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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6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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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6版.pdf

    编号:(X)XK06-001 编号:(X)XK06-001 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014年03月03日公布 2014年03月03日实施2014年03月03日公布 2014年03月03日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6版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6版依据质检总局2014年第19号公告修订依据质检总局2014年第19号公告修订 I 目 录 1 总则.1 2 工作机构.5 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5 4 许可程序.6 4.1 申请和受理.6 4.2 企业实地核查.7 4.3 产品抽样与检验.8 4.4 审定与发证.8 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8 5 审查要求.9 5.1 企业生产电线电缆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9 5.2 企业生产电线电缆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测设备.12 5.3 电线电缆产品关键工序、特殊过程.26 5.4 电线电缆产品出厂检验项目.27 5.5 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33 5.6 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33 6 证书和标志.47 6.1 证书.47 6.2 标志.57 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57 8 监督检查.58 9 收费.58 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59 11 附则.59 附件 1 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60 附件 2 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69 附件 3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84 附件 4 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和非否决项不符合项汇总表.85 附件 5 检验报告格式.86 附件 6 本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91 1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 1 总则 总则 1.1 为了做好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80 号公布,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30 号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修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49 号)、关于电线电缆等 12 类产品生产许可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 2009 年第 16 号公告)、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质检监2006413 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生产许可证服务热线40060760671.2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电线电缆产品划分为 6 个产品单元、26 个产品品种(见表 1)。表1 电线电缆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范围及型号电线电缆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范围及型号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规格范围 申请书填写型号举例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规格范围 申请书填写型号举例 1 架空绞线 1 铝绞线 规格号范围:101500 JL 钢芯铝绞线 规格号范围:101250 JL/G1A、JL/G1B、JL/G2A、JL/G2B、JL/G3A 防腐型钢芯铝绞线 规格号范围:101250 JL/G1AF、JL/G2AF、JL/G3AF 2 铝合金绞线 规 格 号 范 围:8.62 1250 JLHA1、JLHA2 钢芯铝合金绞线 规 格 号 范 围:9.13 1120 JLHA2/G1A、JLHA2/G1B、JLHA2/G3A、JLHA1/G1A、JLHA1/G1B、JLHA1/G3A 铝合金芯铝绞线 规格号范围:161400 JL/LHA2、JL/LHA1 3 铝包钢绞线 规格号范围:4200 JLB1A、JLB1B、JLB2 铝包钢芯铝绞线 规格号范围:161250 JL/LB1A 铝包钢芯铝合金绞线 规格号范围:161250 JLHA2/LB1A、JLHA1/LB1A 4 钢绞线 规格号范围:463 JG1A、JG1B、JG2A、JG3A 2 漆包圆绕组线 1 聚酯漆包铜圆线 线径范围:0.020mm5.000mm QZ-1/155、QZ-2/155;QZ-1/130L、QZ-2/130L 2 缩醛漆包铜圆线 线 径 范 围:0.040mm 5.000mm QQ-1/120、QQ-2/120、QQ-3/120 2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规格范围 申请书填写型号举例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规格范围 申请书填写型号举例 3 直焊聚氨酯漆包铜圆线 线 径 范 围:0.018mm 2.000mm QA-1/130、QA-2/130;QA-1/155、QA-2/155;QA-1/180、QA-2/180 4 聚酯亚胺漆包铜圆线 线 径 范 围:0.018mm 5.000mm QZY-1/180、QZY-2/180、QZY-3/180;QZYH-1/180、QZYH-2/180 