信托合同?设立的财产权信托。“信托受益权系指本信托项下的受益人根据信托所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信托受益权份额系指用以表征本信托项下信托受益权的均等份额以每1元认购资金对应的信托受益权为一份信托受益权份额。“受益人系指合法持有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信托生效时受益人为成功认购信托受益权份额的认购人;信托生效后信托受益权份额发生转让的受益人为通过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获得信托受益权份额的人。“委托人系指株洲城建立开展集团为本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系指中融国际信托为本信托的受托人。 “认购人系指?认购合同?项下的认购人。“认购资金系指认购人交付的用于认购信托受益权份额的资金。“标的债权系指委托人在?回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债权债务确认合同?项下对债务人享有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亿肆仟玖佰捌拾贰万元整小写:¥449,820,000元的应收账款债权中金额为人民币壹亿肆仟玖佰玖拾肆万圆整小写:人民币149,940,000元的应收账款债权。“信托财产系指受托人按信托约定对标的债权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获得的财产。“债务人系指株洲人民。“?回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系指委托人与债务人于2021年4月28日签署的?株洲迎宾东路工程回购协议书?、?株洲迎宾西路工程回购协议书?以及委托人与债务人于2021年10月14日签署的?株洲迎宾东路工程回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株洲迎宾西路工程回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债权债务确认合同?系指委托人、债务人于2021年10月15日签署的编为6的?债权债务确认合同?。“?债权债务确认协议?系指委托人、债务人与受托人于2021年 】月 】日共同签署的编为5的?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受益权转让合同?系指委托人与受托人于2021年 】月 】日签署的编为3的?受益权转让合同?。 “?保证合同?系指株洲高科集团为担保株洲人民在本合同、?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及?受益权转让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而与受托人签署的编为4的?保证合同?及其有效修订和补充。 “信托募集账户系指受托人为本信托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行:中国银行哈尔滨金谷大厦支行;账户名称:中融国际信托。该账户用于归集认购人交付的认购资金。“信托专户或称“信托财产专户系指受托人为本信托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82570302000002673;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株洲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中融国际信托。该账户用于归集、存放本信托项下的全部资金和支付信托费用、税费、规费及信托利益等款项。“信托利益分配账户系指受益人指定的用于接收受托人分配的信托利益的银行账户。“信托成立日系指“中融-株洲城发财产权信托根据第条的规定成立之日即为本信托生效之日。“信托终止日系指发生本合同第款的情形本信托终止之日。“本信托存续间系指本信托生效日至本信托终止日之间的间。“推介系指信托生效前受托人向者推介本信托项下信托受益权份额的间。“信托月/月数系指本信托生效之日或每月本信托生效之日对应的日如该月无对应的日那么为该月的最后至下一个月的本信托生效之日对应的日如该月无对应的日那么为该月的最后构成一个信托月。经历的信托月的个数为信托月数。“信托年度系指自本信托生效日含该日起每十二个信托月为一个信托年度。“中国系指就本合同而言不包括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地区。“中国银监会系指中国银行业监视理睬及其派出机构。“法律系指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有关主部门公布的性。“工作日系指受托人的正常营业日不包括中国的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1.2 其他定义1.2.1 本合同中未定义的词语或简称与其他信托中相关词语或简称的定义一样。1.2.2 除非其他信托中另有特别定义本条款已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在其他信托中的含义与本合同的定义一样。2 信托事务理人2.1 受托人名称:中融国际信托住所:哈尔滨南岗区嵩山路33联络人:朱晨 :021-60359438 :2.2 保人名称: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株洲分行住所:湖南株洲区泰山路60联络人:苏杨3 信托目的委托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标的债权设立“中融-株洲城发三财产权信托根据?信托合同?约定确定受益人范围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信托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4 本信托的根本情况4.1 本信托的名称本信托的名称为“中融-株洲城发三财产权信托。4.2 信托财产4.2.1 委托人将其根据?回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债权债务确认合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亿肆仟玖佰捌拾贰万圆整小写:¥449,820,000元的应收账款债权中金额为人民币壹亿肆仟玖佰玖拾肆万圆整小写:人民币149,940,000元的应收账款债权“标的债权信托给受托人作为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4.2.2 有关信托财产的详细事宜如下:4.2.2.1 2021年11月18日株洲开展和改革了?