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新形势下的税收执法风险以及防范对策.docx

    • 资源ID:4709249       资源大小:36.06KB        全文页数:1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8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新形势下的税收执法风险以及防范对策.docx

    新形势下的税收执法风险以及防范对策税收执法风险,是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潜在的可能给税务执法主体和税务执法人员带来不利后果的各种因素。税收执法涵盖了税务机关和税务执法人员面向管理相对人履行征税职能的各项行为,从税务登记、发票管理到纳税评估,从贯彻税政到税务检查,从行政处罚到行政复议诉讼等,在这些税收管理活动中,执法风险点是普遍存在的。这些风险既有税收政策上的,又有个人素质上的,既关系到内部管理,又涉及外部环境。税收执法风险形成的内在原因,主要是指由于税务管理人员或税务机关的各种因素而形成的风险。从税务管理人员来说,作为在国税基层单位工作的一名普通税务干部深刻地感受到国税干部怕当专管员、征收员、稽查员,怕在征管一线工作,怕与纳税人打交道的情况越来越多。当前国税干部的税收执法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登记环节漏征漏管。专管员对所管辖的区域(如街道、市场、行业)没有管到位,还存在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或没有征收、征足税款的情况。二是结算环节漏结漏算。专管员对所管辖的纳税户长期不进行税款结算,或结算时执行政策不准、遗漏税种税目,导致纳税人不缴或少缴税款。三是征收环节跑冒滴漏。有税不收或少收,发现纳税人转移资产资金逃避纳税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四是稽查环节漏查。未能及时发现偷逃骗税的纳税人,不能及时对其实施稽查打击;稽查过程中漏查税种税目,运用税收政策错误,导致税款流失。总之,税务干部非主观故意的涉税行为有可能造成税款不能及时足额入库,就有可能产生税收执法风险。这种风险一旦成为事实,就应依照规定追究税务干部的法律责任。而部分税收执法人员不深入学习和钻研税收业务,对业务不熟练,对程序不知晓,对税法及相关法律的理解有偏差,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税源管理的要求,造成执法质量不高。当前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新的税源管理机制下,部分税务机关的内部机构未能理清关系,造成机构间职能重叠或遗漏,在具体税务事项上职责不清。二是税务机关所能提供的税源监控手段跟不上形势的需求。从目前基层税务机关现有的监控手段来看,更多着眼于纳税人申报以后的事后监控,而对其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导致日常征管中的风险环节不能被及时发现,税源管理的针对性不强。三是对税源管理的绩效缺乏公允的评价体系。正是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对税源管理工作的成果也就无法用客观的标准来衡量。四是对税收执法行为未能开展起有效的监督。近年来税收征管模式的不断变化,但监督意识、监督机制却滞后于征管工作,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还仍然存在。税收执法风险形成的内在原因主要是与税务机关所面临的税收法律体系及税收执法环境等外在因素有关。当前税收法制环境所带来的税收执法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法律体制不健全、法律级次低。税务总局实际上在扮演税法解释和税收漏洞补充的角色,导致税务机关在解释税法时前后冲突、缺乏稳定性,而在司法审理过程中,即使是规章的效力也是非常低的,更谈不上一般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实用问题。二是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与基层管理现状脱节带来管理风险。最典型的是对废旧物资回收优惠政策的执行中,由于现行政策规定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免税,而对工业企业及非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和个体户的销售征税,从客观上诱使无法免税的纳税人与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形成“利益共同体”,成为虚开代开废旧物资发票的隐患。当前执法环境所带来的税收执法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着大量税收遵从度较低的纳税人,由于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信息不对称而形成的博弈关系。一些纳税人为了获取最高利益,其偷逃税形式多样、手段翻新、日趋隐蔽,税务机关很难获取纳税人实际的生产经营信息,从而增加了税务部门税源监控、税务检查的难度,也增大了税收执法风险。部分纳税人通过违法手段达到不交或少交税款的目的,同时为了保护其非法利益,还采取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税务执法人员。二是行政干预税收执法的情况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由于目前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分成体制的原因,部分基层政府为了加强地方财力,往往为发展经济而违反法律擅自更改、调整、变通国家税收政策,私自出台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干预税收执法,将治税同发展地方经济对立起来。部分税务机关为“顾大局”而不得不屈从地方政府压力。在推进法治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进程中,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已势在必行。当然,防范执法风险并非一朝一夕之事,需要持之以恒,长抓不懈,积极探索建立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长效机制。