5 聚酰亚胺漆包铜圆线 线 径 范 围:0.020mm 5.000mm QY-1/220、QY-2/220;QY(F)-1/240、QY(F)-2/240 6 聚酰胺复合直焊聚氨酯漆包铜圆线 线 径 范 围:0.050mm 2.000mm Q(A/X)-1/130、Q(A/X)-2/130;Q(A/X)-1/155、Q(A/X)-2/155 7 180 级聚酰胺复合聚酯或聚酯亚胺漆包铜圆线 线 径 范 围:0.050mm 5.000mm Q(ZY/X)-1/180、Q(ZY/X)-2/180、Q(ZY/X)-3/180;Q(Z/X)-1/180、Q(Z/X)-2/180、Q(Z/X)-3/180 8 200 级聚酰胺酰亚胺漆包铜圆线 线 径 范 围:0.071mm 1.600mm QXY-1/200、QXY-2/200 9 自粘性直焊聚氨酯漆包铜圆线 线径范围:0.020 mm2.000mm QAN-1B/130、QAN-2B/130;QAN-1B/155、QAN-2B/155 10 180 级自粘性聚酯亚胺漆包铜圆线 线 径 范 围:0.020mm 1.600mm QZYHN-1B/180、QZYHN-2B/180;QZYN-1B/180、QZYN-2B/180 11 200 级自粘性聚酰胺酰亚胺复合聚酯或聚酯亚胺漆包铜圆线 线 径 范 围:0.050mm 1.600mm Q(Z/XY)N-1B/200、Q(Z/XY)N-2B/200;Q(ZY/XY)N-1B/200、Q(ZY/XY)N-2B/200 12 200 级聚酰胺酰亚胺复合聚酯或聚酯亚胺漆包铜圆线 线 径 范 围:0.050mm 5.000mm Q(Z/XY)-1/200、Q(Z/XY)-2/200;Q(ZY/XY)-1/200、Q(ZY/XY)-2/200 13 200 级聚酯-酰胺-亚胺漆包铜圆线 线 径 范 围:0.018mm 5.000mm QZXY-1/200、QZXY-2/200 3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1 聚氯乙烯绝缘控制电缆 电压等级:450/750V 芯数范围:2 芯61 芯 截 面 范 围:0.5mm210mm2 KVV、KVVP、KVVP2、KVVP3、KVV22、KVVP2-22、KVV32、KVVR、KVVRP 等(阻燃电缆型号应符合 GB/T 19666-2005标准的要求)生产许可证服务热线:4006076067 3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规格范围 申请书填写型号举例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规格范围 申请书填写型号举例 2 交联聚乙烯绝缘控制电缆 电压等级:450/750V 芯数范围:2 芯61 芯 截面范围:0.75mm210mm2 KYJV、KYJVP、KYJVP2、KYJVP3、KYJV22、KYJVP2-22、KYJV32、KYJY、KYJYP、KYJYP2、KYJYP3、KYJY23、KYJYP2-23、KYJY33 等标准要求的型号(阻燃、无卤低烟阻燃电缆型号应符合 GB/T 19666-2005 标准的要求)4 额定电压1kV 和 3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1 额定电压 1kV和 3kV 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电压等级:0.6/1kV 1.8/3kV 芯数范围:1 芯61 芯 截 面 范 围:1.5mm21000mm2 VV、VLV、VY、VLY、VV22、VLV22、VV23、VLV23、VV32、VLV32、VV33、VLV33 等标准要求的型号 2 额定电压 1kV和 3kV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YJV、YJLV、YJY、YJLY、YJV22、YJLV22、YJV23、YJLV23、YJV32、YJLV32、YJV33、YJLV33 等标准要求的型号(无卤低烟阻燃 C 类电缆型号应符合GB/T 19666 标准的要求)3 额定电压 1kV和 3kV 乙丙橡胶绝缘电力电缆 额定电压 1kV和 3kV 硬乙丙橡胶绝缘电力电缆 EV、ELV、EY、ELY、EV22、ELV22、EV23、ELV23、EV32、ELV32、EV33、ELV33;EYV、EYLV、EYY、EYLY、EYV22、EYLV22、EYV23、EYLV23、EYV32、EYLV32、EYV33、EYLV33 等标准要求的型号(无卤低烟阻燃 C 类电缆型号应符合GB/T 19666 标准的要求)5 额定电压6kV 到35kV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1 额定电压 6kV到 30kV 电力电缆 电压等级:6kV30kV 芯数:1 芯、3 芯 截 面 范 围:10mm21600mm2 VV、VLV、VY、VLY、VV22、VLV22、VV23、VLV23、VV32、VLV32、VV33、VLV33;YJV、YJLV、YJY、YJLY、YJV22、YJLV22、YJV23、YJLV23、YJV32、YJLV32、YJV33、YJLV33;EV、ELV、EY、ELY、EV22、ELV22、EV23、ELV23、EV32、ELV32、EV33、ELV33;EYV、EYLV、EYY、EYLY、EYV22、EYLV22、EYV23、EYLV23、EYV32、EYLV32、EYV33、EYLV33 等标准要求的型号 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最新版实施细则下载: 4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规格范围 申请书填写型号举例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规格范围 申请书填写型号举例 2 额定电压 35kV电力电缆 电压等级:26/35kV 21/35kV 芯数:1 芯、3 芯 截 面 范 围:50mm21600mm2 YJV、YJLY、YJY、YJLV、YJV22、YJLV22、YJV23、YJLV23、YJV32、YJLV32、YJV33、YJLV33、YJV42、YJLV42、YJV43、YJLV43;EV、ELV、EY、ELY、EV22、ELV22、EV23、ELV23、EV32、ELV32、EV33、ELV33、EV42、ELV42、EV43、ELV43;EYV、EYLV、EYY、EYLY、EYV22、EYLV22、EYV23、EYLV23、EYV32、EYLV32、EYV33、EYLV33、EYV42、EYLV42、EYV43、EYLV43 等标准要求的型号 6 架空绝缘电缆 1 1kV 聚氯乙烯绝缘架空绝缘电缆 电压等级:1kV 芯数:1 芯、2 芯、4 芯、(3+K)芯 截 面 范 围:10mm2400mm2 JKV、JKLV、JKLHV 1kV 交联聚乙烯绝缘架空绝缘电缆 JKYJ、JKLYJ、JKLHYJ 1kV 聚乙烯绝缘架空绝缘电缆 JKY、JKLY、JKLHY 2 10kV 架空绝缘电缆 电压等级:10kV 芯数:1 芯、3 芯、(3+K)芯 截 面 范 围:10mm2400mm2 JKYJ、JKTRYJ、JKLYJ、JKLHYJ、JKY、JKTRY、JKLY、JKLHY、JKLYJ/B、JKLHYJ/B、JKLYJ/Q、JKLHYJ/Q、JKLY/Q、JKLHY/Q 注 1:表 1 中第 4 列规格范围中:(1)第 1 产品单元为 GB/T 1179-2008 标准中规格号,铝合金绞线规格号 8.62 对应标准附录 E 表E.3 中的“标称截面铝合金”10;钢芯铝合金绞线规格号 9.13 对应标准附录 E 表 E.5 中的“标称截面铝合金/钢”10/2;(2)第 2 产品单元为线径范围;第 3、4、5、6 产品单元为电压等级、芯数范围、截面范围。