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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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安排.doc
县人社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安排县人社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安排2021年是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目标,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紧扣“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严格按照年初工作既定目标,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全县人力资和社会保障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一)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创业成效显著1.统筹兼顾,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工作。2021年,我县新增实名制就业_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以内较低水平;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_人,失业人员再就业率_;就业困难人员就业_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_;开发公益性岗位_个,开发就业见习_个,安置到岗_人;推荐发放创业担保贷款_人共_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率_;帮扶_名未就业有意愿贫困劳动者就业;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助力脱贫,重点推进就业扶贫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省市下达目标任务,及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二是重点推进贫困村就业扶贫车间建设。2021年,我县新认定就业扶贫车间4个,累计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_人。三是持续开发乡村公益岗位,吸纳贫困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今年我县共计开发_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_名农村贫困劳动者就业。3.多措并举,全力帮扶企业复产复工。一是加强政策保障,先后制发了关于加强企业复产复工用工保障促进务工返乡人员就近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和劳动者就业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乡镇做好复产复工企业政策帮扶。截止2021年底,我县共有73家企业享受复工复产就业补贴_万元,_名贫困劳动者享受转移就业交通补贴_万元。二是落实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对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销售、群众生活必需等提早复工企业,加大服务力度,主动对接宣传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同时简化申报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截止2021年底,我县共有124家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_万元。三是优化企业用工岗位对接,安排专人摸底复工企业用工需求,建立用工需求台账,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帮助缺工企业和劳动者做好求职登记。4.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就业创业服务。结合“春风行动”、“接您回家”、“就业大篷车”送岗下乡等专项行动推进招聘用工工作;常态化推进“2+n”主题招聘日等各项就业服务活动,充分利用政府网、就业网等网络平台持续发布用工信息。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优化创业指导服务,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引导更多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回乡创业;2021年共开展创业培训班1期,培训_人。(二)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事管理日益规范一是做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服务。完成人员定岗以及聘任工作,初级评审19人,职称定职40人,职称聘任49人;完成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审核申报工作,其中中级31人,高级51人;完成20_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_人;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及人才资调查统计等工作;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25人,其中调出21人、调入4人;完成20_年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组织推荐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委库委员候选人,选派6名专业技术人才前往_县交流学习。二是做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2021年累计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人,招募“三支一扶”工作人员8人,“三支一扶”志愿者期满安置9人。四是做好档案服务工作。2021年累计接收高校毕业生报到110人,接收托管各类人才档案676份。三是做好工资福利工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手续42人,调整工资福利待遇421人次,办理转正定级83人,核批20_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1794人,审核发放20_年一次性工作奖励。(三)社会保险提标扩面,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1.强化扩面征缴,保障待遇支付。截至目前,工伤保险共有参保单位288户,参保人数790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共有参保单位279户,参保人数11540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7898人,领取退休待遇人数364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1;失业保险共有参保单位255户,参保人数2873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参保单位141户,参保人数4929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3325人,领取退休待遇人数1604人)。全年工伤保险累计征收191万元,支付138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征收4413万元,支付9895万元;失业保险累计征收104.47万元,支付172.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累计征收5164万元,支付8154万元;职业年金累计征收1350万元,支付112万元。2021年完成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调待3513人,人均月增加养老金待遇125.4元;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调待1587人,人均月增加养老金待遇168.3元。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取消人工报盘,实行社银接口直发,切实保障待遇支付。2.推进全民参保,保障老有所养。截止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61万人(其中参保缴费4.69万人,待遇领取1.92万人)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100,超过“双基”建设指标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5的要求;基金累计收入4079万元,2085万元,结余1994万元;为离任村干部、民师等“老字号”群体共2171人补助资金516万元。3.落实降费减免政策,纾解企业困难。