株洲迎宾东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的?同意委托人作为工程业主建立株洲迎宾东路新建工程工程以下简称“标的工程;4.2.2.2 2021年4月28日债务人、委托人签署了?株洲迎宾东路工程回购协议书?约定迎宾东路工程由委托人负责融资和建立理工程建成后由债务人按照约定方式回购工程资产。2021年10月14日债务人、委托人签署了?株洲迎宾东路工程回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就迎宾东路工程的回购条件及回购方式等条款进展了重新安排; 4.2.2.3 2021年11月18日株洲开展和改革了?株洲迎宾西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的?同意委托人作为工程业主建立株洲迎宾西路新建工程工程以下简称迎宾西路工程迎宾东路工程以及迎宾西路工程合称标的工程;4.2.2.4 2021年4月28日债务人、委托人签署了?株洲迎宾西路工程回购协议书?约定迎宾西路工程由委托人负责融资和建立理工程建成后由债务人按照约定方式回购工程资产。2021年10月14日债务人、委托人签署了?株洲迎宾西路工程回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就迎宾西路工程的回购条件及回购方式进展了重新安排;4.2.2.5 2021年12月30日迎宾西路工程经建立、设计、监理、施工、勘察的检验开工验收。4.2.2.6 2021年10月15日债务人与委托人签署?债权债务确认合同?确认:截至?债权债务确认合同?签署之日债务人应就标的工程向委托人支付工程回购款总计人民币肆亿肆仟玖佰捌拾贰万圆整小写:¥449,820,000元。委托人因此对债务人享有金额为人民币肆亿肆仟玖佰捌拾贰万圆整的应收账款债权。4.2.2.7 委托人应确保债务人与委托人及受托人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共同签署?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债务人确认并认可委托人将标的债权信托给受托人的行为。债务人承诺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按照以下时间及金额或受托人另行向债务人发送的还款书确定的还款日及金额向受托人偿付标的债权:序还款日还款金额人民币元1?信托合同?约定的信托生效之日信托生效时信托受益权认购资金总额×22?信托合同?约定的信托生效之日起满1个信托月之日信托生效时信托受益权认购资金总额×1.83?信托合同?约定的信托生效之日起满12个信托月之日信托生效时信托受益权认购资金总额×12.14?信托合同?约定的信托生效之日起满24个信托月之日14994万-信托生效时信托受益权认购资金总额×15.9合 计14994万4.2.2.8 在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受托人均有权宣布全部标的债权提早到并向债务人发送书面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债务人应按照受托人书面规定的限偿付标的债权:(1) 债务人未能按照前述还款进度或受托人另行的还款进度偿付标的债权的;(2) 债务人发生?债权债务确认合同?、?债权债务确认协议?项下的其他违约行为;(3) 委托人发生其签署的其他信托或相关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前述其他信托或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认购合同?、?受益权转让合同?、?保证合同?等;委托人的前述违约行为包括未履行其签署的其他信托或相关合同约定的债务或其他义务或在其签署的其他信托或相关合同项下做出的任何陈述和保证在做出时及适用间内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 (4) 发生?保证合同?约定的受托人行使担保权利的任何情形或者发生保证人违犯?保证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的情形;假设根底债权中除标的债权以外的剩余全部或部债权成为受托人理的其他信托的信托财产的委托人或债务人在其他信托项下出现上述1至4项行为或情形的。4.2.2.9 自信托成立日起委托人即不再就标的债权对债务人享有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委托人名义以任何方式向债务人追偿标的债权亦无权收取债务人为清偿标的债权而支付的任何款项。4.2.3 信托成立后标的债权即成为本信托的信托财产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还包括受托人因对标的债权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获得的财产。4.2.4 委托人声明和承诺:4.2.4.1 标的债权合法存在且不存在任何未向受托人披露的瑕疵、已有的或潜在的争议或纠纷。4.2.4.2 合法持有标的债权标的债权上没有负担任何担保权益或其他权利限制或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依法可以信托或转让。4.2.4.3 已获得进展标的债权信托所必需的全部容许、授权及同意。4.2.4.4 标的债权为债务人单方支付义务债权受托人不负担?回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委托人的任何义务、责任。4.2.5 委托人受让承诺4.2.5.1 委托人同意假设债务人不能按照?债权债务确认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偿付标的债权或者债务人发生其签署的信托或相关合同项下的其他违约行为或者委托人发生其签署的信托或相关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且债务人或委托人未能在受托人的限内纠正违约行为的那么受托人有权要求委托人按照以下价格收购本信托项下全部受益权:收购价格=受益权认购资金×1+3.8+11.6×本信托实际存续天数/365天+受益权认购资金×13.5×本信托延长存续天数如有/365天已支付款项已支付保费、已支付信托收益、已支付信托报酬、已偿付认购资金、已支付代理收付手续费等信托税费+债务人就延迟付款应付的违约金和应承担其他违约责任的金额。本信托实际存续天数指本信托生效日含至本信托实际终止日不含的天数如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收购信托受益权事宜那么本信托实际存续天数指本信托生效日含至信托受益权转让日不含的天数。