(3)第 4 产品单元第(2)、(3)产品品种阻燃类型只含无卤低烟阻燃 C 类。(4)第 4 产品单元、第 5 产品单元中的铝合金导体电缆不在发证范围内。注 2:表 1 中第 5 列“申请书填写型号举例”中所列产品型号为常用产品型号,企业填写申请书时,应按照产品标准填写全部申报的产品型号,型号的编制应符合标准的要求。注 3:企业申请的全部产品应在本企业的生产能力范围内。1.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电线电缆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服务热线:4006076067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最新版实施细则下载: 51.4 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电线电缆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订。1.5 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2 2 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机械产品审查部)设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质量工作部,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电线电缆产品实施细则;跟踪电线电缆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配合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进行电线电缆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 46 号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质量工作部 邮政编码:100823 电 话:010-68594897 68594718 68594860 68594988 传 真:010-68527524 电子信箱: 联 系 人:李建林 李燕霞 张京京 杨洁华 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查、批准、发证以及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的日常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2.4 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见附件 1,产品标准一经修订,检验机构应及时按新标准要求进行计量认证。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动态调整。3 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服务热线:4006076067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最新版实施细则下载: 6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 2);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 5.2、附件 2);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 2);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 2);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 5.1、附件 2);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 号)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1 号令)的要求,6 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电力电缆制造项目为限制类项目。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4 4 许可程序 4.1许可程序 4.1 申请和受理 申请和受理 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4.1.1.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栏填写电线电缆,“产品名称”栏填写电线电缆,“产品单元”栏按表 1 的第 2 栏填写,“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栏按表 1 的第 3 栏、第 4 栏、第 5 栏填写,企业应填写全部申请产品的规格范围、产品型号。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覆盖申报产品。营业执照住所(即生产地址)无门牌号地址不详的,企业应提交厂区地理位置示意图。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4.1.1.4 产业政策方面的证明性材料。根据 3.7 条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自 2013 年 5 月 1 日起,不得受理额定电压 6kV 到 35kV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额定电压 10 kV 架空绝缘电缆的(陆上用)干法交联 1999 年 9 月之后新建项目的申请。根据 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 号)的规定,凡涉及产业政策的生产企业在提出迁址、改制更名等申请时,应提交有关符合产业政策证明原件。4.1.1.5 企业申请漆包圆绕组线单元涉及以下产品的,需提交企业书面说明(加盖企业公章)。180 级聚酯亚胺漆包铜圆线、220 级聚酰亚胺漆包铜圆线和 200 级聚酰胺酰亚胺复合聚酯或聚酯生产许可证服务热线:4006076067生产许可证服务热线:4006076067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最新版实施细则下载: 7亚胺漆包铜圆线产品若作为非制冷系统用漆包圆绕组线产品,须提供非制冷系统用的说明;130 级直焊聚氨酯漆包铜圆线、130 级聚酰胺复合直焊聚氨酯漆包铜圆线、155 级直焊聚氨酯漆包铜圆线、155 级聚酰胺复合直焊聚氨酯漆包铜圆线产品若作为非高频线圈用漆包圆绕组线产品,须提供非高频线圈使用的说明。