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阶段测试卷含答案和解析.docx
2022年2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 阶段测试卷含答案和解析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中国男子甲与日本女子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两人移居澳大利亚。 甲前妻丙在澳提起诉讼提出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不成立,要求解除甲乙 的婚姻关系。根据澳大利亚法律规定,夫妻关系成立与否适用婚姻缔结 地法。意大利法律规定婚姻关系适用丈夫的本国法。假设澳大利亚法律仅 成认转致,那么应适用A、中国法律B、意大利法律C、澳大利亚法律D、日本法律【参考答案】:A【解析】:此题考查转致问题。依据转致可判断适用中国法律。2、某被告不服一审法院驳回管辖异议的裁定提起上诉,在此期间, 一审原告向一审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正确的作 法是A、一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B、二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C、二审法院先对被告对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作出裁定,一审 法院再根据该裁定做出处理D、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无管辖权,直接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参考答案】:C【解析】丙针对甲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采取的防卫手段是合适的,而在情势紧迫的情况下用木 棍随手回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故甲某的死亡应为意外事件;乙某在甲某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的情况 下进行防卫,属于事后防卫,由于甲某已经死亡,所以构成对象不能犯的故意杀人罪(未遂)。18、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三(21岁)被控强奸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判处张三死刑立即执行。张三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的哪 种做法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二第23题)A、应当公开开庭审理B、可以不开庭审理C、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D、应当提审【参考答案】:C【考点】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上诉、抗诉案件的处理方式【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 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本案中中级人民法院指控张三强奸,这涉及个人隐 私,不应该公开审理。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的做法违反了此诉讼程序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 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以下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 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 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 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 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本案即属于违反有关公开 审判的规定的情形,因此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 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选项C ”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说法正 确。其他三个选项的内容均不符合法律规定。是错误的。陷阱点拨解答此题需要掌握两点:(1) 一审法院的审判是否有错误, 如果有,是在实体方面还是在程序方面;(2)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这 两点同时也是出题人混淆我们的陷阱所在。解答此题可按如下思路进行: 首先判断强奸案件是否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因为强奸案件涉及10个人隐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不公开审理。明确了这一 点,我们就会得出题中一审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的做法违反了法律有关公 开审判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应当裁定撤销原 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从而得出选项C正确。19、以下关于“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的各项表述中错误的选项是。A、“中心”解决投资争议的方法可以是调解,也可以是仲裁B、提交“中心”解决的争端必须是直接由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C、“中心”仲裁适用的法律只能是双方同意的法律,或者东道国的 法律D、“中心”仲裁裁决应被各缔约国视为本国法院作出的最终判决, 成认其效力,并在其领土内予以执行【参考答案】:C【解析】:中心适用的法律假设无双方同意的法律,那么适用一方的缔约国的法律或国际法规那么。20、农民甲到某农场购买了 10头公牛,因农场管理人员疏忽,多给 了一头母牛。一年间,甲用11头牛替人耕地,共赚了 3300元。在这期 间,母牛又产下一头小牛。后来,农场管理人员发现了自己的疏忽,遂 向甲索还母牛和小牛。甲只同意归还母牛,但要留下小牛。请问,对这 一事件应如何处理?A、农场只能索还母牛,小牛的所有权归甲B、农场有权领回母牛和小牛,但该母牛耕地所赚的300元不予归还C、农场有权领回母牛和小牛,该母牛耕地所赚的300元扣除管理费 用后,如有剩余,应归还给农场;如有缺乏,由农场给予适当补偿D、农场有权领回母牛和该母牛耕地所赚的300元,小牛应归甲所有【参考答案】:C【解析】:本案中甲拾得的母牛属不当得利。请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通那么)假设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1条。1121、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审查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时, 提出以下意见,其中哪种意见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A、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万元,故减资2万元后,公司的注册 资本仍不低于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B、股东会同意本方案的决议,经2/3以上股东通过即可C、公司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除了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外,还 应在30日内公告D、如果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有义务予以满足【参考答案】:B【解析】:公司法第26条第2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 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A选项的 表述正确,不中选.