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大单模式”风险研究——以红岭创投为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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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大单模式”风险研究——以红岭创投为例.docx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China Institute of Industrial Relations学士学位毕业论文 题 目:P2P网络借贷 “大单模式” 风险研究 以红岭创投为例系 院:经理管理系专 业:财务管理年 级:2013级姓 名:王舒学 号:1390403011指导教师: 杜宇 职称: 毕业时间: 2017 届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务处制毕业论文诚信承诺书本人郑重声明:本人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研究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或研究成果。在完成论文过程中,本人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恪守学术规范,禁止一切篡改数据的行为。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实施,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作者签名: 日期: 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本人完全了解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作者签名: 导师签名: 日期: 第 1 页第 25 页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毕业论文 P2P网络借贷 “大单模式” 风险研究以红岭创投为例摘 要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崛起和发展,P2P网络借贷平台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由于我国征信体系不够完善,同时缺乏对网络借贷资金流向的控制和监察,另外相关法律的缺乏以及监管的不到位也使网络借贷的发展一波三折,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管控问题亟待解决,并且成为相关研究的重点和热点。本文以红岭创投(HONGLING CAPITAL,简称HLCT)为例,分析其“大单模式”产生的原因、经营的特点以及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关键词:P2P网络借贷, 红岭创投“大单模式”风险,研究A STUDY ON THE RISK OF"LARGE SINGLE MODE" OF P2P NETWORK LENDING- HONGLING VENTUREAS AN EXAMPLEAbstractWith the rapid rise and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banking, P2P network lending platform has gradually become an important Internet banking business model. Because of China's credit system is not perfect, and lack of network lending capital flows control and supervision, and the lack of relevant laws and supervision system also makes the development of network lending is not standardized, the risk management problem of P2P network lending platform to be solved, and has become the focus and hotspot of the related research. In this paper, Hongling venture (HONGLING, referred to as HLCT), for example, analysis of the "big single model" of the causes, characteristics of the operation and the risk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CAPITAL.Key words: P2P network lending, Hongling venture large single model risk, research目 录一、绪论5(一)研究背景5(二)研究意义51理论意义52实践意义6(三)文献综述6(四)研究方法71.