4.1.2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 5 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5 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4.1.3 自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批批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批”的定义:在相同的生产条件下,连续生产的相同型号、相同规格的一批产品。抽样检验中的样本量执行相应的产品标准或试验方法标准。如果标准未规定样本量,则每批产品抽取 10%盘,不足 10 盘时抽取 1 盘。4.24.2 企业实地核查 企业实地核查 4.2.1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制定核查计划,提前 5 日通知企业。4.2.2 企业实际生产地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委派一名观察员参加实地核查。观察员一般由从事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行政人员担任。4.2.3 审查组由 2 名至 4 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4.2.4 审查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 5.5)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 1 天至 3 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4.2.5 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时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 3)和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见附件 4)复印件一份交企业,一份交观察员,由观察员报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4.2.6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4.2.7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4.2.8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终止生产许可,并向企业出具行政许可终止办理决定书。生产许可证服务热线:4006076067生产许可证服务热线:4006076067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最新版实施细则下载:4.1.1.6 对于采用非典型工艺的企业,提交工艺流程及说明 84.2.9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企业审查工作终止不再抽取样品,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若企业部分产品单元实地核查结论不合格的,判为该产品单元审查不合格,该产品单元不再抽取样品。4.2.10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审查工作终止。4.3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产品抽样与检验 4.3.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 5.6.1)抽封样品,填写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 5.6.1)一式四份,企业根据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附件 1)和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布的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自主选择检验机构。4.3.2 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 7 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4.3.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 50 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格式见附件 5)。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4.3.4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和检验。4.3.5 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终止,视为企业审查不合格。4.3.6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若企业产品检验中部分产品品种不合格的判为该产品单元检验不合格。4.44.4 审定与发证 审定与发证 4.4.1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文书、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4.4.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申请人的意见。4.4.3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 20 日内,负责在网络等媒体上公告其审批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信息,并将信息通报有关部门。4.5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4.5.1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4.5.2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4.5.3 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以直接派出审查组,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所属单位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核查。