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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阳光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 计 报 告告鄂阳光审报字2009第117号武汉建工第一建建筑有限公司司:我们审计了后附附的武汉建工工第一建筑有有限公司(以以下简称武建建一公司)按按照企业会计准准则编制的拟进进行股权转让让的20099年3月31日的资产产负债表、22009年1-3月份份利润及利润润分配表。上上述财务报表的编编制是武建一一公司管理层层的责任,我我们的责任是是在实施审计计工作的基础础上对这些财财务报表所反反映的截止22009年3月31日的净资资产发表意见见。我们按照中国注注册会计师执执业准则的规规定执行了审审计工作。中中国注册会计计师执业准则则要求我们遵遵守职业道德德规范,计划划和实施审计计工作以对财财务报表是否否不存在重大大错报获取合合理保证。审审计工作涉及及实施审计程程序,以获取取有关财务报报表金额和披披露的证据。选选择的审计程程序取决于我我们的判断,包包括对由于舞舞弊或错误导导致的财务报报表重大错报报风险的评估估。在进行风风险评估时,我我们考虑与财财务报表编制制相关的内部部控制,以设设计恰当的审审计程序,但但目的并非对对内部控制的的有效性发表表意见。审计计工作还包括括评价管理层层选用会计政政策的恰当性性和作出会计计估计的合理理性,以及评评价财务报表表的总体列报报。我们相信信,我们获取取的审计证据据是充分、适适当的,为发发表审计意见见提供了基础础。现将审计计结果报告如如下:一、基本情况武汉建工第一建建筑有限公司司(以下简称称“武建一公公司”)系由由武汉建工股股份有限公司司和武汉建工工(集团)有有限公司共同同出资组建,于于1999年年10月188日成立,经经武汉市工商商行政管理局局核准,取得得注册号为442010330000332093号号企业法人营营业执照。武武建一公司原原注册资本人人民币30000万元,22001年注注册资本按股股东原出资比比例增资至人人民币50000万元,其其中:武汉建建工股份有限限公司出资49000万元,占注注册资本的998%;武汉汉建工(集团团)有限公司司出资100万万元,占注册册资本的2%。2003年122月13日,武武汉建工股份份有限公司将将其所持武建建一公司511%的股权分分别协议转让让给湖北康欣欣科技开发有有限公司和武武汉鼎吉建筑筑工程有限责责任公司。股股权变更后注注册资本仍为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其中:武汉建建工股份有限限公司出资23500万元,占注注册资本的447.00%;湖北康欣欣科技开发有有限公司出资资1630万万元,占注册册资本的322.60%;武汉鼎吉建建筑工程有限限责任公司出出资920万万元,占注册册资本的188.40%;武汉建工(集集团)有限公公司出资100万万元,占注册册资本的2.00%。2005年100月24日,湖湖北康欣科技技开发有限公公司和武汉鼎鼎吉建筑工程程有限公司分分别将其所持持武建一公司司32.600%、18.40%的股股权协议转让让给武汉尚晨晨投资有限公公司。于2006年年元月4日在在武汉市工商商行政管理局局办理变更登登记。股权变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仍仍为人民币55000万元元,其中:武武汉建工股份份有限出资23500万元,占注注册资本的447%;武汉汉建工(集团团)有限公司司出资100万万元,占注册册资本的2%;武汉尚晨晨投资有限公公司出资25500万元,占注注册资本的551%。武建一公司法定定代表人:叶叶慷。经营住所:江汉汉区发展大道道176号兴兴城大厦4层层武建一公司经营营范围:房屋屋建筑工程、市市政公用工程程施工总承包包;地基与基基础工程、建建筑装修装饰饰工程、钢结结构工程、预预应力工程、消消防设施工程程专业承包;对高新技术术产业的投资资。二、审计主要调调整事项本次审计系对武武建一公司拟拟进行股权转转让的资产、负负债及所有者者权益进行审审计,基于本本次审计目的的,为真实反反映武建一公公司的净资产产,我们对相相关帐务进行行了调整。