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试题及答案解析汇总.docx
-
资源ID:48729157
资源大小:64.65KB
全文页数:68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试题及答案解析汇总.docx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试题及答案解析汇总1.法律职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关于法官、检 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四类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规定,以下哪些判断 是正确的?()A.与当事人(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是法律职业人员共同的回避事 由B.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在其职业道德基本准那么中均有明文规定C.法官和检察官均有任职回避的规定,公证员那么无此要求D.不同于其他法律职业,律师回避要受到委托人意思的影响【答案】:C|D【解析】:A项,律师接受委托不受近亲属关系的限制。B项,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那么中未明确规定有关律师的回避制度,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那么也未明确规定有关法官回避制度的具体内 容。【解析】: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25条第1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 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 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甲因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 刑12年,不符合假释的条件。B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 规定第26条第2款规定,罪犯既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又符合法定 假释条件的,可以优先适用假释。乙的情形同时符合减刑和假释的条 件,可以优先适用假释。C项,第3条第2款规定,对于职务犯罪人员,不积极退赃的,不认 定其“确有悔改表现”。D项,丁在服刑中具有重大技术革新,成绩突出,属于“重大立功表 现”,应该对其减刑。8 .对侦查所实施的司法控制,包括对某些侦查行为进行事后审查。下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事后审查的对象主要包括逮捕、羁押、搜查等B.事后审查主要针对的是强行性侦查措施C.采取这类侦查行为不可以由侦查机关独立作出决定D.对于这类行为,公民认为侦查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进行救济【答案】:D【解析】:D项,关于事后审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 中对其合法权益的侵害,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其中,申诉、 控告,即为寻求司法途径进行救济。ABC三项,根据高检规那么第565条的规定,侦查监督的内容共有 20项,不仅包括逮捕、羁押、搜查,还包括回避、告知犯罪人的诉 讼权利等。并非对所有的侦查行为都进行事前审查,要接受事前审查 的侦查行为主要应包括逮捕、羁押、搜查这样一些较严厉的措施,有 的学者将其称之为强行性侦查措施,而与之相对应的任意性侦查措施 的采用那么可由侦查机关独立地作出决定。9 .关于故意与违法性的认识,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误以为买卖黄金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仍买卖黄金,但事实上 该行为不违反刑法。甲有犯罪故意,成立犯罪未遂B.甲误以为自己盗窃枪支的行为仅成立盗窃罪。甲对刑法规定存 在认识错误,因而无盗窃枪支罪的犯罪故意,对甲的量刑不能重于盗 窃罪C.甲拘禁吸毒的陈某数日。甲认识到其行为剥夺了陈某的自由,但误 以为刑法不禁止普通公民实施强制戒毒行为。甲有犯罪故意,应 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D.甲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害,但不知是否违反刑法,遂请教中学语 文教师乙,被告知不违法后,甲实施了该行为。但事实上刑法禁 止该行为。乙的回答不影响甲成立故意犯罪【答案】:C|D【解析】:A项,刑法并未将明文规定买卖黄金的行为触犯何种罪名,根据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那么,该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即使行为人存 在违法性认识错误,也不构成犯罪,更无可能构成犯罪未遂。B项, “不知法者不免责”,即不允许行为人以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 为借口逃避法律制裁。甲主观上认识到盗窃的对象是枪支,有盗窃枪 支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盗窃枪支的行为,就可以盗窃枪支罪追究甲 的刑事责任。C项,甲主观上有拘禁他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 拘禁的行为,其犯罪动机及对于行为违法性的认识并不影响其行为成 立非法拘禁罪。D项,甲已认识到行为是有害的,只是对行为是否违 反刑法产生了错误认识,这并不影响依照刑法追究甲的刑事责任。10.甲在乙骑摩托车必经的偏僻路段精心设置路障,欲让乙摔死。丙 得知甲的杀人计划后,诱骗仇人丁骑车经过该路段,丁果真摔死。关 于本案,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和丁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甲有罪B.甲的行为属对象错误,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C.丙对自己的行为无认识错误,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D.丙利用甲的行为造成丁死亡,可能成立间接正犯【答案】:A|B|C|D【解析】:AB两项,甲在偏僻的路段设置路障,丁骑车经过该路段摔死。根据 相当因果关系说,假设无甲设置路障的行为,丁就不会摔死。因此,甲 的行为与丁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甲设置路障的主观意图是 摔死乙,结果却造成了丁的摔死,属于对象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原 理,甲的行为仍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C项,丙出于杀死丁的主观心态,诱骗丁路过甲设置的路障,致使丁 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D项,间接正犯是指不亲自实行危害而利用他人之手达成犯罪目的, 主要包括利用无责任能力人犯罪和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 罪。丙利用的正是甲精心设计的犯罪工具,而甲对此并不知情,因此 丙可能成立间接正犯。11 .王某为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3岁,尚未就业。根据宪法 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王某的权利义务,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无需承当纳税义务B,不得被征集服现役C.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有休息的权利【答案】:C【解析】:A项,宪法第5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 义务。此题中,作为待业人员的王某不具有收入来源,不缴纳个人所 得税,但是其仍需要依照法律缴纳其他税种。B项,兵役法第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 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 法的规定服兵役。法律并未对公民依法服现役的义务作出排除性规 定。