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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国土资源厅依法行政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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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国土资源厅依法行政工作报告.docx

    国土资源厅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 根据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桂依法行政办发20123号)和关于开展20*年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桂法制电201215号)的要求,对照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我厅对本部门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年依法行政总体情况和主要成效 20*年,我厅按照自治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国土资源部的要求,以贯彻落实“保增长、保资源、保民生、保稳定”为根本目标,以实现“六大突破”为工作主线,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较好完成了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主要成效和亮点: (一)围绕国土资源保障与耕地保护的中心工作,加强国土资源立法与制度建设。 1、积极做好有关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工作。我厅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了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统一储备和开发经营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退出与利用办法(草稿)、关于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统一储备和开发经营的通知(送审稿)、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土地复垦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送审稿)等9个规范性文件,其中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监管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意见(桂政办发201294号)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海洋局关于规范填海造地管理的通知等4个规范性文件已颁布实施。 2.做好制度与立法项目的储备工作。完成了广西土地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广西矿业权出让和转让管理办法等4个立法课题研究任务及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广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2个地方性法规的实施后评估工作。完成了广西矿业权规范化管理研究、广西土地监察条例实施后评估等4个重大课题调研任务。按计划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修改前期研究、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生产安置预留地管理办法、农村宅基地退出管理办法、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等4个立法课题及关于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费规定办法等2个立法后评估课题的调研工作。 3.积极调研,做好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结合实际,向自治区人大报送了拟纳入我区2013-2017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如广西农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办法等12个立法建议项目和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2个修改立法建议项目的规划。 4.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国土资源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他各厅局及我厅相关部门草拟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快东兴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支持中马钦州产业园建设的政策建议等130多个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二)行政审批优质高效,成效显著。 今年,我厅政务中心窗口受理报件5308件,办结4732件(含上年度),按时办结率100%。共受理建设用地报件2981件,办结3089件(含上年度),按时办结率100%。受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材料168宗,办结165宗(含上年度),按时办结率100%。共受理矿产类报件2327件,办结1843件,按时办结率100%。全年共参与12次自治区重大项目联合审批,现场共发放批文573宗。为群众提供咨询和查找资料等服务3582人次,回复率100%,受到了咨询群众的一致好评。有302名服务对象填写了评价意见表,对窗口工作评价的满意度100%。服务对象通过窗口评价器评议,群众满意度为100%。 (三)加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提高基层执法监察装备水平。 全区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行为2599件,涉及土地面积1486.41公顷,立案率为63.16%。1-10月全区共查结土地违法案件2570件,涉及土地面积1470.76公顷,结案率为98.88%。拆除构建筑物25797.55万平方米,没收构建筑物10964.32万平方米,收回土地18.73公顷,收回耕地2.73公顷,罚没款8881.5万元。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407件,查结矿产案件349件,罚没款463.2万元。 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监察装备水平,筹措资金123万元,为全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配备134台笔记本电脑等执法设备。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执法视频监控网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45号),积极推进XX市土地执法视频监控网建设试点工作,落实资金440万元,目前已建成视频监控点40个,丰富了执法监管手段。 (四)认真履行职责,有效控制和减少法律风险。 1.对涉法文件和疑难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先后对广西百色XX县区荣华锰矿探矿权转让、金土在线举报土地拍卖违规违法等40多份涉法文件进行审查、修改或提出修改意见。对广西神州地矿和广西海秀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探矿权转让纠纷等重大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和建议。 2.规范我厅相关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查工作。先后对政府采购合同、文化长廊施工合同、文化宣传栏施工合同等50多份合同文件提出书面法律审查意见,保证合同文件的合法有效履行,有效控制或减少了合同履行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 (五)加大改革创新,实现国土资源制度有力供给。 通过开展破两难千人大调研、征集建议和“学用国土政策抓落实,赶超跨越我先行”等主题活动,加强国土资源制度建设,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完善。一是为了更好地拓展用地空间,积极开展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今年8月,国土资源部批准我区在梧州、防城港、玉林三市开展低丘缓坡荒滩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五年开发用地规模达10万亩。二是为破解矿山用地难题,积极推进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平果铝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并通过国土资源部验收。今年8月,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我区扩大试点范围,实现了采矿用地使用制度的重大创新和突破,为类似采矿用地供地方式提供了经验和依据。三是为更好地促进我区旅游产业发展,积极开展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工作。向国土资源部提交了桂林旅游用地改革试点方案,努力争取国土资源部对广西旅游发展给予更大的政策支持。