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制度与安全生产责任制.doc
. . 安全标准化制度2007年5月20日1安全生产责任制3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24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284生产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32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34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487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52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7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810事故管理制度6211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6712罐区安全管理制度711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771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7815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8016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8217禁火禁烟管理制度841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851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围,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的各车间、机关与相关部门。第二章 厂领导安全职责第一条 厂长安全职责1、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7、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8、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向公司汇报制度。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具体工作中。第二条 党委书记安全职责1、对全厂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2、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干部起模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4、协助行政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5、协助行政总结推全生产先进经验,在双文明评比和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容。6、支持厂长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党委书记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第三条 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与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厂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与时向上级安全生产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生产事故时,到公司汇报。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与时解决安全生中存在的问题。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生产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第四条 设备副厂长安全职责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机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或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与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4、负责组织机动(或设备)职能部门进行上报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与时向上级安全和机动(或设备)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事故或与设备有关事故时,到公司汇报。5、组织或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订安全防措施。6、负责大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7、定期召开或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或设备安全生产动态,与时解决存在的问题。8、组织或设备系统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或设备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第五条 销售副厂长安全职责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供应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7、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与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8、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销售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第六条 人事副厂长安全职责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4、负责遵章守纪劳动纪律教育,强化门卫制度,严禁烟、火、危险品带入厂,监督检查执行情况。5、负责审批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6、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人事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第七条工会主席安全职责1、贯彻国家与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证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会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3、协助安全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参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4、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厂长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协助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5、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6、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工会主席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第八条 工程师安全职责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技术上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3、在组织新建、扩建、改建基本建设项目以与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4、审查厂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5、负责组织制度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规划方案,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6、参加上报公司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工程师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第三章 职能部门安全职责第一条 厂办公室安全职责1、协助厂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指示,与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厂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与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3、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4、搞好各车间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第二条 安全监督部门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与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3、组织制订、修订本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与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安全卫生技术要求。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轻烃分馏装置、锅炉、压力容器、和罐区安全监督工作。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与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到公司汇报。10、按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与时发放和合理使用。