既要从税收法律、法规及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完善上解决,也要注重结合税收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从提高税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完善税务管理内控机制以及改善税收执法外部环境等方面着手。具体对策有以下几点:一、对税制缺陷和税收政策漏洞,基层税务部门应当多做调查研究,将一线情况汇总,积极向上级提出对策措施,用联系群众、联系实际的方式推动税制和政策不断完善。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税务干部执法水平。要从思想上和业务上共同抓起。税务工作政策性强,业务技能要求高,各级税务部门要把业务培训放在重要位置。要采取以训代学、以考促学等有效方法,鼓励干部报考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促进干部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水平。三、开展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监控。税收管理员要定期对所管辖纳税户的纳税情况进行评定估价,发现偷逃骗税及其他异常情况,立即向稽查部门反映,由稽查部门严肃查处。四、探索科技管理方法,提高征管质量和水平。目前,国税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资源,将其应用到税收工作的各个领域,用高科技手段的先进特性堵塞税收漏洞。如推行电子申报纳税方式,利用计算机核定税款,税银联网、税企联网等。五、完善队伍管理机制,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局面。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充满活力的干部调配考核、监督管理体系,重点推行税务人员能级制,增强干部队伍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总之要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就必须围绕着建立基层形式的平安国税、和谐国税、阳光国税、效能国税而展开,基层税务机关要把防范执法风险切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为基层执法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确保国税人员的执法安全性。第二篇:新形势下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思考新形势下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思考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纳税人维权、行政监察及司法监督力量日益增强,对税务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有效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成为摆在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一、正确认识税收执法风险税收执法风险是税收执法过程中潜在的一种风险,是指因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作为和不作为可能使税收管理职能失效,以及这种作为和不作为行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税收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需要承担或被追究有关责任的可能性。理论上讲在税收执法的任何岗位都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在领导干部和执法管理一线的关键岗位,岗位风险尤为突出。(一)税收执法风险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客观性。执法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这是因为决定风险的各种因素对于风险主体来说是独立存在的,不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意识到风险的存在,只要风险的诱因存在,一旦条件成熟,风险就会导致损失。风险的客观性提示我们风险是普遍存在的,不论职务高低、能力大小,每个岗位、每个人都面临潜在的风险;而且,职务越高、责任越重、风险越大。而且,损失往往与风险相随,风险的危害会引发连锁反应,造成连锁性损失。二是隐蔽性。风险都是以一定的概率存在的不确定性危险,因而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能够准确预见从而有效控制的危险,就称不上是风险。税务人员之所以容易忽视身边的风险,在风险发生之前掉以轻心或心存侥幸,就是因为风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也即隐蔽性。在国税工作中,执法和管理风险也潜藏在日常工作的大量细节中,从萌芽、发展到演变成显性问题,往往都有一个过程,但很容易被人忽视。如在一般纳税人认定环节,审核把关不严就埋下了被不法分子钻空子的隐患,这一隐患未必一定爆发,但一旦爆发就与此管理疏漏直接相关,并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三是可控性。尽管风险是客观的,但它是可控的,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程序对风险进行事前的识别和预测、事中的防范和事后的化解,可以借助科学的方法、有效的风险防范工作程序,分析风险的性质、产生条件,辨别可能导致损失的因素,为控制风险提供前提。可以根据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和概率统计,建立各项风险的技术参数,为控制风险提供技术手段。可以通过建立良好的制度体系,规范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而把风险纳入制度控制的轨道。(二)新形势下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重大意义一是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有利于推进依法治税,实现税收工作的根本宗旨。依法治税的过程,既是实施法律赋予的税收管理职权的过程,也是实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工作宗旨的过程。