2021年因费率下降因素,共为全县企业减少缴纳社会保险费约550万元;因新冠疫情阶段性减免政策,共为我县符合条件的127户企业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981万元,减免工伤保险费29万元,减免失业保险费37万元。4.规范参保缴费行为,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2021年6到8月期间,共实地稽核20户参保单位,发现并纠正少报漏报社会保险基数、拖欠社会保险费、选择性参保等违规行为3起。5.推进社保扶贫,助力脱贫攻坚。2021年实现对全县3.38万人次困难群体信息审核维护,完成1.37万名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代缴工作,代缴资金274万元。被征地农民4908人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范围,其中领取待遇1659人,累计发放养老金287万元。(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机制不断完善1.提高依法维权意识,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21年以来,共接待来人来访500余人次;累计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27.98万元;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48起,调解处理46起,立案处理起1起,撤案1起,涉及劳动者223人,涉及金额202.3万元;接收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1件,依法受理20件,涉及金额80.21万元。2.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建立诚信档案。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利益诉求,形成行政维权和司法维权工作合力,全年帮助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105起;二是加大主动监察力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随机抽取了60家用人单位进行随机检查。三是开展2021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开展诚信等级评定,通过书面审查,确定我县劳动保障诚信示范a级单位15个。3.缓缴农民工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明确疫情期间投诉渠道、案件办理、劳动者保护等方面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省市县部署,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缓缴纳农民工保证金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年累计暂缓缴纳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1笔,共计858.7万元,同时推行实行保函方式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4.开展互查互学,提高办案水平。根据关于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质量评学活动的通知要求(_人社秘202158号),根据市局统一安排,2021年7月下旬,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东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了仲裁互查互学。通过互查互学,找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提高依法办案水平。2021年工作安排(一)持续推进就业创业工作1、加强就业政策宣传,促进重点人群就业再就业。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_公共就业”微信公众号为依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向城乡劳动者宣传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就业困难人员援助、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岗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各项就业政策知晓度,发挥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作用。2、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就业服务质量。按照“四化”要求,加强人力资市场软硬件设施建设,建立简洁、规范、科学、高效的服务工作流程,健全以市场为核心、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推广_省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向乡镇、行政村(社区)覆盖,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化向基层进一步延伸,为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提供基础平台。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制度,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本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发布,常态化推进“2+n”主题招聘会,定期举办人企对接会,完善人力资数据库,掌握用工单位详细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搞活就业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就业服务质量。3、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结合我县实际县情,大力实施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导游、酒店服务等旅游产业和电子商务、家政服务和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新产业、新业态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加快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积极组织参加技能竞赛;认真开展“工学一体”工作,注重产教深度融合,稳步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努力化解结构性失业矛盾。4、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推动创业促进就业。联合税务、工商等部门,优化创业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提升服务效能,解除创业束缚,为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规范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师资力量的管理,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规范现有创业园管理服务,重点帮扶青年创业群体,在资金上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为小微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平台,发挥创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5、统筹各类群体就业,保障基本就业和生活。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点,兼顾复转军人、残疾人、劳释人员、随军家属和妇女等群体就业,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机制,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落实各项就业帮扶政策。联合妇联、残联、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就业大篷车”等多种形式深入到乡镇、行政村(社区)开展招工活动,促进各类人群就地就近就业,保障各类群众基本就业和生活。6.强化基层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服务水平。重点开展各项业务经办系统、“阳光就业”网办系统和就业脱贫等业务培训,增强业务系统操作熟练度和业务政策知晓度,进一步提升基层劳动保障员的业务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持续推动人才队伍建设1.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落实和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完善岗位设置及管理工作,提高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规范化水平,加大对主管部门招聘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公正透明、健康有序。