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试题及考试题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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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试题及考试题库1.著作权人Y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Z的服务所涉及的作品侵 犯了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向Z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其删除 侵权作品。对此,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Y的通知书应当包含该作品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B.Z接到书面通知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删除涉嫌侵权作品, 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该作品的服务对象C.服务对象接到Z转送的书面通知后,认为提供的作品未侵 犯Y的权利的,可以向Z提出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作 品D.Z收到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后应即恢复被删除作品,同时 将服务对象的说明转送Y的,那么Y不得再通知Z删除该作品【答案】:A|C|D【解析】:A.转租合同超过租赁期限的局部无效B.转租合同无效C.齐某可主张撤销乙和金某夫妇的转租合同D.可以追加金某夫妇为第三人【答案】:A|D【解析】:A项,原租期一年,承租人超过租赁期限转租的,超过期限 局部无效。BC两项,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 但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 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 中,齐某发现转租的事实且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不得再 主张转租合同无效,也不得主张撤销转租合同。D项,因租 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 三人参加诉讼。本案中,法院可将金某夫妇列为无独立请求 权第三人。8.某甲未取得相关许可即在自家住宅前搭建停车库,占用了 公共道路。某乙系某甲邻居,屡次要求某甲撤除未果,后某乙将该车库强行撤除,并且毁坏了某甲原有房屋的外墙。就 此下述选项正确的选项是()oA.某甲搭建的停车库属于非法建筑,某乙有权撤除.某乙无权撤除,应恢复原状C.某乙无权撤除,撤除行为侵犯了某甲的占有D.某乙应赔偿某甲房屋外墙损失【答案】:C|D【解析】:AC两项,停车库属于违章建筑,某甲只有占有权,没有所有 权。某甲对违章建筑的占有属于一种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 应当由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私人不得对其进行强拆,某 乙的强拆行为侵犯了某甲的占有。B项,停车库属于违章建筑,没有恢复原状的必要性。D项,某乙毁坏某甲自住房屋外墙的行为属于侵权,应当赔 偿某甲房屋外墙损失。8 .某批中国货物由甲国货轮“盛京”号运送,提单中写明有 关运输争议适用中国海商法。“盛京”号在公海航行时与 乙国货轮“万寿”号相撞。两轮先后到达中国某港口后,“盛 京”号船舶所有人在中国海事法院申请扣押了 “万寿”号, 并向法院起诉要求“万寿”号赔偿依其过失比例造成的撞碰 损失。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以下选项正确的选项是()oA.碰撞损害赔偿应重叠适用两个船旗国的法律B. “万寿”号与“盛京”号的碰撞争议应适用甲国法律“万寿”号与“盛京”号的碰撞争议应适用中国法律C. “盛京”号运输货物的合同应适用中国海商法【答案】:C|D【解析】:ABC三项,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 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 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管碰 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此题中,碰撞船舶国籍不同,碰撞发生在公海,碰撞损害赔 偿应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律。D项,海商法第269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 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 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此题中,提单中写 明有关运输争议适用中国海商法,“盛京”号运输货物的 合同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中国海商法。10.某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在经济补偿方面的以下哪 些做法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2006年真题A.李某的试用期刚过一半,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决 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试用期的全部工资,但不支付经济 补偿金B.张某尚未到达退休年龄,但决定提前办理退休手续,企业 告知,此情况下只支付养老金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C.吴某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根据有关规定将领取失业救济 金,企业决定从经济补偿金中作适当扣除D.肖某因患病被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发给经济补偿金,同时 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并在经济补偿金中作相 应抵偿【答案】:C|D【解析】:A项,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 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题中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B项,只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 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有例外)的,用人单位方有义务支付经 济补偿金。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没有义务 支付经济补偿。题中劳动者张某自己决定提前办理退休手 续,系张某自己主动解除劳动关系。C项,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假设干问题的意见 第43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 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而 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 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减发失业救济金。D项,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第6 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 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 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 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 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分别 支付医疗补助费与经济补偿金,不得以前者抵偿后者。11.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关于本案的诉讼费用,以下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2年真题A.