防范执法风险的根本,在于通过制度建设以及科学规范的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税收违法行为,降低税务人员受到法律追究的机率,促进税收管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从而深化依法治税。二是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有利于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减少涉税争讼的发生。加强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可以通过明晰税收执法各环节存在的执法风险形式及其法律后果,警示税务人员时刻遵循法治原则,正确履行税收管理职责,树立良好的税收执法公信力和执法形象,减少各类涉税争讼的发生,营造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三是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有利于正确履行税收管理职责,促进税收事业健康发展。随着民主与法治的进步,公民维权、行政监察以及司法监督力量日益增强,潜在的执法风险演变为现实法律责任的机率增大,能否准确判断、识别、预防并有效抵御各种执法风险,不仅关系到税务人员的切身利益,更关乎税收事业的长远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可以减少税务人员的执法压力,激发其工作潜能,保证税收法律制度的正确施行,更有助于提升税务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有益于税收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四是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有利于提升征管质量,适应税收专业化管理的需要。管理是税收工作的基础,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决定着税收执法风险的大小,二者之间呈反比关系,即:管理水平越高,管理漏洞越小,税收执法风险也越小;反之,执法风险也就越大。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一个重要工作理念是“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建立建全风险内控机制,合理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因此,专业化管理对税收执法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唯有有效地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才能更加顺利地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二、新形势下税收执法风险的成因(一)内生性原因一是税收立法本身的缺陷会导致风险。税收法律中很多要素不确定,一旦把握不准,则存在“渎职”的风险。同时,对于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生事物,相应的税收征管配套政策出台不够及时,税收管理难以及时跟进到位,会埋下引起争议的隐患,税务机关将不可避免地承担由此造成的执法风险。二是“行政本位”的管理理念、管理机制会导致风险。目前“行政本位”的管理理念在税务机关比较突出,但过多地强调“行政本位”往往与法治的理念相左,可能会形成执法风险。比如有些基层税务人员为了片面追求考核指标的正确率,不顾客观实际,人为弄虚作假,甚至有干部代替纳税人办理纳税事项,为税收执法埋下了隐患,从而带来了执法风险。三是系统内缺乏风险管理机制会导致风险频发。近年来,各地税务机关都开始关注税收执法风险的防范,也积极探索建立了风险管理和控制机制,但很多税务机关及税务干部的法治观念依然较淡漠,风险意识比较薄弱,从整体上讲风险管理机制的实践成果有限,再加上多数是零散的经验和做法,不足以抵制各种复杂的执法风险。(二)外部原因一是日益完善的监督机制带来的压力。众所周知,执法风险与执法行为及结果受到监督的程度有密切的关系,社会整体对税收执法行为的关注度越高,监督力度越大,执法风险由潜在转变为现实的可能性也越大。与此同时,纪检监察与司法机关加强了对税收执法与执纪行为的监督检查,新闻及社会舆论也成为较强的监督力量,使税收执法过程中潜在违法行为转变为实际法律责任的机率增大。二是日益增强的公民维权意识带来的压力。税收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行为能力日益增强,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也在寻求法律赋予的权利。通过法律途径,包括复议、诉讼、控诉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为越来越多的纳税人所接受和采用,纳税人逐渐从人际关系维权转化到法律维权,给税务人员的依法行政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三是组织收入工作带来的压力。一些地方政府为推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大力推行招商引资,并为引进项目,留住客商投资,制定出台一些与现行税法规定冲突的税收优惠政策,导致税务部门难以应对,出现问题税务机关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给税收执法带来风险。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不力,管理和监控的失位、缺位也给税务机关执法带来很大的风险。三、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建议税收执法风险的内容及表现决定了税收执法风险在税收管理过程中将始终存在。然而,防范执法风险并非一朝一夕之事,需要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当务之急,是在全面、彻底、深入地落实好现有工作制度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长效机制,将依法治税工作推向深入。(一)建全税收法律,提高税收执法依据的统一性完整的税收法律体系是规范税收执法和降低执法风险的前提和基础,要进一步提高执法制度建设质量,增强执法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首先,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充分揭示和反映税收管理的客观规律和要求,避免文件、制度与上位法相冲突;制定的制度要具有操作性,防止脱离实际或超出执法人员承受能力,既要避免制度陷阱,又要防止制度泛化,不成熟或者不必要的制度不宜出台。