主主要调整事项项如下:1根据财政部部财企【2007】48号关于实实施修订后的的企业财务务通则有关关问题的通知知规定,如果果企业实行公公司制改建或或者产权转让让,应付福利利费为结余的的则应当按照照财政部关关于(公司制制改建有关国国有资本管理理与财务处理理的暂行规定定)有关问题题的补充通知知(财企【2005】12号)转转增资本公积积。 武建一一公司应付福福利费科目期期末余额7773,5711.47元调调增资本公积积,同时调减减应付福利费费。2根据武建一一公司的收入入核算方式,预预收账款6000,0000.00应转转作主营业务务收入,同时时结转主营业业务成本5666,6400.00元并并计提相关税税金及附加221,3600.00元。3根据房屋租租赁合同,应应结转其他业业务收入111,250.00元。同同时结转其他他业务成本并并计提相关税税金及附加6652.511元。42008年年度武建一公公司按查账征征收方式计提提企业所得税税195,1168.933元,但其企企业所得税征征收方式(查查账征收)尚尚未获得主管管税务机关的的批准,仍应应采用核定征征收方式计算算,本次审计计予以冲回并并按规定计提提企业所得税税。5根据江汉区区地税分局对对武建一公司司2006年度度税务汇算清清缴报告计提印花税税33,1993.64元元、房产税2247,5990.46元元、土地使用用税2,6446.55元元、个人所得得税24,5590.444元,同时调调减未分配利利润283,430.665元,调增增其他应收款款24,5990.44元元。税收滞纳金金41,3880.87元元,调增其他他应付款,同同时调减未分分配利润。三、资产、负债债及所有者权权益审计情况况截止2009年年3月31日,武武建一公司资资产总额账面面数为1722,527,561.117元,审计计调增1,2293,9991.38元元,审计调减9,7008,3222.96元,审计净调减减8,4144,331.58元,资资产总额审定定数164,113,2229.599元;负债总总额账面数为为140,1177,8008.20元元,审计调增增22,4335,2322.21元,审审计调减311,900,127.885元,审计净调调减9,4664,8955.64元,负债总额审定数为130,712,912.56元;所有者权益账面数为32,349,752.97元,审计调增1,768,859.16元,审计调减718,295.10元,审计净调增1,050,564.06元,所有者权益审定数为33,400,317.03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账面数-21,917,319.19元,审计调增995,287.69元,审计调减718,295.10元,未分配利润审定数-21,640,326.60元)。(一)资产审计计结果1货币资金期期末余额6,890,9930.522元, 其中中: 2. 应收账款期期末净额322,808,724.887元,其中中:(1)账龄分析析(2)主要债务务人(项目)如如下: 3.预付款项项期末余额10,2008,0744.98元,其其中:(1)账龄分析析(2)主要债务务人(项目)如如下: 4其他应收收款期末余额额89,5776,8855.96元,其其中:(1)账龄分析析 (2)主要债债务人如下: 5固固定资产(净净值)期末余余额16,7709,2996.96元元,其中:(1)固定资产产原值(2)累计折旧旧(3)固定资产产净值6在建工程期期末余额6,994,8870.922元,其中: 7无形资资产期末余额额924,4445.388元项目实际成本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数本年转出本期摊销数年末余额合 计924,4455.38-924,4455.38其中:土地使用用权924,4455.38-924,4455.38(二)负债审计计结果1短期借款期期末余额100,000,000.000元,系交通银行武武汉分行短期期流动资金借借款.2应付票据期期末余额5,000,0000.000元,系尚未未承兑的银行行承兑汇票。3应付账款期期末余额422,431,170.111元,主要要债权人(项项目)如下:4预收款项期期未余额1,041,9992.000元元, 主主要债权人(项项目)如下: 5应交税费期期末余额422,062,728.333元,其中中:6其他应付款款期末余额228,4422,107.12元, 主要债权人人(项目)如如下: 7预计负债期期末余额为11,734,915.000元:(三)所有者权权益审计结果果1实收资本期期末余额 550,0000,000.00元,其其中:上述实收资本本业经武汉众众环会计师事事务有限责任任公司武众会会【2001】429号验验资报告审验验。