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解读模板汇编(10篇).doc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解读模板汇编(10篇)目录1.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市级)22.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区县)83.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局机关)164.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镇乡)215.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镇乡)266.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镇乡)307.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镇乡)358.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镇乡)409.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镇乡)4710.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模板51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市级)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消除我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_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思维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坚持“行业部门主管、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主责、乡镇(街道)落实”,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适时开展农村房屋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立法调研,力争用x年左右时间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规划建设管理使用制度。二、工作任务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分步推进”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摸底排查各区县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公共建筑)进行全面摸底。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逐户逐栋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并录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重点排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开展摸底调查,特别是位于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作为本次摸底排查的重中之重。力争_年底前基本完成、_年x月底前全面完成。重点排查的农村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派出所、医院(含卫生所、私人诊所)、学校(含幼儿园)、养(敬)老院、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客运站等人员聚集使用的公共建筑;用于生产经营的厂房、农贸市场(含商店)、酒店(含民宿、农家乐、餐馆等);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的农村房屋;改变房屋结构、搭建改建扩建的农村房屋;建设标准低、使用预制板建设的农村房屋。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区县要同步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同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_年x月底前基本完成、_年x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步骤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各区县按照每个行政村落实xx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后,分派至相关乡镇(街道)配合开展排查工作。乡镇(街道)排查。产权人(使用人)是农村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排查必须通知产权人(使用人)参与。排查时须逐栋逐户采集农村房屋信息,重点采集基本信息、建设手续情况、改造情况、用途改变情况、安全情况、整治情况等,同时填写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并由产权人(使用人)、排查人、专业技术人员、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区县抽查。乡镇(街道)排查结束后,各区县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实地抽查,抽查应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必要时可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及时予以整改纠正。(二)重点整治各区县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_年x月底前基本完成、_年x月底前全面完成。制定整治方案。乡镇(街道)要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由专业技术人员提出整治措施建议。在此基础上,由各区县汇总安全隐患情况、建议整治措施等,综合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组织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对经排查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各区县要及时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对农村房屋进行安全等级鉴定,同时出具鉴定报告。经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整治要求。坚持“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必须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彻底整治,该搬离的立即搬离、该停用的立即停用、该拆除的立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封存的立即封存,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责令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巡查监测,确保农村房屋整治过渡期间的安全。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对产权人(使用人)未按要求落实整治措施的,应依法强制执行。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对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产权人(使用人),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产权人(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台账。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整治x户、销号x户。各区县要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对整治完成的农村房屋进行逐户复核,对按要求完成整治的及时销号,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的严禁销号。(三)全面整治各区县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x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推动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规划建设管理使用长效机制。要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要健全乡镇(街道)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市住房城乡建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的管理规定,实现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管理有章可循。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市长任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应急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总队为成员单位。落实“市负总责、区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强化组织保障,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抓好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具体做好方案制定、进度安排、任务落地、人员调配、经费保障等工作。(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共享平台。应急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建新房拆旧房、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违法搭建改建扩建建筑等行为排查整治。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房屋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司法部门负责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制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三)强化督促指导。各区县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自_年_月起,各区县需每半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每半月通报x次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区县进行督促检查。(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区县要利用网络、电视、广播、自媒体、乡镇(村)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要督促乡镇(街道)成立农村房屋排查整治劝导工作小组,对不配合、不支持排查整治工作的农村群众,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区县)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照_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_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力争利用x年左右时间,根据上级建立健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完善修订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二、排查整治范围对全县范围内行政村(居)(包括建制镇政府驻地行政村<居>、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开展安全整治。三、阶段划分按照动员部署、摸底排查、整治销号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动员部署阶段。各镇(街道)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部门责任和推进时限,并于_年_月_日前开展动员部署,同时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群众会+、微信群、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推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二)摸底排查阶段。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开展重点排查和全面排查,全面摸清房屋建造年代、房屋结构、建造方式、安全隐患等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工作于_年_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除重点排查之外的农村房屋,排查工作于_年x月底前完成。(三)整治销号阶段。各镇(街道)对重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制定整治方案重点整治,_年x月底前完成。对全面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要制定整治计划开展全面整治,_年_月底前完成整治。四、重点任务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执行相关制度法规,不断提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一)开展专项培训。