第44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 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通过.可见,有限责任公司在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时,必须有代表2/3上股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 司在决策时,实行的是资本多数决,而B选项的表述是股东人数的2/3,是违反公司法规定的, 因此,B选项表述错误,中选.第178条第2款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 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士氏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末接到通知书 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故CD选项的表述正确, 不中选.22、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甲携带枪支抢夺,在抢夺过程中,甲没有使用和显示其持有枪支。 甲的行为适用持枪抢劫的规定B、甲、乙二人,甲驾驶摩托车,乙坐在后座上。二人驾车靠近正在 骑自行车的丙某,由乙伸手抢丙的手袋。丙觉察后,抓住手袋不放。甲 于是加快速度,乙强行将丙拖跌在地,并拖行约20米远,然后抢走丙的 手袋,并致使丙某身体多处擦伤。甲、乙二人的行为由抢夺转化为抢劫 罪12C、甲是供电局维修工。某日,甲进入乙家维修电路时,发现只有乙 一人在家,就掏出随身携带的电工刀,让乙交出3000元。甲的行为属于 入户抢劫D、甲持刀威逼乙交出财物。结果乙只有200元。甲就持刀威逼乙回 家取存折,到银行取出2万元。另有一存折当时无法取出。甲就将存折 还给乙,并逼乙当场打下5万元的欠条,才放了乙。甲的行为构成抢劫 罪和敲诈勒索罪,实行数罪并罚【参考答案】:B【考点】抢劫罪、抢夺罪【解析】B项属于“飞车抢夺”,飞车抢夺的处理要区分三种情况处理:1)行为人一下子就抢走了财物,或者没有抢走财物就开车逃离, 应认定为抢夺罪;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按抢夺造成被害人重 伤、死亡处理。2)行为人抢夺财物时被害人不撒手,行为人利用机动车行进的 力量强行拖拽,致使被害人倒地死伤,应认为是抢夺过程中遇对抗 而转化为直接以暴力作为取得财物的手段,认定为抢劫罪。B的情形 即如此。3)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撞击或者强行逼倒被害人以排除反 抗,乘机夺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 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行为人携带枪支,但没有使用或者向被害人显 示持有、佩带的枪支,或者行为人并未实际持有枪支,但口头上表示有 枪,不适用本规定。携带枪支抢夺的,转化为抢劫罪的,也不适用本规 定。故A不正确。“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 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 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入户抢劫是否要求行为人 入户之前即有抢劫的故意,即是否要求行为人是为了抢劫而入户。应该13持肯定意见。如果是合法入户或者基于其他非法目的而入户,临时起意 抢劫的,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转化型抢劫除外)。入户与在户不同。基 于合法原因入户而突发抢劫故意的,虽然在客观危害上基本相同,但其 所表达和反映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不同。故C不正确。D中甲的行为只构成抢劫罪。索要欠条是抢劫罪行为的一局部,不 另成立敲诈勒索罪。但是如果甲不让乙当场打下欠条,而是让乙日后再 交付财物,否那么还要实施暴力,那么另成立敲诈勒索罪。23、甲国和乙国签订了一项解决民商事法律冲突的协定,其中规定, 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该法律属于以下哪种规范?A、直接调整法律冲突的方法,B、间接调整法律冲突的方法,C、直接调整法律冲突的方法,D、间接调整法律冲突的方法,是解决法律冲突的实体性规范 是解决法律冲突的实体性规范 是解决法律冲突的冲突规范 是解决法律冲突的冲突规范【参考答案】:D【解析】: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主要有如下两种:间接调整方法就是通过冲突规范调整法律冲 突。即是通过制定内或国际的冲突规范,只指出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来调整某种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 事人的权利义务,而不按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直接调整方法就是通过统一实体法调整的方法。 是指有关国际间通过双边或多边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来直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从而防止或消 除法律冲突。24、某法院对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了判决,当事人在 上诉期内均未上诉。后该法院发现判决书将支付房租数额10000元误写 成了 1000元。法院对此应当如何处理A、作出补正错误的裁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B、通知收回判决书,重新制作判决书C、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D、裁定撤销判决书,重新制作14【参考答案】:A【解析】: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适用裁定。民诉法第一百四十条,裁定适用以下范围:一一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一一。民诉意见第166条,民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中的 笔误是指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25、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以下表述正确的选项是:A、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当举证责任B、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应当予以重新鉴定C、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D、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中,对于所有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均应说明【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证据规定第5条第3款:“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 事人承当举证责任,”故A选项正确。根据证据规定第27条第2款:“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 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所以,只有当无法通过 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才能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重新鉴定。