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11646.docx
天 津 大 学 文 件天大校研220091号 签发人:钟登华天津大学研研究生奖学学金暂行管管理办法(修修订)第一章 总总 则第一条 奖学金的的设置和管管理是研究究生培养机机制改革的的核心组成成部分,为为使研究生生奖学金管管理更加科科学化、规规范化,适适应创新人人才培养的的要求,特特对津大校校研2000777号文件天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本办法旨在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与之配套的导师资助制,完善评选和奖励机制,优化培养过程和提升培养质量。第二条 适用对象象为全日制制非在职硕硕士研究生生及全日制制非在职博博士研究生生。第三条 研究生奖奖学金主要要用于资助助优秀研究究生在学期期间的培养养费、生活活费等方面面的开支,其其资金来源源主要由国国家下拨的的研究生培培养专项经经费、学校校投入的培培养经费和和导师科研研项目中配配套的资助助经费三个个部分构成成。研究生生奖学金不不包括由企企业或个人人设立的专专项奖学金金、助学金金、困难补补助金等方方面的奖励励或资助。第四条 学校成立立研究生奖奖学金管理理办公室,设设在研究生生院,负责责研究生奖奖学金评定定各项工作作的组织与与管理。第二章 硕硕士研究生生奖学金体体系及有关关配套措施施第五条 对于全日日制硕士研研究生学校校设置了四四个等级的的奖学金体体系。申请请硕博连读读的研究生生,在被确确定取得硕硕博连读生生资格后,可可享受博士士生三等奖奖学金,具具体标准参参见本管理理办法第三三章。硕士士研究生享享受奖学金金资助的期期限为23年(由各学学院及专业业的学制决决定),延延期不享受受奖学金。第六条 对于硕士士研究生入入学后的第第一学年,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其入学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来确定(推荐保送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根据各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评定,保返生按当年各学院推免生的规定执行);具体奖学金体系设置如表1所示。表1:硕士士研究生奖奖学金体系系等级比例(四等奖人人数除外)奖学金(单单位:元/年)备注一等奖£20148000同时需满足足一等+二等等£80%二等奖£80116000三等奖8400四等奖/4000四等奖人数数由学校根根据实际招招生情况下下达对于硕士研研究生入学学后的第二二学年,奖奖学金的评评定由其所所在学院或或学科负责责,主要依依据其入学学后一年来来的学习成成绩和综合合表现进行行评定。第七条 为进一步步强化硕士士生导师在在硕士研究究生培养中中的责任、权权利和义务务,导师招招收和培养养研究生,需需根据具体体招生情况况向学校缴缴纳相应的的配套资助助经费。硕硕士生导师师的招生基基数为6名名,在此基基数内招生生,导师无无需向学校校缴纳配套套经费;从从招收第77名硕士生生开始,每每多招收11名,需向向学校一次次性缴纳一一定比例的的硕士生培培养费,具具体标准如如表2所示示。国家专专项计划招招生(包括括少数民族族骨干计划划、援藏计计划、硕士士生单独考考试招生计计划、MBBA招生计计划)不含含在招生计计划基数之之中。招收收应用型硕硕士研究生生的导师,学学术型与应应用型研究究生的名额额分配见表表2。表2:硕士士生导师招招生配套经经费标准与与招生名额额分配比例例招生名额配套金额(单单位:元/人)应用型名额额第14名名0无要求第5名0至少1名应应用型第6名0至少2名应应用型第7名硕士生培养养费的500第8名硕士生培养养费的755第9名及以以上硕士生培养养费的1000第三章 博博士研究生生奖学金体体系及配套套措施第八条 博士研究究生奖学金金实行一年年一评,可可根据学院院或学科自自行制定管管理办法评评定。