按照省、市统筹安排部署,全县组织县、镇(街道)、村三级力量,明确落实排查人员,结合全国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和_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要求,对排查人员开展专项集中培训,确保排查人员全面掌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标准,熟练使用国家排查整治APP,准确填报国家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排查用表。经培训合格的排查人员要按技术标准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情况作出初步判断,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不得参与入户排查。同时,县抽调人员组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家组,负责为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及时解决排查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开展重点排查。各镇(街道)要对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村(居)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精准排查城中村、城郊村及镇驻地行政村和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范围内房屋,含建设年限较长的预制板房屋、用于出租或仓储的房屋、增加楼层或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居住与经营生产混杂的房屋,以及餐饮饭店、批发零售、浴室KTV、仓储库房、私人诊所、民办幼儿园等农村自建房。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的,要及时组织技术服务专家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形成最终排查结果。确有安全隐患的,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三)开展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镇(街道)要对所辖区域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重点关注:一是未竣工验收就投入使用、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农村非自建房屋,包括农村学校等教育设施、卫生室等医疗卫生设施、游客服务中心等旅游服务设施、文化室等文化设施、教堂等宗教场所、民宿宾馆等住房设施、饭店超市等商业设施、库房工厂等加工用房;二是未用作经营但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屋,包括临近池塘、河道的房屋,建设在采空区或高填方区上的房屋,临近不稳定高边坡的房屋等,以及未用作经营但建设年限长、建筑层数超过x层的农村自建房。(四)开展重点整治。各镇(街道)要根据重点排查发现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内容,并严格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督促产权人(使用人)对该类房屋进行整治。整治方式包括关停经营、维修加固、搬迁拆除等。县、镇(街道)、村三级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县级相关行业部门要组织对行业内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项目逐一验收,验收结果报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五)开展全面整治。各镇(街道)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明确年度任务,有序推进全面整治工作。要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x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全面整治。同时结合实际出台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农村装配式建筑应用推广,完善农村房屋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成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和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经贸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扶贫办(生态移民局)、县农业园区、县经开区、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局、中国联通_县分公司等有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日常调度。领导小组实行全体会议制度和办公室会议制度。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根据工作需要,全体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在全体会议召开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全体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全体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全体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相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办公室主任主持,研究讨论全体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全体会议议定的事项,或其他需要研究协调的具体事项,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落实全体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按要求报送相关会议材料,参加全体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指导行业所属下级单位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全体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因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刻制工作印章。使用“领导小组”印章需经组长或副组长签字同意;使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需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同意按照“县负总责、镇(街道)抓落实”工作机制,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要比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本镇(街道)实施方案,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强化部门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培训、排查、整治及长效机制建立工作。要根据部门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面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并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利用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负责指导排查整治工作App录入业务、资料收集汇总、工作开展日常调度等。牵头成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家组,负责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评定、鉴定及隐患房屋整治业务指导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县级政府预算。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农村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用房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灾害风险排查和受地灾区(点)影响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县市监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房屋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配合做好农户身份信息核验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文体旅游局负责指导农村文化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包括文化室、图书馆等文化设施,传习所、手工坊等文创设施,游客服务中心、游客接待站等旅游服务设施。县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包括农村卫生室、卫生所、私人诊所等。县经贸局负责指导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生产厂房、储存仓库、“一区四园”内工业企业生产生活用房、仓储物流用房等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扶贫办(生态移民局)负责指导易地扶贫搬迁点、生态移民搬迁点、水库移民搬迁点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委统战部(民宗局)负责指导祠堂、寺庙、教堂等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农业园区负责指导农业园区内生产生活用房、仓储物流用房等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开展农村消防生命防护工程,强化开展农村消防突出风险场所和乡村火灾隐患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供电局负责指导农村房屋用电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推动农户采用标准电线并穿金属套管或阻燃套管,对入户线路以及户内老化、裸露和安装不规范的线路实施绝缘化改造,更换老旧户表、表箱、闸刀等配电装置,推广电器防火保护技术,提高用电安全性。中国联通_县分公司负责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App系统技术支撑。(三)强化综合保障。县、镇(街道)两级要充分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镇(街道),可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县人民法院和县司法局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法律咨询、司法援助、司法调解等工作。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做好本行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保障、指导培训、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并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四)强化督促检查。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联合检查组,定期对镇(街道)排查整治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纳入镇(街道)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责任书中统一考核。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每月对本部门整治情况开展调度,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县委、政府报送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五)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单位(部门)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改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局机关)为认真做好_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和_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切实保障我局农村房屋安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明确目标任务以排查整治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工作为重点,按照集中排查、重点整治、全面推进的原则。有序落实全局行政村(含_居委会)辖区范围内所有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用x年时间,建立健全法规规章,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_制度。各科室(部门)要根据县直各相关单位的实施方案完成本职责范围内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成立_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局长_任组长,党委委员_任常务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规划建设科科长_任办公室副主任。规划建设科、社区_科、政工科、计财科、科研宣教科、农经事务中心、统战办、电站、旅游办、计生办、司法办等科室(部门)为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局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科,承担日常工作。