其次,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矛盾冲突或者内容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要及时修改或废止。再次,深入推行税收政策评价反馈制度,并探索建立涉税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办法实施效果评价制度,促进税收管理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二)提高队伍素质,增强税收执法风险意识一是强化法制观念。税务人员对于新形势下的税收执法环境要有清醒的认识,要知法、懂法,树立法制意识,强化法制观念,正确对待和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谨慎执法,克服执法行为中的侥幸和麻痹心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使自己的执法行为不偏离法律的轨迹运行。二是转变执法方式。要改变习惯的、传统的工作思维和征收方式,屏蔽求简单而忽略程序,求快捷而忽略方式的现象,避免和减少执法过程中的拖拉和随意性。要在税收管理理念、税收服务意识、税收征收习惯、职业道德观念等方面与时俱进,提高对事务的判断力,提升处事经验,尽可能减少风险的发生。三是加强税收业务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执法水平。税务部门是政策业务很强的部门。因此,一定要把税收业务培训放在重要位置,要完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干部的主观能动性,使干部主动学习钻研税收业务,提高执法水平,鼓励干部报考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按照人员的不同层次或工作需要,安排干部分期分批接受专业培训或知识更新教育,为干部应对和防范风险打下基础。(三)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各项执法管理制度一是优化分解税收执法业务流程。要进一步梳理流程,对运行制度过于复杂、操作手续繁琐、要求不切实际、超出职责范围的项目予以调整;对执法权力过于集中、难以有效制约的部位适当分权控制,同时,要避免执法监督的交叉重复,使各部位、各项执法监督制度、流程、职责相互配套、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形成合力。二是加强具体执法事项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的质量和水平。坚持依法治税和依法管理,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履行管理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依据、执法权限、方式方法、时限等内容,全面、准确、适当地实施执法活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三是重视涉案证据的搜集和论证。真实、合法、有效的税务涉案证据能够有效降低执法风险。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有关证据收集、认定和适用规则的实务培训与实地指导,提高执法人员收集与制作证据的能力与技巧。四是进一步发挥税收执法检查的功效与作用,通过日常、专项和年度执法检查,查摆问题,纠正错误,加强整改,消除隐患。同时通过落实执法责任制度,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依法履责意识和自我控制、自我纠错能力,降低风险概率。(四)强化内外监督,完善目标考核体系一要坚持全面落实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以岗位设定为基础,依岗定责,明确具体岗位的执法内容与执法程序,减少不作为、慢作为或任意作为等行为。二要切实发挥税收执法检查的功效与作用,通过日常、专项和年度执法检查,查摆问题,纠正错误,落实责任,并加强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管理。三要健全完善评议考核与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采用计算机考核与人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评价税收执法质量,增强评议考核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四要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同时要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重视人大、政协、司法等部门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处理。(五)加强部门协作,形成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合力一是与司法部门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协调和配合。基于提高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能力这一共同目标,税务、公安、检察院和法院应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过程中,相关执法部门能够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要建立案情通报机制,及时交流涉税违法案件情况,研讨解决遇到的问题。要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共享办法和合作制度,形成日常化的信息交流渠道。二是加强与政府以及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明确外部监督部门对税收执法的监督内容及评判标准,减少因内外认识标准不一致而引发的执法风险。认真做好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提供有效的管理建议,增强政府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与科学性,减少政府对税收执法的不适当干预。