四是为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再开发、再利用,积极争取国家的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积极申报将南宁、桂林两市列为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进一步统筹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切实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五是为更好地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积极推进XX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试点。通过定期对规划目标、效益、空间布局、实施措施等情况进行系统客观的分析评价,找出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据统计,今年全系统制订出台新制度、文件184项(件),形成了一批改革创新成果,为保障服务全区发展提供良好的国土资源制度保障。 (六)夯实基础工作,国土系统保障能力全面高效。 1.国土资源规划编制顺利推进。全部完成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和成果的备案。北部湾经济区国土规划经进一步完善后已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核;桂西资源富集区国土规划和西江经济带国土规划完成了顶层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广西矿业经济发展规划(送审稿)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待批。 2.土地登记发证稳步推进。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已发证面积2059.76万公顷,占应发证面积的96.6%;已发证4.51万本,发证率94.8%;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644.9万本,发证率73.9%,为保障农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夯实了基础。 (七)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 1.厅电子政务综合系统获“全国政务服务类电子政务优秀应用案例(省级)”荣誉称号。我厅将信息技术与行政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先后落实投资近1.55亿元,完成国土数据系统(“一张图”)、统计分析系统、综合监管系统、综合审批系统、地灾防治系统、项目管理系统、社会服务系统、政策查询系统、资源共享系统、支撑保障系统等十大方面的软硬件系统建设。在工业与信息化部牵头举办的“20*年电子政务应用发展研讨会”上,广西国土资源厅电子政务综合系统获“全国政务服务类电子政务优秀应用案例(省级)”荣誉称号。 广西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综合系统集中应用gis云计算技术、高性能网络及存储技术等多项新技术新方法,整合全区23.7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矿产、海洋以及地质灾害等多种国土资源空间数据,基本完成了广西国土资源政务管理和社会服务主流程信息化,服务于我区建设用地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市县建设用地远程报批、市县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土地征用、土地供应、补充耕地、耕地保护、地籍管理、卫片执法、规划管理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防治等多个方面,形成了“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新型国土资源管理模式,初步实现了“以图管资源”的目标,全面提高国土资源的行政管理工作。 2.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行为。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促进国土资源网上交易安全、健康发展。 3.在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主办的2012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大会暨第七届海峡两岸gis研讨会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共同完成的“基于gis云技术的广西国土资源空间数据的集成与应用”项目荣获2012中国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金奖。 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与完成情况 (一)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为核心,不断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安排。根据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我们制定了国土资源厅20*年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评分标准),以桂国土资办2012553号关于开展20*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下发到各处(室、局、中心)落实,同时通过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发布。 2.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20*年10月25日,我厅以业务培训方式召开依法行政专题工作会议,并通过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瑾瑜出席并讲话,会议还邀请了国土资源部法规司副司长魏莉华作讲座。通过依法行政会议与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国土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提升自身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全面提高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扎扎实实推进广西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3.执行依法行政报告制度。以桂国土资函20121647号关于报送20*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情况的函,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4.落实整改措施。针对上一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存在的未建立考核档案、未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未进行决策评估以及未开展案件评查活动等4个问题,下发了关于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桂国土资办2012554号)、关于开展全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2515号),严格落实整改任务和责任。 5.做好被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分解迎检工作任务,迎检材料齐全,材料整理归档规范。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策事项涉及面广或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公开征求意见。决策事项经合法性审查后才提交决策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集体决定。如对我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更新调整”这一重大决策,从20*年就着手了相关工作。一是将现行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后评估研究,将研究成果作为调整的参考与依据;二是按“上下结合”的工作思路,编制完成更新调整技术方案;三是调研对接,将调整涉及的情况与市县相关部门进行专题座谈和实地调研;四是组织开展标准更新调整测算,并进行汇总平衡,形成更新调整成果(初稿);五是成果调整完善及公布(包括成果论证审查、征求意见和完善以及成果上报完善等)。 (三)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送审稿)、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的意见(送审稿)发送区直有关部门和全区各市县及国土部门征求意见,并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合法性审查后才提请厅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我厅20*年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冻结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和建设用地审批的补充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海洋局关于规范填海造地管理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关于鼓励农民自发开展耕地整治工作的意见(桂国土资发2012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78号)等14件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在广西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长期公开并及时更新了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并亮证执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公众查询监督。 