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生产许可证服务热线:4006076067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最新版实施细则下载: 94.5.4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5 5 审查要求 审查要求 5.1 企业生产电线电缆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分别见表 2 和表 3。表2 企业生产电线电缆产品的产品标准 序号 产品单元 标 准 编 号 标 准 名 称 企业生产电线电缆产品的产品标准 序号 产品单元 标 准 编 号 标 准 名 称 1 架空绞线 GB/T 11792008 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 2 漆包圆绕组线 GB/T 6109.12008 漆包圆绕组线 第 1 部分:一般规定 GB/T 6109.22008 漆包圆绕组线 第 2 部分:155 级聚酯漆包铜圆线 GB/T 6109.32008 漆包圆绕组线 第 3 部分:120 级缩醛漆包铜圆线 GB/T 6109.42008 漆包圆绕组线 第 4 部分:130 级直焊聚氨酯漆包铜圆线GB/T 6109.52008 漆包圆绕组线 第 5 部分:180 级聚酯亚胺漆包圆铜线 GB/T 6109.62008 漆包圆绕组线 第 6 部分:220 级聚酰亚胺漆包铜圆线 GB/T 6109.72008 漆包圆绕组线 第 7 部分:130L 级聚酯漆包铜圆线 GB/T 6109.92008 漆包圆绕组线 第 9 部分:130 级聚酰胺复合直焊聚氨酯漆包铜圆线 GB/T 6109.102008漆包圆绕组线 第 10 部分:155 级直焊聚氨酯漆包铜圆线 GB/T 6109.112008漆包圆绕组线 第 11 部分:155 级聚酰胺复合直焊聚氨酯漆包铜圆线 GB/T 6109.122008漆包圆绕组线 第 12 部分:180 级聚酰胺复合聚酯或聚酯亚胺漆包铜圆线 GB/T 6109.132008漆包圆绕组线 第 13 部分:180 级直焊聚酯亚胺漆包铜圆线 GB/T 6109.142008漆包圆绕组线 第 14 部分:200 级聚酰胺酰亚胺漆包铜圆线 GB/T 6109.152008漆包圆绕组线 第 15 部分:130 级自粘性直焊聚氨酯漆包铜圆线 GB/T 6109.162008漆包圆绕组线 第 16 部分:155 级自粘性直焊聚氨酯漆包铜圆线 GB/T 6109.172008漆包圆绕组线 第 17 部分:180 级自粘性直焊聚酯亚胺漆包铜圆线 GB/T 6109.182008漆包圆绕组线 第 18 部分:180 级自粘性聚酯亚胺漆包铜圆线 生产许可证服务热线:4006076067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最新版实施细则下载: 10序号 产品单元 标 准 编 号 标 准 名 称 序号 产品单元 标 准 编 号 标 准 名 称 GB/T 6109.192008漆包圆绕组线 第 19 部分:200 级自粘性聚酰胺酰亚胺复合聚酯或聚酯亚胺漆包铜圆线 GB/T 6109.202008漆包圆绕组线 第 20 部分:200 级聚酰胺酰亚胺复合聚酯或聚酯亚胺漆包铜圆线 GB/T 6109.212008漆包圆绕组线 第 21 部分:200 级聚酯酰胺亚胺漆包铜圆线 GB/T 6109.222008漆包圆绕组线 第 22 部分:240 级芳族聚酰亚胺漆包铜圆线 GB/T 6109.232008漆包圆绕组线 第 23 部分:180 级直焊聚氨酯漆包铜圆线 3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GB/T 9330.12008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第 1 部分:一般规定 GB/T 9330.22008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第 2 部分:聚氯乙烯绝缘和护套控制电缆 GB/T 9330.32008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第 3 部分:交联聚乙烯绝缘控制电缆4 额定电压1kV 和 3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GB/T 12706.12008额定电压 1kV(Um1.2kV)到 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 1 部分:额定电压 1kV(Um1.2kV)和 3kV(Um3.6kV)电缆 5 额定电压6kV 到35kV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GB/T 12706.22008额定电压 1kV(Um1.2kV)到 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 2 部分:额定电压 6kV(Um7.2kV)到 30kV(Um36kV)电缆 GB/T 12706.32008额定电压 1kV(Um1.2kV)到 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 3 部分:额定电压 35kV(Um40.5kV)电缆 6 架空绝缘电缆 GB/T 125272008 额定电压 1kV 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 GB/T 140492008 额定电压 10kV 架空绝缘电缆 注:标准一经修订,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应当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表3 企业生产电线电缆产品的相关标准 序号 标 准 编 号 标 准 名 称 企业生产电线电缆产品的相关标准 序号 标 准 编 号 标 准 名 称 1 GB/T 2951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2 JB/T 106962007 电线电缆机械和物理性能试验方法 3 GB/T 30482007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生产许可证服务热线:4006076067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最新版实施细则下载: 11序号 标 准 编 号 标 准 名 称 序号 标 准 编 号 标 准 名 称 4 GB/T 40742008 绕组线试验方法 5 GB/T 49092009 裸电线试验方法 6 GB/T 39522008 电工用铜线坯 7 GB/T 39532009 电工圆铜线 8 GB/T 39542008 电工圆铝杆 9 GB/T 39552009 电工圆铝线 10 GB/T 170482009 架空绞线用硬铝线 11 GB/T 179372009 电工用铝包钢线 12 GB/T 233082009 