在破产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 理破产申请B.该诉讼费用可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C.债务人财产缺乏时,诉讼费用应先于共益费用受清偿D.债务人财产缺乏以清偿诉讼费用等破产费用的,破产管理 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答案】:A【解析】: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假设干问题的规定(一)第8条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应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3条的规定,从债务人财产中拨 付。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 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破产申请人申请企 业破产清算不以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前提。BCD三项,企业破产法第41条第1项规定,人民法院受 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为破产费用。第 43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 务人财产缺乏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 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缺乏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 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缺乏以清偿破产费用的, 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 到请求之日起15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12.甲遗失手链1条,被乙拾得。为找回手链,甲张贴了悬赏 500元的寻物告示。后经人指证手链为乙拾得。甲要求乙返 还,乙索要500元报酬,甲不同意,双方数次交涉无果。后 乙在桥边玩耍时手链掉入河中被冲走。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A.乙应承当赔偿责任,但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B.乙应承当赔偿责任,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C.乙不应承当赔偿责任,也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D.乙不应承当赔偿责任,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111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 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 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当民事责任。 此题中,拾得人乙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而乙却没有尽到保 管义务,以致在桥边玩耍时手链掉入河中被冲走,故乙应承 担赔偿责任。物权法第112条第3款规定,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 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 诺履行义务,即拾得人构成侵占的,即丧失报酬请求权。本 题中,甲承诺给付报酬,但要求乙返还手链时却不同意给付。 双方数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乙仍然继续占有手链,乙的行为 虽有不妥,但尚不构成侵占,因而乙并不因此而丧失请求支 付报酬的权利。但是,该项链于乙在桥边玩耍时掉入河中被 河水冲走,即最终乙并没有归还甲项链,未能完成甲悬赏广 告中指定的行为,因而无权索要报酬。13.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 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 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以下8687题: 以下关于乙、丙、丁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A.丙、丁的保证都为连带责任保证B.丙、丁对乙的全部债务承当保证责任,但彼此之间不负连 带责任C.假设丙与丁事后约定各自担保乙的30万元债务,该约定未 经甲的同意不能生效D.假设丁代乙清偿了全部债务,应首先向乙追偿,假设乙不能偿 还再要求丙分担责任【答案】:A|D【解析】:AB两项,依照担保法第12条和第19条规定,乙、丙、 丁与甲签订的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就保 证人与债务人的清偿债务关系而言,应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而非一般保证。C项,担保法解释第19条第2款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 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当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 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该约定对于丙、丁而言是生效的, 只是不得对抗甲。D项,担保法第12条和担保法解释第20条明确了已 经承当保证责任的连带保证人向其他连带保证人、主债务人 进行追偿的先后顺序,即应先向主债务人追偿,缺乏局部再向其他连带保证人追偿。以下关于丙、丁、戊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A.假设甲放弃对戊的抵押权,那么丙、丁只对甲的30万元债权 承当保证责任B.假设甲要求丙、丁承当保证责任,丙、丁可主张先诉抗辩, 要求甲先行使对戊的抵押权C.甲可以在丙、丁、戊中任意选择一人,要求承当担保责任 D.假设甲、戊之间的抵押被宣告无效,丙、丁应对全部债务承 担保证责任【答案】:A|C|D【解析】:A项,担保法第2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 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当保证责任。债权 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 保证责任。因此,此题中如果甲放弃了对戊的抵押权的物的 A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4条规定,对提供信 息存储空间或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权 利人认为其服务所涉及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犯 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被删除、改变了自己的权利管理 电子信息的,可以向该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通知,要求 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 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通知书应当包含 以下内容: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 名称和网络地址;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权利人应当 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B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网络服务 提供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作 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涉嫌侵权的作品、表 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作品、 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服务对象;服务对象网络地址不明、 无法转送的,应当将通知书的内容同时在信息网络上公告。