本信托延长存续天数定义见下文。4.2.5.2 受益人特此不可撤销地指定并全权授权受托人在上述情形发生时向委托人转让信托受益权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签署编为3的?中融-株洲城发三财产权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以下称“?受益权转让合同?、收取转让价款、自行信托受益权转让过户登记等。就该等受益权转让受托人免收过户登记手续费。4.2.5.3 认购人签署?认购合同?或受让本信托项下信托受益权即视为承受该等信托受益权转让的交易安排及相关要求。4.2.5.4 委托人应将全部转让价款支付至信托专户并由受托人统一向各信托受益人信托利益分配账户进展划付。按照前款约定转让信托受益权的各信托受益人获得的转让价款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每一受益人可获得的转让价款=该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份数×1元+该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份数×1元×该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对应的年化预收益率×自本财产权信托生效日含至信托受益权转让日不含的实际天数÷365天。4.2.5.5 4款的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原信托受益人后受托人即免除本合同项下对原信托受益人的一切责任。4.3 本信托的成立与生效4.3.1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于本信托成立后向者推介本信托项下的信托受益权推介自2021年10月22日含该日至2021年12月22日不含该日。受托人可根据信托受益权推介情况调整推介的终止日。4.3.2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拟向认购人发行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为10000万份最低不低于9000万份“最低认购规模。受托人有权根据认购情况调整认购规模并在其网站()上进展。4.3.3 推介内本信托在如下条件均得到满足时生效:4.3.3.1 受托人已确认承受认购且已交付完毕的认购资金对应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到达最低认购规模;4.3.3.2 认购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自然人不超过50人;4.3.3.3 ?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受益权转让合同?、?保证合同?均已妥为签署。受托人有权宣布本信托成立并生效本信托生效日的详细日以受托人的日为准。4.3.4 在推介届满之日假设上条所述的本信托生效条件仍未获得满足本信托不生效?债权债务确认协议?、本合同自动解除。本合同、?债权债务确认协议?解除后受托人即就本合同项下所列事项免除一切相关责任。受托人应于推介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将认购人交付的认购资金返还认购人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届时有效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存款基准利率“基准利率向认购人支付该笔认购资金自向信托募集账户的交付日含该日至受托人返还给认购人之日不含该日间内的利息返还所需银行费用从该等款项中直接扣收。受托人返还前述款项及利息之后受托人就本合同所列事项免除一切相关责任。4.3.5 受益人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本信托生效后认购人交付的认购资金通过信托财产专户划付至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托生效后该等认购资金自到达信托募集账户之日含该日至本信托生效日不含该日间按照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归受益人所有于信托生效日后信托利益支付日支付给受益人。4.4 本信托的限4.4.1 本信托的预计存续限为24个月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4.4.2 发生?信托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本信托存续限延长的情形的本信托限延长。4.4.3 发生本合同第款规定情形本信托可提早终止。5 信托受益权5.1 本信托的信托受益权5.1.1 认购人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份额根据认购人的认购情况确定不低于最低认购规模不超过10000万份。每一认购人最终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份额数量根据其交付的认购资金确定每一元认购资金认购一份信托受益权份额。5.1.2 签署本合同认购信托受益权份额、交付认购资金且受托人确认承受其认购的认购人为本信托项下的受益人自信托生效日享有信托受益权。5.2 信托受益权的继承/承继、转让及赠与5.2.1 信托受益权的继承/承继自然人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可以继承机构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可以承继。信托受益权发生继承/承继的继承人/承继人应提交:继承/承继法律、?认购合同?或?信托合同?、有效件及复印件、证明被继承人亡的有效法律及复印件/证明信托受益权发生合法承继的有效法律及复印件以及受托人要求的其他前往受托人处信托受益权继承/承继确认。未到受托人处进展确认的不能对抗受托人。信托受益权发生继承/承继的受托人不收取信托受益权继承/承继确认手续费。5.2.2 信托受益权的转让5.2.2.1 本信托的信托受益权可以转让。5.2.2.2 委托人在此确认并同意无需委托人另行同意受益人可根据本合同约定自行转让信托受益权。5.2.2.3 信托受益权的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1)(2) 信托受益权进展拆分转让的受让人不得为自然人。