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应聘人员的资格复查、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聘用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圆满完成。2、构建人才工作教育培养体系。加大继续教育培养力度,推动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化。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鼓励在职学习,鼓励岗位成才。3、强化人才工作投入力度。积极拓宽渠道,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和个人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县财政预算中每年安排一定的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用于各类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开发、奖励工作,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步增加。各类用人单位、经营性投资项目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人才培训。建立紧缺人才及在企业工作的其他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财政补贴扶持制度,建立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工作制度,着力创造稳定人才队伍的氛围。4、加强人才服务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清理不合时宜的人才政策规定,努力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强人才服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服务功能,建立人才信息库,畅通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人才供求信息,加强人才供求的中介服务。积极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政策支持,推动人才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努力打造良好的人才政策环境。(三)持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1扩大参保覆盖面,确保应保尽保。一是加强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重点对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和非公经济企业进行宣传,增强参保积极性。二是继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以扩面提档为目标,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同时,加大宣传,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面,鼓励群众提高档缴费次。2.加大征缴清欠力度,确保应收尽收。一是充分利用社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依法对参保单位实行五险统一征缴,杜绝单位选择性参保现象。二是建立欠费单位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配合税务部门定期催缴,做好社会保险费的清欠工作。三是联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各参保单位进行实地稽核,查处少报、漏报和瞒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等行为。3、强化基金监管,保障待遇落实。一是推进制度建立健全。加强社会保险缴费诚信体制建设,建立缴费承诺和公示制度;完善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纪律规定,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二是加强基金支付审核。始终坚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原则,切实加强基金的审核管理,确保基金按时足额发放,杜绝截留和挤占。4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确保省级系统平稳上线。在养老保险政策、基金预算及收支管理、责任分担机制、经办管理、工作考核奖惩机制等方面严格落实全省统一养的老保险制度;并按省统筹数据质量要求做好数据整理工作,确保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经办系统在我县顺利上线运行。5.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经办人教育培训,提高经办能力;切实把好政策关,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做到应保尽保;定期做好被征地农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四)持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1、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企业依法用工意识。加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尤其是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依法用工意识,引导他们自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2.开展日常巡查执法和专项执法检查,加大主动监察力度。深入各类企业,全面掌握用工单位劳动用工情况,指导规范用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降低案件发生率。加强与住建局、公安局、工商局、工会等部门的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清理整顿人力资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活动、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等专项检查活动。常态化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3.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二是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化制度建设优势,落实劳动用工实名花名册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总承包代发机制,确保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新突破。4.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增加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编制。一方面,通过招考录用具备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的专职人员,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另一方面,整合现有人力资,从乡镇、社区聘请兼职监察员和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增加劳动保障监察力量。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增添必要的办案设备,改善工作条件,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创新监管、高效运作。三是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培训,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监察人员的思想政治、法制理念、业务和服务水平。5、推进调解体系和仲裁实体的规范化建设,提升仲裁工作效能。一是重点强化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将争议就近就地化解在基层。要求做到各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中心组建率达100,正常运行率达100。二是加强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力度,提高用人单位自主预防、化解争议的能力。