C项,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 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制度、财 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 治权利的人除外。在我国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一般是统一的,且除国籍、 年龄、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3项条件外,其他不作任何限制。D项,我国宪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 休息的权利。由此可知,休息权的主体仅限于“劳动者”。王某并未 劳动,不是劳动者,不享有宪法意义上的休息权。12 .张某发现甲企业在生产有毒有害食品,于是向A县质量监督局举 报。A县质量监督局受理后经过调查发现甲企业已经构成生产有毒有 害食品罪,遂将案件移送给A县公安局立案侦查。A县公安局审查后 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关于张某与A县质量监督局的诉讼权利,以下 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某可以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B.张某可以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 复核C. A县质量监督局可以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D.A县质量监督局可以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答案】:c【解析】:AB两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6条规定,控告人 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以内向作 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7日以 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 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 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因此,控告人 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先复议后复核。此题中,张某是 举报人,而非控告人,不享有控告人的复议、复核权。CD两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8条规定,移送案 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 书后3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 行政执法机关的复议申请后3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 的行政执法机关。因此,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不立案 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申请复核。13.关于缓刑的适用,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 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 刑,也可能适用缓刑D. T 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 仍有可能适用缓刑【答案】:A|B|C|D【解析】: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 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居住 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 A项,甲虽然犯两罪,但如果各罪分别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数罪并 罚后也符合缓刑的条件,那么可能适用缓刑。B项,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对于判 处管制的犯罪人不适用缓刑。C项,如果丙因立功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 那么可能适用缓刑。D项,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分,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 的人犯罪的除外。丁在实施放火罪时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犯罪, 因此5年后再犯故意犯罪的不构成累犯,有可能被判处缓刑。14.为促进规范司法,维护司法公正,最高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院在 诉讼活动中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据此,以下选项正确的 是()。A.检察院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不得派员在场B.检察院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时,不得派员在场C.律师收集到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告知检察院的,其相 关办案部门应及时审查D.法律未作规定的事项,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检察院可以安排听取【答案】:A|C【解析】:A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5条 规定,人民检察院在会见时不得派员在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监听律 师会见的谈话内容。B项,第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律师查 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应当在人民检察院设置的专门场所进行。必 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在场协助。C项,第7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 中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律师收集到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 场、未到达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 告知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相关办案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审查。D项,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在诉讼中提出意见 的权利。人民检察院应当主动听取并高度重视律师意见。法律未作规 定事项但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应当听取。15.甲因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在D市监狱服刑。服刑期 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在刑罚执行4年后, D市监狱向D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关于本案的减刑程序, 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D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可以书面审理A. D市中级人民法院可由审判员李某一人独任审判C.在审理过程中,甲对报请理由有疑问的,在经审判长许可后可以申 请能够证明其有悔改表现的证人乙出庭作证D. D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的,应当由甲提供其确有悔改表现的具C项,我国法官法第24条、检察官法第25条均规定了任职 回避,但公证员法没有关于回避的规定。