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版)bgrk.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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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版)bgrk.docx
亳政办220100644号亳州市人人民政府府办公室室关于印发发亳州市市城市规规划管理理技术规规定(试行)的的通知各县、区区人民政政府,市市政府各各部门、各各直属机机构:亳州市市城市规规划管理理技术规规定(试试行)(以以下简称称技术术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该技术规定的学习培训工作。该技术规定是指导我市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重要规范,是城市项目工程建设和土地开发利用的重要依据。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该技术规定的实施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掌握精神实质,特别是建设、规划、国土、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职工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本技术规定的能力,确保各项技术规定落实到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中。二、要切切实做好好该技技术规定定宣传传推广工工作。要要通过广广播、报报纸、电电视、政政府门户户网站等等新闻媒媒体,集集中开展展宣传活活动,广广泛宣传传该技技术规定定的内内容、实施的的重要意意义,切切实提高高广大人人民群众众遵守规规划意识识和依法法监督实实施规划划的意识识。三、要进进一步加加强对该该技术术规定实实施工作作的监督督管理。谯谯城区人人民政府府和市住住房城乡乡建委、市市城管执执法局、市市国土资资源局等等有关部部门要结结合城市市规划管管理工作作,加强强对本技技术规定定实施施工作的的监督,建建立和完完善查处处违反规划案案件工作作协调机机制和规规划执法法动态巡巡查机制制,严厉厉查处各各类违反反规划的的行为,进进一步提提高城市市规划编编制和实实施管理理工作的的质量和和水平。 四、在该技术规定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委反馈,以便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本技术规定。二一年八月月二十七七日亳州市规规划管理理技术规规定(试试行)第一章 总则则第一条 为加加强城乡乡建设规规划管理理,保证证城乡规规划的实实施,根根据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城乡规规划法以以及国家家、省有有关规划划的规范范、标准准,结合合我市城城市发展展的目标标和实际际,制定定本技术术规定。第二条 在本本市中心心城区制制定和实实施城乡乡规划以以及从事事与城乡乡规划有有关的活活动,应应当遵守守本技术术规定。第二章 城市市用地分分类与标标准第三条 城市市用地分分类(一)城城市用地地分类适适用于各各阶段的的城市规规划和城城市用地地统计工工作。(二)城城市用地地分类以以土地的的使用功功能为主主导因素素,兼顾顾其它相相关因素素。(三)城城市用地地分类和和代号按按照城城市用地地分类与与规划建建设用地地标准(GGBJ1137-900)执行行。