第九条 学校对所所有在籍全全日制博士士研究生每每月发放5500元生生活费,但但须与导师师所支持的的配套生活活费同时支支付发放(若若导师不支支付相应生生活费,则则学校也停停发5000元生活费费)。第十条 学校设设立三个等等级的博士士研究生奖奖学金,对对于博士研究究生入学后后的第一学学年奖学金金评定,在在依据其入入学的初试试和复试成成绩的同时时,要充分分考虑导师师意见,各各等级人数数比例不做做硬性规定定,但第一一、二等级级不得低于于表3中的的比例。奖奖学金等级级设定,首首先由导师师提出申请请,依据学学院奖学金金评定办法法(细则)和和评审标准准进行评定定,报研究究生院审批批备案即可可。对于博士研究究生入学后后的第二、三三学年,根根据博士研研究生在学学期间的综综合表现(可可从思想品品德、课业业成绩、学学术表现、社社会集体活活动四方面面考核,权权重由学院院自订)。具具体奖学金金体系设置置如表3所所示。表3:博士士研究生各各学年奖学学金体系等级比例奖学金(单单位:元/年)备注培养费生活费总额一等奖10%1200001200*12114400264000培养费由学学校资助,生活费由由学校出5500元/月月,导师出出700元/月月二等奖50%120000900*112100800228000培养费由学学校资助,生活费由由学校出5500元/月,导师师出400元/月月三等奖120000700*11284400204000培养费由学学校资助,生活费由由学校出5500元/月月,导师出出200元/月月其中硕博连连读生在正正式取得博博士学籍之之前,享受受博士生三三等奖学金金,即7000元/月月定额补助助(其中学学校出3000元/月月,导师配配套4000元/月);取得入学学资格后参参照上表博博士研究生生奖学金体体系执行。第十一条 博士研研究生享受受奖学金资资助的期限限为三年,对对于由于论论文或课题题原因确有有必要延长长毕业时间间的博士研研究生,需需向研究生生院申请,审审批后可再再发放一年年奖学金,等等级标准亦亦参照上表表执行。超超出四年后后的相关费费用则完全全由导师和和学生沟通通协商解决决。第十二条 为进一一步强化博士士生导师在在博士研究究生培养中中的责任、权权利和义务务,导师招招收和培养养博士研究究生,需根根据博士研研究生奖学学金等级标标准,提供供学生在学学期间的部部分生活费费。此外,对对于超基数数招生的导导师,根据据学科门类类、招生人人数不同,需需向学校每每年缴纳一一定比例的的博士研究究生培养配配套费。具具体标准如如表4所示示。 表4:博士士生导师超超基数招生生配套培养养费标准工学门类博博士生导师师招生名额额管理学、理理学、教育育学等学科科门类和建建筑学一级级学科的博博士生导师师招生名额额配套金额(单单位:元/人·年)第1名第12名名0第2名第3名1200(博博士生培养养费的100)第3名第4名3600(博博士生培养养费的300)第4名及以以上第5名及以以上6000(博博士生培养养费的500)对于招收委委培博士生生的导师,委委培生的数数量原则上上不得超过过其招生总总数的500%,且委委培生计入入其招生基基数。如有有特殊原因因可参照附附件1执行行。第四章 研研究生创新新基金第十三条 为积极极稳妥地推推进研究生生培养机制制改革,学学校设立研研究生创新新基金。主主要用于以以下方面:(一)基础础科学和人人文社科学学科发展基基金;(二)高水水平导师资资助基金;(三)优秀秀博士学位位论文的培培育基金;(四)优秀秀研究生出出国学术交交流资助基基金;(五)研究究生优秀学学术成果奖奖励基金;(六)重大大科研项目目资助基金金。(七)20009年全全日制专业业学位研究究生资助基基金研究生创新新基金的具具体设置和和相关管理理办法另行行规定。第五章 研研究生奖学学金的管理理规定第十四条 研究生生院负责根根据学校的的总体招生生计划、各各学院招生生学科的特特点、科研研状况和导导师人数,结结合各学院院往年招生生指标,确确定每学年年各学院的的研究生招招生指标以以及奖学金金名额。第十五条 博士研研究生奖学学金等级的的确定采取取导师申请请制。博士士生导师在在每年招生生之前,需需向其招生生所在学院院提出关于于研究生奖奖学金名额额及等级设设定的申请请。学院综综合考虑后后对导师的的申请进行行审批。