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厂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12、负责对厂各车间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与现代安全管理办法。13、检查督促有车间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第三条 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1、与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三同时”。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作法,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与时通知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与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与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5、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6、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与时向上级报告,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四条 技术部门安全职责1、编制或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2、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3、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审查。4、组织并检查各车间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5、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与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6、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7、在技术改造和新建、改扩建装置建设时,负责组织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和审查工作。第五条 设备部门安全职责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与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围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与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器设备进入生产装置。3、负责组织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与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与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要坚决停用。4、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与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5、负责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6、对外来检修和有关人员等,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与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与时向上级报告,参加其它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六条保卫部门全职责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厂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入厂人员的入厂检查或检查登记,以与对上述人员禁带烟火进厂的安全检查,负责关键要害部门安全生产保卫工作。2、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3、组织好主管业务围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第七条 车辆管理部门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规定,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2、负责车辆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行驶。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负责维护厂区交通安全与各类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第八条 综合服务部门安全职责1、建立健全安全职责、规章制度与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整改。3、负责按规定标准做好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4、负责食堂、多功能厅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5、负责本部门所属柴油机灶、热水加热器、电气设备与其它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四章 车间(队)干部和职工安全职责第一条 车间(队)主任(队长)安全职责1、车间(队)主任(队长)对本车间(队)安全生产全面负责。2、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队)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3、配合安全、技术部门制订并实施车间(队)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实施计划。4、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队)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参加班组安全活动。5、每周组织一次全车间(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7、对本车间(队)发生的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与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8、负责动火和固定动火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的安全措施。9、建立本车间(队)安全管理网,充分发挥车间(队)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10、建立健全车间(队)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第二条 车间(队)书记安全职责1、对车间(队)执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2、协助车间(队)主任(队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车间(队)人员的安全意识。3、针对车间(队)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其实施。4、参与本车间(队)各项重大生产活动,与时了解和掌握生产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对有危与安全生产的因素,与时转告有关人员,并督促解决。5、对车间(队)发生的有关责任者,做好思想工作并会同车间(队)主任(队长)提出处理意见。第三条 车间(队)副主任(副队长)安全职责1、对车间(队)安全生产负责。2、与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和安全“五同时”。3、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与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4、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与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只能部门,防止世态扩大。5、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6、负责组织车间(队)围的安全检查。7、负责落实车间(队)大检查与临时抢修施工时安全措施,执行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监护人员。8、负责检查新入厂人员的车间(队)级安全教育工作。第四条 车间(队)技术人员安全职责1、负责安全生产中的工艺技术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2、生产时发现事故隐患与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3、发生生产和与生产有关事故,与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参加生产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第五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队)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2、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队)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行为。3、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与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现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笔录,落实防措施。4、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第六条 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事故发生时,与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4、按时认真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与时处理报告。5、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第七条化工操作员岗位安全职责1、严格执行有关的OHSE管理体系文件,做好当班装置生产工作。