(四)使使用城市市用地分分类时,应应根据工工作性质质、工作作内容及及工作深深度的不不同要求求,按照照住建部部门颁布布实施的的建设用用地分类类标准,采采用用地地分类的的全部或或部分类类别。第四条 城市市建设用用地标准准(一)城城市建设设用地应应包括居居住用地地(R)、公公共设施施用地(CC)、工工业用地地(M)、仓仓储用地地(W)、对对外交通通用地(TT)、道道路广场场用地(SS)、市市政公用用设施用用地(UU)、绿绿地(GG)和特特殊用地地(D)99大类用用地,不不包括水水域和其其它非城城市建设设用地。全全市城市市建设用用地的人人均指标标应符合合城市市用地分分类与规规划建设设用地标标准(GGBJ1137-900)中的的相关规规定。(二)在在编制和和修订城城市总体体规划时时,各类类主要城城市建设设用地的的比例和和人均单单项指标标应符合合国家的的有关规规定。第五条 城市市各类建建设用地地适建表表(一)各各类建设设用地的的划分应应遵循土土地使用用兼容性性的原则则,并按按批准的的详细规规划执行行;尚无无详细规规划的,应应按总体体规划、分分区规划划(或开发发区总体体规划)和本规规定表11各类类建设用用地适建建范围表表的规规定执行行。(二)凡凡表1中中未列入入的建设设项目,应应由市城城乡规划划主管部部门根据据对周围围环境的的影响和和基础设设施的条条件,具具体核定定适建范范围。(三)凡凡需改变变规划用用地性质质、超出出表1规规定范围围的,应应先提出出调整规规划,按按规定程程序和审审批权限限,经报报批后执执行。(四)不不宜在底底层为大大型商业业、农贸贸市场的的建筑上上建设居居住建筑筑。各类建设设用地适适建范围围表表1序号用地类别别建设项目目居住用地地公共设施施用地工业用地地仓储用地地市政公用用设施UU绿地第一类R1第二类R2第三类R3商贸办公C1C22教科文卫C3C55第一类M1第二类M2第三类M3普通W1危险品W2G1G21低层住宅宅建筑×××××××××2多层居住住建筑×××××××××3高层居住住建筑×××××××××4集体宿舍舍×××××5教育设施施(中小学学、幼托托机构)×××××××6商业服务务设施×××××7文化设施施×××××8体育设施施×××××9医疗卫生生设施×××××××10市政公用用设施11行政管理理设施××××12农贸市场场××××××13高等院校校、中等等专业学学校×××××××××××14职业学校校、技工工学校、成成人学校校和业余余学校××××××15科研机构构×××××16对环境基基本无干干扰、污污染的工工厂×××××××17对环境有有轻度干干扰污染的工工厂×××××××××18对环境有有严重干干扰污染的工工厂××××××××××××19普通仓库库×××××××20危险品仓仓库××××××××21批发市场场×××××××××××22社会停车车场、库库×23加油站×24客、货运运公司站站场×××××××××注:允允许设置置;×不允许许设置;有条件件允许设设置第三章 居住住用地第六条 布局局准则(一)居居住用地地应相对对集中布布局,形形成相应应规模的的居住区区、居住住小区或或居住组组团,规规模标准准应符合合表2的的规定。居住用地地分级规规模表2居 住 区小 区组 团户数(户户)1000001160000300005000030010000人口(人人)350000552500011500011750001050035500注:每户户按照33.5人人计算。(二)居居住用地地的建筑筑布置,应应综合考考虑日照照、采光光、通风风、防灾灾以及管管线埋设设、视觉觉卫生等等因素,避避免烟、气气(味)、尘尘和噪声声等造成成的污染染和干扰扰。对特特殊地段段要先进进行环境境影响评评价和交交通影响响评价;居住建建筑的间间距应符符合本技技术规定定第九章的规规定。 第七条 规划标标准(一)居居住用地地的配套套设施标标准按照照本技术术规定第第四章的规规定执行行。 (二)编编制居住住小区和和组团规规划时,居居住用地地人均用用地指标标、居住住用地规规划主要要技术经经济指标标应符合合城市市居住区区规划设设计规范范(GGB5001800-993,220022年版)的的规定。