2.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目标任务明确,无行政不作为、迟作为、乱作为发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运行流程规范透明,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听证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健全。 3.行政执法方式适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范和标准有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无“以罚代法”、“钓鱼执法”、“养鱼执法”等行为发生,探索建立柔性行政执法方式,对农村农民违法建房问题进行调研,着重于引导和监管。行政执法案卷完整、系统,管理规范。 4.完成行政强制依据和行政强制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先后以桂国土资办201260号、8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强制依据和实施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清理涉及行政强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布置有关处室对本处室起草、以厅名义出台的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并填写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报厅法规处汇总审查、再报厅领导集体讨论审定后,将清理结果送自治区法制办。 5.启动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对我厅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全区国土资源系统35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规范,重新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行政审批操作规范指南并印制3000多份分发厅机关全体人员及厅直属机构、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同时编制了广西国土资源厅政务服务指南,对行政审批内容实行“三公开”。今年4月在南宁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法规处长会议上,我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典型经验得到了国土资源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国土资源系统中推广。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第六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对我厅的行政审批项目逐步开展清理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出清理意见,填写并报送相关清理表。提出的清理意见经厅法规处审查并经厅领导集体讨论通过。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1.组织开展本系统2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成效显著。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的部署和要求,制订下发了2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266号),通过采取签订工作责任书、加强业务培训、开展专项行动、督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扎实推进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了各阶段工作任务。 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区2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新增建设用地图斑14636个,土地面积326034.7亩。经核查,涉及违法用地3196宗,涉及土地面35564.29亩,非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979.68亩。符合立案条件违法用地1692宗,已全部进行立案查处,立案率100%;已结案1689宗,结案率99.9%,收取罚款6698.5万元,到位率87.3%;没收违法建筑物258.2万平方米,到位率97.1%;拆除违法建筑55.38万平方米,到位率54.3%;追究有关责任人95人,到位率97.9%;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4人,到位率70.6%。非立案整改违法用地1504宗,拆除复耕土地面积1242.6亩。 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区20*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图斑289个,经核查,属于违法图斑217个,属于伪变化图斑56个,合法图斑16个。应立案查处图斑55个,已全部立案,立案率为100%;结案55宗,结案率为100%;没收违法所得2260.5万元,到位率100%;没收违法采出的矿产品1445吨,到位率100%;收缴罚款71.69万元,到位率100%;追究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8人,到位率100%;追究刑事责任11人,到位率100%;非立案处理图斑161个,已按照“三不留一毁闭”要求进行了整治取缔,到位率100%。违法不处理图斑1个。 2.扎实开展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专项行动。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和国务院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打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桂国土资发201222号)和违法采矿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桂国土资发201258号),布置各地集中打击、查处、整治、取缔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全区1-10月份矿产违法案件512件,打击取缔非法采矿行为出动执法人员13000多人次、车辆2500多台次,炸封窿(井)口1111个,拆除厂棚506多间,扣押没收矿产品10799.845吨,没收违法所得1451.56万元,遣散民工3338人次,扣押没收压滤机、离心泵、电动机、变压器、空压机、潜水泵、农用车、挖掘机等非采设备1301台(套),拘留涉嫌非法采矿的犯罪嫌疑人25人,立案查处407起,进行矿产资源破坏程度鉴定48宗。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2515号),组织人员对全区十四个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的2010-20*年实施的已经结案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通过评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规范行政行为。目前案卷评查活动正在开展中。 4.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个案监督。对本部门直接收到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依法及时全部处理。对上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转办的行政执法监督案件,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并报告处理结果。完善行政执法个案监督程序和法律文书。 (六)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法接收、处理行政复议申请的,依法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人数符合要求。今年我厅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件,除不予以受理1件、复议告知1件,受理12件,加上去年积存案件14件共审理26件,已办结25件。其中驳回复议申请2件,维持20件,复议终止3件,正在审理和调解1件。全部依法办理,基本做到案结事了。 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件和行政复议答复案8件,主要内容涉及探矿权申请和不服自治区征地批文。行政应诉案法院全部判决驳回原告起诉,已结的行政复议答复案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予以维持和驳回。我厅法规处及处长分别被评为全国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七)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举办副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 研讨与讲座3期。