文献研究法72.案例分析法8二、P2P概述8(一)P2P的起源与发展8(二)特点91.参与主体的广泛性92.准入门槛低端化93.交易的高效性(借贷信用化)9(三)运营情况9(四)对金融业发展的作用11三、P2P信贷风险与传统信贷风险13(一)传统信贷的风险13(二)P2P信贷的风险131.借款人的风险132.P2P网贷平台的风险13四、案例分析之“红岭创投”的大单模式15(一)HLCT的发展现状15(二)运营风险分析151.平台运营模式152.风险准备金和流动性备付金163.风险分散机制174.流动性风险17(三)SWOT分析18五、国外成功的经验以Lending Club为例18(一)Lending Club平台简介18(二)运作模式18(三)盈利模式191.借款人费用192.投资者费用19(四)风险控制201.严格的审核制度202.强大的征信体系203.独立的运营模式20(五)对投资者的保护20六、总结和建议21(一)制定法律规范,明确监管主体21(二)完善社会征信体系21(三)平台自身风险分散与控制机制22(四)明确平台性质,制定行业自律标准22参考文献22一、绪论(一)研究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金融行业的不断改革,我国的经济水平与以前相比已得到明显的提升。在这样的社会经济环境下,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对资金的需求不断增长,借贷行业的市场蕴藏着巨大的潜力。P2P网络借贷属于金融行业中电子商务的一个分支,是依托于网络平台和信息技术从而实现借贷交易的服务型网站,性质上属于小额民间借贷。这种金融服务方式是经济发展以及网络应用功能的不断成熟和发展产生的结果,也是借贷用户的数量以及需求不断增加的环境下兴起的便捷式金融服务。2005年创立于英国的Zopa,是全球第一家网络借贷平台,其次美国的Prosper等网络公司也相继兴起并且成功运营。中国于2007年首次引进P2P网络借贷的金融服务模式,但由于中国的征信体系不健全,这类平台在运作的时候情况并非十分理想。随着“大数据”作为高科技时代产物出现,近年来人们对互联网和信息行业的关注增加,同时对海量的数据进行挖掘和运用,使得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取得了飞跃式的进展。与此同时,P2P网络借贷金融行业的飞速发展给监管部门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在美国,这种金融模式由证券监管部门和银行监管部门等多个部门进行权力平衡的管理,因此对投资者的保护是相对周全的,而英国则把该行业交由金融行为局来监管。中国银监会于2015年初专门成立了普惠金融部,首次将互联网金融纳入普惠金融渠道。但我国在这一方面的法律条文和相关政策仍相对空白,暂时还没有对该行业设置一系列的法令条文予以规范。综合以上的背景描述,P2P网络借贷行业正处于一个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个阶段,必须解决P2P网络借贷存在的相关问题,对其运营风险加以有效控制,让这种金融模式在我国能够良性、持久地发展下去,更好的补充我国金融模式的多样性。(二)研究意义1理论意义商业银行在金融危机过后对信贷市场进行的压缩调整,使得个人用户和小微企业用户融资更加困难,但是P2P网络借贷的发展正补充了这一市场空缺,并且存在着巨大的优势。P2P网络借贷给个人与小微企业用户提供一种新的投资组合多样化的财产类型,对于投资者而言,存在着比银行存款能得到更高额的利润;对于借款人来说,商业银行对借款者审核较为严格,很多小微企业难以满足条件获得贷款,P2P平台则为其提供了更多的获得资金途径,而且借款成本相对较低,省去了部分中介费用,使得“金融脱媒”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这种网络借贷的金融模式显得更为便利和重要。2实践意义国内P2P网络借贷行业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不仅平台数量倍增,经营模式也各具特点,其中不乏金融创新。同时有些模式触及法律红线,饱受争议,却少有文献对这样平台的运营模式进行可行性分析。另外在风险分析方面也缺少针对性,大多是对P2P网贷行业整体的风险来源、风险控制等做出分析。