第八条 零星建建设开发发控制(一)零零星建设设是指面面积小于于50000平方方米、用用于住宅宅开发时时难以达达到组团团规模且且独立进进行设施施配套的的城市用用地。 (二)零零星建设设不宜单单独用于于居住用用地开发发,宜作作为公共共服务设设施和市市政公用用设施用用地进行行建设。 (三)零零星居住住用地应应依照相相关的规规划和技技术规定定,并结结合周围围地区的的设施配配套情况况确定容容积率和和建筑密密度。 第四章 公共共服务设设施第九条公公共服务务设施的的分类分分级标准准公共服务务设施按按照使用用功能分分为七类类:1. 教育育设施;2. 医疗卫卫生设施施;3. 文化化娱乐设设施;44. 体育育设施;5. 社会福福利与保保障设施施;6. 行政政管理与与社区服服务设施施;7. 商业业服务设设施。第十条 居住区区、居住住小区和和居住组组团级公公共设施施的设置置准则居住区、居居住小区区和居住住组团级级公共设设施的设设置水平平,必须须与居住住人口规规模相适适应,按按照千人人指标设设置。(一)中中小学的的配套应应根据教教育设施施规划统统一选址址,配套套建设。(二)除除专项规规划规定定外,超超过10000户户的居住住小区,按按30平平方米/百户,不不低于3300平平方米的的标准配配置社区区机构用用房(不不足10000户户的小区区,其社社区卫生生服务站站可设置置在内)。(三)除除专项规规划规定定外,超超过30000人人50000人人的小区区应设社社区卫生生服务站站,其面面积不低低于1550平方方米;550000人以上上的居住住小区,社社区卫生生服务站站面积不不低于2200平平方米。(四)除除专项规规划规定定外,按按照建筑筑面积不不低于1166平平方米/千人;用地面面积不低低于2880平方方米/千千人的标标准配置置幼儿园园(托儿儿所),按按千人指指标核算算规模小小于3个个班的幼幼儿园不不单独设设置,宜宜结合周周边小区区统一考考虑。(五)除除专项规规划规定定外,千千人以上上的居住住组团,按按2000平方米米/千人人、建筑筑面积不不低于2200平平方米标标准配置置室内文文体活动动中心;按4000平方方米/千千人标准准配置室室外文体体活动场场地;按按20平平方米/千人标标准配置置老年活活动站,老老年活动动站宜布布置在社社区机构构用房内内。(六)除除专项规规划规定定外,按按照不低低于房屋屋总建筑筑面积千千分之二二的标准准配置物物业服务务用房。房房屋总建建筑面积积不足55万平方方米时,按按不低于于1000平方米米的标准准配置。(七)除除专项规规划规定定外,按按不大于于70米米服务半半径标准准配置垃垃圾分类类投放站站。(八)按按照建筑筑面积不不低于110平方方米/千千人、面面积不低低于500平方米米的标准准配置公公厕,每每一公厕厕的服务务半径不不超过5500米米。公厕厕宜布置置于其他他建筑内内,且必必须有独独立的出出入口。第十一条条 居住住区、居居住小区区和居住住组团级级公共设设施的实实施规定定(一)所所有公共共配套设设施应与与住宅同同步规划划、同步步建设、同同时交付付使用。(二)配配套公用用设施的的使用性性质不得得随意改改变。第五章 工业业用地第十二条条 工工业用地地规划标标准 (一)工工业用地地宜集中中成片布布局,以以利于形形成各具具特色的的工业集集中区。 (二)老老城区的的零星工工业用地地应结合合城市规规划逐步步调整。(三)工工业区开开发强度度应符合合国土资资源部工工业项目目建设用用地控制制指标的的相关规规定。(四)工工业区内内生活配配套设施施需统一一布局,严严格控制制园区内内企业各各自分设设生活配配套设施施。工业业项目所所需行政政办公及及生活服服务用地地面积不不得超过过总用地地面积的的7%,严严禁在工工业用地地范围内内建设成成套住宅宅、专家家楼、宾宾馆、招招待所和和培训中中心等非非生产性性配套设设施。第十三条条 工业业项目规规划标准准(一)工工业项目目宜按各各自的产产业分类类进入相相应的工工业集中中区。