2、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不准在作业区挥舞工具,追打嬉闹,搬运物品时一定要轻拿轻放。3、严格要求操作工人使用防爆工具,不得使用非防爆工具。4、负责岗位围的安全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危与装置正常生产的行为,应与时制止或向上级汇报。5、熟悉操作室与装置区消防器材的性能和存放位置,能熟练使用操作室与装置区的各种消防器材。6、负责岗位围的卫生,保持环境整洁。7、按时参加交接班,交清当班工作情况。8、熟悉火灾爆炸应急事件的处理方法和突发事件的防与报警方式。 第八条质检化验员岗位安全职责1、负责本厂油品的测定工作,确保试验数据准确无误,并做好记录。2、严格执行有关的OHSE管理体系文件,做好当班试验安全工作。3、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穿防静电服。4、负责岗位围的安全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应与时处理或向上级汇报。5、负责试验仪器日常维护保养工作。6、熟悉化验室消防器材的性能和存放位置,能熟练使用化验室的各种消防器材。7、负责岗位围的卫生,保持环境整洁。8、按时参加交接班,交清当班工作情况。9、熟悉火灾爆炸应急事件的处理方法和突发事件的防与报警方式。 第九条油气装、卸员岗位安全职责1、严格执行有关的OHSE管理体系文件。2、负责油品收、发、储的收发、计量操作。3、负责储油设施附件、栈桥上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与日常巡检工作。4、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不准在作业区穿脱衣物、挥舞工具,追打嬉闹,搬运物品时一定要轻拿轻放。5、严格要求操作工人使用防爆工具,不得使用非防爆工具。6、储油区、装卸区禁止携带移动、明火。7、装卸油品、液化气时禁止非操作人员进行装卸操作。8、负责岗位围的安全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危与储油区、装卸区的行为,应与时制止或向上级汇报。9、在装卸车前,必须对所装车辆进行检查,不能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行装卸车作业。10、熟悉油库办公室、储油区、装卸区消防器材的性能和存放位置,能熟练使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11、负责岗位围的卫生,保持环境整洁。12、按时参加交接班,交清当班工作情况。13、熟悉火灾爆炸应急事件的处理方法和突发事件的防与报警方式。 第十条装、卸车泵房操作员岗位安全职责1、严格执行有关的OHSE管理体系文件。2、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穿防静电服。3、负责栈桥装、卸车的运行操作。4、负责设备的维护与保养。5、负责岗位围的安全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应与时向上级汇报。6、熟悉装、卸车泵房消防器材的性能和存放位置,能熟练使用装、卸车泵房的各种消防器材。7、负责岗位围的卫生,保持环境整洁。8、熟悉火灾爆炸应急事件的处理方法和突发事件的防与报警方式。第十一条氮气房操作员岗位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有关的OHSE管理体系文件,做好当班装置生产工作。2、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穿防静电服。3、严格要求操作工人使用防爆工具,不得使用非防爆设备。4、负责岗位围的安全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应与时处理或向上级汇报。5、负责岗位围的卫生,保持环境整洁6、熟悉突发事件的防。第十二条 锅炉操作员岗位安全职责1、严格执行有关的OHSE管理体系文件。2、负责锅炉的运行和操作,对所负责锅炉的安全和经济运行负全面责任。3、做好锅炉的维护和保养工作。4、负责岗位围的安全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危与锅炉正常运行的行为,应与时制止或向上级汇报。5、熟悉锅炉房消防器材的性能和存放位置,能熟练使用锅炉房的各种消防器材。6、负责岗位围的卫生,保持环境整洁。7、按时参加交接班,交清当班工作情况。8、熟悉火灾爆炸应急事件的处理方法和突发事件的防与报警方式。第十三条循环水泵房操作员岗位安全职责1、严格执行有关的OHSE管理体系文件。2、负责岗位围的安全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应与时处理或向上级汇报。3、负责岗位围的卫生,保持环境整洁。第十四条 消防泵房操作员岗位安全职责1、负责火场供水工作。2、负责固定消防泵的使用操作。3、负责蓄水池的补水工作,保证火场用水。4、负责消防泵房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第十五条 维修员岗位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有关的OHSE管理体系文件。2、负责厂区设备、设施、工艺管线等的维修工作。第十六条 电工岗位安全职责1、严格执行有关的OHSE管理体系文件。2、负责电器设备维修保养工作。3、负责电器设备安装,调试。4、负责电器设备的检修工作。第十七条 加油站加油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严格执行有关的OHSE管理体系文件,做好当班加油工作。2、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对顾客要使用文明用语,主动、热情、规地为顾客提供加油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的合理需求。3、负责岗位围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危与加油站安全的行为,应与时制止或停机并汇报。4、熟悉站消防器材的性能和存放位置,能熟练使用站的各种消防器材。5、负责岗位围的卫生,保持环境整洁。6、按时参加交接班,交清当班工作情况。7、熟悉火灾爆炸应急事件的处理方法和突发事件的防与报警方式。 第十八条 加油站进油员岗位安全职责1、负责加油站油品入库接卸验收、油品计量、油品数量质量管理,计量器具送检、库存统计和盘点、加油站设备维修等工作。2、负责油品测量、计算和记录工作;负责每月的计量盘点工作。3、负责加油站的油品接卸和计量验收工作,确保卸油安全,防止发生混油冒油事故,发现问题与时向领导汇报并联系处理。4、负责油品质量管理。认真做好油品入库的质量验收工作,入库油品卸车前要计量出卸入罐的空容量,确定卸油罐号,防止混油、冒油事故的发生。搞好油品质量维护。卸油时必须停止相关加油机的付油作业。5、负责加油机、储付油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发现故障与时维修,严禁加油机带病工作。在每日付油作业前要开箱检查加油机皮带轮是否松动和部有无漏油现象,并做好记录。并负责监督检查加油员对加油机的使用和保养情况。6、负责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管与按期送检工作,确保各种在用计量器具性能可靠、精度符合要求,严禁超检器具投入使用。第十九条 汽车驾驶员岗位安全职责1、行车前检查 (1)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车辆各部技术状况,要重点检查转向机构、刹车机构、喇叭、灯光等主要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出带病车。 (2)行车前应检查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等,不准无证驾车。实习驾驶员除持实习证外,不准驾驶特种车。厂驾车必须配备正式驾驶员。 2、途中行驶 (1)厂汽车司机在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厂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2)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数值鸣笛起步。起步后应按操作要领由慢渐快地加速。 (3)汽车在出入工厂、车间、施工现场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笛、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4)汽车在厂(场)区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一般道路20公里,进入施工现场、交叉路口、转弯处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进入、出厂房、仓库,大门,以与人流密集的区间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5)在车间、库房与露天施工工地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低速慢行,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6)严禁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装运物品。 (四超标准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7)停车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 (8)厂外行驶的货车载人时,要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超过规定的人数。驾驶员要等上车人员全部进入车厢,下车人员离开车体,关好车门后方可开动。车厢以外的任何部位,如汽车脚踏板、保险杠等处严禁站人。厂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载人。 (9)机动车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汽车行驶或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汽车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10)在厂(场)和车间行驶时,只准按规定路线行驶,不能从低垂的电线、传送带、工程脚手架下通过。 (11)在厂过铁道时,要减速瞭望,确认无火车时再通过。有人看守道口横杆拦道时要依次停车。距离火车道30米以时,不能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12)厂汽车在用起重设备装卸货物时或用挖掘机装运散装货物时,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同时检查、修理车辆。 (13)厂机动车停车不准停在铁路两轨之间,靠近火车直接装卸时,距铁路车辆的间距应不小于 0.5米。 (14)在厂区同型号车辆不准超车,汽车进入施工工地时也不准超车。厂跟车要根据车速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试车时,要在指定地点,设好安全监护,不准任意在厂区街道上试车。 3、收车后保养 (1)检修车辆时,应将变速杆置于空档,采取制动、掩轮等安全防护措施。 (2)清洁汽车、外部与底投,检查轮胎与钢圈,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断裂,弹簧吊耳、骑马螺栓是否松脱等。 (3)检查补充润滑油、燃油、刹车油等。 (4)发动机熄灭后,察看电流表有无漏电现象(指针指向“”号)。 (5)检查制动系油,气管与接头处有无渗漏,气压制动系的贮气筒应放尽积水。 (6)北方冬季车辆露天停放时,如果冷却系统未加防冻液,应把散热器和气缸体水套的放水开关打开,把水放尽,并将发动机起动后运转片刻,将水排净,以免冻坏气缸体水套和散热器。2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增强本厂员工与外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为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集团分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安全教育第二条 厂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集团分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第三条 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原则,讲究针对性、科学性,作到多样化、经常化。第四条 凡新入厂的员工(包括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和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厂、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或学习。三级安全教育中,各级的教育容必须符合实际,不得走过场。第五条 凡临时工、外包工以与来厂参观人员,进厂前必须接受入厂级安全教育。第六条 凡承担厂施工任务的外来施工单位,由生产办对其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厂施工。第七条 本厂员工在厂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部门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第八条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第九条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业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第十条 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由车间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安全教育。第十一条班组日常安全教育要求:(一)各车间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活动要有针对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化。生产办相关人员定期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二)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的一项重要活动,车间领导、安全员与班组长要认真组织,严格考勤,保证出勤率,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向班组长请假批准,并作好出勤记录;(三)安全活动日要做到有领导、有容、有记录,主管安全领导或安全人员要定期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检查小组要定期抽查;(四)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安全讲话,预想当班危险因素,布置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安全情况。讲话容要记录在基层班组安全建设“三标”综合记录本;(五)安全活动每周一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做好活动记录,要严格保证安全活动时间,不准挪作它用。(六)车间要指定专人对班组安全活动和班前、班后讲话的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验收意见。对达不到要求的班组要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检查小组每月进行一次抽查。(七)班组安全活动情况要认真记录,做到真实、齐全、清楚、实用。记录容包括参加人数、参加领导、活动容、发言情况、车间领导阅签等。要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和弄虚作假。(八)安全活动情况要与经济责任制挂钩,严格考评,生产办对活动有成效的班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达到要求的要给予曝光和必要的经济处罚。第十二条 班组安全活动容:(一)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文件、通报、安全生产制度;(二)围绕班组一周生产工作,讨论、制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保证安全生产;(三)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反事故能力;(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岗位练兵,结合岗位生产工作特点开展岗位安全技能训练;(五)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六)开展安全技术座谈、攻关和安全环保科研活动;(七)总结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和讨论装置、班组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实施整改等。第三章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与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我厂涉与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化工操作工、化验员、锅炉工、电工、油品装卸工、计量员。第十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一)对需要进行特种作业培训的人员,由各基层单位上报分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分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培训,经考试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作业,禁止无证上岗;(二)各基层单位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台帐,全面掌握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复证培训情况,并与时更新。第十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管理:(一)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定期复审,经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向原复审单位申请再复审一次;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全面掌握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与时与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取得联系,作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复证工作;(三)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再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缴其操作证,并由人事部门另行分配工作。第十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一)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由生产办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新调入我厂的从事特种作业而持有原工作所在地有关部门核发的操作证者,到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登记; (三)指派特种作业人员外出参加取证、复证培训时,必须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四)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调动,领导必须把关,尽量避免特种作业人员的工种变换。如确需变换工种,必须与时通知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备案,并安排取证培训工作。第四章 附 则第十七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与中油集团、管理局、*集团、实业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生产办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3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生产办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厂安全检查管理工作。第二条各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由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第二章 检查方式、组织方法和检查容第三条 厂级安全检查,由生产办组织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检查整改记录。第四条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围,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第五条日常安全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容。第六条季节性安全检查:(一)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倒塌、防跑冒滴漏与防火为重点检查容;(二)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容;(三)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温为重点检查容;(四)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