本文将针对以上研究中的不足,以HLCT平台2004年相继出现的两次巨额坏账为案例研究对象,对“红岭创投”平台的发展变化做出案例回顾,通过与国内外其他平台经营模式对比及相关数据分析,研究红岭创投平台“大单模式”产生的原因、经营的特点及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三)文献综述张翼(2014)认为,P2P 网络借贷是运用互联网技术和思维,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撑下,由个体之间自由开展的各类直接借贷行为,并指出 P2P 网络借贷与传统银行信贷、民间借贷和网络技术贷款之间存在较大区别。张楠等(2014)认为目前国内P2P网贷平台运营模式大体可分为四种:一是信息服务中介模式,二是小贷公司线上化模式,三是融资性担保公司线上化模式,四是债权转让模式。后三类模式均存在不同程度上的金融及法律政策风险。王紫薇等(2012)根据出借人和 P2P 网络平台的目的不同,将网络借贷模式分为公益性模式和盈利模式。张正平(2013)认为,P2P 网贷模式主要分为纯粹中介型、复合中介型和公益型三种类别。其中纯粹中介型是指平台本身只扮演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的中介角色,只提供交易平台而不实质参与到借贷过程中,并以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实现盈利,在国内以为拍拍贷为典型;复合中介型是指网贷平台除了提供交易平台外,还要承担担保、联合追款和制定利率等职责,其扮演的不只是中介角色,而是作为借贷的参与者;公益性 P2P 网络借贷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营运资金多依赖于捐赠的模式,这一模式下利率通常较低。柴柯楠(2014)认为国内主流的P2P网贷平台运营模式结合了融资性担保,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过于集中及其与P2P网贷平台的关联性背离了扩散担保风险之初衷。S Herrero Lopez(2009)认为在目前P2P网络借贷平台对借款人的评估和审核更多的集中在借款人个人,这样会造成评级不准确。考虑到P2P网络借贷的特殊性,平台应当更多的考虑借款人的社会关系,这样有助于对借款人有一个综合的分析。Jentzsch(2007)指出P2P网络借贷平台存在的问题是使个人隐私曝露在每一个可能的贷款人甚至是整个网络的使用者下,这对保护借款人隐私是不利的。D Shen,C Krumme,A Lippman(2010)通过研究Prosper上的交易信息,认为目前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投资者偏好高风险的标的,且存在从众效应,使得平台的总体风险增加。Riza Emekter,Yanbin Tu,Benjamas Jirasakuldech,Min Lu(2015)探讨了P2P网贷平台的特点,评估一些P2P平台的信用风险和衡量网贷平台的经营。他们发现,信用等级,债务收入比,FICO评分和循环线路的利用率在贷款违约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高违约率与低信用等级持续时间的长短有关。EunkYoung Lee,Byungtae Lee(2015)研究P2P信贷市场中的对等问题,个人借款申请无抵押小额贷款的贷款人行为。P2P借贷市场的一些特点属于从众行为。他们用实证调查了P2P借贷市场后发现,看似矛盾的条件和放牧的特点是存在羊群行为的。Yuliya Komarova Loureiro,Laura Gonzalez(2014)提出P2P网络贷款是重要的金融工具之一,可以减轻金融排斥,并提出P2P平台,在许多方面类似于拍卖,向出借人之间灌输竞争心态;此外,由于只限于客观的判断标准,某些借款人的个人特征会影响其贷款决策的次优方式选择。实证结果表明,P2P贷款对部分消费群体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但是它可能会无意中排斥他人,甚至会对金融福利贷款机构构成威胁。(X公司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分析及审计策略研究)(四)研究方法1.文献研究法收集大量有关P2P网络借贷的文献资料,并以此为基础对其进行分类和整理,并分析、总结和归纳,从而对红岭创投“大单模式”存在的问题、面临的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对策进行较为充分可行的研究论证。2.案例分析法本文以P2P网络借贷平台红岭创的“大单模式”为研究案例,对该平台曾出现的两次巨额坏账进行具体分析,从而总结其“大单模式”的借贷机制和流程,并总结红岭创投在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结合我国自身的经济环境,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二、P2P概述(一)P2P的起源与发展P2P网贷模式最早于2005年出现在英国,历史上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P2P网贷平台Zopa,便是成立于2005年的伦敦。