三是完善调解仲裁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使仲裁院人人有职责,工作有标准,办事有程序,绩效有考核,创新有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四是加强对兼职仲裁员、调解员的办案指导和服务工作,规范办案行为,提高业务水平,提升办案效果。五是加强案件处理的监督、监控,提高案件处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坚持案件处理审限预警机制,严控超期案件。6.完善工伤调查认定程序,规范工伤认定行为。对工伤案件申请、受理、调查取证、制作决定书、送达等每一个环节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对疑难复杂的工伤案件,认真开展实地调查,确保工伤认定准确无误,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五)持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一是积极推进优质服务窗口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努力打造便民服务的良好人社形象。二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意识,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着力点,不断提升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做到及时主动回应群众和舆论关切。语言很美!市人社局20_年工作总结和20_年工作安排20_年以来,全局上下紧紧围绕省、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积极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群策群力,攻坚克难,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一、20_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20_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4000人,完成省年度计划的100;就业技能培训4100人,同比增加2.5;创业培训216人,同比增加8;扶持创业带头人400人,同比增加9.3;带动就业2350人,同比增加10.3;城镇登记失业率4.9,同比增加0.87个百分点,低于5.2的省指标0.3个百分点;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全市求人倍率为0.97。在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全市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全市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参保分别达到57.5万、93.5万、24.1万、37.4万和25.9万人,分别完成省年度计划的103、100、109、,同20_年相比分别增加3、-2、0、3和-2,“五险”参保总数同比增加0.9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参保106.24万人,同比减少1.2万人,参保率97。核发职业技能鉴定证书3842人。开展公务员培训1.38万人次。获批国家EO项目8项(已执行3项,分别为南票经济局的“蒜苗生产废料利用”项目、兴城凯婕制衣有限公司的“纺织花版面料研发和泳装款式设计”项目和同漆业有限公司的“二次渗透结晶技术研发”项目),国家资助重点项目2项(市中农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果园精准化管理技术专家引进”和德隆实业有限公司“新型高效环保钼精提取药剂的研发与应用”。),项目获批率名列全省前茅。为各类人才提供代理、交流、培训等服务达6.94万人次。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综合签订率达98,已建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80;受理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到期结案率达到100;调解及仲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到期结案率达到100。二、与民生有关的工作完成情况一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资工作按时完成。根据调资方案,于20_年9月完成了5769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资工作,年增资1500万元,人均月增资216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月人均净增资约324元,涉及市直和各县(市)区在职人员7.01万人,离休人员579人,于11月份补发到位。二是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于9月底完成了我市18.7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工作,人均每月增加139元,增幅6.75,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达到月人均2089元。三是调整医疗保险政策。自20_年1月1日起,将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惠及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将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支付限额从7万元调至7.5万元,并对部分医用材料、乙类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以及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政策进行了调整,进一步降低群众医疗负担。四是强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累计完成9批次、455人的征地保障资金审核工作,落实资金693.59万元。三、主要工作措施(一)全力应对养老基金支付风险。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意见(试行)(辽委发20_19号,以下简称:省委19号文件),认真组织全市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积极推进风险基金筹措、上解工作,完成统筹基金税费一体化管理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经认真研究和数次修改完善制定了我市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葫委发20_20号),拟定了葫芦岛市企业养老保险风险基金筹措管理办法,奠定了加强基金收支管理、筹集风险基金的政策基础。二是加大依法扩面力度。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等载体,积极宣传社会保险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参保问题;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对全市适龄人员进行排查,引导符合参保政策的人员自觉参保缴费;以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为契机,对全市企业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地毯式清理,摸清参保资底数。三是推进征缴体制改革。于7月1日将统筹缴费基数核定职能移交市地税局,实行社会统筹自行申报、依法征收;建立费因素分析p 模板和重点费监控台账,实时动态监控企业经营情况;稽核20_年以来企业工资总额、养老保险计提和实际缴纳费额,堵塞征管漏洞,努力使潜在费转化为有效收入。四是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社保经办机构数据分析p ,提前2个月预警养老金支付风险;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定了葫芦岛市企业养老保险风险基金筹措管理办法,拟通过PPP模式、国有资产减持等方式实现资产变现,建立30亿元左右的风险基金,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五是加大清理欠费力度。按照“杜绝新欠、追缴陈欠”的原则,以欠费3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为重点,制定补缴计划,分批补缴欠费;对长期欠费且无还款途径的中省直企业,督促将闲置土地、馆所等资产变现偿还欠费;对市属无法生产经营的困难企业,要求依法破产或对现有资产实施有效控制。六是严格基金支出管理。强化统筹支付项目和业务经办管理,杜绝未列入统筹项目的费用在基金中列支;严格审批特殊工种和因病提前退休,杜绝违规退休;重新认定享受缴费优惠政策的困难企业;认真开展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对未认证人员暂停待遇,确保养老金发放安全。完成生存认证19.92万人,认证率100;查实冒领重领(同时享受退休金和遗属费)养老金19人,依法追回养老金17.3万元。(二)积极做好扩大就业创业工作。