(二)工工业项目目停车场场的设置置应符合合本技术术规定第第十三章章的有关关规定。第六章 城市市绿地第十四条条 公共共绿地 (一)公公共绿地地包括公公园和街街头绿地地。 (二)公公园的内内部用地地比例应应根据公公园类型型和陆地地面积确确定,并并符合公公园设计计规范(CCJJ448)的的相关要要求,应应严格控控制管理理用房的的建设规规模。 (三)街街头绿地地中的绿绿化面积积不宜小小于占地地面积的的65%。 第十五条条附属绿绿地(一)种种植乔木木的分车车绿带宽宽度不应应小于11.5米米;主干干路上的的分车绿绿带宽度度不宜小小于2.5米;行道树树绿带宽宽度不应应小于11.5米米;当路路侧或路路中绿带带宽度大大于8米米时,应应计入城城市公共共绿地。(二)公公共活动动广场宜宜选择种种植具有有亳州地地方特色色的树种种,宜设设计成开开放式绿绿地,植植物配置置宜疏朗朗通透,绿绿化覆盖盖率不宜宜小于440%。第十六条条 居居住用地地绿地(一)新新建居住住区的公公共绿地地,采用用分级设设置的原原则。1. 组组团级公公共绿地地面积应应不小于于总用地地面积的的4%,且且应不小小于0.5平方方米/人人;小区区级(含含组团级级)公共共绿地面面积应不不小于总总用地面面积的77%,且且应不小小于1平平方米/人;居居住区级级(含组组团级和和小区级级)公共共绿地面面积应不不小于总总用地面面积的110%,且且应不小小于1.5平方方米/人人。2. 绿绿化面积积(含水水面)不不宜小于于总绿地地面积的的70%;旧区区改建可可酌情降降低,但但不宜低低于相应应指标的的70%。3. 鼓鼓励居住住区公共共绿地向向公众开开放。4. 沿沿城市道道路两侧侧的公共共绿地或或绿化隔隔离带,不不在建筑筑基地范范围内的的,不应应作为小小区集中中绿地计计算。(二)停停车泊位位下有植植草砖铺铺装且泊泊位之间间栽植不不碍停车车的乔木木,可按按绿地计计算。(三)屋屋顶绿化化面积计计算 屋顶高度度距室外外地坪2.44米,且且能方便到到达的,全全部计入入绿地面面积。第七章 公共共开放空空间第十七条条 公公共开放放空间(一)公公共开放放空间包包括城市市公共开开放空间间和用地地单位在在建设用用地范围围内开辟辟的公共共开放空空间。 (二)城城市公共共开放空空间包括括公共绿绿地、城城市水体体、停车车场地和和城市广广场等。城城市公共共开放空空间的分分布与规规模应结结合相应应层次的的城市规规划协调调确定。 第十八条条 城城市广场场 (一)城城市广场场应考虑虑无障碍碍设计。(二)城城市广场场的设计计应结合合广场功功能及周周边环境境,满足足人的活活动和空空间景观观氛围的的要求;广场内内应设置置电话亭亭、饮水水器、标标志牌、垃垃圾箱、座座椅(凳凳)和灯灯光照明明等设施施;规模模较大的的广场(面面积超过过100000平平方米)应应设置公公厕。(三)以以休憩功功能为主主的城市市广场绿绿化覆盖盖率不小小于455%,绿绿化宜种种植乔木木。第十九条条 城城市水体体 (一)应应保护岸岸线的自自然形态态和生态态特点,岸岸线设计计应充分分考虑水水体的警警戒水位位、防洪洪、排涝涝、景观观、安全全、环保保和绿化化等要求求。 (二)水水体沿岸岸用地应应具有开开放性、公公共性和和可达性性,应控控制沿岸岸用地的的开发强强度和机机动车道道路的建建设,保保持水体体和陆地地间良好好的景观观通透性性。 (三)充充分利用用市域内内水体,努努力控制制水体的的污染,并并在此基基础上形形成城市市生态湿湿地或公公园。(四)针针对不同同水体的的特点,划划定核心心保护区区和建设设控制地地带。第八章 建筑筑容量及及建筑物物退让控控制第二十条条 建建筑基地地的建筑筑容量控控制指标标,应按按照本章章有关规规定执行行(具体体指标见见表3)。所所有建设设工程项项目,必必须编制制详细规规划,并并经批准准后实施施。