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网络舆情管理办法高校大学学院舆情管理处置工作方案条例实施方案参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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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网络舆情管理办法高校大学学院舆情管理处置工作方案条例实施方案参考.doc
中共_师范学院委员会网络舆情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校园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管理,积极利用互联网开展宣传思想工作,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依据教育部国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x思政20_x号)及互联网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网络舆情,是指社会公众在网络公共空间对我校的某种现象、事件、问题所反映出来的多种情绪、意见、看法的交汇与综合,也包括我校师生通过网络平台就公共事务、社会热点、校园热点等所表达的观点、态度的总和。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涉及我校的网络舆情监控、研判评估、应对处置等一切活动。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学校网络舆情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管宣传思想工作和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为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网络舆情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对重大舆情应对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决策。第五条 学校网络舆情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宣传部、教育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网络舆情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与实施,探索建立有效引导和控制网络舆情的工作机制;负责网络舆情信息员和网评员队伍建设等。第六条 学校建立网络舆情信息员队伍。各二级单位、各学团组织均应设立1至2名网络舆情信息员,承担本单位网络舆情监测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监测网络舆情,采集重要信息,并及时将舆情信息通报本单位负责人;做好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及处置的日志记录和备案工作;跟踪舆情控制及引导情况等。第七条 学校建立网评员队伍,按照不低于正式在校在编在岗人员10%的比例设立网评员。其主要职责是:密切监控网络舆情动向,及时回复相关问题,通过网络发表正确观点和主张,特别是针对热点问题进行正面评论,推动正面声音,引导中间声音,化解负面声音,营造健康向上、丰富生动的主流舆论,在网上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网上舆论生态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弘扬正能量、高唱主旋律。第三章 研判评估第八条 构建学校网络舆情监控体系,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日常监测制度,对微博、微信、百度贴吧等平台舆情进行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第九条 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一般遵循如下程序:(一)各单位信息员收集主要网络平台舆论信息并汇总归类,按舆情紧急程度、重要程度、涉及内容等分类管理;(二)各单位信息员分析甄别网络舆情信息,判断网络舆情走向,给予网络舆情建议;(三)各单位信息员将网络舆情信息及处置建议上报本单位负责人。对于监测和采集的重要舆情,填写_师范学院网络舆情信息监测处置记录表及时报宣传部。如遇突发事件、紧急事件或重大舆情,第一时间通报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安全工作处、教育技术中心。(四)各有关单位跟踪矫正舆情动态,并进行阶段性总结。第十条 根据网络舆情的主题内容、出现时间、跟帖内容、点击率等,进行网络舆情的等级评估,将网络舆情等级分为常态、轻度风险、中度风险、高度风险四类。(一)无负面影响的定为“常态”;(二)出现时间较久、有一定跟帖量和点击率,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定为“轻度风险”;(三)对近段时间出现,主贴内容较敏感,跟帖量和点击率较多,影响较大的定为“中度风险”;(四)对突然出现,主贴内容尖锐,跟帖和点击率特别多,社会影响较大的定为“高度风险”。第四章 应对处置第十一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及舆情事件的单位要高度重视,快速反应,区分四类等级,制定应对方案,进行分类处置。(一)对于“常态”舆情,重在了解掌握舆情动态;(二)对于“轻度风险”舆情,由涉及单位核实信息后48小时之内制定应对方案,并报分管领导或联系点领导审定,同时向宣传部备案;(三)对于“中度风险”舆情,由涉及单位24小时内制定应对方案,并报分管领导或联系点领导审定,同时向宣传部备案;(四)对于“高度风险”舆情,须立刻通报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安全工作处、教育技术中心,由网络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时间组织研判,围绕事件本身及社会关注点,统一发布口径,4小时内做出正面回应,制定应对方案。第十二条 发现负面网络舆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核实信息,并采取适当应对方式,及时、稳妥地进行处置。(一)对信息不属实的,以官方名义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真相;(二)对一时无法核实的,及时采取评论、发帖等办法,转移注意力,避免影响扩大;(三)对信息属实的,根据网络舆情情况,适时、规范地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加以正面引导。(四)坚持应急处理与主动引导相结合,注重发挥网评员在网络舆情的发生、发展和完结等环节重大舆论引导作用,有效掌握网上舆论的话语权和主动权。(五)综合利用网上网下、线上线下,采取多种途径,通过各种会议、校内媒体宣传、组织各种活动等,及时对师生进行思想引导、心理疏导、解疑释惑。第十三条 网络舆情处置方案确立后,涉及单位必须后续跟踪该舆情处置的全过程。处置结束后,将舆情处置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第十四条 对于重大、高度风险舆情不报或瞒报的,或在舆情处置过程中组织领导不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严重程度,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追责。第五章 附 则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