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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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docx
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 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 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安委2022) 6号)中共江西省 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 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赣办发电 2022) 30号)和萍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 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 施方案(萍办发电2022) 33号)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 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 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 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县第六次党代会 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经济社会 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应急为重、管 理为要,以最严标准、最严要求、最严措施、最严纪律,推 动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 弱项、夯基础,深化安全生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 采取企业自查、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各乡镇政府综合检 查相结合的办法,全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遏大事故。(责 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 单位,各乡镇)25 .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 险隐患,列出清单、压实责任,限期整改。严格落实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 实属于重大隐患的,当作事故对待严肃追责,整治不力或引 发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 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26 . 2022年6月底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住建局、 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牵头,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参加建立完 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严禁“边 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建 筑施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不 得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安全门槛。(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27 .要制定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和 禁限控目录,在项目审批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安全风险联合防控机制。新建、扩建化工投资项目由发 改、工信、应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进行窗口 指导。对未通过窗口指导的项目,不得办理项目备案等相关 手续,严禁违规开工建设,禁止高安全风险、高耗能、高污 染项目以及外地淘汰关闭的产业转移化工项目落地。(责任 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芦溪生态环境 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8 . 2022年6月底前,对2016年以来全县化工项目实施 清仓式摸底、清单化管理,并适时组织集中检查;2022年9 月底前完成设计诊断工作,对总图、工艺、设备及管道、自 动化控制系统、公用及辅助工程进行合规性复核,不符合安 全生产条件的不能上马开工,已经运行的坚决整改。对违规 审批、强行上马的不符合安全条件项目,造成事故的要终身 追责。(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29 .推动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推动淘汰退出、 整合重组、改造升级一批非煤矿山,推动运行达到设计最终标 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闭库销 号。持续开展民爆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提升行动。(责任单位: 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芦溪生态环境局)(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30 . 2022年6月底前,组织对全县建筑施工、矿山、化 工、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 包行为开展一次摸排整治,严肃追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发 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严格规范资质管理,坚持“谁 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 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31 .中央、省、市驻芦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建强安全 生产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强化对下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 导、监督、考核和奖惩,加强对分包单位等关联单位安全生 产的指导、监督;对违法分包转包行为,通报其上级主管部 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 任单位:中央、省、市驻芦企业)(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32 .县安委办、县人社局牵头,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生 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 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安全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 障责任,规范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鼓励使用灵活用 工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为其提供购置相关保险等保障措施。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危险岗位严控劳务派遣用工 数量,煤矿井下严禁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责任 单位:县安委办、县人社局)33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将劳务 派遣和灵活用工人数占比超50%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中央、省、市驻芦企业要带头减少危 险作业领域灵活用工人员,但不能以安全生产为名辞退农民 工。(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部门和单位中央、省、市驻芦企业)34 .深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全 面加强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各类劳务派遣单位必须认真 履责,特别是互联网企业、快递公司等平台企业,要着力夯 实培训等安全责任。(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中央、省、市驻芦企业)(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35 .在全县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聚焦违法分包 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聚焦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等领域突出 问题,聚焦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烟花爆竹和 危化品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客车非法营运等非法违法行 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 任等措施,打准打狠、打出成效。(责任单位:县安委办、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各乡镇)36 .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 为和事故的处理,对屡禁不止、顶风作案,以及责任不落实、 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从重惩处。深挖严打违法行 为背后的“保护伞”,对监管执法人员和不法企业“猫鼠一 家”腐败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责任单位: 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的部门和单位,各乡镇)37 .强化违法违规曝光惩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 各乡镇每两个月至少报送1起,有关重点行业领域县直单位 每两个月至少报送1起典型案例至县安委办,县委宣传部、 县安委办不定期开展“打非治违”典型案例集中曝光。同时, 加强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归集,相关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各乡镇)(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38.2022年6月底前,按照省市县三级执法管理权限和 县“三包”监管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细化确定各乡镇、各部 门、各单位管辖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 项。要严格制定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扎实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常态化组织“四不两直”暗查暗 访,综合采取远程信息监控、用电用水监测、电子封条等信 息化手段,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每年 至少组织两次联合执法或联合检查,县安委会每年至少组织 2次异地交叉执法。(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各乡镇)39 .推广“互联网+执法”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组 织行业专家或第三方参与检查,健全执法标准、完善执法程 序、加强执法监督。对检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严格落实 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行政处罚、 行刑衔接、失信惩戒、公开曝光力度,强化执法震慑。严格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坚决整治选择执法、 人情执法和以检查代替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有案不移送 等执法宽松软问题。(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各乡镇)(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40 . 2022年12月底前,结合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要求, 配齐建强县乡两级监管执法队伍,确保编制与职能相适应、 人员与工作相匹配。对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被挤占、借用甚至 改革后调减的坚决予以纠正,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执法任务。 在探索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监管执法的 专业性、特殊性,不得简单撤并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责任 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各乡镇)41 .