C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6条规定,服务对象 接到网络服务提供者转送的通知书后,认为其提供的作品、 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侵犯他人权利的,可以向网络服务提 供者提交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表演、录音录 像制品,或者恢复与被断开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 担保,那么保证人丙和丁在其放弃的30万的范围内免除保证 责任,只对剩下的30万承当保证责任。BC两项,担保法解释第38条第1款、第2款规定,同一 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 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当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 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当了 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 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因此,此题中债权人既可以行 使对戊的抵押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丙和丁承当保证责任, 没有顺序的限制,丙和丁无先诉抗辩权。D项,担保法解释第38条第2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 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 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 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当保证责任。此题中 丙和丁的保证没有约定保证范围,可以推定丙和丁对整个债 务承当保证责任。如果甲和戊之间的抵押被宣告无效,那么 丙和丁还应该根据本条的规定对全部债务承当保证责任。14.张某从甲银行分支机构乙支行借款20万元,李某提供保 证担保。李某和甲银行又特别约定,如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 任,债权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甲银行及其支行处开立的任 何账户内扣收。届期,张某、李某均未还款,甲银行直接从 李某在甲银行下属的丙支行账户内扣划了 18万元存款用于归还张某的借款。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真A.李某与甲银行关于直接在账户内扣划款项的约定无效B.李某无须承当保证责任C.乙支行收回20万元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之前,李某不得向张某追偿D.乙支行应以自己的名义向张某行使追索权【答案】:D【解析】: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方法第2条规定,商业银 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必须建立法人授权管理制度。商业银 行应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对有关业务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及关 键业务岗位进行授权。商业银行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以 及关键业务岗位应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严禁 越权从事业务活动。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方法 第12条规定,商业银行的授权分为直接授权和转授权两个 层次。直接授权是指商业银行总行对总行有关业务职能部门 和管辖分行的授权。转授权是指管辖分行在总行授权权限内 对本行有关业务职能处室(部门)和所辖分支行的授权。合 同法第402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 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 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 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 除外。因此,此题中的借款合同直接约束甲银行和张某。A项,合同法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 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因此, 李某与甲银行关于直接在账户内扣划款项的约定有效。B项,担保法第6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 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 债务或者承当责任的行为。李某作为债务人张某的保证人, 在债务人张某不能归还债务时应承当保证责任。C项,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后,有 权向债务人追偿。因此,李某在承当了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 务人张某行使追索权,而不受债务人是否完全还付债务的约 束。D项,民事诉讼法第48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民诉解释第52条第 6项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 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 括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 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15.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进行一项商事交易,约定适用英 国法律。后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 于该案的法律适用问题,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013 年真题A.如案件涉及食品平安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B.如案件涉及外汇管制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C.应直接适用的法律限于民事性质的实体法D.法院在确定应当直接适用的中国法律时,无需再通过冲突 规范的指引【答案】:C【解析】:AB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 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假设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当事 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适用、无需通过冲突规范指引而直接适 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 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规定的强制性规定: 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涉及食品或公共卫生平安的; 涉及环境平安的;涉及外汇管制等金融平安的;涉及 反垄断、反倾销的;应当认定为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 定。因此,如案件涉及食品平安问题或者外汇管制问题,那么 应适用中国法。C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7条规定,诉讼时效, 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诉讼时效属于程序 法范畴,因此涉外法律适用不只限于民事性质的实体法,民 事性质的程序法同样适用。D项,假设法院在确定应当直接适用的中国法律时,说明中国 法律中的强制性规定直接排除了外国法律的适用,此时,无 需再通过冲突规范的指引,中国法律直接适用。16.