2资本公积期期末余额7773,5711.47元3盈余公积期期末余额4,267,0072.166元4未分配利润润期末余额-21,6400,326.60元,其其中:四、重要事项说说明1武建一公司司向交通银行行股份有限公公司武汉分行行短期流动资资金借款100,000,000.000元,其中中(1)5,000,0000.000元系以江汉汉区发展大道道176号兴城大厦AA座和B座11-8室的房房产作为抵押押;(2) 5,0000,000.00元系以以江汉区建设设大道562号号国贸新都99层西B、CC室及10层层A-9室的的房产作为抵抵押。2武建一公司司因无法提供建建筑行业关于于提取维修质保金的相关规定,因因此我们无法法对武建一公公司的其他应应付款中2,113,9956.000元维修质保金予以核实。3根据武地税税发【20006】1922号文件关关于加强建筑筑安装企业所所得税管理的的通知 从2007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得税征收方式式改为核定征收。4基于本次审审计(股权转转让)的目的的,对坏账准准备暂按账面面值4,0664,5877.08元保保留,待在评评估报告中确确定。五、或有事项说说明(一)关于武建建一公司对左左小东、雷怀怀霖与伍玉豹豹、雷承志借借款纠纷案承承担连带责任任的说明2008年7月月18日,湖北省广广水市人民法法院下达了(22008)广广民初字第4491号民事事判决书,判判决武建一公公司对左小东东与伍玉豹、雷雷承志借款纠纠纷一案承担担连带责任(借借款20万元及利利息)。2008年111月6日,湖北省广广水市人民法法院下达了(22008)广广民初字第4492号民事事判决书,判判决武建一公公司对雷怀霖霖与伍玉豹、雷雷承志借款纠纠纷一案承担担连带责任(借借款40万元及利利息)。2008年111月6日,湖北省广广水市人民法法院下达了(22008)广广民初字第4492-3号号民事制裁决决定书,决定定收缴武建一一公司向伍玉玉豹收取的管管理费1411,200.00元。2009年4月月8日,湖北省广广水市人民法法院下达了(22009)广广法执字第55-3号民事事裁定书,裁裁定将华北水水利水电学院院的银行存款款343,8820.000元划拨到广广水市人民法法院账户(申申请执行人为为左小东),该该款项已于22009年4月8日从华北水利水水电学院和账账户中划扣。武建一公司对上上述事项均未未进行账务处处理。(二)关于与职职工南佑良劳劳动纠纷的说说明2009年3月月5日,武汉市劳劳动争议仲裁裁委员会下达达了武劳仲裁裁字20009第45号仲裁裁裁决书,裁决决武建一公司司向南佑良支支付106,302.338元,其中中:一次性伤伤残补助金118,0000.00元,一一次性工伤医医疗补助金226,8322.12元,一一次性伤残就就业补助金338,3311.60元,停停工留薪期工工资12,0000.000元,医疗费费6,1088.66元,住住院期间的伙伙食补助费11,530.00元,鉴鉴定费5000.00元,补补发20088年2-4月工资资合计3,0000.000元。南佑良对上述仲仲裁结果不服服,已于20009年3月11日向江汉汉区人民法院院提起诉讼申申请。武建一公司对上上述事项未作作账务处理。(三)关于与郑郑培高、王均均秋、李文贤贤、朱国4人承包劳务务费纠纷的说说明郑培高、王均秋秋、李文贤、朱朱国4人与武武建一公司因因工程分包产产生纠纷,上上述4人于20008年12月19日分别向向山东省日照市市岚山区人民民法院提起诉诉讼,山东省日照照市岚山区人人民法院分别别下达了(22009)岚岚民一初字第第176、1177、1778、1799号民事调解解书,达成协协议详细情况况如下:1武建一公司司于2009年5月20日前给付郑培高高劳务费1366,818.00元,逾逾期未付,赔赔偿利息损失失10,0000.00元元,余款1336,8199.00元于于2009年7月31日前付清,逾逾期未付,赔赔偿利息损失失10,0000.00元元。2武建一公司司于20099年5月20日前给付王均均秋劳务费220,0000.00元,逾逾期未付,赔赔偿利息损失失1,5000.00元,余余款14,0000.000元于20099年7月31日前付清,逾逾期未付,赔赔偿利息损失失1,5000.00元。