在此之后,P2P网贷开始往美国(Prosper和Lending Club)、德国(Auxmoney)等地发展,逐渐深入到世界上的各个国家,并于2007年传入中国。2007年中国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拍拍贷网贷平台的功能包括发布借款信息、管理竞标、管理借款、生产电子借条等,将借款人的现实人际关系和个人信用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风险控制考核内容,借款人最多可借入20万元的无抵押信用贷款。此后,我国P2P网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相继涌现,影响范围不断扩大,交易数额日益增长。2013年以来中国P2P网络借贷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并成为最典型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根据第一网贷网站数据统计,截止2016年12月底,全国累计成立P2P平台6635家,历年成交额累计44039.5亿元,其中2016年全年成交28049.38亿元,较上一年增长137.59%。仅12月份一个月网络贷款总额达3335.95亿元,环比(较2016年11月份3196.73亿元)增长4.36%,同(较2015年12月份1475.94亿元)增长126.02%。与前年同期(较2014年12月份480.04亿元)比较,增长5.95倍。日均参与人数达到55.55万人。但是,在规模迅速扩大膨胀的同时,P2P网贷行业的准入标准以及监管机制一直处于相对空白的状态。2015年初银监会进行机构大调整,其中新设普惠金融部,首次将互联网金融纳入普惠金融渠道。但各类风险事件仍层出不穷,行业风险也一度处于爆发前夕。2013年以来已经发生各种问题的平台共2456家,2015年全年共1156家,2016年全年共938家,较上一年减少18.86%。特别是一些大型平台如e租宝等平台问题的爆发(2015年)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宏观经济稳定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同时给方兴未艾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蒙上了阴影。这些年,P2P网贷平台从无到有,从草莽式发展到问题层出不穷的出现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和思考。加强和完善行业监管,健全系统和制度建设,有效控制行业风险已到了刻不容缓、势在必行的地步。(二)特点与传统担保抵押贷款相比,无需抵押,仅凭借款方信用借款是 P2P 网络借贷平台最大优势和特点。1.参与主体的广泛性与传统的商业银行借贷业务相比,P2P网贷平台服务对象更为广泛,主要为缺少小额资金的个人用户和小微企业用户。如大学生、工薪阶层和小业主等银行体系暂时无法覆盖的客户,是银行服务范围的有效补充。一般不针对大企业及大额度资金借款人。本文研究的案例红岭创投即为以提供大额度贷款为主的P2P网贷平台。2.准入门槛低端化P2P 网络借贷一度被称作“人人贷”,主要缘于其准入条件相对较宽松,一些无法满足商业银行贷款要求的资金需求者,往往可以在各类P2P网贷平台成功获得资金。也正因如此,较低的借款准入门槛使得P2P网贷平台的投资者在拥有高额潜在收益的同时也面临着更大的风险。3.交易的高效性(借贷信用化)由于大多数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借款方既没有抵押物也没有担保,完全凭借个人信用进行贷款,较为简单的操作流程大大提高了P2P信贷的交易效率。借款人一般只需要经过平台的审核后发布借款金额、期限和利率,而投资者自行选择投资组合便可达成借款交易。(三)运营情况作为新型的金融借贷产业,P2P平台在欧美发达国家的风险管理也处于摸索阶段,事实上绝大多数发达国家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成熟度尚不及中国。总体看来,国外目前比较成熟的财务风险管理模式有美国模式和英国模式。美国模式、英国模式和中国模式三种平台运营模式,彼此之间既有共通点也有区别。美国模式是一种信息中介模式,平台不为投资人提供投资本息担保;英国模式是信用中介模式,在借款人违约时平台会使用风险准备金对投资人提供有限担保;中国模式是一种混合模式,平台多数情况下不会明确声明自己是否具有担保义务,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仍然会在借款人违约时对投资人提供本息保障,只是提供本息保障的资金来源不固定,在形式上接近信用中介,但在法律地位上类似于信息中介。