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报告3篇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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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报告3篇 .doc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报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报告 3 篇篇第一篇(一)全面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我市将以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指导,制定详细的人才队伍建设方案,在政策支持、资金保障、人才培训方面构建完整系统的人才队伍建设体系。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并落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加强政策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二)加强社会工作全国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指导区和区创建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区、示范街道社区、示范社工机构等创建工作,指导区创建全国企业社会工作示范区的创建工作。(三)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以市委、市政府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暂行办法为依据,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服务岗位的方式和途径。指导条件成熟的县(市)区积极开展开展试点工作,累计试点经验。(四)重点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孵化基地和孵化园管理和准入机制,加大政策、资金、土地、税费上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科学的服务项目,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开展有影响力、社会反响良好的服务项目,提升我市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整体水平。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社会工作服务网络,加大岗位开发力度。(五)全面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完成相关部门专业人才的轮训工作,并在专业人才培养上给予资金补助,对引进的高级社工人才在落户等方面给予倾斜。二是在城乡基层党群组织等 5 类基层组织和单位中,至少配备 2 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 2015 年 XX 县区街道(乡镇)配备 1 个社会工作专业技术管理岗位、1 个社会工作服务督导岗位、1 个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县(市)街道(乡镇)和 XX 县区社区配备 1 个社会工作专业技术管理岗位、1 个社会工作服务岗位。三是建立市、区两级民办社工机构孵化基地,在工作用房、办公设备、筹建资金和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并给予财政奖补。四是完善持证上岗制度和岗位考核制度,落实薪酬保障和表彰激励工作,到 2015 年,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中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比例不低于 30%,在优秀社会服务人才和社会服务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评选中,社会工作人才和机构比例不少于 50%。第二篇2014 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坚持把民政工作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在抓好本部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围绕市“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大局开展工作,现将工作报告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综治工作责任体系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的要求,我局始终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局党委对综治工作高度重视,把综治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规划,统筹安排。根据局领导班子调整,及时调整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炜为组长、局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督查办,明确局纪委书记为分管领导、一名副调研员协管、一名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局领导把加强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涉及全局的大事来看,经常性在的各类会议上强调综治工作。局领导班子以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形式每季度一次研究综治维稳工作,并作为一项制度来落实。年初,局领导与局属事业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目标责任更进一步地明确和细化,明确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副职分管,坚持综治岗位“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苗头,主要领导能靠前指挥,主动化解。做好综治工作部署和落实,年初印发关于民政系统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年中,定期由局督查办对综治工作进行督查,建立领导干部综治实绩档案,使综治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二、做好民政系统内部管理,确保单位和谐稳定民政部门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众多,因此我局更加注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防范等工作。一是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在综治工作中要求各单位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格和工作制度,维护单位稳定。市民政系统共有 18 家事业单位,在编和编外职工共计有 600 多人,2014 年全年局系统未发生刑事案件、违法犯罪,各单位班子成员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各单位未发生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有力。二是加强普法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队伍素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及时办理执法证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与街道社区各项活动,自觉接受所在地街道社区对单位的监督与管理,认真完成布置的各项综治任务。四是充分发挥了信访工作的“减压阀”作用。我局先后安排局领导接访活动 37 次,接访时间、名单和地点定期在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并及时上报局领导干部接访各类情况统计表。