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归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 800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来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500 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归还余款300元,甲那么以乙已送 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 的? ()2006年真题A.甲应再还300元B.乙应退回500元C.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D.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答案】:A【解析】:乙是以赠与的意思而为清偿,但赠与并非单方法律行为,而 是一种合同关系,需要得到受赠人的认可,否那么不成立赠与 合同。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 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此题 中,甲称“将来一定奉还”,实际上是拒绝接受乙的赠与, 因此甲乙之间赠与合同未能成立,甲应向乙返还800元。甲 已经归还了 500元,应再归还300元。17.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签订了买卖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 分3批购买6台机器,约定在乙公司货物全部交完后一个月 内甲公司支付货款。在第一批交货后乙公司听说甲公司经营 情况严重恶化,已经资不抵债。乙公司的以下做法中,于法 有据的是哪一项?()A.乙公司立即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B.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要求其在1个月内提 供担保,否那么即解除合同C.乙公司听说甲公司情况后,经过多方查证属实,随即中止 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要求其在1个月内提供担保,否那么 即解除合同D.乙公司听说甲公司情况后,经过多方查证属实,随即中止 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但甲公司提供适当担保后,乙公 司仍迟迟不履行原合同债务,而一再要求甲公司先支付货款【答案】:C【解析】:A项,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 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 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 说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 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 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 其他情形。甲乙两公司并无这些情形存在,因此,不能解除 合同。B项,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领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当违约责任。乙公 司仅是听说甲公司经营情况恶化,没有确切证据,不能中止 履行。C项,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 定,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中止履行的,应当 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 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 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乙公司的行为符合 法律规定。D项,乙公司有确切证据,可以中止履行,但应在甲公司提 供适当担保后恢复履行,而乙公司却迟迟不履行原合同债 务,而要求甲公司先支付货款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18.原告李某状告被告张某人身损害侵权,原因是张某误伤了 李某的父亲,最后李某的父亲因故去世。法院判决此案张某 应负局部责任,赔偿经济损失7000元。判决生效以后,李 某得知此类案件有可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于是又到法院提 出这一请求。对此,人民法院不正确的做法有()oA.案件已经作出生效判决,不再受理B.精神损害赔偿是新的请求,应该受理C.不可受理,但是可以告知李某按照申诉处理D.立案前认定此案不存在精神损害,因此不予受理【答案】: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假设干问 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 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 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本案 不应受理,因为基于一事不再理的原那么,就同一事实和理由 提出新的诉讼请求要求新的审理是不合适的,本案也不是应 该按照申诉处理的情况。19.王某因为李某借其5万元到期不还,而将李某诉至法院。 法院于4月3日立案受理,法律受理后认为案情简单、权利 义务关系明确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李某提 出当时借款时就向王某说明:5万元中李某只借3万元,另 外2万元是张某拜托李某向王某借的。法院认为案情复杂,于同年5月8日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以下说法中正确 的是()oA.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案情复杂可以以延长审理期限的方 法解决B.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后,可以由一个法官独任审理C.由于案件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根据法律的规定,法院的 审理期限为从同年5月9日起算的6个月D.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后,法院的审理期限为从当年4月3 日起算的6个月【答案】:D【解析】:民诉解释第258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 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 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 得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 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 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链接。D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7条规定,网络服务 提供者接到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后,应当立即恢复被删除的 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可以恢复与被断开的作品、 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同时将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转 送权利人。权利人不得再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 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 制品的链接。2.修帕公司与维塞公司签订了出口 200吨农产品的合同,付 款采用托收方式。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经检 验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维塞公司拒绝付款提货, 并要求减价。后该批农产品全部变质。根据国际商会托收 统一规那么,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A.