3武建一公司司于20099年5月20日前给付李文贤贤劳务费30,0000.00元,逾逾期未付,赔赔偿利息损失失2,000.00元,余余款23,5577.000元于20099年7月31日前付清,逾逾期未付,赔赔偿利息损失失2.000.00元。4武建一公司司于20099年5月20日前给付朱国劳务费49,358.000元,逾期期未付,赔偿偿利息损失44,500.00元,余余款49,3359.000元于20099年7月31日前付清,逾逾期未付,赔赔偿利息损失失4,500.00元。武建一公司对上上述事项未作作账务处理。(四)关于湖北北孝昌国家粮粮食储备库加加工合同纠纷纷的说明桓台县长江粮油油仓储机械有有限公司(以以下简称“桓台机械公公司”)与武建一一公司因湖北北孝昌国家粮粮食储备库加加工承揽合同同发生纠纷,于于2008年12月8日向桓台县县人民法院提提起诉讼。桓桓台县人民法法院于20008年12月8日下达了(22009)桓桓商初字第113-1号民民事裁定书,裁裁定冻结武建建一公司、湖湖北孝昌国家家粮食储备库库的银行存款款或查封其相相应价值的财财产。桓台县人民法院院已冻结武建建一公司的银银行存款766,000.00元。(五)关于应收收盛合家园工工程款的说明明武建一公司因承承包武汉中盛盛物业发展公公司盛合家园园工程,双方方因工程款产产生纠纷,湖湖北省武汉市市中级人民法法院出具(22008)武武民初字第444号民事调调解书,双方方自愿达成协协议如下:武汉中盛物物业发展公司司欠武建一公公司工程款及及工程质量奖奖400万元,违违约金59万元,共共计459万元;武汉中盛物物业发展公司司于20088年7月31 日前给给付武建一公公司100万元,于于2008年8-11月每每月30日前给付付武建一公司司20万元,余余款于20008年12月31日前付清,如如武汉中盛物物业发展公司司未按期付款款,武建一公公司有权就全全额债权向法法院申请强制制执行;如武汉中盛盛物业发展公公司于20008年12月31日前将位于武武汉江岸区中中山大道14442号盛合合家园21层4号、22层5号房屋过户户至武建一公公司指定的人人名下,则该该两套房屋抵抵偿债务1889万元,过过户费用由武武汉中盛物业业发展公司承承担。武汉中盛物业发发展公司未按按执行通知履履行法律文书书确定的义务务,湖北省武武汉市中级人人民法院于22008年9月3日作出(20008)武执字字第192-200号民民事裁定书,裁裁定如下:冻冻结武汉中盛盛物业发展公公司在武汉科科技学院两年年的收费权,计计金额为人民民币5,4772,0000.00元。 武建一公司对上上述事项未作作账务处理。 六、其他事项说说明(一)关于武汉汉建工第一建建筑有限公司司西藏分公司司(以下简称称“西藏分公司司”)与自然人王王建兵、王俊、谢剑钊、陈水明、黄黄建昌建设工工程合同纠纷纷的说明1西藏分公司司与自然人王王建兵因建设设工程合同纠纠纷一案,西西藏自治区拉拉萨市城关区区人民法院作作出(20006)城民二二初字1355号民事判决决书,判决如如下:(1)西西藏分公司返返还原告王建建兵劳务履约约保证金299万元;(22)武建一公公司承担偿付付的连带责任任。武建一公司根据据上述判决书已已记入预计负负债295,405.000元。2西藏分公司司与自然人王王俊因建设施施工合同纠纷纷一案,西藏藏自治区拉萨萨市中级人民民法院于20007年6月月15日作出出(20077)拉民一初初字第18号号民事判决书书,判决如下下:(1)西西藏分公司返返还原告王俊俊50万元人人民币并按照照中国人民银银行同期货款款利率支付利利息(其中440万元从22006年99月25日起起算利息,110万元从22006年110月1日起起算利息);(2)判决决书生效之日日起10日内内向原告支付付10万元的的损失。西藏分公司未执执行上述第22条中(20007)拉民民一初字第118号民事判判决书,无可可供执行财产产,法定代表表人下落不明明,西藏自治治区拉萨市中中级人民法院院于2008年年1月9日作作出(20007)拉执字字第39-11号民事裁定定书,裁定追追加武建一公公司为本案被被执行人; 2007年年12月200日因本案涉涉嫌诈骗被拉拉萨市公安局局立案侦查,并并中止执行西藏藏自治区拉萨萨市中级人民民法院(20007)拉民民一初字第118号民事判判决书。武建一公司根据据上述判决书书和裁定书已已记入预计负负债610,000.000元。