第十六条 研究生生入学后,向向其所在学学院提出研研究生奖学学金的申请请,由学院院根据学生生的学业情情况,在充充分听取导导师意见基基础上进行行审批,审审批结果报报研究生院院审核。第十七条 获得研研究生奖学学金的研究究生必须符符合下列基基本条件:(一)遵纪纪守法,遵遵守学校规规章制度,学学风端正,有有责任心;(二)学习习成绩优秀秀,并能够够按照导师师和学校的的要求完成成相关的科科研和学习习任务。研究生奖学学金申请和和评定的具具体实施细细则由各学学院自行制制订,并报报研究生院院备案。第十八条 为体现现奖学金的的激励作用用,研究生生奖学金实实行一年一一评,并实实行动态管管理。(一)每学学年结束前前,导师需需对其指导导的所有研研究生进行行考核,并并根据考核核结果向所所在学院提提出关于每每名研究生生下一学年年奖学金等等级的申请请,学院在在导师的奖奖学金名额额内进行审审批,审批批结果报到到研究生院院综合办奖奖学金科。以以便于下一一年度及时时将奖学金金发给学生生。(二)学校校对研究生生奖学金实实行动态管管理,只设设立各等级级奖学金的的导师资助助额度最低低标准,导导师可通过过学校依然然保留的助助学金体系系(学工部部负责发放放)给予学学生更多的的资助,还还可根据研研究生的学学习及科研研表现,该该助学金体体系按月份份对研究生生的奖学金金等级进行行动态调整整。(三)导师师根据研究生生的学习、科科研工作等等综合表现现,认为需需要进行奖奖学金等级级调整,应应提前一个个月通知研研究生本人人,并报经学院同意,于当月报研究生院院审核批准准后,从下下个月开始始调整。(四)对于于公派出国国、休学、退退学等学籍籍异动的学学生,相应应奖学金变变动的具体体管理办法法参照附件件2执行。第十九条 研究生生如出现下下列情形,学学校或导师师可根据具具体情况对对其奖学金金实行降档档、暂停或或终止其奖奖学金的发发放:(一)违反反国家法律律者;(二)违反反校纪校规规者;(三)学术术研究中有有弄虚作假假行为;(四)科研研工作中造造成重大事事故或损失失;(五)本学学年存在课课程不合格格者;(六)学籍籍异动者;(七)导师师经考核认认为没有按按照要求完完成相应的的科研工作作。第二十条 为规范范研究生培培养过程,保保障研究生生的切身利利益,在研研究生正式式录取时,须须由研究生生、研究生生导师、学学院和学校校四方共同同签订协议议书,明确确各自的职职责、权益益和义务。第二十一条条 研究究生奖学金金中用于支支付培养费费部分由学学校财务处处直接代缴缴;研究生生奖学金中中生活费部部分由财务务处按月拨拨至研究生生个人账户户上。未获得全额额培养费奖奖学金的硕硕士研究生生,在办理理入学手续续时须将第第一学年个个人需支付付的培养费费存入学校校指定的账账户中;其其他学年的的学费,须须在每学年年开始前存存入学校指指定的账户户中。第二十二条条 导师师需缴纳的的博士研究究生生活费费部分(如如有超基数数招生的导导师还需交交纳超基数数配套经费费),须在在每学年研研究生入学学前,由学学院一并收收齐后,存存入学院专专用奖学金金帐户中。第二十三条条 如因因个人原因因退学的全全日制非在在职研究生生,需向学学校退还其其在学期间间所获得的的全部奖学学金。第二十四条条 申请请硕博连读读的硕士研研究生在通通过中期考考核、正式式转入博士士生学籍后后,重新评评定博士生生奖学金等等级,并重重新签订四四方协议书书,原协议议书自动废废止。硕博博连读生如如中途主动动放弃硕博博连读资格格或未通过过中期考核核,须退还还其奖学金金中的生活活费和硕博博培养费的的差额部分分。第六章 附附 则第二十五条条 本办办法是学校校研究生培培养机制改改革的重要要管理文件件之一,各各有关单位位应严格按按照本管理理办法的有有关具体规规定,制定定本单位的的研究生奖奖学金的评评定办法。公开、公正和公平地进行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第二十六条条 对于于定向和委委托培养类类型的研究究生,不参参加奖学金金的评定,其其在学期间间的费用按按相关协议议执行。第二十七条条 本管管理办法适适用于20009年及及以后入学学的研究生生。附件:1. 天津大学学20099博士学位位研究生配配套经费一一览表 2. 