按照省就业专项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建设精准化、规范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为重点,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实现了“十三五”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良好开局。一是积极搭建供求平台。大力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专项活动,举办专场招聘会89场,提供岗位近3万个,吸引2.8万名求职者求职,达成就业意向6400余人,一对一实名推荐就业400余人。二是加大创业带动就业力度。对全市创业带动就业特别是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进行专题调研,赴杭州、温州等地学习考察“梦想小镇”、“创客空间”等成功孵化基地的运行模式、体系建设、服务流程,为推动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供借鉴。全市建设创业孵化基地7家(市级1家,县区级6家),先后有209户创业企业入驻孵化,带动就业1500余人。三是按需开展普惠制培训。采取定向培训、专项技能培训等方式,组织育婴师、面点师、美容美发、家政等就业前景好的职业技能培训1424人,千余人达成就业意向;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远程培训升级改造和全覆盖落实力度,完成了培训站点由34个试点乡镇拟扩大到69个乡镇的设备采购工作。四是积极打造“家政名嫂”品牌。拟定实施方案,制定评定标准,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首届“童喜祥”杯家庭服务业(月嫂)技能大赛,165名资深葫芦岛籍月嫂报名参加,50名月嫂被授予滨城“优秀月嫂”称号,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葫芦岛微家庭”微信公众号投票1.8万人次,访问量25.8万人次。累计开展家政、月嫂等技能培训1759人次,向家庭服务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化企业推介910人次,通过专项推介向北京、沈阳等城市输送30人。五是做好去产能职工安置。成立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和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政策引导退出和缩小矿井产能两种方式化解南票地区煤炭过剩产能18万吨,涉及职工695人,有关做法得到中国就业促进会的充分肯定。六是扎实开展就业援助工作。在全市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调查活动,将相关群体的自然情况、就业和技能培训需求等录入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新增的665名就业困难人员全部安置公益性岗位(其中394人为零就业家庭成员),保持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双项为零。目前全市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10880人,“4050”人员3244人。七是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和援企稳岗工作。动态监测260户企业的岗位增减、销收入、纳税、工资总额、用电量等指标;成立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审核认定领导小组,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失业保险政策,简化补贴资金申报审批流程,实行一站式集中审核,累计受理250户企业申报援企稳岗补贴5935.1万元。八是加强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管理。规范岗位开发、招录、解聘等环节,实行面部考勤管理,落实“三定”台账,严格工作管理制度,落实用人单位和就业部门共同监管机制,确保就业资金规范使用。(三)扎实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完成全市数据信息采集业务培训和管理信息系统测试工作,认真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数据和资金准备工作,通过审核档案等措施清理个人账户信息196人次,以编制为标准对8.5万名混编混岗人员进行了清理整顿。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方面,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等相关政策的通知(葫人社发20_6号),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7万元调整到7.5万元,并对部分医用材料、乙类药品的个人先自付比例、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生育保险等政策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水平。与省内13市组成辽宁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办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业务2957人,医疗费总额226.5万元,统筹基金支出149.8万元。在完善原有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了葫芦岛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规定,促进了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合理,在合理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门诊医疗服务行为,提高了基金使用效能。开发了智能监控及数据挖掘系统和掌上终端系统;检查医疗机构114家、定点药店209家、住院患者3万人次,进行节假日集中抽查7次,开展公立医院专项检查,通报16家医疗机构,黄牌警告2家医疗机构,停业整改54家医疗机构,违规扣款22.39万元,进一步规范了医保基金的依法合规使用。工伤保险方面,通过巡检、抽检及病历筛查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科学制定额度指标,医疗费除4家小幅上涨外,其余17家均不同程度下降;对部分工伤职工的伤残补助金定期发放转为一次性发放,从根本上解决了大量工伤职工上访要求提高补助标准的历史问题。(四)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重大人才战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柔性引进人才的实施意见,实现了我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政策的新突破;精心开展东戴河专家度假的策划、协调、组织工作,高质量完成项目审批、拟定方案、人员培训、实地演练等前期工作,于8月7日至18日圆满完成两个批次22名专家来葫服务的保障、服务任务,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受到人社部和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得到市委、市政府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好评。以“探索践行东北老工业基地之路”主题调研为载体,组织10名清华大学博士来葫服务;开展全市区域性产业人才需求调查,录入359个企业数据信息,完成100家抽样企业标注。按照“急需紧缺、专业对口”原则,积极开展吸纳博士后来葫挂职工作,完成了岗位征集、招募、报名、初选等工作,选定6名博士后来葫挂职。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稳步推进,选拔上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人选2人,选拔推荐“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2名,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3000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扎实开展,接待毕业生现场报到1863人,为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审批1666份、改派手续110份、就业失业登记310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序推进,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214人,培养高技能人才1000人、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50人。(五)不断提升公共人事管理水平。在全市开展了选人用人工作自检自查专项整治活动。组织了县乡两级财政供养人口和人员超编问题调查。拟定了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暂行办法。完成了20_年绩效指标汇总上报工作,制定了20_年度考评方案和考评细则。进行了1.1万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备案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完成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工作,1525名基层公务员晋升职级。