表1.1 P2P网络借贷平台不同运营模式对比模式类型英国模式美国模式中国模式投资人资金安全保障信用中介为主,建立风险准备金,债权逾期时投资人可以获取赔偿信息中介,债权逾期时投资人必须自己承担经济损失信用中介为主,债权逾期时使用风险准备金或自有资金赔付投资人信用评级评级机构较多,信用评级划分简单几乎全部为FICO评级,信用评级划分复杂使用平台自己的评级体系,或者不对借款人评级债券期限期限合理,3个月5年期限较长,3年5年期限较短,1个月最为常见借贷形式个人信用借贷和企业信用借贷为主,额度较低个人信用借贷和企业信用借贷为主,额度较低实物抵押借贷为主,信用借贷为辅,存在大额借贷监督机制政府专门制定法律和行业协会自律监管,监管主体明确现有多项法律规范平台行为,多个政府部门多头监管缺乏强制性法律规范,监管主体明确但任然处于摸索阶段逾期率0.19%(2014年)3.9%(2013年)逾期率数据不透明,但主流平台的逾期率低于美国平台催收态度催收态度积极催收态度消极催收态度有的积极有的校级代表国家英国美国、德国、爱沙尼亚中国、澳大利亚根据网络借贷平台在借贷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网络借贷的运营模式可以大致分为收益型与零收益型,其中收益型又分为单纯中介型和复合中介型。单纯中介型是指平台仅提供中介服务,美国的Prosper和上海的拍拍贷等采用的就是这种模式。复合中介型是指平台在交易过程中不仅提供中介服务还充当追款者,为投资者提供了较强的保障机制,采用这种模式的有英国的Zopa和本文的研究案例深圳的红岭创投等。零收益型是指平台为弱势客户群体提供低息或零息贷款服务,我国的宜农贷是这种模式的代表。2011年7月21日,曾拥有10万注册用户的P2P网贷平台哈哈贷发布了关闭公告。哈哈贷作为一家单纯中介型的P2P网贷平台,其收入来源仅限于会员交易时所收取的2%的服务费,这一收入无法覆盖平台的运营成本和推广费用。中国市场的信用问题以及该公司运营资金的短缺,使得哈哈贷仅运行了一年半便不得不退出P2P网贷市场。哈哈贷的终结给国内的网络借贷发展泼了一盆冷水,也给采取这一运作模式的其他P2P平台敲响一记警钟。在这个过程中,一些P2P平台相继推出了较大额度的贷款标的业务,这对于P2P网贷行业的发展无疑又是一重挑战。(四)对金融业发展的作用P2P网络借贷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服务模式,提高了借贷双方的资金对接效率,民间闲置资金利用率得到提高,在一定程度上部分解决了个人和小微企业的投融资难题,弥补了银行体系在这方面的空白,对于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同时促进了我国金融体系规范化发展。此外,P2P网络借贷平台可以从资金规模、来源、还款时限、利率水平等多个方面,将累积的大量金融数据分析归纳,从而得出我国个人和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状况、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收益率等数据。也可以将此用于对央行个人信用体系的补充。由于网络借贷的成交笔数多,每笔交易金额小,大多数平台并没有根据贷款资金用途来划分借贷交易,因此我们只能根据各网络借贷平台提供的借贷产品性质来确定流向小微企业的资金比重。目前,各网络借贷平台提供的产品按其性质基本可以分为基础借款标、高级借款标和非常规借款标三类。基础借款标以工薪阶层消费性信用贷款为主,它需要通过相关资产证明,经一般流程的审核后获得;高级借款标主要是对中小企业或个体户的生产性贷款,它金额较大,要求办理抵押或担保手续、签署反担保协议;非常规借款标大部分不是用于实际生产或者消费性借贷,它一般旨在活跃网站人气、站内资金周转、逾期重组、体验借贷流程。因此,流向小微企业的网络借贷资金主要体现在高级借款标中。根据零壹财经的统计,2012年上述16家2网络借贷平台实现了208228笔交易,其中高级借款标的比重达到49,这表明有近一半的交易是面向小微企业开展的。在设计贷款产品时,有部分平台为小微企业开辟了贷款专道。如,红岭创投设立企业申请借款通道;人人贷设立了“生意贷”和“网商贷”;拍拍贷设立了“网商用户标”和“私营企业主标”等。这类平台的资金流向也能部分证明我国网络借贷资金是否流向小微企业。中央民泰金融研究所对2013年人人贷平台上发生的交易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2013年人人贷平台上有3.2万户借款人进行了3.3万笔交易,借款总额为15.7亿元人民币。这3.2万户借款人中1.1万户为小微企业,占比34,这些小微企业借入1.1万笔共6.5亿元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借入资金占平台总交易资金的41.4。根据上述数据我们基本可以证实小微企业是我国2网络借贷的积极参与者,目前有将近一半的网络借贷资金流向了小微企业。据零壹财经的统计,2012年网络借贷平台上形成的年化借款名义利率保持在8到22之间,这略低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年化利率水平。