三、各部门工作职责、排查整治的范围和对象(一)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将应当纳入本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并加强监管。规划建设科: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_长效机制。社区_科: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_;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对用作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责令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拒不办理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_;负责指导督促落实农村房屋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指导排查整治工作中的信访问题处理。农经事务中心:负责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风险排查;负责组织指导并加强农村宅基地_;负责指导辖区内水利设施附属用房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_;负责指导对用作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的供水问题处理。政工科:负责指导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_。统战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隐患排查、整洽和安全_。科研宣教科: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_。电站:负责指导辖区内小水头电站附属用房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_;负责对用作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的供电问题处理。旅游办: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_。计生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_。司法办:负责配合完善农村房屋建设_制度,强化法治保障,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计财科: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_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二)落实责任主体。形成以“县级统筹主抓、乡镇(街道)主体、村(社区)网格落实”的形式,开展全覆盖排查。严格做好排查立项和整治销户工作,按照“谁录入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谁销号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排查整治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真实,排查整治严进严出。明确安全隐患整治主体为产权人(使用人),充分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发动产权人(使用人)积极配合工作,提高产权人(使用人)参与排查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产权人(使用人)参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履行自查自改的责任和义务。四、把握时间节点,坚持统筹推进(一)摸底排查阶段动员部署和培训阶段。_年_月_日至_月x日。各科室(部门)和各村排查人员必须及时掌握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和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的使用,为工作迅速展开打好坚实基础。全面排查阶段。_年_月x日至_年_月_日。各村以村(居委会)为网格重点针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_年_月_日至_年x月_日。各村以村(居委会)为网格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的全覆盖全面排查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排查按属地、行业、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对本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排查,着重排查十类属于排查重点的房屋类型(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使用空心水泥砖或易燃夹心彩钢板建设的房屋,消防隐患突出的木结构房屋,土坯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范围内的房屋,地质灾害频发区房屋,x层及以上房屋)。(二)安全隐患整治阶段重点整治阶段。至_年x月底前。以存在安全隐患仍用作经营场所的农村自建房作为重点整治对象,集中开展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菅性农村自建房进行重点整治。全面整治阶段。至_年x月底前。在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但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整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农村房屋建设_机构建设,严格既有房屋改扩建_,加快推动空心房拆除力度。下沉监管力量,建立和完善村级建房理事会和村级建房协管员制度,确保农村住房建设制度有机构、有人员;加大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力度,扩大农村建筑工匠队伍,提高工匠施工质量和水平,为农村房屋建设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五、加强保障措施,落实监督_(一)高位组织推进。县级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发挥主体职能,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二)落实政策支持。结合实际情况,在实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配合落实_省农村住房建设_办法和_市乡村房屋建设_条例。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_制度,有效保障农村住房安全。要强化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财政保障,根据工作需求,安排拨付专项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做好区域内的广泛宣传,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方式加强房屋安全应知应会知识普及,通过多媒体、多渠道的宣传联动,让住房安全科普教育深入人心。保证宣传引导机制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全流程参与,提高群众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识,确保专项行动开展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提高配合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强化督促指导。局协调小组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原则上在每个季度末,由局协调办联合局督查室组织各成员单位,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相关情况报局协调小组。(五)实行考核验收。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根据县协调办制定的_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镇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根据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县会议精神要求,为全面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持续稳定的安全形势,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全面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力争用x年时间,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二、排查范围镇行政区域内行政村(含本镇政府驻地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一)农村自建房。主要包括: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的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二)非自建房。主要包括: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统建的农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部门、有关机构、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民安置房等。三、工作任务与时间安排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_年x月_日)。区分用作经营的农村自自建房屋和其他农村房屋两类,交叉推进,全面覆盖。重点排查(即日起-_年_月_日)。各社区、村、镇直部门及各级驻地部门单位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为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要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全面排查(即日起-_年x月_日)。各社区、村、镇直部门及各级驻地部门单位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对其他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为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二)重点整治阶段(_年x月x日-_年x月_日)。以排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方案制定。各社区、村、镇直部门及各级驻地部门单位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整治费用、时限要求等。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责任分工。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台账建立。社区、村、镇直部门及各级驻地部门单位建立重点整治台账,明确整改的目标、责任和措施,督促产权人、使用者限期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三)全面整治阶段(_年x月x日-_年_月_日)。各社区、村、镇直部门及各级驻地部门单位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全面整治要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x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对乡村建设工程的监管作用,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镇成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社区、村及镇房建办、应急办、环保办、环卫所、派出所、交警、市场监管、学校、医院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安排部署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不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坚持周调度、月考核、季总结等制度,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各社区、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要具体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及村两委的作用,组织村居做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二)细化部门分工。房建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国土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相关单位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民族宗教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办负责指导养老院、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管理。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律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旅游办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三)强化工作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实行每周一考核(房建办具体负责上报周进度),根据每周考核得分情况,对社区、村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实行周通报制度,每周将社区考核情况在公示栏公布。对未按照既定目标推进的社区及村给予月度考核扣减x分,实行滚动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