所以,B选项 错误。根据证据规定第69条:“以下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三)存有疑 点的视听资料,”所以,并非所有视听资料都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C选项错误。 根据证据规定第79条:“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对当事人无争 议的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可以不在裁判文书中表述。”所以,并非所有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均应阐 明,而是存在例外情形,故D选项错误。26、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 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类自诉案件:()A、只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B、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C、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D、可以由被害人自主选择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中的 哪一个机关直接受理【参考答案】:B15【解析】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和六机关规定第4条。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缺乏、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27、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屋均被烧毁。一审 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 一审判决宣告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 事诉讼C、吴某可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判令罗某予以赔偿D、吴某既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参考答案】:B28、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之上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是以下哪个选项?A、国际代理B、托收C、信用证D、汇付【参考答案】:C【解析】:详见信用证的定义。29、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应当根据什么确定()A、说明书B、图片或照片所表示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C、实物模型或样品D、说明书加图片或照片16【参考答案】:B【解析】:专利法第56条规定,创造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范围 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上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30、胡祥到某饭店吃饭,在上洗手间的时候,路过厨房,不慎碰翻 架在旁边且没有任何警示标志的油锅,被烫成轻伤,共花去医药费3000 元。后来,胡祥到外地工作,一直没有向该板店要求赔偿,1年零9个 月后胡祥又回到本市,遂到法院起诉,要求饭店赔偿其损失,法院应否 支持其请求?A、法院依法不予支持,因为已过诉讼时效B、本案适用诉讼时效中止C、法院不予支持,因为该案的过错责任不清D、法院不予支持,因为胡祥的理由不充分【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民法通那么第136条和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 的诉讼时效为1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的,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 由侵害引起的,自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本案胡祥的伤害已超过i年时效,法院应不予支持,A选项 正确:胡祥到外地工作不构成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8选项错误:胡祥在饭店吃饭,饭馆有平安保障 义务,末履行该义务造成胡祥烫伤的,存在过错,C选项错误:法院不支持的理由是诉讼时效已过而 非胡祥的理由不充分,D选项错误,此题应选A选项.31、某上市公司A没有按照规定披露依法应当披露的重要信息,严 重损害了证券市场投资者和利益。当证券监察机关依法查处时,该公司 又隐匿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等资料,情节恶劣,严重破坏了正常的证券 市场秩序。其后,A公司的违法行为曝光造成股票大跌。不久A公司申 请破产。在这些事件中,假定直接责任人为同一人,那么对其行为应当如 何处理()A、构成不披露重要信息罪B、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C、构成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17D、构成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和虚假破产罪【参考答案】:C【解析】此题考查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隐匿会计凭证罪、虚假破产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六),刑法第161条规定:”依法负有 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 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 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外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行为人违反该规定构成违 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本罪在处分时对犯罪单位采取单罚制即只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课以处分,而对单位并 不处分。何为严重损害?应当根据追诉标准确定。根据刑法第162条之一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 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外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 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分。”本罪的主体可以由单位和自然人构成, 单位犯本罪的,对其采取双罚制。此题中,A公司作为上市公司依法负有披露相关证券信息的义务, 但是直接责任人不作为,没有按照规定披露应该披露的信息,并且造成 了严重损害相关利益人关系的结果,因此,其行为构成不披露重要信息 罪。后A公司直接责任人又隐匿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等资料,且行为情 节严重,故构成了隐匿会计凭证罪。