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倍。2012年7月6日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进行了下调。因此,商业银行个月到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息前为6.31,调息后为6;小额贷款公司的年期贷款最高利率调息前为25.24,调息后为24。2网络借贷平台的名义年利率介于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小额贷款公司的最高利率之间。但是,对于借款人来说,在2网络借贷平台上的融资成本除利息成本外,还有平台收取的管理费。通常2网络借贷平台根据贷款金额和借贷期限向借款人收取管理费。以红领创投为例,借款人借入的100万元年期贷款,除向出借人支付8.95万元利息外,还需向平台支付万元的管理费,这样综合下来,借款人的融资成本为14.95。平台收取的管理费推高了网络借贷的融资成本,使部分平台的综合年利率,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倍于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最高限额。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我国网络借贷在借贷金额、融资效率和借贷利息三个方面都极大地便利了小微企业的融资。但是也要注意到平台管理费的收取推高了小微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从而降低了网络借贷的融资优势。三、P2P信贷风险与传统信贷风险(一)传统信贷的风险本文所说的传统信贷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从事信贷业务时,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借款人不能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逾期不还,从而造成商业银行收益损失的可能性。由于贷款结构不合理,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大部分流向了国有企业和一小部分的中小企业,而投向私营及个体用户的部分极少,这样的分布导致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源配置不合理,信贷资产集中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一些行业,信贷风险增加。(二)P2P信贷的风险1.借款人的风险通过P2P网络借贷平台获得资金的借款人往往缺乏抵押担保条件,无法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如商业银行获得资金。P2P网络借贷条件宽松,参与者门槛较低,简化了对资金需求者的信用审查手续,借贷十分方便。因此P2P网络借贷平台通常缺乏有效尽责的信息审核和信用评价机制,导致借贷双方信息极度不对称,使信贷违约风险增大。同时,由于小微型借款人的信用记录未纳入中央银行信用体系,借款人的违约成本低,这更加剧了借款人的违约风险。此外,互联网金融交易有着分散、金额小的特点,这使得平台和投资者难以对借款人的实际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因此难以避免借款人改变承诺的资金用途,或将其获得的资金投向高风险项目甚至是违法犯罪的活动这一类问题的出现。2.P2P网贷平台的风险(1)信用风险首先是关于设立资金池的问题。所谓资金池,就是将资金都汇集在平台上,有了足够的资金后再进行放款,或者是拿去投资。风险在于一旦出现问题,这样的平台可能会被定义为非法集资,投资人的利益是没有任何保障的。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和行业规范,平台可以轻易非法挪用投资人的资金,许多以欺诈为目的的平台往往通过资金池来骗取投资者资金,然后卷款潜逃。其次是关于庞氏骗局的问题。庞氏骗局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平台吸收资金后将其自用或者转给关联公司使用,存在极大的风险。当借贷到期时,平台借旧还新,极易演变成旁氏骗局。同时,容易产生资金流断裂的风险。最后是关于担保的问题。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往往设置较高水平的利率,并且为投资者的资金本息提供担保。一旦投资项目出现风险问题,平带承担连带的担保偿还责任。为兑现高息的承诺,平台的现金流一旦不足出现断裂,就会引发平台的信用危机。