天津津大学研究究生学籍异异动奖学金金管理规定定天津大学二九年年三月二十七日主题词:研研究生 奖奖学金 管管理 办法法(共印3份份)天津大学校校长办公室室 20009年3月27日印发 9附件1天津大学22009博博士学位研研究生配套套经费一览览表非在职委培生配套金额(单单位:/年年)人 数人 数基数管、教、理理、建筑基数其它门类010120000×30%=36000元0120000×30%=36000元020120000×30%+120000×50%=96000元 0120000×30%+120000×50%=96000元 030120000×30%+120000×50%+120000×50%=156000元 0120000×30%+120000×50%+120000×50%=156000元10201011201120000×10%=12000元122第三名122000××30%=36000元1第二名培养养费120000×10%+第三名培培养费122000××50%=72000元132120000×30%+120000×50%=96000元1120000×10%+120000×50%+120000×50%=132000元20201120000×10%=12000元212120000×10%=12000元1120000×10%+120000×30%=48000元 222120000×10%+120000×30%=48000元 1120000×10%+120000×30%+120000×50%=108000元 232120000×10%+120000×30%+120000×50%=108000元 1120000×10%+120000×30%+120000×50%+120000×50%=168000元302120000×10%=12000元1120000×10%+120000×30%=48000元 312120000×10%+120000×30%=48000元 1120000×10%+120000×30%+120000×50%=108000元 322120000×10%+120000×30%+120000×50%=108000元 1120000×10%+120000×30%+120000×50%+120000×50%=168000元412120000×10%+120000×30%+120000×50%=108000元1120000×10%+120000×30%+120000×50%+120000×50%=168000元注:非在职职人员中含含硕博连读读生附件2天津大学研研究生学籍籍异动奖学学金管理规规定为保证研究究生培养机机制改革的的顺利进行行,切实做做好奖学金金的各项管管理工作,对研究生学籍异动的奖学金管理做如下规定:1. 具有有我校正式式学籍的研研究生,若若被选拔进进入教育部部留学基金金委公派出出国培养项项目,生活活费从出国国当月停发发,复学后后当月恢复复。在其办办理短期出出国或复学学手续的同同时,需填填写天津津大学研究究生奖学金金变动审批批表附件件4,上报报研究生院院审批,根根据出国或或复学日期期确定生活活费发放起起止日期,前前期所获的的奖学金不不再退回,复学后享受出国前奖学金等级。如果导师有需缴纳超基数配套经费的问题,其超基数配套经费从出国(复学)的下一个学期起停收(续收)。导师所缴纳的超基数配套经费及生活费的多余部分,将在学期末划拨到学院的奖学金卡 。2. 凡申申请休学一一年的研究究生,第二二年复学后后不参加当当年奖学金金的评定,只只能享受最最后一等奖奖学金;凡凡休学不满满一学期的的研究生,在在完成当年年培养方案案所规定学学业的前提提下,可申申请参加下下一年度奖奖学金的评评定,否则则,第二年年只能享受受最后一等等奖学金,如如果导师有有需缴纳超超基数配套套经费的问问题,其超超基数配套套经费按年年度连续缴缴纳,直至至交满学校校所规定的的学制年度度,研究生生延期期间间导师不再再交纳超基基数配套经经费。3. 因个个人原因中中途退学的的研究生,如如果导师有有需缴纳超超基数配套套经费的问问题,其超超基数配套套经费从下下一个学期期起停收。 天津津大学研究究生院 2009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