11月13日、20日、27日分别安排土地复垦条例、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规定与国土资源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3个法规规章的学习,方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和掌握最新政策法规,加强行政机关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2.制定本系统20*年度依法行政学习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培训业务,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的组织工作。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 (八)积极配合做好依法行政各项专项工作。 1.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与配合做好全区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 2.配合做好扩权强县有关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要求,对建议我厅下放的32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逐项梳理。方案经过多次研究调整,经自治区扩权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将19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并按时在本厅网站上予以公告,全面完成了我厅行政审批项目的事权下放工作。同时坚持落实扩权强县信息月报制度,落实后续培训、督促、指导工作,确保我厅事权下放培训对接工作落实到位,得到自治区督察组的充分肯定。 三、20*年依法行政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依法行政考核的要求,针对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存在的“未按二级指标为卷宗逐项建立档案盒、未建立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未全部按照规定征求意见、未建立风险评估制度”等问题,布置和落实了整改工作。 (一)按考核要求建立档案。依据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桂依法行政办发20123号)和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拟定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年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评分标准),将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与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局、中心)。同时,按考核内容建立卷宗,逐一建立档案盒。 (二)建立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举办厅领导依法行政专题研讨与法律讲座。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安排在厅务会议后,便于领导干部及时统一学习最新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同时厅领导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融于国土管理的日常工作中。 (三)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和风险评估制度。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均按照规定征求有关公众与部门意见。同时,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如广西征地统一年产值更新调整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合法性审查前都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按程序提交集体讨论决定。 (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2515号)要求,对案卷存在问题落实整改。 四、当前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国土资源案件查处难。一是自治区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由于建设工期紧,组织报批材料耗时较长等诸多因素,难以做到取得用地批文后才开工建设,很多都是边报边用,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很难对这些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二是群众零星盗采矿产资源行为查处难度大。矿产资源由于其特性,往往地处边远山区,交通不便,执法人员很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和处理。三是农村村民非法占地建房难以查处整改到位。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房现象较为突出,在全区3196宗违法用地中,属于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房1512宗,土地面积4349.95亩,耕地2105.8亩,分别占违法用地总宗数、土地面积、耕地面积的47.3%、12.23%、17%。由于这些违法行为点多面广,很难制止和查处执行落实到位。 (二)各地依法行政水平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不足,整体素质不高,影响了全区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推进。 五、20*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打算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项目行政审批项目,理顺审批职能,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对厅“审管分离”改革后行政审批工作的合法性和重大行政审批行为定期进行检查,依法进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纠正,巩固改革成果。 (二)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法规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加大开展立法政策专题研究力度,对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建设用地审批、相关规划衔接等重大问题开展立法专题研究,及时将研究成果上升为管理制度和规章。二是完善立法程序,推进开门立法。三是全面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四是强化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清理和备案工作。 (三)不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注重提升决策水平。一是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建立国土资源行政决策效益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本部门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和社会效果进行跟踪、调查、反馈和评价,并针对决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四)继续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一是保持执法监察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公开追究、公开曝光,提高查案的社会效果,有效遏制违法案件的发生。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做到查事与查人相结合。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整体合力。三是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向各领域纵深发展,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依法用地、管地的意识,提升国土部门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土资源、解决矛盾和纠纷的意识,增强人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的意识。 (五)强化队伍建设,继续完善化解国土争议的机制。一是加强培训,配齐配强基层法制队伍,不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素质。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和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制度建设,加大化解国土争议的力度。三是落实依法行政专项经费,切实提高经费保障能力。 第20页 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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