(2)保障不足风险目前我国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大多具有“刚性兑付”的承诺,主要通过担保或者风险保障金的方式提供保障。而我国银监会明文禁止P2P网贷平台以任何形式充当保证人,因此平台的这种担保风险十分严重。而对于风险保障金的计提,根据出现违约的平台的现实情况来看,2%的计提比例也难以覆盖违约风险。这类平台最终出现兑付危机,债券到期时投资人遭受了损失。(3)法律政策风险我国P2P网贷行业高速发展得益于“金融脱媒”。P2P网络借贷以监管套利的方式参与到类似于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之中,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银行体系的空白,同时也由于其法律性质定位不清楚,业务范围界定不清晰,P2P网络借贷的业务活动合法性饱受质疑,因此产生了巨大的法律风险。(4)网络技术风险安全是互联网发展的底线,网络安全性一直是困扰虚拟网络运行的难题。由于资金和技术相对有限,我国的P2P网贷平台对网络技术风险普遍重视不足。包括拍拍贷在内的多家P2P网贷平台都曾遭受过黑客攻击。攻击者的目标一般是用户的个人信息,交易数据,资产数据等。这些信息如果被恶意利用,一方面可能导致洗钱,另一方面可能作为商业秘密卖给竞争对手。对于P2P平台来说,一旦平台遭遇黑客攻击,发生信息泄露的事件后,可能会降低投资者对平台的信任度,影响平台的信誉,进而引发投资者资金撤离,导致平台资金链断裂,甚至崩盘,后果十分严重。因此,从安全维运的角度来看,有更多的P2P平台需要检测与防护、监控与响应。四、案例分析之“红岭创投”的大单模式(一)HLCT的发展现状红岭创投(HONGLING CAPITAL,简称HLCT)网络借贷平台隶属于深圳市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正式上线运营,是“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75家发起单位成员之一。HLCT通过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为借款人和投资人通过网络提供资金供求的信息匹配服务。HLCT起初定位于小微融资,2009推出了“本金垫付模式”。在该模式下,借款项目的坏账风险从投资者转嫁到了平台身上,无疑增加了平台的运营成本,从而降低了平台的利润。为摊低成本,HLCT于2014年将业务活动转向类似于银行信贷业务的“大单模式”。“大单模式”顾名思义是面向大额融资的业务模式。HLCT最初做中小微融资时,资产不良率偏高,盈利能力较低。平台收取的服务费以借款金额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大单模式”下的收益明显高于小额信贷业务,而付出的人力成本十分相近。从目前HLCT发布的大额交易产业类型来看,主要涉及房地产、纸业等。小额信贷的风险可以通过数量的分散来降低,但“大单模式”下平台的运营风险整体提高。平台虽采取了提取风险准备金和流动性备付金的措施来兑现刚兑承诺,但当几个大单项目同时逾期时,平台依旧难以应对巨额坏账。(二)运营风险分析1.平台运营模式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P2P网贷平台的规模迅速扩张,业务模式也日渐多样化。从营业目的来看,当前以收益型的网贷平台居多,也有处于助农目的而发起的零收益型平台。在本金保障上,又分为无担保和有保障本金。在操作模式上还可分为纯线上模式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据此可将红岭创投定义为典型的保障本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收益型平台。在2014年红岭创投爆出的亿元坏账的案例中,纸业属于国家规定的“两高一剩”行业。这类行业在银行业务大多属于高风险业务,难以获得传统商业银行的资金支持,于是转求于“大单模式”下的P2P网络借贷,使得HLCT平台面临的优质借款人群体十分局限,这无疑增加了坏账风险。而P2P网贷平台难以做到对授信行业和领域的高度分散,因此“大单模式”背后往往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对于企业借款人而言,P2P网贷的利率往往高于银行利率,这样一来就要承受更高的融资成本。如表1所示,红岭创投凭借其“大单模式”成交量,即融资金额稳居榜首。在2017年1月3日红岭创投的日成交量为拍拍贷的5.59倍,PPmoney的6.31倍,温州贷的44.35倍。根据网贷之家的数据,HLCT前十名借款大户的融资金额均在1.5亿元以上,平均期限较长,多为1525个月。除日成交量外,红岭创投的待还余额也位居第一。表1 平台交易数据(单位:万元)名称日成交量人均投资金额人均借款金额当日待还余额(30日平均)红岭创投46447.642.6117.631491474.74拍拍贷8308.480.530.251196690.86PPmoney7360.830.291.43924438.1温州贷1047.32.1119.0420996.91数据来源:网贷之家网站:2.