第三篇:新征管模式下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思考新征管模式下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思考“以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依托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方式,优化服务,强化评估,突出稽查”的新税收征管模式已在我市江华县开展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到全省。新税收征管模式对于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税源监控能力,优化纳税服务,减少纳税人负担,改善纳税遵从状况,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税收执法风险是指税收执法过程中潜在的、因为执法主体的作为和不作为可能使税收管理职能失效,以及这种作为和不作为可能对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本身造成伤害的各种危险因素的集合。虽然新税收征管模式重组业务流程,实施税源分类分级管理,优化征管资源配臵,组建专业管理团队,强化纳税评估,把征管力量集中到税收风险大的地方,有效降低了税收执法风险,但原有模式下的一些税收执法风险点问题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而且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又会出现新的执法风险点,如何加强税收监督制约,规避税收执法风险,避免税收流失,在保障国家利益的同时,实现自我保护,已成为当前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课题。一、税收执法面临的风险点(一)原有模式中存在的执法风险点。1、税务登记管理风险。存在登记内容失实、虚假登记风险。办税服务厅前台服务人员受理审核把关不严,税管员未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或调查流于形式,使得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通过相关资格认定,造成税务登记内容失实、虚假的风险,存在漏登漏管风险。2、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批管理风险。税管员掌握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种类、数量、供应批次等的审核审批权,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批管理是税管员拥有的一项使用频度高,也最易出现管理漏洞和执法风险的税收征管职权。在日常税收执法工作中,常常因为税管员不认真审核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造成违规审批发票或多批、少批发票用量的情况,给个别不法分子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留下隐患,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的案件履见不鲜,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批管理不当造成的税收执法风险社会危害性较大。3、纳税申报管理风险。部分税务人员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认识不够,片面认为只要逻辑校验正确,顺利通过录入完成纳税申报表或完成税收任务就行了,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存在代替纳税人填写或修改纳税申报表或指使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或人员的意思申报税款数额现象,比如:年底或过半,为了完成政府分配的税收任务,当期需要入库多少税款,就让纳税人通过非正常途径补充申报缴纳税款,不仅使纳税人当期纳税申报失真,同时也违背了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有的税务人员对纳税人逾期办理纳税申报的违法行为不按照税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时随意性太强甚至不处罚,从而产生税收执法风险。4、税务行政处罚风险。由于税收执法人员千差万别,个人素质和价值取向的不同会导致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偏差,从而产生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滥用的执法风险。具体表现在:一是在税务行政处罚上违反“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理手段与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性不成比例;二是在采取多种行政手段都能达到行政目的的情况下,不是采取善意手段,而是采取了损害纳税人权益的方式;三是随意加重处罚,如执法人员因纳税人陈述申辩而错误地认为纳税人态度不好,从而对纳税人实施了加重处罚;四是大量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未说明理由现象。当前,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作出处罚决定没有详细陈述理由,税务行政处罚决定让纳税人难以信服。5、农副产品报验风险。根据湖南省农业产品收购业务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要求建立相关报查验制度。对单笔收购金额在30000元以上的,在农产品收购入库环节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报验申请,经税企双方查验确认后,作为购进货物的依据。我市是农业大市,农产品收购企业较多,收购业务量较大,要求税管员每笔3万以上业务都进行过磅查验,不现实,也做不到。报验反而成了企业的一逃税手段,企业凭“报验单”光明正大的列支、抵扣,农副产品报验没有起到真正意义上的监控。6、稽查案件取证和偷税定性风险。在税务违法案件稽查过程中,经常出现因证据不足而延迟取证情况。但是,由于检查时间较长,往往超过规定的结案时间,如果仓促结案,则会导致案件证据不够充分,或者只是处理证据较为充分的部分违法事实,此时结案会留有首尾,有可能存在执法风险。对于同一类少计收入,未缴税款的违法事实由于对税收政策的不同理解,有的适用了征管法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定性为偷税,有的没有定性偷税处理,稽查案件定性处理上存在一定的执法风险。