如代收行未执行托收行的指示,托收行应对因此造成的损 失对修帕公司承当责任B.当维塞公司拒付时,代收行应当主动制作拒绝证书,以便 收款人追索C.代收行应无延误地向托收行通知维塞公司拒绝付款的情 况D.当维塞公司拒绝提货时,代收行应当主动提货以减少损失 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20 .税务机关针对纳税人采取的措施,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0A.个体工商户张某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税务机关在张某 的纳税期限前,经县税务局局长批准,书面通知张某的开户 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B.个体工商户高某有销毁账簿的行为,税务机关在高某的纳 税期限前,经县税务局局长批准,书面通知高某的开户行冻 结高某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C.某公司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税务机关在该公司的纳税 期限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该公司提供了合格的纳 税保证人,税务机关不再采取保全措施D.某公司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税务机关在该公司的纳税 期限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该公司在限期内无偿转 让了大量财产,经市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书面通知该 公司的开户行从其账户存款中扣缴税款【答案】:C【解析】: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的 税收保全措施和保全前的准备措施有严格的法定顺序:责 令限期缴纳。限期内纳税人无异常的,税务机关可不采取 其他措施。限期内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的, 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担保,纳税人不能提供担保 的,此时税务机关方可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冻结、查封、扣 押)。纳税人在规定期限纳税的,税务机关立即解除税收 保全措施,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纳税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 强制措施(扣缴、拍卖、变卖)。ABD三项,纳税机关应先 责令纳税人提供担保,在其不能提供担保的情形下,才可对 其实行保全措施。21 .甲和乙签订了借款合同,并约定因该合同产生的争议交某 仲裁委员会仲裁。借款到期,乙未履行借款义务。甲忙于公 务一直未予理会,借款到期两年半之后甲向约定的仲裁委申 请仲裁。就在仲裁庭开庭前三天,乙遭遇山体滑坡意外身亡, 其子丙作为唯一的继承人继承了乙的遗产。以下说法错误的 是()。A.因申请超过诉讼时效,仲裁委可不予受理B.丙可以作为继受人参加仲裁程序C.仲裁庭应当取得甲的同意才能将丙作为被申请人 D.仲裁庭应当取得丙的同意才能将丙作为被申请人【答案】:A|C|D【解析】:仲裁委应予以受理,经审理因申请超过诉讼时效,裁决驳回 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仲裁法解释第8条规定,当事人订 立仲裁协议后合并、分立的,仲裁协议对其权利义务的继受 人有效。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后死亡的,仲裁协议对承继其 仲裁事项中的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有效。22.位于A市A区甲加工厂和位于B市A区的乙贸易公司签 订了一份加工合同,由甲方为乙方加工制作2万只包装桶。 双方约定由甲位于A市B区的分厂进行加工。合同签订后, 甲厂将加工任务交给了位于A市C区的车间完成。乙公司收 到包装桶后不久发现其质量存在着严重问题,所装的油料发 生了泄漏,污染了位于B市B区仓库内的许多其他货物。乙 公司在同甲厂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 偿损失。结合案情,回答以下问题:假设甲厂应诉后在开庭前向法院提出和乙公司的仲裁协议, 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A.由于甲厂已经应诉,A.由于甲厂已经应诉,视为默认法院的管辖,仲裁协议的效力被排除B.如果仲裁协议有效,那么法院应当驳回乙公司的起诉C.如果仲裁协议有效,法庭应当继续进行审理D.如果仲裁协议有效,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审理【答案】:B【解析】: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 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 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 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 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 理。假设诉讼提起后,甲厂在应诉后开庭前向法院提出和乙公司 的仲裁协议,而乙公司主张仲裁协议内容无效,以下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oA.由本案法院直接审查仲裁协议的效力B.假设仲裁协议约定由B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的,那么B市B区法 院可以对仲裁协议的效力进行审理C.假设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的,那么可以由A市中级 法院审查其效力D.应当将仲裁协议送交本案法院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 审理【答案】:A|B|C|D【解析】: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 提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 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 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 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3.胡某于2006年3月10日向李某借款100万元,期限3 年。2009年3月30日,双方商议再借100万元,期限3年。两笔借款均先后由王某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 李某未向胡某和王某催讨。胡某仅于2010年2月归还借款 100万元。关于胡某归还的100万元,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 的?()A.因2006年的借款已到期,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B.因2006年的借款无担保,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C.因2006年和2009年的借款数额相同,故按比例归还该两 笔借款D.因2006年和2009年的借款均有担保,故按比例归还该两 笔借款【答案】:A【解析】:合同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债务人的给付缺乏以清 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按如 下顺序抵充债务: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 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 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 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 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A项,此题中,2006年的借款已经到期,而2009年的借款 尚未到期,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B项,两笔借款都由王某担保,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C项,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 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D项,债务人的给付缺乏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 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24 .