架空绞线用铝镁硅合金圆线 13 GB/T 34282002 架空绞线用镀锌钢线 14 GB/T 61082003 绕组线导体 15 GB/T 39562008 电缆的导体 16 JB/T 75991994 漆包绕组线绝缘漆 17 GB/T 88152008 电线电缆用软聚氯乙烯塑料 18 GB/T 150652009 电线电缆用黑色聚乙烯塑料 19 JB/T 102602001 架空绝缘电缆用黑色可交联聚乙烯绝缘料 20 JB/T 104372004 电线电缆用可交联聚乙烯绝缘料 21 GB/T 29522008 电缆外护层 22 GB/T 110912005 电缆用铜带 23 YB/T 0242008 铠装电缆用钢带 24 GB/T 69952008 电线电缆标志识别方法 25 JB/T 81371999 电线电缆交货盘 26 GB/T 183802008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27 GB/T 196662005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 28 JB/T 107382007 额定电压 35 kV 及以下挤包绝缘电缆用半导电屏蔽料 29 JB/T 107072007 热塑性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 30 GB/T 30822008 铠装电缆用热镀锌或热镀锌-5%铝混合稀土合金镀层低碳钢丝 31 GB/T 17651-1998 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 32 GB/T 17650-1998 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 生产许可证服务热线:4006076067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最新版实施细则下载: 125.2 企业生产电线电缆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测设备 5.2 企业生产电线电缆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测设备 表4 企业生产电线电缆产品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表 4-1 企业生产架空绞线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单元序号 产品单元 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名称 说明 企业生产电线电缆产品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表 4-1 企业生产架空绞线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单元序号 产品单元 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名称 说明 1 架空绞线 1.拉丝机 直接采购规格单线的,可不配备 2.绞线机 3.铝包钢线连续挤压/连续包覆生产线 不生产铝包钢绞线,或者直接采购铝包钢规格单线的,可不配备 4.铝合金线时效设备 不生产铝合金绞线,或者直接采购铝合金规格单线的,可不配备 5.轧头穿模机 直接采购规格单线的,可不配备 6.拉丝模 直接采购规格单线的,可不配备 7.焊接设备 如果采用电阻对焊方式,应配备退火装置 8.穿线管 9.并线模 10.机用线盘 11.交货用线盘 表 4-2 企业生产漆包圆绕组线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单元序号 产品单元 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名称说明 表 4-2 企业生产漆包圆绕组线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单元序号 产品单元 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名称说明 2 漆包圆绕组线 1.拉丝机 直接采购规格单线的,可不配备 2.退火设备 直接采购规格单线的,可不配备 3.调漆釜 直接采购已调制漆的,可不配备 4.漆包机 5.拉丝模 直接采购规格单线的,可不配备 6.漆包模具 不采用模具法的,可不配备 7.焊接装置 8.机用线盘 9.交货用线盘 10.去离子水装置 生产许可证服务热线:4006076067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最新版实施细则下载: 13表 4-3 企业生产塑料绝缘控制电缆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单元序号 产品单元 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名称 说明 表 4-3 企业生产塑料绝缘控制电缆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单元序号 产品单元 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名称 说明 3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1.拉丝机 直接采购规格单线的,可不配备 2.退火设备 直接采购规格单线的,可不配备 3.束线机和绞线机 直接采购导电线芯的,可不配备 4.塑料挤出机 5.交联设备 生产交联聚乙烯绝缘控制电缆的,需配备6.成缆机 7.铠装机 未申请铠装电缆的,可不配备 8.焊接机 9.屏蔽层生产设备 未申请屏蔽电缆的,可不配备 10.印字设备 11.成缆机导线模具 12.机用线盘 13.交货用线盘 生产许可证服务热线:4006076067 14表 4-4 企业生产额定电压 1kV 到 35kV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单元序号 产品单元 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名称 说明 表 4-4 企业生产额定电压 1kV 到 35kV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单元序号 产品单元 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名称 说明 4 额定电压1kV和3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1.拉丝机 直接采购规格单线的,可不配备 2.退火设备 直接采购规格单线的,可不配备 3.绞线机 直接采购导电线芯的,可不配备 4.挤出机 5.交联设备 生产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需配备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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