此项工作多次被市信访局通报表彰。在接访过程中,我局将信访工作责任层层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高效优质的完成信访事件的处理。在工作中紧抓“双重点”,及时化解矛盾。“双重点”即: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人群。我局在各个重要敏感时期,尤其是每年的“春节”、“两会”、“清明”等时段及各类民政政策调整和具体实施过程中,安排局领导做好重点接访、下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在萌芽状态。三、切实落实职责分工,创新发展社会管理服务(一)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夯实社会管理基础。一是推进社区网格化建设。今年以来,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同时,就网格化管理在基层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于 11 月 12 日在包河区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市社区建设暨网格化管理现场会,张庆军市长、程瀚副市长等市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我市社区建设及网格化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推进社区组织化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意见,目前全市登记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 63 个。稳妥开展减少管理层级试点。在包河区探索开展以区直管社区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成立了全市首个街道级社区滨湖世纪社区。三是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有一半以上的社区建立了社区信息平台(含社区网站、qq 群、博客等),各区结合社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社区“智能化便民服务亭”民生工程建设,2014 年共建成 200 个服务亭。四是推进社区服务化建设。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在全省属首创编制完成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2014-2020)。圆满完成 2014 年200 个社区“老少活动家园”建设任务,项目绩效评价为优秀。在全市社区开展“幸福社区、温馨家园”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和居民幸福指数。五是充分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作用。我市普遍建立了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逐步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网格(楼宇)党支部为基础、驻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把居民自治作为基层民主的主要内容,纳入社区建设的重要考核指标。六是推进公共资源向社区下沉。要求各区按照市社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将人员下沉到社区,将经费投入到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中,并做好新建住宅区的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的专项验收。七是完善社会化参与机制。指导社区结合实际组建居民自治团体,动员社区成员广泛参与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建立共驻共建制度,各社区 100%与辖区单位签订共建协议书。八是推进城乡标准化示范社区建设。今年 4 月,我局召开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启动 23 个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并会同市财政局将 390 万元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拨付到各县(市)区、开发区,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二)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慈善事业。一是政策先行,引导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布局。依据区划调整调整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十二五”期间形成“9064”养老格局,即:90%居家养老,6%社区养老,4%机构养老。二是突出重点,构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平台。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18140”工程实施方案,强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程建设,计划建设 18 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40 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已建设 20 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 107 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建成并运营推动“2460”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即“24 小时为 60 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服务”。三是政府扶持,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发展。积极探索政府引导资助,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模式,出台了市养老福利机构考核标准(试行),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福利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新、扩建床位的民办养老福利机构,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对征地自建养老机构的,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运营一年以上的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助。四是创新模式,实现五保供养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我市组织实施“515 敬老工程”共实施项目 71个,实现乡镇全覆盖。市、县区、乡镇总投资 2.25 亿元,五保床位总数达 14193 张,其中新增 10644 张,占 75。全市集中供养能力由 2007 年 8提高到 52。五是孵化培育,推动专业社会组织进入养老服务。我市十分重视和培育发展专业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出台了登记管理和政策扶持等方面的措施,为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以及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做准备。目前,全市已培育发展 5 家专业社工服务机构和 3 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部介入养老服务领域。六是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不断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市慈善协会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引导 12 家企业建立慈善基金会,县区慈善组织逐步完善。