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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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docx
浙江省公路平安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促进公路交 通平安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让人民群众在公路出行中有更多 平安感,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统一部署,省交通运输厅、 省公安厅自即日起至2025年底,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 公路平安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现结合我省 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九次、 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开展和平安, 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路警协同、多方共治”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系统 思维、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的工作原那么,推动公路交通安 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 提升;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 叉整治,实现公路“平安保障能力系统提升、平安管理水平 显著提升、事故及亡人数持续下降”的目标,确保较大道路 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平安的公路交通环境,为建设高水 平交通强省、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开展建设 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高水平公路交通平安保障。负责)对近三年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临 水临崖等路侧险要路段进行平安评估或会商,并按规范完善 交通平安等设施。(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共同负责)4.加强通行平安管控。对线形条件较好的路段、学校路 段、连续长陡下坡、急弯和出入口视距受限等路段,加强速 度管控和执法,特别是因超速违法行为突出导致事故多发的 路段要重点执法;各市至少选择一段超速违法较多的国省道 一级公路试点开展区间测速;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联合 深入排查低于设计时速的公路限速标志、标线,在有条件的 路段实施提速,清理不规范设置的限速标志。流量大、货车 通行比例高的单向两车道以上路段,推行货车靠右通行的管 理措施,至少每5公里增设一处货车靠右行标志。连续长陡 下坡路段,在坡顶、下坡位置加强货车平安提示,引导货车 及时调整制动性能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公安部门牵头负 责)(三)农村公路1 .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平安防护能力。继续推进农村公路 平安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在 2025年底实现警告标志和路侧护栏设置全覆盖。鼓励具备条 件的单车道公路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增设错车道。加强农村 公路通视三角区和路侧净区的管理,清理通视三角区可移除 障碍物,优化改善视距,加强视线诱导。道路沿线遮挡行车 视线和交通标志标线的绿化、遮挡物应当定期修剪、清理。 监督权属单位加强公路用地范围内窖井盖平安管理。(交通 运输部门负责)深化农村公路隐患突出重点路口路段攻坚行 动,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混合交通流量大、 事故多发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按要求增设信号灯、减速带 (被交叉道路)等交通平安设施。对近三年内发生过亡人交 通事故的平交路口和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临 水临崖等路侧险要路段,已完成整治的开展“回头看”进行 查漏补缺,未完成整治及新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进行平安评 估或会商,并按规范完善交通平安、交通技术监控等设施。(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共同负责)2 .推进农村公路共治格局。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农村公 路的交通平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入使用“三同时”制度。(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联合开 展违法涉路施工活动清理整治,重点是未经批准增设平面交 叉路口、公路用地范围内修建建筑物、设置非公路标志、限 高限宽设施等;联合开展路域环境整治,推动当地政府实施 “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健全平安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对 交通事故多发、风险隐患突出的点段要以市、县道专委的名 义挂牌督办治理,催促县、乡(镇)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落 实。(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共同负责)3 .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与宣传。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 制”,落实县、乡、村三级路长责任。(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平安管理(治理)工作站、 劝导站建设,明确各村(社区)道路交通平安责任人,组建 网格员、劝导员、党员等参加的交通平安自治巡防队,不断 充实农村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和养护管理力量。(公安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共同负责)强化交通平安宣传劝导,普及交通 平安知识,着力增强群众平安意识、规那么意识和法治意识。 及时发现、劝导、制止严重超员、非法载人、酒后驾驶、非 法改装、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及时通报当 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公安部门负责)四、时间安排(一)启动实施(2022年5月10日前)1 .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印发方案,部署公路平安设 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以下简称精细化提升行 动)。2 .市级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局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健全工 作机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 提出实施要求,细化工作措施。