D项,律师执业管理方法第28条规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 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 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 委托人的合法权益。2.关于法与人权的关系,以下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人权不能同时作为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而存在B.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人权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理性的产物 C.人权指出了立法和执法所应坚持的最低的人道主义标准和要求D.人权被法律化的程度会受到一国民族传统、经济和文化开展水平等 因素的影响【答案】:A【解析】:A项,从根本上说,人权是一种道德权利。为了保障人权的实现,人 权必须被法律化。由此可知,被法律化的人权(法律权利)都是道德 权利。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答案】:c【解析】: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6条 第5项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 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以下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被报请减 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 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及其 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此题中,甲所犯的贷款诈 骗罪属于金融诈骗犯罪,应当开庭审理。B项,刑诉解释第453条规定,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组成 合议庭,可以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因而,在本案中,D市中级人民 法院应组成合议庭审理此减刑案件。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11条 第2款规定,庭审过程中,检察人员对报请理由有疑问的,在经审判 长许可后,可以出示证据,申请证人到庭,向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 及证人提问并发表意见。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对报请理由有疑问的, 在经审判长许可后,可以出示证据,申请证人到庭,向证人提问并发 表意见。因此,经审判长许可后,甲也可以申请证人到庭。D项,刑诉解释第450条规定,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 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以下内容:减刑、假释建议书;终 审法院的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证明 罪犯确有悔改、立功或者重大立功表现具体事实的书面材料;罪犯 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 评估报告;根据案件情况需要移送的其他材料。经审查,材料不全 的,应当通知提请减刑、假释的执行机关补送。因此,本案中,不应 由罪犯甲提供证明材料,而应由审查执行机关即监狱提供证明材料。 16.关于盗伐林木罪,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盗伐本村村民张某院落外面的零星树木,如果盗伐数量较大,构 成盗伐林木罪B.乙在林区盗伐珍贵林木,数量较大,如同时触犯其他法条构成其他 犯罪,应数罪并罚C.丙将邻县国有林区的珍贵树木移植到自己承包的林地精心养护使 之成活的,不属于盗伐林木D. 丁在林区偷扒数量不多的具有药用价值的树皮,致使数量较大的林 木枯死的,构成盗伐林木罪【答案】:D【解析】:A项,盗伐林木是指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偷 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应认定为盗 窃罪。B项,乙在林区盗伐珍贵林木,数量较大的,触犯了盗伐林木罪和非 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两个罪名,对此应从一重论处。C项,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 大的行为。纠其本质,主观上存在非法占用故意,客观上存在侵害他 人占用的行为,因此“将邻县国有林区的珍贵树木移植到自己承包的 林地”实质上构成对他人占用的盗窃,构成盗伐林木。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 剥树皮等行为,牟取经济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 以盗窃罪定罪处分。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罪 处分。此题中,“数量不多的具有药用价值的树皮”可知经济利益数 额不大,因而不构成盗窃罪,但“致使数量较大的林木枯死”属于毁 林严重的情形,因此构成盗伐林木罪。17 .公安机关获知有多年吸毒史的王某近期可能从事毒品制售活动, 遂对其展开初步调查工作。关于这一阶段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的措施,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监听B.查询王某的银行存款C.询问王某D.通缉【答案】:B|C【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1条第3款规定,初查过程 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 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BC两项,属于上述规定中的初查措施。AD两项,均在立案后的侦查阶段才能采用。18 .张某因超速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不慎将行人A撞成重伤,且把B 停放在路边的摩托车撞毁了。张某因害怕承当责任在肇事后逃逸。S 区公安局在张某哥哥的协助下将张某抓获归案。S区检察院以交通肇 事罪对甲提起公诉。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张某就民事赔偿问题与A没有达成和解,而与B达成了和解,法 院应当对张某从轻处分B.B只有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C.B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张某与B达成和解,但张某不能即 时履行全部赔偿义务,S区法院应当制作附带民事和解书D.对张某哥哥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张某的行为,因为不是法定量刑情 节,法院可不予以审理【答案】:A【解析】:A项,刑诉解释第505条规定,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 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分;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 禁刑;判处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减轻处分;综合全案认为犯 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分。共同犯罪案件, 局部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对该局部被告人从宽 处分,但应当注意全案的量刑平衡。本案中,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B 达成了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张某从轻处分。B项,刑事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 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 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 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 托诉讼代理人。