某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列明的募集资金用途是环保新 技术研发。现公司董事会决议将募集资金用于购置办公大 楼。对此,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A.未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董事会不得实施此项购置计 划B.如果股东大会决议不批准,公司董事会坚持此项购置计 划,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责令该公司改正C.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该公 司责任人员处以罚款D.在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而实施了此项购置计划的情况下,该 公司可以通过发行新股来解决环保新技术研发的资金需求【答案】:A|B|C【解析】:A项,证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 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 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 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 新股。BC两项,第194条第1款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 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 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D项,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再行公开发行新股,自然 不可能通过发行新股解决原用途的资金需求。25 .甲电视台经过主办方的专有授权,对篮球俱乐部联赛进行 了现场直播,包括在比赛休息时舞蹈演员跳舞助兴的场面。 乙电视台未经许可截取电视信号进行同步转播。关于乙电视 台的行为,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A.侵犯了主办方对篮球比赛的著作权B.侵犯了篮球运发动的表演者权C.侵犯了舞蹈演员的表演者权D.侵犯了主办方的广播组织权【答案】:C【解析】:C项,根据著作权法第38条的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 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的权利。因此,乙电视台侵犯了舞蹈演员的表演者权。A项,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 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 等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 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 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故篮球比 赛本身不是作品,不能成为著作权的客体。B项,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 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 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 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表演应该是表 演者以自己的表演活动将他人的作品再现的过程,篮球比赛 并没有事先编好的剧本,也不是将事先编好的作品进行再 现,因此篮球比赛的运发动不是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表演者。D项,著作权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 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以下行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 转播;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 音像载体。由此可见,乙电视台的行为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广 播组织权,主办方没有广播组织权。26.小张从小天赋异禀,聪明伶俐。爷爷老张对孙子甚是喜爱。 在小张6岁时,爷爷将家中祖传的一幅价值200万元的名画 赠与小张。母亲刘某得知此事后,坚决表示反对。在小张8 岁那年,爷爷又将自己价值27500元的欧米茄手表赠与小张。 母亲刘某亦明确表示反对。关于本案,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 的?()A.爷爷将名画赠与小张的行为因纯获利益而有效B.爷爷将名画赠与小张的行为因母亲刘某反对而无效【答案】:c【解析】:A项,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那么第11条规定,为使委托人 的指示得以实现,银行使用另一银行或其他银行的服务是代 该委托人办理的,其风险由委托人承当;即使银行主动地选 择了其他银行办理业务,如该行所传递的指示未被执行,作 出选择的银行不承当责任或对其负责。B项,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那么第24条规定,除非委托人 有明确的指示,否那么托收行没有义务主动制作拒绝证书。C项,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那么第26条第3款规定,托收 行应尽力查明不付款或不承兑的原因,并不延误地将有关情 况通知托收行。D项,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那么第10条第2款规定,银行 没有义务对与跟单托收有关的货物采取任何措施,即使银行 接到有关的特别指示亦同。因为,银行的工作及其专长是处 理单据,而不是处理货物。3.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催促程序,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真题C.爷爷将手表赠与小张的行为因纯获利益而有效D.爷爷将手表赠与小张的行为因母亲刘某反对而无效【答案】:C【解析】:AB两项,民法总那么第20条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 为。民法总那么第14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 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小张6岁时作为无民事行为能 力人,其所实施的受赠名画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母亲刘某 反对与否并不影响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CD两项,民法总那么第19条的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 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 人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 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 行为。民法总那么第145条第1款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年龄、智力、 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 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此题中,小张8 岁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其所实施的受赠手表的民事法 律行为因纯获利益而有效。27 .目前各国对非居民营业所得的纳税普遍采用常设机构原 那么。关于该原那么,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真A.仅对非居民纳税人通过在境内的常设机构获得的工商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