3西藏分公司司与自然人谢谢剑钊因建设设施工合同纠纠纷一案,西西藏自治区拉拉萨市中级人人民法院于22007年66月8日作出出(20077)拉民一初初字第15号号民事判决书书,判决如下下:西藏分公公司返还原告告谢剑钊500万元人民币币并按照中国国人民银行同同期货款利率率支付利息(其其中30万元元从20066年10月11日起算利息息,20万元元从20066年11月99日起算利息息)。西藏分公司未执执行上述第44条中(20007)拉民民一初字第115号民事判判决书,无可可供执行财产产,法定代表表人下落不明明,西藏自治治区拉萨市中中级人民法院院于2008年年1月9日作作出(20007)拉执字字第39-11号民事裁定定书,裁定追追加武建一公公司为本案被被执行人; 2007年年12月200日因本案涉涉嫌诈骗被拉拉萨市公安局局立案侦查,并并中止执行西藏自自治区拉萨市市中级人民法法院(20007)拉民一一初字第155号民事判决决书。武建一公司根据据上述判决书书和裁定书已已记入预计负负债517,510.000元。4西藏分公司司与自然人陈陈水明因建设设施工合同纠纠纷一案,因因西藏分公司司法定代表人人涉嫌经济犯犯罪,已被公公安机关羁押押,湖北省武武汉市江汉区区人民法院出出具(20007)汉民二二初字第9330号民事裁裁定书,裁定定此合同纠纷纷案中止诉讼讼。武建一公司根据据上述裁定书书已记入预计计负债2000,000.00元。5西藏分公司司与自然人黄黄建昌因建设设施工合同纠纠纷一案,因因西藏分公司司法定代表人人涉嫌经济犯犯罪,已被公公安机关羁押押,湖北省武武汉市江汉区区人民法院出出具(20007)汉民二二初字第9555号民事裁裁定书,裁定定此合同纠纷纷案中止诉讼讼。武建一公司根据据上述裁定书书已记入预计计负债2000,000.00元。(二)关于以武武汉尚晨投资资有限公司的的名义开立银银行账户的说明武建一公司的银银行账户中有有5个账户以武汉尚尚晨投资有限限公司的名义义开户,期未未余额约3331.69万万元,据单位位反映系为了了规避经济诉诉讼风险。(三)武建一公公司近年未发发生自营工程程项目,以发发包工程收取取管理费为主主要收入来源源;公司按收收付实现制确确认收入,按按剔除管理费费后的比例到挤成本,相相关成本确认认无入帐依据据。(四)武建一公公司“应收账款武汉建工集集团第一经济济发展有限公公司(以下简简称“一经发公司司”)”期末余额499,808,085.006元,该公司营运已已出现严重亏亏损,净资产为-995,0699,560.01元,资产负债债率为4333.39%,武武建一公司此此项资产的收收回具有重大大的不确定性性。(五)截止20009年3月月31日,武武建一公司账账面反映 “其他应收款款一经发公公司”期末余额449,8088,085.06元,“其他应付款款协议解除除劳动合同费费用” 期末余额额2,3299,933.10元。为为了消除国有有股退出武建建一公司后造造成的职工不不稳定因素,经经武建一公司司与一经发公公司协商,武武建一公司的的国有股退出出后,由一经经发公司筹款款从上述欠款款49,8008,0855.06元中中帮助武建一一公司解决职职工转变国有有职工身份时时尚欠的经济济补偿资金22,329,933.110元。(六)武建一公公司未对全部部分包工程签订合同。(七)本次审计计过程中,发发出询证函情情况如下:应收账款355,938,294.886元、其他应收款款98,9226,2344.63元,预付账款款10,2008,0744.98元,共计145,072,604.47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83.85%;应付账款17,905,405.88元、预收账款600,00.00元,其他应付款4,194,900.00元,共计22,700,305.88元,占期末负债总额的16.30%。截至审计报告日,武建一公司所发往来询证函未收到回函,我们无法证实武建一公司的债权债务数额。(八)截止审计计报告日,武武建一公司与与武汉建工富富强置业有限限公司的往来来核对尚未完成成,我们无法法确认此往来来数额的准确确性。(九)武建一公公司应缴各项项税金以主管管税务机关核核实数为准。 附件:1资产产负债表 22利润及利润润分配表3审计事项调调整表4. 各科目目明细表湖北阳光会计师师事务有限责责任公司 主主 任 会 计师:张琪春 中国注册会计师师:胡 娟 中国 ·· 武汉 二OO九年六月二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