(3) 机构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不得向自然人转让或拆分转让。5.2.3 信托受益权转让确认手续转让双方应持?认购合同?、有效件及复印件、受益权转让协议以及受托人要求的其他前往受托人处确认。未到受托人处进展确认的不能对抗受托人。信托受益权转让确认手续完成后那么由受让人享有本信托项下的信托受益权。5.2.4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份额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按所转让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对应的认购资金金额的0.1向受托人交纳转让确认手续费转让确认手续费不计入信托财产归受托人所有。5.2.5 信托受益权的赠与5.2.6 信托受益权赠与确认手续赠与人和受赠人应携带原?认购合同?、赠与人和受赠人明、经的赠与合同或其他证明赠与法律关系的书面法律及受托人要求的其他前往受托人处确认。未到受托人处进展确认的不能对抗受托人。信托受益权赠与确认手续完成后那么由受赠人享有本信托项下的信托受益权。5.2.7 受益人赠与信托受益权份额的赠与方或受赠方应按所赠与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对应的认购资金金额的0.1向受托人交纳赠与确认手续费赠与确认手续费归受托人所有不计入信托财产。6 信托受益权份额的认购6.1 认购6.1.1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于信托成立后向者推介本信托项下信托受益权份额。认购人提出认购申请并提交本合同规定的必备证件与受托人、委托人共同签署?认购合同?并交付认购资金且受托人确认承受其认购后即获得成为本信托项下受益人、享有信托受益权的资格于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相应的信托受益权。6.1.2 认购人认购信托受益权份额应向委托人支付认购资金作为其获得成为本信托项下受益人的资格并最终享有信托受益权的对价。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设立信托募集账户专门接收认购人交付的认购资金并于信托生效之日将全部认购资金通过信托财产专户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6.2 认购人资格6.2.16.2.2 前述所称合格者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风险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才能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1) 本信托的最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 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3) 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人民币20万元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人民币30万元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6.3 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6.3.1 每份信托受益权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6.3.2 认购人认购信托受益权份额的份数最低为100万份超过100万份应按照10万份的整数倍递增。受托人可调整认购人认购数量下限并在受托人网站 zritc 上予以。6.4 认购程序6.4.1 者认购信托受益权份额时按照认购资金金额优先的原那么认购即认购资金金额大的者优先获得认购。在资金金额一样的情况下按照认购资金到账时间优先的原那么认购即认购资金先到达信托募集账户的者优先获得认购。受托人将视认购的详细情况保存回绝认购人认购本信托项下信托受益权份额的权利。6.4.2 者认购信托受益权份额应当认真阅读?信托合同?、?信托说明书?和?风险申明书?、?认购合同?向受托人提交如下必备证件:6.4.2.1 认购人为自然人的需本人的原件、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存折/银行卡、财产证明或收入证明原件及前述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受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6.4.2.2 认购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假设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明及信托利益分配账户信息及受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假设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那么经办人除需持上述外还需持经办人原件和由法定代表人或组织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6.4.3 认购资金的支付6.4.3.1 付款要求本信托不承受现金认购认购人须于签署?认购合同?当日从在中国境内银行开设的自有银行账户将认购资金划付至信托募集账户并在备注中注明:“XX者/名称认购中融-株洲城发三财产权信托XX认购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份数万份信托受益权份额。且划款银行账户应当与认购人指定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为同一个账户。通过以下方式认购本信托之信托受益权份额的受托人将不予确认其认购并按原途径将资金退回至划款银行账户或信托利益分配账户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认购人和/或资金划付人承担:1以现金方式直接存入/电汇至信托募集账户或信托财产专户的;2由别人账户代为转账至信托募集账户或信托财产专户的;3由认购人本人的多个账户转账至信托募集账户或信托财产专户;4其他未按本条规定交付认购资金的情形。6.4.3.2 信托募集账户受托人为本信托开立信托募集账户作为承受认购人的认购资金的专用银行账户。