建筑密度度和建筑筑容积率率控制指指标表表3旧城改造造区新城区DFARDFAR低层独立立式住宅宅-低层拼接接式住宅宅30%1.230%1.2居住建筑筑(含酒酒店式公公寓)多层20%1.628%1.5高层28%4.025%3.0商贸、办办公(含含旅馆、公公寓式办办公)多层45%2.840%2.5高层40%5.535%5.0大型超市市-50%3.545%3.0工业建筑筑(一般般通用厂厂房)仓仓储建筑筑参照工工业项目目建设用用地控制制指标的的规定执执行公共绿地地参照公公园内部部用地比比例的的规定执执行注:1. D建筑密密度,FFAR建筑容容积率,两两者不宜宜同时取取最大值值;2. 本本表仅适适用于未未编制控控制性详详细规划划的单一一基地;3. 本本表规定定的指标标取值为为上限,但但工业建建筑为下下限;4. 旧旧城改造造区建筑筑容积率率应符合合历史文文化名城城保护规规划。第二十一一条 建建筑退用用地红线线和城市市道路、河河道、铁铁路两侧侧以及电电力线路路保护区区范围的的距离,应应满足消消防、地地下管线线、交通通安全、防防灾、绿绿化和工工程施工工等方面面的规范范以及由由市城乡乡规划主主管部门门制定的的相关规规划要求求。第二十二二条 地下下建筑离离用地边边界距离离不宜小小于地下下建筑埋埋置深度度(自室室外地平平面至地地下建筑筑底板的的距离)的的0.77倍。按按上述距距离要求求退让相相邻用地地边界确确有困难难的,其其距离可可适当缩缩小,但但应不小小于3米米,且维维护桩和和自用管管线不得得超过基基地界限限。沿城市道道路两侧侧,地下下建筑退退让道路路红线应应不小于于5米。沿沿路地下下建筑退退让小于于主体建建筑退让让的,其其顶面标标高应设设在地面面正负零零以下。第二十三三条 铁铁路两侧侧的建筑筑工程距距离铁路路轨道外外侧边缘缘不宜小小于500米 (铁铁路附属属工程设设施项目目除外)。第二十四四条 沿建建筑用地地边界的的建筑物物,在对对等退让让的原则则下,其其离界距距离按以以下规定定控制,但但离界距距离小于于消防间间距的,应应按消防防间距的的规定控控制。(一)低低层建筑筑退让自自用地边边界,各各边均不不得少于于3米;(二)多多层建筑筑退让自自用地边边界,北北侧不少少于122.5米米,南侧侧不小于于7米,东东西侧均均不得少少于3米米,且同时时满足日日照、消消防间距距要求。(三)高高层建筑筑退让自自用地边边界,北北侧不少少于200米,南南侧不小小于100米,东东西均不不得少于于6.55米,且同时时满足日日照、消消防间距距要求。(四)边边界外侧侧为公园园、绿地地、广场场、水面面等开放放空间或或确定的的永久性性建筑物物的地区区及用地地边界不不规则的的地区,建建筑物退退让用地地边界距距离应不不影响边边界外侧侧用地功功能的使使用。(五)沿沿城市道道路两侧侧新建建建筑,其其后退道道路规划划红线的的距离不不得小于于表4所所列数值值,但另另有规定定的除外外。建筑退让让道路红红线距离离表表4 单位:米城市主干干路城市次干干路城市支路路多层1075高层151010道路交叉叉口、港港湾式公公交站等等道路展展宽段处处应适当当加大退退让距离离。围墙墙退让道道路红线线的距离离不宜小小于5米,退退蓝线、绿绿线根据据实际情情况由规规划主管管部门确确定。旧旧区改建建,在满满足消防防和交通通前提下下,经城城市规划划主管部部门核定定,后退退主干道道路红线线距离可可参照城城市次干干路标准准。(四)不不同层高高的组合合建筑宜宜依据其其最高级级别退让让道路红红线。第二十五五条 新建影影剧院、游游乐场、体体育馆、展展览馆、大大型商场场等有大大量人流流、车流流集散的的建筑物物,其面面临城市市道路的的主要出出入口后后退道路路规划红红线的距距离,除经批批准的详详细规划划或市城城乡规划划主管部部门另有有规定外外,不得得小于220米(旧旧城改建建项目可可酌情处处理)。第二十六六条 主主次道路路交叉口口四周的的建筑物物后退道道路规划划红线的的距离,多多、低层层建筑不不得小于于10米米,高层层建筑不不得小于于15米米(均自自道路规规划红线线直线段段与曲线线切点的的连线算算起),且且建筑开开口方向向不宜朝朝向交叉叉口方向向,鼓励励在退让让地块做做街头绿绿化、小小品等。