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杆(索)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doc
锚杆(索)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锚杆(索)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锚杆(索)支护工必须熟练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并熟悉使用作业工具及作业工具的维修、保养。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一、岗位职责 1.锚杆(索)支护工要熟悉锚杆支护原理,锚杆(索)结构及主要技术参数; 2.锚杆(索)支护工要熟悉作业地点的环境,能够熟练使用支护工具,熟悉锚杆机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打眼工具在打眼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排除,不许带故障运转,并对打眼机具的维修养护和正规使用负责; 3.熟悉打眼工的正规操作程序,并在现场严格执行; 4.熟悉所施工巷道的锚杆支护质量标准,对所施工的锚杆支护质量负责; 5.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过期失效的支护材料。 6.施工前、支护过程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摘除危岩悬矸,严禁空顶作业。 7.打锚杆眼时,要注意观察钻进情况,有异常时,必须迅速闪开,防止断钎伤人,钻机5米以内不得有闲杂人员。 8.遵守掘进工区的各项管理制度,按时参加工区及所属部门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9.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发现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熟悉避灾路线和措施,妥善避灾。二、责任追究 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锚杆(索)支护工负有直接责任,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分,或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交上级处理。 (一)不能掌握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的; (二)无故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的; (三)有“三违”作业的; (四)因支护质量差造成事故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