通过考试招录、公开遴选、入职培训、持证上岗、 定期轮训等办法,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县乡安全监管 执法队伍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提高专业监管人员比例,2022年9月底前危险化学品行业领 域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数量不得低于在职人员的75%;鼓励聘 请安全生产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提高监管执法专业化、 精准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 局、县安委办、县司法局)42 .组织对已赋权乡镇行使的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职权进 行评估,通过示范执法、执法培训、执法比武等提升基层综 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安全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县乡安全执法 队伍专业执法装备配备,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责 任单位:县安委办、县委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 县司法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各 乡镇)(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43 .健全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拓宽举报奖励宣 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网络举报、来信来电 来访等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门和单位,各乡镇)44 .建立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 员工举报违法行为,在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金属 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员制度。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门和单位,各乡镇)45 . 2022年6月底前,修订完善我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 奖励实施办法,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举报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坚持物质奖励和精 神奖励相结合,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责任单 位:县安委办、县财政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部门和单位,各乡镇)(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46 .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 不论是否造成人员伤亡,必须在1小时内向县应急管理部门 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县应 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单 位逐级上报事故情况,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责任单 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各乡镇)47 .健全事故信息收集汇总、投诉举报、快速核查机制, 凡存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的,对直接责任人、负有 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对存在 瞒报情形或对瞒报行为查处不力的,一律实行提级调查和挂 牌督办,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和瞒报责任。(责任单位:县安 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各乡镇)(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48 .应对突发疫情期间,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坚持线上 抽查和线下检查相结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服务事项网 上办理、行政许可有效期自动顺延、三项岗位人员证书延期 复审、线上安全培训等便民惠民措施。对涉疫物资生产和仓 储物流企业加强安全指导服务,对疫情集中隔离观察等场所 深入开展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商场、影院、医院、 养老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封闭安全出口、疏 散通道的,坚决责令整改。(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政务 服务中心、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49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 号工程”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简政放权,认真执行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实施安全生 产领域“首违不罚”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全过程安全 服务指导,有力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积极指导帮助企业 纾困解难,组织对困难企业提供免费安全体检服务,维护安 全生产领域公平竞争环境,扎实推进“六稳” “六保”,奋力 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责任单位:县安委 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和单位)50 .广泛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讨论大实践活动,突出“隐 患就是事故、风险就在身边”主题,突出消防、交通、燃气、 涉水等公共领域安全,突出面向企业一线员工和广大社会公 众,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拓展载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知 识“人人学”、安全风险防范“大家谈”、安全风险隐患“随 手拍”等系列活动,推动安全宣传“五进”走深走实、见行 见效,引导每位公民把安全意识刻印在心中,凝聚全社会“查 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平安”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各 乡镇)51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 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扎 实做好应急预案、力量、装备、物资和通信保障等准备。要 按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演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至 少每年开展一次的要求,制定并实施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扎 实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确保到2022年6月 底,乡镇实现“六有”(有机构、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 有物资、有培训演练),行政村(社区)实现“三有”(有场 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县安委办、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全面落 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和本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实际, 逐条学深吃透,逐项对照自查,逐一拿出对策,全面抓好落 实,并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先标后本”的原则安排 实施,切实加大政策、资金、项目投入,做到硬措施、刚执 行、真落实、见实效,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 代价”这条红线。(二)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安 全宣传“五进”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网络等 理、源头治理,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 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主要任务及分工(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1 .县、乡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 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或党委会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 组集中学习等,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 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 部署重点工作,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牢牢守住安全稳定 底线,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各乡镇)2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县委、 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时担任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责任 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安委办)3 .县、乡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主持党委常委会会议或 党委会会议研究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执法力 量建设等重大问题。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协 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 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采取对口联 系、分片包干等方式,每月至少一次带队深入各地各行业企 业督导督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 全媒体,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大 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 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 常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曝光和事故警示教育,提 升宣传覆盖面、感染力和实效性,营造重视安全生产、关心 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三)严格督查问责。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采取通 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从严从实开展 明察暗访,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安全生产各 项责任和工作措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县安委办要定期 调度、指导、督促、通报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工作进展, 适时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严查 严处、严肃追责。府办公室,各乡镇)4 .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 定,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 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县委巡察工作 重点,纳入县、乡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重点。要加大安全生 产约束性指标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将履行 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 部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机关、 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委办)(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5 .县、乡政府要根据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全 生产领域“三包”监管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芦溪县安全生产领域“三包”监管责任制 的实施方案,按照县区领导干部包“片”、行业管理部门干 部包“线”、乡(镇、街)干部包“点”的“三包”监管责 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分区负责、分线监管、分点防范。 