信托生效的受托人于信托生效日将认购人交付至信托募集账户的认购资金通过信托财产专户支付至委托人指定的账户。信托募集账户为:行:中国银行哈尔滨金谷大厦支行户 名: 中融国际信托账 : 委托人指定用于接收受托人划付的认购资金的账户为:行:浦发银行株洲支行户 名:株洲城建立开展集团账 :6.4.4 签约签约时认购人应当:6.4.4.1 签署?认购合同?及其附件如需包括但不限于?认购风险申明书?一式贰份。6.4.4.2 提交信托利益分配账户信息。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在信托终止且信托利益分配完毕前不得取消。6.4.4.36.4.4.4 认购人为自然人时应在上述中签字;认购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上述需加盖公章并经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假设授权别人签字须提供授权委托书。6.4.5 认购的理?认购合同?正本中的一份由认购人持有。明、信托利益分配账户银行卡/存折等证件原件交受托人核验后归还认购人复印件在受托人和保银行各持有一份分别在受托人和保银行处归档委托人可在受托人处查询。6.4.6 认购成功确实认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认购人的认购成功: 6.4.6.1 经认购人签署的有效认购在推介完毕日前已送达受托人; 6.4.6.2 认购资金在推介完毕日前到达信托募集账户;6.4.6.3 受托人承受并确认认购人的认购;6.4.6.4 信托生效。6.4.7 认购的撤回信托生效前认购信托受益权份额的认购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受托人申请撤销其与委托人、受托人签署的?认购合同?并要求受托人退还其已交付的认购资金。受托人退还认购人交付的认购资金时不加计按照基准利率计算的同银行存款利息退还该等认购资金所发生的银行划付费等费用从该等认购资金中直接扣除。受托人退还该等款项后就与该申请退还认购资金的认购人签署的本合同所列事项免除一切相关责任。7 信托财产的理、运用和处分7.1 信托财产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产:(1) 标的债权;(2) 标的债权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形成的财产。7.2 信托财产之理、运用和处分7.2.1 理原那么7.2.1.1 受托人应当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理、分别记账;不得将信托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或使信托财产成为其固有财产的一部。7.2.1.2 受托人理、运用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受托人理、运用、处分其他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务不得与本信托项下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相抵销。7.2.1.3 受托人为本信托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即信托财产专户并单独核算本信托项下信托财产的来源、运用与损益确保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理、分账核算。7.2.1.4 除?信托合同?另有规定外信托财产专户中假设存有闲置资金受托人可将闲置资金用于银行存款、国债等高流动性低风险的金融。7.2.2 标的债权的处置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的需要受托人有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债权债务确认合同?、?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和?信托合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或部标的债权和其他任何权利、义务或对该等权利、义务进展任何形式的处置但应于处置完成后书面债务人。债务人无权对该等处置提出任何异议或抗辩并应根据受托人的向受让方履行相应的偿付义务。7.2.3 穿插违约及分配原那么7.2.3.1 假设根底债权中除标的债权以外的剩余全部或部债权成为受托人理的其他信托的信托财产且委托人、债务人在其他信托的信托合同、债权债务确认合同或债权债务确认协议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或发生其他信托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约定的受托人行使担保权利的情形的那么无委托人、债务人在?信托合同?、?认购合同?、?债权债务确认合同?及?债权债务确认协议?项下是否存在违约行为以及是否发生?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约定的受托人行使担保权利的情形受托人均将在前述情形发生后立即宣布本信托项下的标的债权全部到以下简称“穿插违约并向债务人发送书面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该事宜无须提交受益会委托人、认购人对此予以确认与同意。7.2.3.27.2.4 信托保障措施为保障信托受益人信托利益的实现本信托设置了如下保障措施:7.2.4.1 假设债务人未按照?债权债务确认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偿付标的债权那么受托人有权要求委托人按照?受益权转让合同?所确定的价格收购本信托项下全部受益权。7.2.4.2 为担保株洲人民在?债权债务确认协议?项下偿债义务的履行委托人在?债权债务确认协议?项下的收到株洲人民偿付款项后向受托人及时划转的义务和差额补足义务以及委托人在?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项下的支付转让价款及其应承担的信托费用、税费及规费的义务保证人向受托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7.2.4.3 委托人在?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中承诺在受托人?债权债务确认合同?、?信托合同?和?债权债务确认协议?