第二十七七条 沿沿公路两两侧进行行建设的的,其建建筑退让让道路距距离规定定如下:禁止在在高速公公路两侧侧隔离栅栅外缘各各30米米范围内内修建建建筑物或或者地面面构筑物物;公路两两侧建筑筑控制区区范围为为:国道道不少于于35米米,省道道不少于于30米米,县道道不少于于20米米。第二十八八条 沿水面面(城市市总体规规划确定定的河道道、沟渠渠、水面面规划线线)两侧侧进行建建设的,其其后退水水面的距距离不宜宜小于330米,且且退让用用地宜作作为城市市公共活活动空间间,但有有关规划划和特殊殊要求另另有规定定的除外外。第九章 建筑筑间距控控制要求求第二十九九条 一一般规定定(一)建建筑间距距应综合合考虑日日照、采采光、通通风、消消防、防防灾、管管线埋设设和视觉觉卫生等等要求,并并结合建建设用地地的实际际情况确确定。 (二)遮遮挡建筑筑为多、低低层建筑筑的,按按建筑间间距系数数进行建建筑间距距控制;遮挡建建筑为高高层建筑筑的,应应对受遮遮挡的住住宅进行行日照分分析,并并应结合合本规定定的其它它要求确确定建筑筑间距。(三)日日照间距距须严格格执行国国家现行行标准。建设单位位及设计计单位应应当对提提供的日日照分析析结果的的准确性性和真实实性负相相关法律律责任。第三十条条 住住宅建筑筑山墙间间距按下下列要求求确定(一)多多、低层层住宅之之间不应应小于66米;(二)高高层与各各种层数数住宅之之间不宜宜小于113米,不不得小于于9米。 第三十一一条 非非住宅建建筑与住住宅之间间的建筑筑间距按按下列要要求确定定(一)非非住宅建建筑位于于南北向向(偏南南北)的的住宅南南侧,或或位于东东西向(偏偏东西)的的住宅东东西侧的的,其间间距按住住宅间距距执行;(二)非非住宅建建筑位于于南北向向(偏南南北)的的住宅东东、西侧侧的:1. 建建设多层层建筑时时,应满满足消防防间距,且且应不小小于6米米;2. 建建设高层层建筑时时,除应应满足住住宅规定定日照要要求外,且且不宜小小于133米。(三)非非住宅建建筑位于于住宅北北侧的,按按非住宅宅建筑间间距执行行,且同同时满足足消防、日日照间距距要求。第三十二二条 非非住宅建建筑之间间间距按按下列要要求确定定(一)高高层非住住宅建筑筑:南北北向平行行布置间间距应不不小于南南侧建筑筑高度的的0.33倍,且且应不小小于188米;东东西向平平行布置置间距应应不小于于较高建建筑的00.255倍,且且应不小小于133米;(二)高高层非住住宅建筑筑与多层层非住宅宅建筑平平行布置置间距不不宜小于于13米米;(三)多多层非住住宅建筑筑南北向向平行布布置时,其其间距应应不小于于南侧建建筑高度度的0.6倍,且且不宜小小于100米; (四)低低层非住住宅建筑筑与高、多多、低层层非住宅宅建筑平平行布置置时间距距按消防防规定控控制,但但最小值值不应小小于6米米;(五)其其它形式式布置的的非住宅宅建筑间间距,非非住宅建建筑的山山墙间距距按消防防间距规规定控制制。第三十三三条 医院院病房楼楼、休(疗疗)养院院住宿楼楼和中、小小学校教教学楼、老老年公寓寓、幼儿儿园、托托儿所与与相邻建建筑间距距应保证证被遮挡挡的上述述建筑有有效日照照时间在在满足现现行标准准基础上上适当提提高。第十章 建筑筑物的高高度控制制第三十四四条 建建筑高度度除必须须满足消消防、气气象、安安全和通通风、日日照等要要求外,还还应根据据建筑物物所在地地区的实实际情况况来控制制建筑高高度。第三十五五条 在在历史文文化名城城保护范范围内和和文物保保护单位位周围进进行建设设的,必必须遵守守相应的的保护法法规,并并符合保保护规划划的规定定和城市市设计的的高度控控制要求求。第三十六六条 在在自然保保护区和和重要的的生态环环境地区区周围进进行建设设的,应应符合相相应的保保护条例例、保护护规划的的规定和和城市设设计的高高度控制制要求。第三十七七条 在在重要的的城市景景观环境境地区周周围进行行建设的的,应满满足城市市设计的的高度控控制要求求。第十一章章 建建筑物的的景观控控制第三十八八条 一一般规定定(一)新新建多、低低层住宅宅宜采用用坡顶屋屋面。