积极开展募捐救助活动,市慈善协会各项捐赠和项目总金额达6289.62 万元。通过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慈善情暖万家”、“慈善圆梦大学”等一系列活动和项目,支出善款865.02 万元,发放爱心药品、物资价值人民币 5200.45 万元,约 11305(户)人(不含雅安捐款)和 980 名贫困家庭的大学生得到了及时的帮助。较好地发挥了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补充作用。(三)孤儿保障制度日益完善,不断推进适度普惠型未成年人福利制度建设。一是孤儿保障范围逐步拓展。目前我市共有各类孤儿及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困境儿童按照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 1000 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 600 元的养育标准,实现了孤儿及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困境儿童应保尽保有目标。二是稳步扩大保障范围,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的建立。认真落实孤独保障政策,在一些问题上做出创新和突破,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立。三是不断规范资金管理和发放程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提供平台和载体。新建、扩建、4 个功能完善的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基本满足孤残儿童集中供养需求。五是推进救助场所和未保中心建设。2014 年我市在四个县各新建一个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场所。四县政府高度重视,在较短时间,克服重重困难完成了工程前期的各项工作,有力确保了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占地 199 亩土地,总建筑面积 4000,设 200 张床位,总造价 660 万元。该项目计划于 2014 年投入使用。届时将成为我市流浪未成年人生活救助和教育矫治的专门场所,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创建“平安”发挥积极的作用。(四)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边界沿线群众生活安定。年初,我局将平安边界建设作为重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三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对边界线联检和创建平安边界建设提出要求,年中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人员确定,责任落实,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年底印发关于开展 2014 年度全市平安边界创建工作考评的通知,组织对县区进行考评。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活动、年底有考评。与毗邻市及市内毗邻县(区)间都签订了共建平安边界协议书,实现了市级界线 XX县区级界线签订共建平安边界协议书全覆盖的目标。建立健全了边界管理的各项工作机制和边界纠纷应急处理方案。一年来,我们先后赴芜湖、滁州、淮南、安庆、六安等地开展创建互访活动,组织县(市)区对边界线巡查,认真组织边界线联检工作,全面完成 2014 年度 2 条市级界线、3 条市内县级界线的联检工作任务。通过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一年来没有发生因边界不清而引发恶性刑事案件、群体性械斗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边界沿线群众生活安定,经济社会秩序稳定。(五)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扶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发展。一是加大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力度。落实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负责、分级登记管理”体制,对于非法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开展敏感活动及涉外活动的情况等予以重点关注,及时查处。认真开展市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结束后,依据有关规定开展了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工作。二是创制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出台市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办法(试行)等社会服务“1+4”政策从社会组织的界定、放宽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管理、政策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兑现财税奖补政策入手,创新提出了一系列举措。制定出台了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意见,重点培育发展社区服务类、社会事务类、文化体育类、慈善救助类、法律维权类等五类社区社会组织。三是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品牌建设,培育和组建了一批品牌行业协会(商会),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如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10 月份承办了第三届中国餐饮产业大会,市龙虾协会今年承办了第十二届中国龙虾节。四是开展行业协会自律与诚信创建。要求全市行业协会要根据行业发展要求,制定行规行约并组织实施;要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增加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要为会员、行业、社会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服务活动;要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逐步实现行业协会自我运作、自聘人员、自理会务。五是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印发了管理制度示范文本,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章程、民主选举、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财务、印章和文件、重大活动备案报告、信息披露、分支机构及法定代表人述职等系列管理制度,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化建设。第三篇一、项目基本情况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是市今年新增的民生工程项目之一。按照政府推动、多方参与、统一投保、商业运作的原则,利用财政资金为五保供养对象购买医疗护理保险,向五保老人提供比较完善的人身及医疗保障,规避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服务风险,分担五保老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经济损失。今年 3 月,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市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合民201460 号)文件,通过简化程序、量化时限、强化公开、优化服务,由各县区民政局、乡镇政府、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作为投保人,以每人每年150 元的保费标准为全市五保供养对象办理医疗护理保险,利用财政资金为全市五保供养对象购买医疗护理保险。