本案为公诉案件,B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自案 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C项,刑诉解释第504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 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双方愿意和解,但被告人不能即时履行全部 赔偿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附带民事调解书。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假设干问题的规 定第36条规定,在对被告人作出有罪认定后,人民法院认定被告 人的量刑事实,除审查法定情节外,还应审查以下影响量刑的情节: 案件起因;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是否对矛盾激化负有责 任及责任大小;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被告人平 时表现及有无悔罪态度;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情况,被告人是 否取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亲属谅解;其他影响量刑的情节。既有 从轻、减轻处分等情节,又有从重处分等情节的,应当依法综合相关 情节予以考虑。不能排除被告人具有从轻、减轻处分等量刑情节的, 判处死刑应当特别慎重。本案中,张某哥哥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张某的 行为,属于“被告人的近亲属协助抓获被告人”影响量刑的情节,人 民法院应当审查此量刑情节。19 .近代意义宪法产生以来,文化制度便是宪法的内容。关于两者的 关系,以下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广泛的文化权利和国家的文化政策A. 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文化权利C.我国现行宪法对文化制度的原那么、内容等做了比拟全面的规定D.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国家机关的文化教育管理职权和文化政策,是宪法文化制度的主要内容【答案】:A【解析】:A项,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宪法至上原那么、人人平等原 那么、三权分立原那么以及联邦体制,几乎没有对于文化权利和国家的文 化政策的规定。B项,公民的文化权利最早表达在德国1919年的魏玛宪法中。 该宪法第U8条规定,德国人民,在法律限制的范围内,有用语言、 文字、印刷、图书或其他方法,自由发表其意见之权,并不得因劳动 或雇佣关系,剥夺此种权利。CD两项,文化制度包括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国家机关的文化教育管 理职权和文化政策等内容。我国现行宪法对文化制度的原那么、内容等 作了比拟全面和系统的规定。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开展社会主 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第46条第1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20.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国家结构形式,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A.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看,我国有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两种 地方制度B.县、市、市辖区局部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 府审批C.经济特区是我国一种新的地方制度D.行政区划纠纷或争议的解决是行政区划制度内容的组成局部【答案】:D【解析】:D项,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在处 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我国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 积极性、主动性的原那么。依据这一原那么,我国在地方进行行政区域划 分,实行行政区域划分制度。从内容上看,行政区域划分制度包括行 政区域划分的机关、原那么、程序以及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AC两项,按不同区域所实行的不同地方制度,可将我国的行政区划 分为:普通行政区划;民族自治地方区划;特别行政区划。民 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我国的两种地方制度,但经济特 区不是一种新的地方制度。B项,根据宪法的规定,县、市、市辖区局部行政区域界线的变 更,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而并非直接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审批。21.某市建立并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其作为市委、 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对此,以下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开展的一种表现D.可以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答案】:D【解析】:A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有利于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 过程公开、责任明确。B项,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要求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 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 任倒查机制。C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的措施,是深入 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表现,也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开展 的一种表现。D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 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 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是行政机关内部的决策机制,和公众参与、集体讨论是并列的,不能 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制度。22.关于结果加重犯,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故意杀人包含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实际上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 加重犯B.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犯罪客体相同,强奸、强制猥亵行为致 妇女重伤的,均成立结果加重犯C.甲将乙拘禁在宾馆20楼,声称只要乙还债就放人。乙无力还债, 深夜跳楼身亡。甲的行为不成立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D.甲以胁迫手段抢劫乙时,发现仇人丙路过,于是立即杀害丙。甲在 抢劫过程中杀害他人,因抢劫致人死亡包括故意致人死亡,故甲成立 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B项,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是,“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 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开展。”