(二)新新建住宅宅小区实实行各种种管线入入地敷设设(水电电表出户户安装)、围围墙透空空透绿、空空调器室室外机位位等附属属设施应应统一设设置,并并注意景景观要求求。(三)新新建住宅宅的太阳阳能设置置范围和和位置,按按照安安徽省地地方标准准的相相关内容容执行。(四)住住宅底层层不得设设置封闭闭式实体体院墙。(五)建建筑外墙墙宜采用用新型材材料,历历史街区区风貌协协调区及及老城区区建筑外外立面形形式、主主色调应应符合历历史文化化名城的的保护要要求。第三十九九条 城城市道路路两侧建建筑的景景观控制制(一) 沿城市市道路的的建筑群群体要形形成错落落有致的的天际线线,空间层层次协调调丰富;沿街建建筑在符符合有关关建筑退退让和建建筑高度度规定的的前提下下,应结合合建筑功功能、交交通、绿绿化等需需要灵活活设置外外立面形形式,以以丰富城城市景观观。(二)严严格控制制沿城市市主要道道路设置置小型商商铺带(商商铺带长长度不宜宜超过沿沿道路长长度的一一半)。(三)沿沿城市道道路不得得设置锅锅炉房、烟烟囱、污污水池、化化粪池、独独立厨房房间等有有碍景观观、市容容的附属属设施。沿沿城市道道路一侧侧建筑沿沿街面不不得设置置明装的的雨水落落水管,屋屋面雨水水不得排排放至人人行道上上。(四)城城市道路路两侧建建筑立面面上需设设置空调调器室外外机位、太太阳能热热水器的的,应当当与建筑筑立面一一并设计计,并不不得影响响城市景景观。(五)沿沿城市道道路不得得设置实实体围墙墙,围墙墙形式要要与周围围环境相相协调。(六)沿沿城市主主要道路路两侧居居住建筑筑的阳台台必须封封闭(且且应统一一设计)。第四十条条 沿道道路两侧侧建筑的的夜景灯灯光设施施城市沿道道路两侧侧的新建建公共建建筑物、构构筑物及及沿次要要道路高高度在330米以以上的新新建公共共建筑物物、构筑筑物,应应当设置置夜景灯灯光设施施,并与与主体工工程同步步设计、同同步实施施。第四十一一条户外广广告和招招牌标志志设施设置户外外广告和和招牌标标志设施施应做到到位置适适当、比比例协调调,外形形、风格格尺度与与周围环环境、建建筑和谐谐统一。具具体要求求见亳州州市户外外广告规规划和管管理的有有关规定定。第四十二二条 住住宅建筑筑物的面面宽控制制 沿街高层层住宅建建筑面宽宽不宜超超过555米。第十二章章 城城市地下下空间利利用第四十三三条 城城市地下下空间利利用规划划准则(一)城城市地下下空间利利用应与与地上建建筑及城城市空间间相结合合,统一一规划,科科学协调调地上及及地下空空间的承承载、震震动、污污染及噪噪音等问问题,避避免对既既有设施施造成损损害,预预留与未未来设施施连接的的可能性性,满足足人防、消消防及防防灾规范范要求。(二)城城市地下下空间利利用应遵遵循分层层分区、综综合利用用、公共共优先以以及分期期建设的的原则。(三)城城市地下下空间利利用应考考虑对空空间资源源的保护护,应在在浅层空空间得到到充分利利用的基基础上再再向深层层空间发发展。(四)人人员活动动频繁的的地下空空间应满满足空间间使用的的安全、便便利、舒舒适及健健康等方方面的要要求,配配置相应应的治安安、环卫卫、安全全、通信信及服务务等设施施,设置置符合人人的行为为习惯的的引导标标志以及及供残疾疾人使用用的通道道。(五)地地下设施施出入口口的数量量及位置置必须满满足安全全和防灾灾的规范范要求,地地下设施施露出地地面的建建筑物或或构筑物物应与城城市地面面环境相相协调。第四十四四条 人人行地道道(一)人人行地道道应纳入入整体交交通系统统,宜连连接附近近主要交交通站点点。(二)人人行地道道的长度度、防灾灾疏散空空间、直直通地面面的出入入口等设设施要符符合相关关规定的的要求。第四十五五条 地下下公共停停车库(一)地地下公共共停车库库的建设设应考虑虑城市动动态交通通、静态态交通的的衔接协协调以及及个体交交通工具具与公共共交通工工具的换换乘与衔衔接。地地下停车车库宜与与其他地地下空间间设施整整合建设设,并与与相邻地地下停车车库相互互连通。