7、个体双定户核定税额风险。税管员很难完全掌握每一户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特别是一些以批发为主的经营部,铺面小但生意额度大,核定销售额往往不准确,导致税款的流失。个体双定户评定税额缺乏科学、准确依据,同时又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个体双定户核定税额风险较大。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后,征免界限的把握问题,进一步增大了核定税额风险。8、岗责考核风险。执法责任追究等内控机制由于各种原因不到位,流于形式,所导致税务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所带来的执法风险。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等涉税事项都需要进行实地调查。由于税管员没有时间进行现场核实或没有认真进行核查,如果因此导致纳税人违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及发生其他涉税违法行为,税管员就要承担疏于核查的相应法律责任。(二)改革后出现的新的执法风险点。1、随着征管改革的深入推行,在过程中会出现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职责不清,多头管理,导致管理混乱、管理缺位带来的执法风险。如一些重点税源管理,省、市、县都在进行专业化税源监控,企业不知道该接受谁的管理,各方管理侧重点不一样,不能对企业实施全方位监控,职能交叉中会出现管理漏洞;又如办税服务厅前台人员对纳税人进行处理操作,执法考核责任追究为后台税源基础管理部门税管员,征管前台与后台职责划分不清,出现管理纰漏。税源管理部门税管员由原来的管户制向管事制转变,由个人统管向专业化团队管理转变,放松了对税源的实地监控管理工作,淡化了税管员的责任意识,使得征收管理的环节衔接不顺,信息反馈沟通不畅,形成执法风险。2、优化服务,简化办税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把一些事项放臵前台处理,即时办结,把“事后审批”变为“事前审批,事后监管”新管理模式,但由于事后管理监控不力,所带来的弱化税务管理,引起的新的税收执法风险。如注销登记环节风险,新征管模式下减少了审批环节,放臵到前台处理即时办结,出现很多企业未做企业所得税注销清算工作就被注销,导致国家税款流失,给税务机关和人员带来较大风险。3、新征管模式下强化纳税评估形成新的执法风险。由于目前纳税评估工作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撑,纳税评估工作缺乏刚性,评估手段也因人而异,评估方法和由此导致的评估结论方向性多,税务管理人员在开展纳税评估的过程中承担着较大的执法风险。纳税评估工作因其自身的特点,为了取得全面的证据资料证实纳税疑点,所采取的调查手段与稽查无异,被称为“第二稽查局”。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各自为战,缺乏衔接配合,使得整个税收征收管理流程脱节,重复检查,造成税收执法风险。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职责如何衔接,避免重复检查以及纳税评估如何接受税务监督,也是新征管模式下一个重要的税收执法风险点。二、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措施(一)深化征管改革,完善征管制度,建立起分权制约的运行机制。按照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全面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实行征、管、查“三分离”,使权力得到合理分解配臵,达到权力制衡,预防腐败现象发生。同时制定更为科学详尽的“征、管、查”内部协调配合制度和具体操作规程,既要做到相互之间信息互通、协调配合,也要减少职责交叉,最大限度上减少税款流失的执法风险。通过税收风险预警系统发现面上的问题,开展纳税评估找出点上的具体问题和原因,针对风险疑点采取约谈、实地检查等征管措施及时处理,对少缴税款和申报不实的要依法查补税款,并督促纳税人正确申报,涉及偷、逃、骗税的移交稽查处理。通过分析评估和查补处理反馈的有待完善的问题为修订评估指标、调整税收政策及改进征管措施提供第一手资料,使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税务检查、税收政策的修订连成一线,形成以预警分析指导纳税评估、纳税评估用于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并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税务检查又促进分析与评估的良性循环之长效工作机制,促进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水平的提高。机构设臵方面,在征、管、查“三分离”基础上,可以考虑单设独立的督察内审机构,下管一级,加强对全过程的执法监督。(二)进一步优化税收征管流程,在方便纳税人、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又不削弱税源监控作用。如在把涉税事项审批服务由办税服务厅即时办结和审批部门限时办结二类基础上,增加第三类,即办税服务厅事前预审批、管理部门事后核实正式审批。把注销企业管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税收优惠资格认定、定期定额核定和调整、防伪税控审批及专用发票最高限额审批、个体工商户停歇业管理等纳入第三类审批管理,有效加强税源监控。结合纳税服务的要求,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事项、重点环节的办税事项提供“绿色通道”“、税收直通车”个性化服务的同时,对有疑点的纳税人及时进行跟踪监控管理,排除疑点、化解风险,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三)建立科学合理的内控机制,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建立和完善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标准化体系。一要依据税法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税收执法各环节易出现的风险点提出警示,建立监控预警机制;对日常征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实时监控,进行重点预防。