而对债务人享有的标的债权得到完全清偿之前委托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权利、权益包括除标的债权外的委托人对债务人仍享有的其他根底债权但该等根底债权成为受托人理的其他信托项下信托财产的除外均劣后于受托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权利、权益受偿;在本信托终止且信托财产分配完毕之前委托人承诺假设因委托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利益导致受托人、受益人利益受损那么委托人将负责赔偿受托人、受益人的全部损失。7.2.4.4 委托人在?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中承诺对于委托人?委托协议?、?债权债务确认合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除标的债权以外的其他全部或部根底债权未经受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以该等债权、债权收益权委托除受托人以外的其他主体设立信托或以该等债权、债权收益权提供担保或对该等债权予以转让或设置其他权利负担。7.2.4.5 委托人在?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中承诺假设因委托人将其对债务人的标的债权信托给受托人事宜发生任何债务人、委托人的债权人或其他第三人向受托人对前述信托事宜提出抗辩或主张权利或标的债权的合法性、有效性存在问题使得受托人、受益人受到起诉或任何调查或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无法实现或委托人在?信托合同?及委托人签署的其他信托项下的任何陈述和保证在做出时及适用间内是错误的或虚假的从而给受托人、本信托的受益人造成任何损失的那么委托人承诺对受托人、受益人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7.2.4.6 如债务人未按?债权债务确认协议?约定履行标的债权偿付义务无债务人系何种理由委托人均应于对应还款日无条件向受托人支付按以下方式计算的偿付款项差额该差额等于该时点债务人应向受托人偿付的标的债权金额扣除受托人已收到的标的债权偿付款项。在本信托终止后受托人将支付完毕受益人信托利益、信托费用及税费、规费后的剩余信托财产包括应收账款债权及附属担保权益和/或现金等资产以信托财产原状形式分配给委托人届时委托人与受托人本条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清委托人不得其对此条款约定义务的履行再向受托人主张任何权利。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上述标的债权偿付款项差额并不免除债务人按照?债权债务确认协议?约定应向受托人履行的债务偿付义务。7.2.5 假设发生债务人违犯?债权债务确认协议?项下任何义务的情形或发生委托人应当根据?受益权转让合同?收购受益权的情形或发生?保证合同?约定的受托人行使担保权利的任何情形或委托人违犯?信托合同?、?债权债务确认协议?的任何规定受托人将为受益人的利益根据?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受益权转让合同?、?保证合同?和?信托合同?等的约定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一项或多项权利:1要求债务人限纠正其违约行为;2宣布标的债权提早到并要求债务人在规定限内偿付全部标的债权;3要求委托人承担差额补足义务;4要求委托人按照?受益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收购本合同项下的受益权;5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6依法向其他第三方转让标的债权或以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任何形式处置标的债权;7?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受益权转让合同?、?保证合同?和?信托合同?约定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7.3 延长信托预计存续限届满之日假设信托财产尚未完全变现且信托财产的现金部缺乏以覆盖支付预计应予支付的本合同第8条、第9条规定的信托利益及信托费用、税费及规费等那么信托进入延长“延长信托限自动顺延至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之日或虽未完全变现但变现所得已足以覆盖支付日预计应予支付的本合同第8条、第9条规定的信托利益及信托费用、税费及规费受托人不再变现之日。该等信托限的自动延长无需另行召开受益会。本信托进入延长委托人收购信托受益权的受托人有权终止本信托并将信托财产扣除相关信托费用、信托税费后原状分配给委托人。信托限自动顺延至受托人终止信托之日。7.4 理权限7.4.1 受托人应在?信托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忠诚、慎重的原那么理信托财产并根据这一原那么详细的理事项。7.4.2 受托人的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1) 根据法律规定和信托约定运用并理信托财产;(2) 在本信托保人更换时选任新的保人;(3) 按照法律规定为受益人的利益行使因信托财产理运用所产生的权利;(4) 以受托人的名义代表受益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施行其他法律行为;(5) 选择、更换律师或其他为本信托提供效劳的外部机构;(6) 法律规定和信托规定的其他权利。7.4.3 受托人因自身或其代理人违犯?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7.5 信托财产的保7.5.1 本信托存续间受托人委托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株洲分行担任保人将信托财产专户设定为保账户由保人对保账户内全部本信托项下的资金进展保。信托财产专户为: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株洲分行营业部户 名:中融国际信托账 :8257030200000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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