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认真开展警衔津贴及检察院、法院特岗津贴审批工作,组织乡镇工作补贴和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特殊津贴调整调研。认真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完成209名军转干部的档案接收、培训、考试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依照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了妥善安置;加强自主择业干部管理服务,编印发放1500册新形势、新常态、新选择宣传册,开通微信平台,实现了管理服务的信息化。(六)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劳动合同备案企业2431户,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以上,已建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主动监察用人单位7100户,督促补签劳动合同1755份;处理劳动者侵权案件160件,案件到期结案达到100;追发劳动动者工资待遇人数7647人、数额1.0245亿元;责令退赔劳动者中介服务费0.65万元;清退风险抵押金0.45万元,涉及劳动者9人。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578件,涉案人数578人(其中涉及农民工337人,占58.3);目前已审结564件(涉及农民工334件,占结案案件的59.2),涉案金额1577.89万元。另14件也已进入仲裁工作流程。与去年同期受理的862件案件相比,受理案件率下降了22.4。(七)稳步提升综合基础工作水平。在全面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扎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筹开展了十三五规划编制、建议提案办理、信息报送、政务公开、综合治理、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等综合基础性工作,完成行政审批事项的电子监察入网工作,全局6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审批公示。12333热线解答群众咨询4万人次,人社官方网站访问量达60.5万人次,在就业、社保、人事人才、劳动维权等方面,较好地回应了群众的关注和期盼。四、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挑战20_年以来,在经济下行压力不减、历史遗留问题凸显、供给侧改革阵痛的交织作用下,我们迎难而上,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应对尘肺病、就业压力加大、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等困难挑战,各项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安置、养老保险风险防范等工作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与此同时,随着国内经济由高速增长步入中高速增长新常态,新一轮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我市面临着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等历史重任,人力资社会保障事业面临诸多机遇和挑战。机遇方面,随着中央新一轮东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市将在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过程中,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聚集优势产业资,重塑新的经济增长点,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劳动力、人才、信息、技术、资金等要素将更加活跃,人力资社会保障事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一系列有利条件。市委、市政府更加重视保障改善民生和创新创业,更加重视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更加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和政府效能建设,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工资收入分配、和谐劳动关系、政府绩效考核等人力资社会保障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位置将更加突出。挑战方面,经济新常态下,我市经济发展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随着“三期叠加”和人口老龄化加剧等因素的影响,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方式前景不容乐观,调结构、去产能“阵痛期”带来的失业高峰给就业增添较大压力,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将增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难度,新的产业布局和经济增长点也将使人才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经济社会格局调整和群众利益诉求多元化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总之,今后一个时期,就业供需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仍将持续;各项社会保障特别是养老保险仍将面临很大压力;人才结构性矛盾将持续加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将面临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等等。这些现实的困难和问题,将使我市人社事业发展面临一系列的困难和挑战。五、20_年工作安排(一)主要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四个着力”为抓手,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科学筹划全市人社事业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中发7号文件和国发28号文件确定的政策措施,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抓住重点、突破难点,补短板、兜底线,有效管控风险,着力改善民生,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和年度工作目标实现;紧紧围绕防风险、保稳定、抓改革、促发展的目标任务,切实防范养老金支付风险和规模性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抓好养老保险制度、医保支付方式、人才评价机制、职称制度等改革落实,更好地发挥人才、创新创业等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二)总体工作目标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20_人,占“十三五”规划总体任务目标的24;失业保险参保24.1万人,占“十三五”规划总体任务目标的20.5;城镇登记失业率4.8,高于“十三五”规划总体任务目标0.3个百分点;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57.1万人,占十三五规划总体任务目标的21;保险费征收25.28亿元(按7.55增长比例计算)。确保按时足额为21万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57.3亿元。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93.6万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将征收12亿元,支出12亿元。全市工伤保险参保37.4万人,工伤保险基金将征收1.5亿元,支出1.3亿元。生育保险参保将在原有基础上新增1000人,达到25.9万人,生育保险基金将征收3000万元,支出2246万元。(三)重点工作安排一是确保就业形势稳中有进。坚持以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保障就业,健全有利于促进就业创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坚持以完善就业服务推动就业,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服务工作,强化就业形势研判和动态监测,加强失业风险预防和有效调控;坚持以加强培训促进就业,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全面开展特色普惠制培训、远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