(二)排查评估(2022年5月底前)3 .2022年5月中旬前,各市公安部门牵头、交通运输部 门配合,加强交通事故、违法查处数据与公路交通流量、设 施的综合分析,形成分市、县的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清单 及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主要措施。2.各市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结合公路交 通事故多发路段清单,通过现场联合排查方式确定公路交通 平安设施提升路段清单及主要措施,于2022年5月底前报 至“全国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农村公路 提升路段同步在“综合交通地理信息平台”中落图。结合动 态排查结果,分轻重缓急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国省道以市 为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按公路线路组织整条段排查并提出 分年实施计划建议,报省级主管部门审定;农村公路以县为 单位,由县级主管部门组织逐条排查并提出分年实施计划建 议,报市级主管部门审定。(三)全面实施(2022年6月至2025年底前)1 .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联合确定假设 干条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先行实施,组织专家 组进行技术指导,跟踪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经 评估到达目标的,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命名省级 “公路平安精品路”,同时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根据实 施进展和成果,适时组织全省现场调研交流。各市根据本地 实际,在近年来开展的交通平安文明示范路、美丽农村路等 创立基础上,分别确定市级“公路平安精品路”,同时报省 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2 .各市总结推广精品路经验做法,以局部带动整体,推 动本地区公路参照精品路标准进行精细化提升。市交通运输 局和公安局根据分工,分年度对本地区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 评估,有序组织实施工作。3 .省交通运输厅和公安厅每年对全省实施工作进行总 结和评估,发布每年度实施工作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实施 工作要求。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要 按照本通知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精心谋划部署,加强统筹 协调,构建部门协作分工及协同落实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制 定本辖区实施方案。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落实,明确任务目 标和具体措施,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部门 和责任人,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二)加强资金保障。对需要增设或改造公路交通平安 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的,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要争 取地方政府支持,推动将普通公路相关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 算予以安排。收费公路交通平安设施提升资金从车辆通行费 中列支,各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催促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将经费 纳入年度资金预算,同时,加强资金绩效管理,规范资金使 用,确保资金投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省交通运输厅将按规 定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安排补助资金对普通公路交通平安设 施提升予以支持,并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三)强化系统治理。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要 深入理解并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方法,更加突出依法治 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要按照“平安、有效、经济、实 用”的原那么,全面提高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的科学化、系统 化、精细化水平。积极稳妥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新方法,遵从一致性原那么,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不搞标新 立异的创新。推动农村地区自然村、农业生产场区通硬化路, 落实交通平安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为农村群众出行创造平安 的道路交通环境。(四)建立联动机制。推动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资源融 合,共享供电、光纤、杆件等基础设施和监控、卡口的视频、 交通流量等信息。公路危旧桥隧按要求及时采取管控措施, 加强改造施工期间交通平安通行保障。完善交通应急指挥体 系和协作机制,市、县两级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高速 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快速联动,实现“一点布控、全线响应、 联动打击“。进一步规范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 制度化工作机制,坚决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定期公布公 路交通平安情况,对“三同时”制度不落实、违法涉路施工 活动、违法超限超载以及交通平安风险突出等实行联合挂牌 督办,落实交通平安责任,形成整治合力。(五)强化动态跟踪。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要 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动态掌握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情况, 加强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催促,及时将实施进展向当地政 府报告。建立健全实施效果动态跟踪长效机制,对已命名“公 路平安精品路”实行动态管理。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将 根据各地工作实施进展,适时开展调研和督导。(六)加强信息报送。建立精细化提升行动信息报送制 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自2022年5月起至2025 年底,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于每年5月、6月、9 月、H月的23日前分别向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报送工 作进展情况,12月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5年12月 5日前报送精细化提升行动总结报告。