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拆迁补偿与安置申请书.doc

    • 资源ID:46278405       资源大小:23KB        全文页数:10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0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拆迁补偿与安置申请书.doc

    拆迁补偿与安置申请书 关于北京市土地储备项目拆迁补偿回迁安置指导意见 长政发202150号 日期:2021-07-23 长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北京市土地储备项目拆迁补偿回迁安 置 指导意见 为加快长阳城市化进程,落实镇域总体规划,改善人民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确保市级土地储备项目的顺利实施,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参照实施意见(京国土房管拆2021666号)、房山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房政发202111号)等有关规定及其他文件的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拆迁补偿回迁安置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我镇范围内市级土地储备项目涉及拆迁的单位及个人。 二、拆迁补偿及安置方式 本次拆迁实行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三、被拆迁人口的确定 被拆迁人口的认定截止时间以拆迁证办理批准日派出所登记户籍为准。协议拆迁项目以项目开始拆迁之日为准。 四、拆迁回迁原则 拆迁回迁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依法公正、阳光文明的原则。各村依据指导意见制定本村拆迁回迁安置实施方案。拆迁补偿标准不得超出指导意见的规定,各村具体实施拆迁回迁安置工作。各村拆迁回迁方案报镇政府审核。有关单位和个人须本着先拆迁腾地、后解决纠纷的原则,按时完成拆迁工作。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补偿 涉及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需提供农村土地经营权合同(或证书),按合同书签订期限给予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剩余年限一次性补偿,标准为每年1000元/亩。 六、地上物补偿 (一)地上附属物、青苗、农田基础设施等按评估机构作价给予补偿。 (二)对超标准密植的树木、苗圃等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绿化局市国土局关于遏止本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苗木行为意见的通知(京政办202120号)、房山区关于专项整治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工作意见(京房发202117号)等相关规定予以补偿。在发布公告后,抢栽抢种的树木、抢建的房屋、大棚、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七、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按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87号令)执行。 八、宅基地面积认定和补偿标准 (一)拆迁补偿中,宅基地及面积须经过合法批准。 (二)新、老宅基地认定。按照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以1982年为限,以前为老宅基地,以后为新宅基地(下同)。老宅基地最高认定标准为0.4亩(267平方米),超过0.4亩部分按拆迁范围内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5予以补偿;新宅基地一律认定为0.3亩(200平方米)。 (三)一户多宅(含两宅),且又不符合申请两处宅基地条件的,拆迁时只补偿一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其他宅基地只补偿房屋重置成新价及附属物价款。 (四)在拆迁范围内长住的城镇居民户且独占一宅院并为宅基地合法使用权人或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家庭成员(直系血缘及配偶)的,在拆迁前享受过国家福利分房政策已取得房屋的,不享受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五)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住房的人员,但不是宅基地使用权人,也不是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家庭成员(直系血缘及配偶),在拆迁范围村内又不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不享受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六)在拆迁范围内购买房屋,户口不在拆迁所在地或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不享受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七)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 (八)宅基地的认定方法。经村委会确认上报镇政府审核后,报相关部门审查。 九、宅基地困难补助 (一)在拆迁范围内的农村村民,同一宅院、同家庭成员(直系血缘及配偶)中两个以上子女,同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但又未实际取得宅基地的,给予宅基地困难补助。 (二)四世同堂且户口在同一宅院的给予宅基地困难补助。 (三)宅基地困难补助标准为十二万元。 十、房屋面积的认定和补偿标准 (一)正式房屋的标准: 1.柱高2米以上,建筑面积7平方米以上; 2.三面有独立墙,有正式门窗; 3.屋顶有保温层。 (二)宅基地上正式房屋面积的认定及标准: 1.老宅基地上的房屋,认定正式房屋标准为160平方米。 2.新宅基地上的房屋,认定正式房屋标准为120平方米。 3.认定正式房屋面积的重置成新价按照评估机构作价给予补偿;超出上述认定正式房屋面积的部分,按重置成新价的60%补偿。 4.新老宅基地内不足上述正式房屋标准的,按上述标准补足,价格按该院房屋重置成新价均价确定。 十一、生产经营用房的停产停业综合补助标准 (一)生产经营性用房(不含集体土地上的果园用房、仓库、大棚、井房、养殖场用房和无营业执照的工厂等),需符合房山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房政发202111号)规定的标准(即: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与有效营业执照上标明一致,具备经营条件且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拆迁时仍在经营的,另需提交拆迁之日起近半年的税务部门完税证明原件)。 (二)利用宅基地上自有房屋进行合法经营的宅基地经营性用房,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75元/平方米。 (三)非住宅经营性用房,按正式房屋面积,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300元/平方米。 十二、宅基地拆迁补助标准 (一)搬家补助费。拆迁宅基地上的房屋,按正式房屋面积补助20元/平方米;拆迁有经营资质工厂的厂房、设备,其设备搬迁和重新安装费用按照被拆迁正式房屋面积补助40元/平方米。 (二)周转费。周转费补助期限为18个月,对应时间段为2021年10月至2021年3月。 周转费用按宅院计算,结合长阳及周边地区租房均价,每一合法宅院每月补助1200元。如18个月期满后,回迁楼未达到入住标准,继续按照以上标准支付被拆迁人周转费,直至通知被拆迁人后,不再支付房屋周转费。 (三)拆迁范围内的住宅及单位的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等移机、移线费用,按有关部门规定,由评估公司在评估报告中作价进行补助。 十三、宅基地拆迁阶段安排及奖励标准 本次宅基地拆迁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奖励标准如下: (一)提前拆迁阶段,时间从2021年7月25日起到2021年10月10日。本阶段划分为前半阶段和后半阶段。 前半阶段,时间从2021年7月25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在本阶段签定协议并按期完成拆迁的,每一合法宅院享受提前搬家奖30000元(一户多宅的按照一个宅院计算)。根据房山区关于专项整治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工作意见(京房发202117号)文件精神,经村镇认定,未突击装修的奖励5000元/宅院。 后半阶段,时间为2021年9月11日起到2021年10月10日。在本阶段签定协议并按期完成拆迁的,每一合法宅院享受提前搬家奖20210元(一户多宅的按照一个宅院计算)。根据房山区关于专项整治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工作意见(京房发202117号)文件精神,经村镇认定,未突击装修的奖励5000元/宅院。 此外,在提前拆迁阶段签定协议并按期完成拆迁的,按照自愿原则,由有资质的拆除公司对被拆迁户宅基地上房屋进行拆除,拆除公司按照每个宅院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价格收购。 (二)集中拆迁阶段,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起到2021年10月31日。 本阶段签定协议并按期完成拆迁的,每一合法宅院享受提前搬家奖5000元(一户多宅的按照一个宅院计算)。在此基础上,以2021年10月31日为基准,每提前一天签定协议,再另行奖励1000元,但本阶段提前搬家奖励最高不超过20210元。根据房山区关于专项整治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工作意见(京房发202117号)文件精神,经村镇认定,未突击装修的奖励5000元/宅院。 此外,在集中拆迁阶段签定协议的,由各被拆迁户按照拆迁时限要求自行委托拆除公司拆除。 (三)强制拆迁阶段,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2021年11月1日(含)后签订协议的,以上所有奖励均不享受;由政府部门依法裁决并组织强制拆除。 十四、非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地上物拆迁须在9月10日前完成,逾期未签订补偿协议、未拆除的,由政府部门依法裁决并组织强制拆除。 十五、拆迁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十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分别立户的按同一户对待。 十七、权证及合同终止 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或虽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规定的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期限届满,原土地使用关系自行终止,所属地块由村集体收回管理,原承包(或租赁)协议自动解除,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原住房产权、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等相关证、照自行作废。 十八、回迁安置 本次回迁采取定向安置房方式对涉及宅基地拆迁的人员进行回迁安置。 (一)回迁人口的认定 根据市、区及长阳镇有关文件,在规定的协议签订期限内涉及的被拆迁人员为回迁人口。 (二)镇政府组织实施回迁楼的统一选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三)定向安置房优惠购房建筑面积均价为2021元/平方米。定向安置房每人享受40平方米优惠购房建筑面积。被拆迁范围内的独生子女户(需提交独生子女证明)在2021年10月31日(含)前签订拆迁协议的,给予20平方米的回迁楼优惠购房建筑面积,在2021年10月31日后签订拆迁协议的不享受该20平方米的回迁楼优惠面积。 (四)被拆迁户购买楼房实际建筑面积高于总优惠建筑面积时,如果超出部分低于5平方米(含5平方米),按照3000元/平方米价格购买;如果超出部分高于5平方米,高于5平方米部分按照6000元/平方米价格购买。 (五)被拆迁户在购买回迁楼后,如果剩余优惠面积超过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可以在回迁楼户型当中选择与剩余优惠面积最为接近的户型面积进行购买,超出面积按本条第 (四)款执行。如果剩余优惠面积低于30平方米,被拆迁人不得再次购买回迁楼,可选择转让【见本条第 (六)款】 或按照2500元/平方米进行折款返还。 (六)本村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购房后多余的优惠面积可以在本村回迁人员之间转让,转让须由双方签订协议,并经村委会备案;购房协议一经签订,不再进行变更。 (七)被拆迁户自愿放弃回迁安置,只享受拆迁政策,不享受回迁优惠政策。 十九、拆迁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严格按照本意见执行。 (二)在拆迁工作中各村要与镇政府签订拆迁责任书,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书和拆除安全协议书。 (三)被拆迁人应积极配合拆迁工作,被拆迁人不到场或不配合的,评估机构也可以进行评估,并由在场见证人签字。 (四)受人委托签订拆迁协议及领取拆迁款时,被委托人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产权人授权委托书。 (五)被拆迁人须将新的住址、电话等联系方式留存村委会并签字确认,如有变更须及时到村委会更改。村委会及有关单位以此为依据通知,如因地址不详等原因造成有关通知未送达,则由被拆迁人承担责任,拆迁人、村委会等单位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二 十、本意见由长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长阳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第 10 页 共 10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注意事项

    本文(拆迁补偿与安置申请书.doc)为本站会员(飞****)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