二要对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具体条件、适用范围、裁决幅度和裁决依据等予以科学合理的细化、分解,制定出便于操作、易于制约的行使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性标准,明确执法权限,公开执法职责,使税务人员在行使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时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在法定的范围内做到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减少随意性,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对重大事项要执行集体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行阳光办税,公开办税,最大限度的减少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操作、违规操作,降低税收执法风险系数。三是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约束人。坚持以“零过错”为防范执法风险的最低目标,加强税收执法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强化自查自纠和督导落实。从源头上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做好制度保障性工作。(四)严格推行责任追究,确保税收执法监督落到实处。以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基础,以检查考核为手段,以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为依据,严格地对税收执法中出现过错的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一是把握好责任追究的“度”。要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罚相当,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不隐瞒、不护短的态度,真追实究,究责到位。做到处罚要有政策依据,不能严之无据,宽之无边。二是应将责任追究与奖励相结合,解决干事越多被追究的可能性越大的问题,要进一步细化过错责任行为及处罚标准,减少责任追究过程中操作上的弹性,使追究结果更加公平、公正。三是要加强对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纠,对违法违纪的干部要严惩不贷、一查到底,按照法律法规该处分的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确保监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五)强化税收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完善系统预警功能,杜绝执法差错。要以不断提高落实预警信息的风险管理质量、降低预警面、消除预警项为目标,全面推行风险管理。一要强化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应用,完善外部信息采集手段,保证涉税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外部信息的安全有效,加强和注重信息数据真实性采集和录入质量的管理,在数据采集、存储组织、传递合并、数据使用等环节、加强质量把关,将数据信息质量的收集、监控、考核制度化。重点加大对数据质量的审计和对违规异常操作的监控、纠正、反馈力度,规范和加强数据补正和清理工作,防范信息失真、数据不实等行为,为提高税源监控质量、防范执法风险提供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源。二是要动态地加强预警系统设定预警指标的日常监控管理分析。将管理关口前移,实行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评估,定期编制分析报告。由上级问题预警被动式管理向日常主动预警管理的转变,加大自定义评估的力度,拓展自定义评估的范围,将苗头性问题解决在日常管理之中,将潜在风险因素化解、排除在风险管理预料之中。三是完善执法考核系统。目前,执法考核系统自身存在不足,首先是执法考核系统政策调整和征管程序调整明显落后于ctais,不符合实际税收执法情况,基层对执法系统信任度不高。应及时升级执法系统,更新数据。其次,执法系统考核与征管质量的考核重复,部分考核指标设臵不合理,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最后,完善“疑点信息库”,修正疑点核查的校验语句,提高疑点核查的准确性,以便更好地监控税收执法的风险点,杜绝执法过错,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第四篇:防范税收执法风险范文安阳县地税局四强化积极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安阳县地税局结合实际情况,以强化征管为主线,运用四强化着力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切实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和税收工作质效。一是强化培训教育。定期开展税收执法培训和教育,大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利用典型事例开展执法风险教育,提高干部队伍对防范税收风险的认识。二是强化执法风险意识。开展党风廉政和税收执法风险教育,教育引导税干树立依法治税的理念和纳税服务的观念,强化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三是强化执法考核。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帮助和督促基层执法人员及时发现和修正执法过错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按规定处理。四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系与交往,邀请检察院领导讲解如何预防职务犯罪,及时听取意见与建议,学习和交流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化州地税坚持依法治税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今年,面对组织收入上的困难,化州市地税局始终坚持“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坚持严格依法治税不动摇”。