另外,关于虚假破产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六)规定,在刑法 第162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62第之二:“公司、企业通过隐匿 财产、承扯虚假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 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 20万元以下罚金。”行为人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虚假破产罪。此题中,A18公司因违法行为曝光造成股票大跌后申请破产,虽然A公司客观上发生 了公司破产的后果,但是行为人并没有实施本罪的客观行为,故A公司 的直接责任人不构成虚假破产罪。因此,此题的答案为C。32、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 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哪项职权:A、决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B、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C、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D、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参考答案】:C【解析】:第五十条【经理职权】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 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9【解析】:民诉适用意见第187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 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 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第188条:第二审 人民法院对以下上诉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迳行判决、裁定:(1)一审就不 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 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3、甲分别有债权人乙、丙、丁。丁为了使自己的债务得到清偿,许 诺甲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丁后,为其办理出国手续。甲便与丁签订了抵 押合同,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因乙、丙的债权得不到清偿引起纠纷。对 此,以下表述正确的选项是:()A、甲与丁签订的抵押合同不具有效力B、甲与丁签订的抵押合同具有效力,且具有不可撤销性C、甲与丁签订的抵押合同具有效力,但乙、丙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D、甲与丁签订的抵押合同为效力未定【参考答案】:c【解析】:此题涉及其他债权人对抵押权的撤销问题。依照担保法解释第69条之规定, 在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局部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因此丧 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 销该抵押行为。故此题答案为c项。4、关于被害人在法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B、有权申请回避C、无权参与刑事局部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只能参加附带民事诉讼部 分的审理活动D、对刑事判决局部不能提起上诉【参考答案】:C5、以下哪一组织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33、甲1993年离家出走,1998年其妻乙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 1999年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死亡,其房屋由乙继承。2000年乙改嫁他人, 2001年又与后夫离婚。甲离家后南下,做生意赚了 200万元。1998年6 月,甲和丙在教堂举行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1999年生子丁。 2001年甲因病去世,那么甲留下的200万元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A、乙B、丙C、TD、以上都是【参考答案】:C【解析】:解题要点:主要应当认识到甲与丙没有产生婚姻关系,也不构成事实婚姻,因此丙 无权继承财产。34、对以下法院的处理结果,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的是:A、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经审查认为本院有管辖权,裁定驳回 异议B、张某请求法院执行仲裁裁决,李某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院 经审查裁定不予执行C、原告以书记员刘某与被告相熟为由提出回避申请,审判长审查后 认为没有理由,决定刘某不必回避的D、法院经审查,判决宣告田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以下范围:(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对前款第(一)、 (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 记入笔录。” A选项属于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所以,A选项应中选。B选项属 于上述规定的第(九)项,不可以提出上诉,B选项不应中选。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人20 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 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 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对回避的决定可以 提起复议,而不能上诉,所以,C选项不应中选。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 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 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特别程序为一审终审,故对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不能提起上诉, D选项不应中选。35、某市和平区卫生局根据省卫生厅”于必要时,各级卫生主管部 门可将自己的局部职权授予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行使”的文件精神,遂 授权该区内红旗商场可以对在其商场内吐痰的行为处以罚款。顾客林某 因吐痰被罚款对此不服欲提起诉讼,那么应以谁为被告()A、该商场B、该商场上级主管部门C、该市和平区卫生局D、省卫生厅【参考答案】:C【解析】行诉解释第2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 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 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该省卫生厅的的文件不属于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因此,C为此题的正确答 案。