根据“片、线、点”内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 学品、工业商贸、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自然灾 害和非生产经营单位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安全监管以及事 故发生等不同情况,市安委办每个季度会对各“片、线、点” 责任单位按安全隐患、打非治违问题程度的大小分别启动安 全生产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机制,在全市予以通报。(责 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 单位,各乡镇)6 .县、乡政府要在2022年6月底前制定政府领导干部 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并加强日常督 查检查,狠抓清单职责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 室、县安委办,各乡镇)7 .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定期 组织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分兵把口、严格履责,切实抓好分 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访谈制度,2022年 6月底前,县、乡政府要组织对相关负责同志开展安全生产 工作访谈,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进工作。(责任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8 .县、乡政府要健全落实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逐步增加本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2022年6月底前,先期启动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智慧 应急平台、公路生命防护、安全监管信息化等一批工程项目, 以工程性措施和信息化手段加快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责任 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 交警大队,各乡镇)9 .严格落实江西省开发区条例,坚决压实园区安全 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等县直 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督促工作。(责任单位:县工业园、 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10 .要积极探索安委会实体化运行机制,强化安委会组 织领导、职能配置和日常运作,做实安委会办公室功能。应 急部门要理直气壮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发挥统筹、协调、 指导、监督、查办作用,严格考核巡查、警示提醒、挂牌督 办、提级调查等工作机制,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履行安全 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安委办)(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11 .县安委办牵头,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部门和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 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并于2022年6月底前 统一发布,报县安委办备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 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12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2个专 题、12个专项和重点任务清单,聚焦三年行动中期评估发现 的问题,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等12 项“巩固提升”攻坚,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 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 确保2022年底按时保质完成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责任单位: 县安委会、县安委会各安全专委会)13 .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紧盯餐饮等公共 场所、老旧小区、燃气项目工程、燃气经营使用企业、燃气 管网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加快完善 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县 住建局、县发改委等单位要组织各乡镇研究提出并实施城镇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计划任务,确保2022年9月底前 完成对灰口铸铁管道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球墨铸铁管道的更 新改造。(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各乡镇)14 .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加强危险 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全链条 安全风险管控。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芦溪生态环境 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加强协同,抓紧 研究制定全县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监管工作方案,2022年9 月底前划定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和禁止通行线路, 推进危化品运输车辆智能化监管,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整体 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芦溪 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15 .扎实开展老旧房屋和自建房屋安全排查整治,聚焦 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学校、医院、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 重点排查影响公共安全的各类老旧房屋和经营性自建房,全 面摸排各类老旧房屋和自建房安全隐患。县住建局要协同县 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切实清除隐患、 防范风险,对老旧房屋和自建房等建筑领域的安全隐患,“一 幢一档”形成台账、“一楼一策”闭环整治,明确整改方案、 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分类施策、彻底解决。(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16 .县安委办、县委编办牵头,会同县级各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 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就村居民宿、景区玻璃栈 道、空中旅游项目、空中体育运动、无人机、共享汽车、储 能电站、平台经济等职能交叉领域和新业态新风险,以及危 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监管环节多的行业领 域,在2022年9月底前拿出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具体意见, 切实消除监管盲区。(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委编办、各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17 . 2022年9月底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和各负 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协作,完成对直接关系安 全的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评估工作,对乡镇接不住、 监管跟不上、安全无保障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坚决收回, 酿成事故的严肃追责。(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司 法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18 .优化安全生产考核,实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 相结合,一并对乡镇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实施考核,强化考核 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等制度。(责任 单位:县安委办)19 .研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评估规定, 2022年12月底前组织对近3年发生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及 典型一般事故开展事故查处和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 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以事故教训推动安 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办)20 .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责发生较大及 以上事故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而且要追究乡镇党委和政 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管责任;重特大事故要追 究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对非法煤矿、违 法盗采、瞒报谎报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 甚至放任不管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 责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县安委办、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五)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21 .要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对本单位安全生产 负总责。要健全落实从企业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全员岗位安 全责任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五个一”活动和“十个一次” 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一报告、双签字”制度,深化“双千示范”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 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22 .县安委办牵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和单位共同组织,每年组织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督 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法 治意识,确保企业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 “五到位”。(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23 .对企业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 责“防火墙”的,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要追究集团公司主要 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 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对弄虚作假、搞“挂名 矿长”逃避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责任。 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 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县安委 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六)深入扎实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24 .按照全国统一部署,2022年4月至12月,组织开展 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 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化解重大安 全隐患等重点内容,聚焦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 品、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乡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