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一)组织领导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成立浙江省公路平安设施和 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并在省公路与运输 管理中心设办公室,具体架构如下:1 .浙江省公路平安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组长:邵宏(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主任)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副组长:刘耿耿成员:张建光 黄小斌 叶建勇(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副主任)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省交通运输厅平安处处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处长)(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处长)陈允法(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副主任)洪 斌(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国校(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蒋巨辉(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童毅华(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平安处处长) 张慧昕(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养护处处长) 顾凯锋(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农村处处长) 沈国庆(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货运处处长)金文彪(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路网处处长) 万毅宏(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法制处处长) 周坚清(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科技处处长) 白红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管支队支队长) 丰凯亮(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秩序管理支队支 队长)沈兆霖(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事故对策支队支 队长)金朝阳(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管理部总经理)2 .浙江省公路平安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 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耿耿(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副主任)郑军(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副主任:童毅华(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平安处处长) 丰凯亮(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秩序管理支队支 队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做好 全省精细化提升行动整体谋划、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督查 督办等工作。(二)职责分工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公路交通平安设施精细化提升工作。市、县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 联合公安部门对事故易发多发点段进行评估,从人、车、路、 环境、管理等方面运用各种技术手段详细分析事故成因,从 完善交通平安设施、促进规范行车秩序等方面,研究制定优 化公路平安通行环境的实施计划,并提请当地政府统筹解决 整治工作遇到的问题。对情况较为复杂、治理难度较大的重 点路段,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实地勘察,实行“一点一方案” “一路一设计”,研究制定技术方案并予以实施。在整治实施之前,设置预警、提示等临时设施,及时向社会公众告知, 降低平安风险。公安部门负责做好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工作。市、 县公安部门加强对辖区公路交通事故情况的研判分析,梳理 排查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依托道路交通事故信息通报制 度,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从加强公路通行秩序管理、强化 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加大公安交管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力度等 方面,研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的治理措施并实施。重点加大 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勤 联动,协同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三、主要任务(一)高速公路1 .精细提升平安防护能力。加强护栏连接过渡,按照相 关标准规范提升完善隧道入口与护栏、桥路护栏连接及其他 不同护栏型式的过渡处理和配套标志标线。鼓励按照相关标 准规范要求并结合交通平安实际,完善主线、匝道分流端缓 冲设施和迎交通流护栏端头平安处理。对建成较早的高速公 路,特别是碰撞中央分隔带护栏事故多发、运营期交通运行 状况变化较大、大型车辆交通量增长较快等路段开展针对性 调查,结合交通事故数据及原因分析,科学评估护栏与现状 交通运行、防护需求适应情况。根据评估结果按照公路交 通平安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17)要求,科学合理制 定护栏改造方案;要结合高速公路改扩建、养护工程,分类、 分批、分期推进护栏提质升级,优先安排中分带护栏和危险 路段路侧护栏提升改造。对碰撞护栏事故多发、弯坡路段等 穿越事故高风险点段,应进行专项设计加强防护。实施护栏 改造期间,要切实做好高速公路交通分流和交通组织工作, 对改造施工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路段,必要时应开展 研究论证,确保中央分隔带埋设管线及交通运行平安。(交 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2 .科学规范信息指引。