人权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理性的 产物,而是历史地产生的,最终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它的具体内容和范围总是随着历史开展、社会进步而不断丰富和扩展 的。C项,人权是法的源泉。不表达人权要求的法律就不是好的法律,是 永远不会产生促成法治秩序的法律;而表达人权精神和内容的法律, 一般来说都是好的法律,是表达社会进步的法律。人权对法的作用体 现在:指出了立法和执法所应坚持的最低的人道主义标准和要求; 可以诊断现实社会生活中法律侵权的症结,从而提出相应的法律救 济的标准和途径;有利于实现法律的有效性,促进法律的自我完善。 D项,基本人权必须法律化。至于哪些人权能转化为法律权利,得到 法的保护,取决于以下两个因素:一国经济和文化的法治状况; 一国的民族传统和基本国情。3.甲乙丙三国为某投资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在参加该公约时提出了保 留,乙国接受该保存,丙国反对该保存,后乙丙丁三国又签订了涉及 同样事宜的新投资公约。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以下哪些选项 是正确的?()A.因乙丙丁三国签订了新公约,导致甲乙丙三国原公约失效B,乙丙两国之间应适用新公约C.甲乙两国之间应适用保存修改后的原公约【答案】:c【解析】: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出于基本构成要件的故意或者过失,在实施 基本行为时,发生了超过基本构成要件结果的加重结果,因而导致刑 罚加重的犯罪形态。结果加重犯不成立独立的罪名。A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典型的结果加重犯,仍构成故意伤害罪, 与故意杀人罪是两项独立的罪名。B项,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性自主权,强制猥亵妇女罪侵犯的 客体是妇女的性自主权和人格尊严。强奸行为致妇女重伤的,属于结 果加重犯,加重处分;强制猥亵妇女罪并未将此规定为加重处分的情 形,不成立结果加重犯。C项,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要求非法拘禁行为 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乙的死亡结果与非法拘禁行为之间不 存在因果关系,不构成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D项,甲实施的是两个行为,对乙实施了抢劫,对丙实施了故意杀人 行为,二者之间并无因果关系,应分别评价,予以数罪并罚。23.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在侦查阶段,甲父向检察院申请进行羁押 必要性审查。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由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B.审查应不公开进行C.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了解本案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D.如对甲父的申请决定不予立案的,应由检察长批准【答案】:C【解析】:A项,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3条规 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 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查监督、公诉、侦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 部门予以配合。B项,第14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进行公开审查。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除 外。本案是盗窃案,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C项,第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以采取以 下方式: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和证明材 料;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 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了解是否达成和解 协议;听取现阶段办案机关的意见;听取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的意见;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状况;其他方D项,第12条规定,经初审,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具有本 规定第17条、第18条情形之一的,检察官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 检察长或者分管副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对于无理由或者理由明显 不成立的申请,或者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未提供新的证明材料或者没 有新的理由而再次申请的,由检察官决定不予立案,并书面告知申请 人。由此可见,对甲父的申请决定不予立案,检察官就可以决定,无 须检察长批准。24.甲的以下哪些行为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不考虑情节)?()A.甲、乙共同盗窃了丙的财物。为防止公安人员提取指纹,甲在丙报 案前擦掉了两人留在现场的指纹B.甲、乙是好友。乙的重大贪污罪行被丙发现。甲是丙的上司,为防 止丙作证,将丙派往境外工作C.甲得知乙放火致人死亡后未清理现场痕迹,便劝说乙回到现场毁灭 证据D.甲经过犯罪嫌疑人乙的同意,毁灭了对乙有利的无罪证据【答案】:C|D【解析】:帮助毁灭证据罪是指帮助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毁灭证据,情节严重的行 为。以下行为均属于帮助毁灭证据:行为人单独为当事人毁灭证据; 行为人与当事人共同毁灭证据,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与当事人并不 成立共犯;行为人为当事人毁灭证据提供各种便利条件,这种情况 下行为人不是帮助犯而是正犯;行为人唆使当事人毁灭证据,这种 情况下行为人不是教唆犯而是正犯。A项,甲本人属于当事人,其毁灭证据的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不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B项,妨害作证罪是指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 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丙属于证人而非证据,甲实施的是阻止作证 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而非帮助毁灭证据罪。C项,甲劝说乙毁灭证据,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甲属于正犯而非教 唆犯。D项,帮助毁灭证据罪侵害的法益不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而是 国家的刑事诉讼秩序,当事人对此并无处分权限,乙的同意和被毁灭 的证据对乙有利的事实并不影响甲毁灭无罪证据的定性,甲毁灭对乙 有利的无罪证据可能造成无罪的乙被判有罪,同样侵害了国家的刑事 诉讼秩序,其行为仍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25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 释规定,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以 及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应听取被害人的意见。被害人对检察 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和不起诉的决定,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 诉,但不能向法院提起自诉。