36、下面哪一项不是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须符合的条件?A、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由仲裁委员会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B、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C、必须在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D、必须有证据证明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参考答案】:A【解析】:仲裁裁决的撤销21仲裁法第58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 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 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 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 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 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 定撤销。”第59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 起六个月内提出。”注意区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37、以下关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异同不正确的选项是:A、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B、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届满后,实体权利都消灭C、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D、除斥期间一般自权利成立时起算,诉讼时效期间一般自权利人知 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参考答案】:B【解析】: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 权利的法律制度。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 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有诸多不同: (D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需要同时具备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的经过和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 实状态,权利人行使权利,那么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的经过, 权利人行使权利也不发生期间中断。(2)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一般适 用于形成权。(3)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届满之后,实体权利本身并不因此消灭,权利人丧失的 是胜诉权;除斥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实体权利。(4)期间性质不同。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适用 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由以上分析可知, ACD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此题应选B选项。38、以下各选项中,哪一选项所列内容均属于专利法保护的智力成 果?22A、关于一种新化学元素的发现;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的聚合方法B、一种速算方法;一种演示新计算方法的教学用具C、一种减肥新药;一种新型减肥食品D、一种诊断早期肝癌的新方法;一种新的放射疗法【参考答案】:C【解析】:专利保护的智力成果,专利法第25条。39、音乐家甲创作了一首歌曲并发表在某音乐杂志上,发表时并未 做其他任何声明,歌星乙演唱了该首歌曲,音像公司丙录制了歌星乙的 演唱活动并做成CD,该CD在出售时并未做用途方面的任何特别声明, 广播电台丁从正规渠道购买了该CD后播放该首歌曲,网站戊将该CD中 的该首歌曲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咖啡厅己从正规渠道购买了该CD在 营业时间播放该首歌曲,音像出租店庚从正规渠道购买了该CD用于出租。 在此事件中,以下说法错误的选项是:()A、歌星乙应取得音乐家甲的许可并支付报酬;B、音像公司丙应取得音乐家甲的许可并支付报酬;C、广播电台丁应取得音乐家甲的许可并支付报酬;D、网站戊应取得音乐家甲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参考答案】:C【解析】:A项的依据是著作权法第10条9项,即表演权,具体来说这里是活表演,著 作权法36条也有规定;B项的依据是著作权法39条;D项的依据是著作权法41条2款;C 项的情形属于法定许可,不用经过许可但要支付报酬,依据是著作权法第43条。40、H公司欠银行贷款200万元。现该公司将一局部资产别离出去, 另成立J公司。对于公司分立后这笔债务的清偿责任问题,存在以下意 见,其中哪一个是正确的?A、应当由H公司承当清偿责任B、应当由J公司承当清偿责任23C、应当由H公司和J公司承当连带清偿责任D、应当由H公司和J公司按约定比例承当清偿责任【参考答案】:C【解析】:公司分立后对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当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 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当连带债务。”此题中,H公司与银行之间并没有达成任何协议,应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假设H公司与丁公司之间存在有关债务分担 的协议,该协议的效力也仅及于H公司与丁公司之间,即对他们的共同 债权人银行而言,该协议无任何法律效力。应选项D错误。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2、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管辖人民法院的涉外案件包括:()。A、涉外合同纠纷B、涉外人身关系纠纷C、涉外财产权益纠纷D、涉外婚姻纠纷【参考答案】A,C【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 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 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故AC正确。3、甲委托乙采购自行车,并给了乙一份无期限的授权委托书。10 月份,甲通知乙取消委托,并要求乙交回授权委托书,乙因故未交。1124月,乙以甲的名义与不知情的丙订立了一份价值10万元的自行车订购合 同,在这一实例中,以下表述正确的选项是:()OA、乙的行为不发生代理效力,由乙自行承当行为后果B、该合同对甲没有约束力C、乙的行为发生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D、丙有权要求甲承受该合同【参考答案】:C,D【解析】:典型的表见代理4、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管辖法院是以下哪些法院A、申请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B、该公民最后离开住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C、该公民最后离开的居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D、该公民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参考答案】:B,C【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66条第1款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 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所以此题选BC。