总结推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 提升专项工作经验成果,健全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动态评估优 化长效机制,根据运营期路网结构、交通运行状况变化情况, 充分考虑驾驶人需求,动态评估优化互通立交及出入口、新 旧公路并行交汇、多运输方式衔接、交通组织复杂等路段的 指路标志信息指引、标线渠化诱导,结合迎亚运公路两侧“三 化一平,,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标志、标线等设施布设合理、 信息连续完整、路径指引准确、路网信息一致,提升驾驶人 视认与诱导效果。(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3 .加强城际重要通道、收费站疏堵保畅。动态排查省内 易拥堵路段和节点,开展提速疏堵工程,结合高速公路拓宽 改扩建工程和互通、枢纽及其他瓶颈节点路段工程改造实施, 提升通行能力。建立警情共享机制,优化交通流运行态势监 测、研判,做好节假日期间路况发布和重大突发事件报送, 强化交通诱导。结合城际重要通道路况、交通量、车辆构成 等特点,探索差异化收费,科学适配并行线路及区域路网流 量。强化“一路三方”联勤联动和清障施救力量投入,做好 事故的快处快撤,加强节点疏通;优化“高地联动、区域互 动”管控分流绕行预案,综合采取开足车道和连接线路口渠 化、信号灯优化等“一站一策”措施推进高速公路收费站拥 堵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高速公路重要节假日区域流量调控 机制,不断提升主干道路、收费站及易堵节点通行效率。(交 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共同负责)4 .加强恶劣天气动态管控。建立健全恶劣天气监测预警 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推进气象部门监测预警信息与公安交 管、交通运输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急处置措施的 互通融合。推广省级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经验,各 市确定12处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试点,在2022年8月底 前完成优化提升。推进高速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站建设,按照 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的气象观 测站点新增;完成现有气象观测站点的修复,并建立健全气 象站日常维护管理和监督制度,常态确保设备完好率、气象 预警服务平台接入率到达90%以上。2025年底前,完成高速 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站点建设。各市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根据各地实际通过平台整合和数 据互联互通等,加强数字信息化应用,逐步提升气象预警处 置管控能力。(公安部门牵头负责)5 .改进完善通行管理措施。排查高速公路门架和交通技 术监控设备补光灯炫光情况,对补光灯亮度过亮影响行车安 全的设备进行优化调整配置,无法调优的应更新设备,确保 不影响行车平安。(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共同负责)结 合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示范路创立,持续推进并巩固分车道通 行管理和中重型货车右侧通行管控措施,梳理完善标志标线 指引设置,依托公安部门公路交通平安防控体系开展精准执 法管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分道行驶守法率, 营造高速公路良好通行秩序。探索拥堵易发路段硬路肩动态 调整、适当开放允许通行的控制措施,在杭州、宁波、温州、 湖州、衢州等地开展拥堵易发路段硬路肩动态调整试点工作, 通过交通工程设施改造,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合理提升应急 缓堵能力,并及时总结经验适时推广应用。鼓励各地开展危 险货物车辆通行分类分级管控试点,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实 现多跨协同,优化06时、重大节假日、安保活动期间危 险货物运输车辆预约通行制度,开展空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在禁行时段、禁行路段通行试点工作。(公安部门牵头负责)(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1 .重点提升穿城镇路段。根据实际交通需求与城镇化环 境特点,优化沿线交通组织设计,在保障路侧居民有序平安 穿越公路的前提下,调整和归并中央分隔带开口及路侧出入 口设置,解决开口过多等导致的风险隐患。具备条件的路段, 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向当地政府书面报告,推动 当地政府根据交通状况增设辅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行 人过街、照明等设施,整治优化路侧空间,实施路宅别离, 改善行人、非机动车通行条件。(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 完善“一路多方”联动机制,严格管控新增平面交叉路口, 强化数字公路建设,严格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非公路标 志管理,厘清公路用地范围内各类窖井盖权属关系,催促监 督权属单位落实管养责任。实施多维巡检机制,配合当地政 府有序推动马路集市清除或移址,加大力度维护集市期间周 边道路交通秩序,协同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交通 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共同负责)2 .重点完善平面交叉路口。鼓励根据交通流量、交叉等 级和存在问题进行分类处置,稳步推进路口标准化治理。大 力推进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整治,重点采取封闭、 归并、渠化、完善和提升交通设施、平交改立交等措施减少 平交口数量,提高平安水平,提升运行速率。在2025年前, 基本完成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整治(“平改立”工程 除外)。积极推进其他普通国省道平面交叉因地制宜实施综 合整治,清理通视三角区具备移除条件的障碍物,确保路口 视线通透;明确并合理分配交叉路权,完善路权设施设置; 优化进出口交通组织,鼓励左、右转弯专用道设置;优化标 志、标线及渠化设施,规范车辆行驶轨迹,减少或别离交通 冲突点,缩小冲突区域;鼓励具备条件的路段实施“微小改 造工程”,采取局部改善线形、调整平面交叉角度、调整支 路纵坡坡度、合并支路等措施,改善通行条件。(交通运输 部门负责)对近三年内发生过亡人交通事故的平交路口,已 完成整治的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未完成整治及新 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进行平安评估或会商,并按规范完善交 通平安、交通技术监控等设施。严格查处闯红灯、不按规定 车道行驶、随意横穿马路、路口实线变道等易肇祸交通违法 行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着力提升管控效能。(公安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共同负责)3 .重点路段精细防护。完善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设施, 减少平交道口,特殊路段采取加强防护栏杆、增设信号灯和 警示标识等措施提升平安水平。对重型货车比例20%以上、 交通流量大的急弯陡坡、重点桥隧特别是独柱墩桥梁等路段 进一步加强平安保障。一级公路及双向四车道大流量二级公 路,根据公路功能、交通流量、设计速度等,按照相关标准 规范要求逐步推进中央分隔带护栏或隔离设施设置,其中发 生过对向碰撞死亡事故的路段优先落实。加强护栏连接过渡, 优化完善迎交通流护栏端头平安处理。(交通运输部门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