关于这一解释的理解,以下哪些选项是 正确的?()A.增加了听取被害人陈述意见的机会B.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转向处置C.表达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保护D.是刑事公诉独占主义的一种表达【答案】:A|B|C【解析】: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2条的规定,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 事案件,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前,应听取被害人的意见。BC两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对本应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刑事案件 专项为非刑事诉讼的方式处理的非司法化,一些国家称之为转向处 置。该处置方式能防止刑事诉讼的消极性作用,从而给予犯罪未成年 人实质性的保护。D项,刑事公诉独占主义指刑事案件的起诉权被国家垄断,排除被害 人自诉。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 即在对刑事犯罪实行国家追诉的同时,兼采被害人追诉主义。26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关组织和职权,以下选 项正确的选项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B.国务院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局部地区进 入紧急状态C.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 假设干派出机构D.地方各级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检察院负责【答案】:B|D【解析】:B项,根据宪法第89条第16项规定,国务院有权依照法律规定 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局部地区进入紧急状态。D项,宪法第133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 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据此,我国检察院是双重领导制。A项,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监督宪法 的实施。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宪法,监 督宪法的实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没有解释宪法的职权。C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 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 立假设干派出机关。而非“派出机构”。27 .某工商局因陈某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扣押其从事违 法经营活动的电脑15台,后作出没收被扣电脑的决定。以下哪些说 法是正确的?()A.工商局应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B.因扣押电脑数量较多,作出扣押决定前工商局应告知陈某享有要求 听证的权利C.对扣押的电脑,工商局不得使用D.因扣押行为系过程性行政行为,陈某不能单独对扣押行为提起行政 诉讼【答案】:A|C【解析】:A项,行政强制法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 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18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 押决定书和清单。B项,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未规定听证程序。C项,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 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D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8条第1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 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 有权依法要求赔偿。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2项也规定,对 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 强制执行,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扣押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对扣押行为可以单独提起行政诉讼。28 .以下哪一犯罪属抽象危险犯?()A.污染环境罪B.投放危险物质罪C.破坏电力设备罪D.生产、销售假药罪【答案】:D【解析】:危险犯分为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具体危险犯,是指以行为当时 的具体情况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只要实施了 某个犯罪行为,虽然不能直接侵害客体对象,但是对刑法所保护的客 体造成具体的危害即构成犯罪。抽象危险犯,是指以一般的社会生活 经验为根据,认定行为通常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虽然对刑法所 保护的客体没有产生具体的危害,但是使得客体处于危险的状态之下 即构成犯罪。A项,根据刑法第338条的规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 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 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污染环境罪要求行 为具有严重污染环境的危险性,属于具体危险犯。B项,根据刑法第114条的规定,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成立不需要 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害结果,但需 要行为人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平安,即有危害公共平安的危险存在, 属于具体危险犯。C项,根据刑法第118条的规定,破坏电力设备罪要求破坏电力 设备的行为具有现实的危险性,危及公共平安才构成犯罪,属于具体 危险犯。D项,生产、销售假药罪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本钱罪。不管具体危险是否发生,行为一经实施即宣告 成立,属于抽象危险犯。29.甲国某航空公司国际航班在乙国领空被乙国某公民劫持,后乙国 将该公民控制,并拒绝了甲国的引渡请求。两国均为1971年关于 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平安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等三个国际民航平安公约 缔约国。对此,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劫持未发生在甲国领空,甲国对此没有管辖权B.乙国有义务将其引渡到甲国C.乙国可不引渡,但应由本国进行刑事审判D.本案属国际犯罪,国际刑事法院可对其行使管辖权【答案】:C【解析】:A项,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平安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第5条第1 款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各缔约国应采取必要措施,对罪行实施管辖 权:罪行是在该国领土内发生的;罪行是针对在该国登记的航空 器,或在该航空器内发生的;在其内发生犯罪行为的航空器在该国 降落时被指称的罪犯仍在航空器内;罪行是针对租来时不带机组的 航空器,或是在该航空器内发生的,而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或如承D.尽管丙国反对甲国在原公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