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应急管理局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
-
资源ID:4812899
资源大小:15.72KB
全文页数:3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0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贺州市应急管理局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
贺州市应急管理局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贺州市应急管理局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做好2021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工作,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按照贺州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5月上旬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行业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排查,避免因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贺州市应急管理局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组长:刘宁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周少福党委成员、副局长秦垂旺党委成员、副局长杨智辉党委成员、副局长成员:周家君局办公室主任邱洪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科长张兵元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科长罗阳安全生产执法科科长毛立漭政策法规宣教科(行政审批科)、应急协调科科长宁光云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执法科,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策和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三、工作重点一非煤矿山重点治理。取得采矿许可证但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的非煤矿山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排放尾矿运行使用的尾矿库。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持有采矿许可证情况,依法打击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规避安全生产监管的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二危险化学品重点治理。无许可证、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排查原本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现已过有效期且未再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危险化学品监管科梳理已过有效期且未取得新许可证的企业名录。三烟花爆竹重点治理。无证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销售三无不合格产品的。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负责零售店)、危险化学品监管科(负责批发企业)梳理已过有效期且未取得新许可的企业名录。五、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局有关科室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监管要求,明确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及时摸清所监管的行业领域企业持证情况的底数,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有序推进。(二)摸底排查阶段(5月中旬至6月31日)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局有关科室要建立本辖区、本科室无证无照台账,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发现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三)清理整治阶段(7月至9月30日)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局有关科室要针对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检查,依法依规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应当及时函告相关部门,同时积极参与政府统一领导的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四、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是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举措,也是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具体体现,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局有关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水平。(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局有关科室要把日常监管和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的监管执法力度,始终保持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高压态势。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重大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切实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平稳发展。(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局有关科室要积极参与本级党委、政府组织的多领域、多部门联合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投诉举报、信息抄告、案件移送、挂牌督办、定期统计分析、定期情况报告等制度,切实做到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早发现、早查处,形成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的合力,确保在证照监管工作中守住安全底线,即不发生因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等,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在前期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巩固成果,总结经验,于2021年5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2021年10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科。联系人:邹国利;联系电话:5120879;邮箱:hzsyjj。(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贺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2021年4月18日印发经办人:邹国利联系电话:0774-5120879(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