特别是在七月份,该局党组提出了“既要确保完成税收收入任务的结果,又要坚持依法治税防范执法风险的程序”的工作新思路,在大力组织收入的同时,切实防范和梳理执法风险,促使依法治税水平实现了质的飞跃,同时对构建化州市平安地税、平安财政、平安企业起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一是重点规范货物运输业发票管理。下半年以来,在本地税源严重枯竭、税收收入减收因素较大的情况下,该局下定决心,顶住各种压力,坚决对货物运输业发票的管理进行了严肃的整顿,制定管理措施,规范管理。二是从强化执法风险教育入手,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开展税务稽查、纳税评估、公务员责任意识、党风廉政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培训,对干部职工进行“大洗脑”,切实转变其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三是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7月份以来,该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我市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外来建筑安装企业税收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网吧核定征税实行按台核定征收规定的通知、关于加强我市外出经营建安企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关于对我市红砖、灰砂砖行业实行以用电量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外来建筑安装企业税收管理的补充通知、关于明确市府地税征收窗口税收管理的通知、关于征收我市2021-2021年度河砂销售有关地方税费的通知、化州市地方税务局经费管理办法、化州市地税局接待工作暂行规定、化州市地方税务局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四是从加强税收执法监察入手,加大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力度。根据各工作阶段的特点,对照岗位职责、规范性文件、各类考核办法等,全面查找风险点和风险源,认真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和条件,提出整改措施,以纠正税务人员执法行为的随意性,防止失职渎职或滥用职权行为的发生。五月,该局重点对各征收单位辖区内的商场超市、药业、钢材、砖厂、加油站、酒吧、石场等纳税户进行了执法检查;九月,对各征收单位执行关于加强我市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等规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十一月,检查了各征收单位的发票内部管理、门前代开发票以及征管资料的开具、保管、整理等工作。提高依法治税水平,降低执法风险一、目前我国税收执法的现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化的进程,社会主义税收事业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社会各界关注税收的程度在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法制观念也随之不断提高,他们对税收政策的掌握能力也在不断增强,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时刻在接受着多层次的监督和制约。因此,税务干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无论是在执行税收政策、执法程序还是在公开办税、优化服务等方面,都要在法制、公平、文明、效率上下功夫,稍有不慎,就要承担相应的执法风险。在一些涉税案件中应当让我们清楚地意识到,税收执法风险,已经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不可避免的一个话题。税收执法作为国家行政执法的一部分,承担着为国聚财,堵漏增收的重任。正是由于税务机关是国家财政收支的关键部门,已越来越成为国家纪检监察部门关注的对象。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公民和法人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如果我们的税收执法人员不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变执法观念,克服随意执法的老毛病,就随时存在着执法风险,小到经济损失,大到触犯刑律。二、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主要意义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意义就在于保障税收执法部门有一个安全的税收执法环境,起到稳定队伍,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的目的,从而促进税收工作效率,更好地维护税法的尊严。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保障税收执法安全的意义主要应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利于维护税收执法人员的切身利益。如果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将严重影响税收执法队伍的稳定,不利于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因此,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保障税收执法安全是保护同志、稳定队伍的基础,是内树正气、外树形象的关键。二是有利于树立税收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如果我们的税收执法人员能够时刻保持执法风险意识,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同时做好税收服务,努力化解征纳矛盾,不仅能够降低执法风险,而且能够很好地树立自

    注意事项

    本文(新形势下的税收执法风险以及防范对策.docx)为本站会员(荣***)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