5、甲超速行驶,将行人丙撞伤,经交警鉴定,该交通事故由甲造成, 在事故处理中发现乙才是该车的所有人,曾向交通部门报告车辆被盗。 为紧急救助受害人,保险公司垫付了抢救费用,关于该案的处理,以下 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丙的损失应当由车辆所有人乙承当B、丙的损失应当由甲承当C、保险公司垫付的费用可以向甲追偿25D、保险公司垫付的费用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的局部才能向甲追 偿【参考答案】:B,C【解析】:此题考查盗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2条的规定:“盗 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当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丙的损 失由盗窃人甲承当,保险公司垫付的费用也有权向甲追偿,AD选项错误,BC选项正确。6、以下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法中,符合企业破产法的有()A、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应当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 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一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B、连带债权人必须由全体连带债权人共同申报债权C、未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 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 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当D、作为票据出票人的债务人适用破产程序后,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 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参考答案】C,D【解析】企业破产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 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 不得超过三个月,”故A错误。企业破产法第50条规定:“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 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故B错误。企业破产法第56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 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 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 用,由补充申报人承当。”故C正确。26企业破产法第55条规定:“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 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 此产生的请求申报债权。”故D正确。此题选CD。7、关于不动产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的有。A、不动产的所有权B、不动产的买卖C、不动产的租赁D、不动产的使用【参考答案】:A,B,C,D【解析】:此题考点是我国司法解释中关于不动产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贯彻执行民法通那么假设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215条的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 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均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应选ABCD。8、甲购买一辆汽车,在开回的路上,因刹车失灵而翻车受伤。在此 情形下,他可以请求谁承当何种责任?A、请求商家承当违约责任B、请求厂家同时承当违约和侵权责任C、请求厂家承当侵权责任D、请求厂家承当侵权责任,同时请求商家承当违约责任【参考答案】:A,C【解析】:合同法第155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 依照本法第111条规定要求承当违约责任。商家售出的汽车质量不合格,违反了产品质量瑕疵担保义 务,商家应负违约责任(亦可见产品质量法第40条)A中选。厂家非合同当事人,故无需对甲 承当违约责任。B错误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 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当赔偿责任。“C正确。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 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当违约责任或 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当侵权责任。“据此,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请求权只能择一行使,D不当 选。279、市商业公司将一张(号码为IXHI0547638),银行转账支票遗 失后,于2000年9月3日向甲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甲区法院于9 月4日受理案件并指派张审判员审理此案。9月9日,张审判员向付款 人甲区某银行发出停止支付通知,并发出公示催告公告,公告期60天。 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因没有人前来申报权利,张审判员就于2000年 11月17日作出判决宣告市商业公司所遗失的银行转账支票无效。以下 那些属于本案程序上的错误:A、法院于9月9日向付款人甲区某银行发出停止支付通知B、法院于9月9日才发出公示催告的公告C、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因没有人申报权利,张审判员直接作出判决 宣告银行转账支票无效D、张审判员一人作出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参考答案】A,B,C,D10、在A案中,甲、乙是普通共同诉讼人,在B案中,丙、丁是必 要共同诉讼人,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后,向甲、乙、丙、丁都送达了判 决书,甲收到判决书日期为5月20日,乙为5月18日,丙为6月2日, 丁为6月3日,贝心()A、甲、乙的上诉期均自5月21日开始起算B、甲的上诉期自5月21日开始起算,乙的上诉期自5月19日开始 起算C、丙的上诉期自6月3日起算,丁的上诉期自6月4日开始起算D、丙、丁的上诉期均自6月4日开始起算【参考答案】B,C【解析】BCo根据民诉意见第165条的规定,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 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起计算。281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以下哪些民事案件可 以适用先予执行?A、江老汉要求三个儿子给付赡养费B、刘某起诉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的案件C、工人赵三要求工厂按合同给付工资的案件D、甲公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