(二)地地下公共共停车库库应方便便出入并并设置明明显的导导向标识识,应采采取必要要措施满满足安全全、舒适适、通风风、排水水、防火火、防护护设施以以及降低低噪音的的要求。第十三章章 道道路交通通设施第四十六六条 城市市道路(一)城城市道路路包括快快速路、主主干路、次次干路和和支路。(二)城城市道路路及广场场用地面面积宜占占城市建建设用地地面积的的8%15%。计算算道路面面积时,道道路两侧侧绿化带带及道路路内宽度度在8米米以上的的道路绿绿化用地地不计入入在内。(三)道道路交叉叉口视距距三角形形道路切切角线控控制(具具体数值值参照表表6)。道路交叉叉口视距距三角形形道路切切角线控控制表表6道路等级级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主干道25米25米25米次干道25米20米20米支路25米20米15米注:道路路夹角30°°的切角角线增加加5米。第四十七七条 公公共交通通设施(一)城城市公共共交通设设施包括括公交首首末站、枢枢纽站、港港湾式停停靠站和和综合车车场等。(二)公公交场站站规划面面积标准准宜符合合表7的的规定。公交场站站规划面面积标准准表7 场站类型型规划面积积标准(/标准准车)首末站(枢枢纽站)801120综合车场场及调度度中心701110第四十八八条 停车场场(库)(一)停停车场可可分为机机动车停停车场(库库)(城城市公共共停车场场和配建建停车场场)和非非机动车车停车场场(库)。(二)社社会停车车场(库库)选址址应当符符合下列列规定:1. 应应当结合合枢纽点点和公共共交通站站点布局局;2. 客客运枢纽纽、机场场、港口口、文体体设施、商商店、宾宾馆饭店店、公园园、娱乐乐场所等等大型公公共建筑筑和设施施附近,应应当根据据需求设设置。(三)城城市机动动车停车车场应以以配建停停车场为为主,公公共停车车场为辅辅。(四)机机动车公公共停车车场应以以路外停停车场为为主。路路外公共共停车场场宜靠近近相关的的主体建建筑或设设施设置置。(五)路路内公共共停车场场是路外外停车设设施的补补充。路路内停车车位不得得阻碍道道路交通通,不得得影响路路外停车车设施的的有效利利用。(六)物物流园区区、仓储储区、工工业区及及专业批批发市场场等地应应设置货货运公共共停车场场。(七)公公交调、停停车场按按照公交交规划配配置。(八)道道路外的的公共停停车场可可以采用用地面、地地下、立立体停车车等形式式,鼓励励采用地地下停车车和立体体停车,地地面停车车所占比比率不宜宜高于330%。(九)机机动车停停车场出出入口的的设置应应当符合合下列规规定:1. 出出入口应应符合行行车视距距的要求求。2. 出出入口应应距离交交叉口、桥桥隧坡道道起止线线50米米以上。3. 少少于500个停车车位的停停车场,可可设一个个出入口口,其宽宽度应当当采用双双车道(宽宽度77米);50至至3000个停车车位的停停车场,应应设两个个出入口口;大于于 3000 个个停车位位的停车车场,出出口和入入口应分分开设置置,两个个出入口口之间的的距离应应大于220米。4. 停停车场出出入口应应当设置置缓冲区区,起坡坡道和闸闸机不得得占压道道路红线线和建筑筑退让范范围。(十)新新建、改改建、扩扩建各类类建筑及及居住区区,必须须配置相相应的停停车位。建建设项目目配建停停车场(库库)的停停车泊位位指标,按按照表88有关停停车场(库库)配建建标准确确定。亳州市建建设工程程配建车车位标准准表8建筑类型型计算单位位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住宅普通住宅宅车位/1100建筑面面积1.01.2改造项目目、保障障性住房房0.52.0办公机关行政政办公、外外贸、金金融、合合资企业业及高层层办公楼楼车位/1100建筑面面积1.02.0宾馆餐饮饮娱乐设施施宾馆三星以下下宾馆车位/客客房0.51.0餐饮娱乐乐设施车位/1100营业面面积2.03.6文体场所所体育场馆馆,影剧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