举办了全市五保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培训班,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五保科长以及各乡镇、街道五保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险项目具体负责人近 200 人参加了学习培训,随后又进行了分县区的业务再培训。我市五保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自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全部办理了医疗护理保险,应保尽保,参保率达 100%。参保的五保供养对象因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残或死亡的,赔付伤残保险金为最高每人 6.3 万元;意外伤害和疾病医疗护理津贴为每人每天 126 元,按每一保单年度累计给付天数为 180 天计算,意外伤害和疾病医疗护理津贴最高年赔付额为 2.268 万元,极大的保障了五保供养对象的利益。该项制度的建立在全省乃至全国均为首创。截止 11 月底,全市已有 42311 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五保医疗护理保险,总计1039 人次获结案理赔,理赔到位金额 144.53 万元。二、项目管理绩效1、目标设定情况在全市五保供养对象中实行护理保险,为五保供养对象医疗护理提供制度保障。所需资金由市与县(市、区)按 1:1比例承担。由各县区民政局、乡镇政府、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作为投保人,以每人每年 150 元的保费标准,首批为全市 41864 名五保供养对象办理医疗护理保险。按照五保供养对象动态管理的原则,811 月份新批增了 447 人五保对象参保,截止 11 月底,全市已有 42311 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五保医疗护理保险。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正式实施。参保的五保供养对象因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残或死亡的,赔付伤残保险金为最高每人 6.3 万元;意外伤害和疾病医疗护理津贴为每人每天 126 元,按每一保单年度累计给付天数为 180 天计算,意外伤害和疾病医疗护理津贴最高年赔付额为2.268 万元,极大的保障了五保供养对象的利益。2、目标完成程度按照“简化程序量化时限强化公开优化服务”的目标要求,五保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做到不错一人,不漏一人,应保尽保,参保率达 100%,全市 42311 名五保对象参保,共核拨保费 650.74 万元,从 7 月 1 日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在全面实施。使五保对象在实行医疗护理保险中受益,进一步提升五保供养对象的保障水平。3、组织管理水平下发了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市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民201460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工作的通知(合民2014145 号)文件,规范了相关制度和政策,规定了参保对象、保险种类、理赔标准、理赔程序、理赔资金的发放等,建立了对接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保费资金核拨。加大政策宣传,召开全市乡镇民政办主任参加的专题业务培训,印发市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服务手册10000 本和市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理赔一点通 50000 张,同时将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理赔一点通在村(社区)和敬老院公开栏张贴。同时,加强县乡两级五保对象医疗护理保险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做到一户一档,一村一盒,一乡一柜档案管理,建立五保医疗护理对象信息数据库。三、资金管理绩效1、资金落实配套及时到位所需资金由市与县(市、区)按 1。1 比例承担,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根据县区上报的汇总统计表,核拨县区级保费资助金;县区民政局、财政局根据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在核定汇总五保投保情况后,依据保险合同按年度一次性付款至承保的保险公司,同时上报市民政局、财政局。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投保费用 150 元/人年,专款专用,不存在违规使用资金问题。2、所有理赔五保对象医疗护理资金由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合同服务需求在规定时间直接打卡发放到人。四、项目效益绩效1、群众知晓率高我们通过会议、培训、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地宣传五保对象医疗护理保障政策,规范操作程序等,在中国社会报、日报、新安晚报、商报、市场星报、日报、晚报、江淮晨报、新闻联播以及人民网、凤凰网、网等多家网络媒体都进行了宣传报道,发放服务手册和明白纸,提高人民群众对义保政策的知晓率,努力为五保老人和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筑“风险规避安全网”,使该项民生工程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2、社会效益明显针对该项目的服务需求,市民政局与国元保险公司积极协商,力求在保险流程上精简环节优化服务。通过简化承保和理赔处理的基本手续,完善业务信息查询和基本信息处理,加快业务处理速度开通便捷快速理赔支付,优化业务流程,简化手续,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障服务。为使广大五保对象更快捷的了解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的有关政策、服务流程,县区、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尽快熟悉相关保险工作规程,市民政局及时解疑释惑,编印了市五保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服务手册,下发至各县区、乡镇,针对五保对象关心的问题,分项目简介、承保公司、保险方案、服务团队、承包服务、宣传对接、理赔服务、承保及理赔流程问答等篇章,内容简洁、方便、实用。五保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已于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截至 11月底,全市总计 1039 人次获结案理赔,理赔到位金额 144.53万元。该项目有效提升了五保供养对象的保障能力,实现“大湖名城,幸福民政”的品牌效益。五、考评结论市五保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项目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总体组织管理有序、执行有效,资金安排及使用比较规范,相关各项管理制度能够得以执行。综合绩效级别评定为“优”。内容总结内容总结(1)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报告 3 篇第一篇(一)全面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我市将以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指导,制定详细的人才队伍建设方案,在政策支持、资金保障、人才培训方面构建完整系统的人才队伍建设体系(2)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占地 199 亩土地,总建筑面积 4000,设 200 张床位,总造价 66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