风险准备金和流动性备付金红岭创投主要通过三个方面来实现本金垫付,第一,公司会从获取的利润中提取一部分作为流动性备付金,当发生坏账时,便可用这部分备付金先行垫付;第二,平台会强行收取投资者所获取利息的10%,作为风险保障金,对流动性备付金进行补充;第三,平台会通过对注册用户收取每年180元的VIP年费获得部分资金。对于不缴纳该项费用的投资人,在坏账发生时HLCT只负责赔付本金的一半。红岭创投所设置的风险准备金交由第三方保管,这从根本上杜绝了平台设立资金池的可能以及卷款跑路的风险。由下表2可知,HLCT在2014年推出“大单模式”后成交额得到了突破性增长。成交金额的涨幅略大于投资人数的增长幅度,即人均投资额略有增长。借款人数涨幅明显大于借款笔数的增长幅度,也远大于成交金额的增长幅度,说明人均借款金额大有下降。表2 红岭创投年度投资数据明细成交金额新增投资人数借款人数借款笔数2016年1000.68亿50.785万54840人293.11万2015年905.83亿48.799万21853人209.88万同比增长10.47%2.62%151%40%数据来源:红岭创投官网,红岭创投2016年度经营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红岭创投的风险准备金共计30358万,资本金6000万,流动性备付金45363万,三项合计81721万。其中,资本金和流动性备付金均可用于垫付逾期款项。在世界各国对银行单个存款人的贷款要求中,欧盟建议对单个借款人的贷款不超过总资本的25%,IMF货币和汇兑事务部建议对单个借款人或一组关联借款人的贷款不超过总资本的25%。而通过HLCT两次巨额坏账的情况来看,对于平台拥有的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而言,单个借款人贷款比例明显过大。当几个大单项目同时逾期后,平台必然难以应对巨额坏账。对于“大单模式”如日中天的红岭创投而言,一旦无法增资,平台风险准备金账期相对不足的问题便暴露出来,这无疑增加了平台的运营风险。3.风险分散机制红岭创投推出的“大单模式”不仅对其平台的风险控制体系提出了“类银行”的风控要求,还带来了经营稳定性过于集中依赖于某些公司的风险,也就是说资产的过于集中将导致风险无法有效分散。红岭创投对平台投资者没有进行硬性的分散投资要求,在2014年发生的亿元坏账案例中,涉及投资人4567人,人均投资金额达到了2.19万元,与国外某些平台人均100-150元的投资金额相比,额度相差百倍,没有起到任何风险分散的作用。4.流动性风险P2P网贷平台从其信息服务中介的性质来看,本身不具备刚性兑付的能力,但为了相应市场需求并提升平台收益,很多P2P平台包括红岭创投在内都打出了本金垫付的旗号。一般只有单笔规模在当地人均GDP四倍以下的贷款才可以算作小额借款,而在2014年红岭创投连爆两次巨额坏账的这一年,也是HLCT推出“大单模式”的这一年,人均借款金额达到186.52万元。同年,在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4)中,将100万元作为借款金额最高的统计栏目。HLCT虽承诺先行垫付以保障投资人利益,但长远来看,大单项目发生坏账时,平台垫付的准备金和资本金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由此带给平台的流动性风险不可小视。(三)SWOT分析SWOT 分析是从企业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出发进行的内外部竞争环境和竞争条件下的态势分析,也即将与研究对象密切相关的各种主要内部优势(S)、劣势(W)和外部环境的机会(O)和威胁(T)等,通过调查研究分别列举出来,并按照矩阵形式进行排列,然后用系统分析的思想,把各种因素相互匹配起来加以分析的一种分析方法。本文通过采用 swot 分析法,对红岭创投P2P 网络借贷公司的优劣势、机会以及威胁进行详细分析,得出相应结论。从而针对劣势从企业自身角度提出对策建议;针对外部环境带来的机会和威胁,从政府层面提出相应见解和建议。1.外部因素分析随着 P2P 网贷的发展,P2P网贷在国内市场上越来越普及,每年都会有更多人享受到P2P借贷所带来的便利。对于P2P网络借贷平台来讲,外部环境中有利于其发展的因素,也存在大量威胁。主要表现为小额贷款需求旺盛,但行业发展不规范,且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首先是小额贷款需求方面,由于P2P网贷平台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低收入个体,在传统商业银行信贷中并未覆盖到这一部分人群,加上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继续普及,国人的投资理念和信用消费意识不断增强,都为以满足小额贷款需求为主的红岭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