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试题题库-试题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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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试题题库-试题答案.docx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试题题库试题答案L在公交车上,歹徒甲看中乘客乙价值5000元的手包,在公交车到 站准备开门的时候,夺过手包就跑下车,乘客乙追着不放,好心的乘 客丙也帮助下车追赶甲。跑出200米后,甲拿起旁边水果摊的水果刀 威胁丙:再过来我就不客气了。丙毫不示弱,拼死抢回手包。关于甲 的行为,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第269条),不适用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这一加重处分情节B.甲的行为仅构成抢夺罪C.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D.甲的行为仅构成抢夺罪,因为后续的暴力行为并没有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不能转化成抢劫【答案】:A【解析】:ABC三项,本案中,该案中,行为人的前行为是抢夺,后使用暴力相8.王某贩卖海洛因50克,运输甲基苯丙胺30克,走私鸦片500克。以下说法正确的有()oA.无论是否需要转化为海洛因定罪,都以580克计算毒品重量B.如果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那么不得假释C.应将鸦片和甲基苯丙胺转化为海洛因后定罪D.不以贩卖、运输、走私毒品罪数罪并罚【答案】:C|D【解析】:AC两项,不同毒品的毒性并不完全相同,行为人在实施不同类型的 毒品犯罪行为时,如果分别针对不同种类的毒品,那么需要换算为同一 种类的,以综合评价其社会危害性。如果需要转化为海洛因来计算毒 品犯罪数量,那么甲基苯丙胺、鸦片应折算成相对应数量的海洛因, 1克海洛因=1克甲基苯丙胺;1克海洛因=20克鸦片。根据这一换 算,不能以580克海洛因的重量计算。另外,行为人的走私、贩卖、 运输这三个行为,针对的是不同对象,其中任何一行为,都不应该对 整体的数量负责。B项,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 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判处十年以上有 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本案中,王某的行 为不属于上述“不得假释”的犯罪之列。D项,刑法第347条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是选择性罪名,即行为人仅实施了其中一行为的,定一罪;如果行为 人实施了其中多种行为的,也定一罪。故本案不需要数罪并罚,仅认 定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一罪。9.某法院将扣押的车辆放在停车场,甲对该停车场的保管员乙谎称自 己是法院的人,受法院的委托过来把车开走。保管员乙信以为真,并 收取了甲给的保管费后,让甲把汽车开走。以下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保管员乙对该车辆有处分权B.甲的行为成立盗窃罪,保管员乙对该车辆没有处分权C.如果甲是该车辆的所有权人,甲通过欺骗方式骗回自己所有的汽车 的,假设坚持财产罪的保护法益为财产所有权,甲的行为不成立诈骗罪 D.如果甲是该车辆的所有权人,甲通过欺骗方式骗回自己所有的汽车 的,假设坚持财产罪的保护法益为财产占有权,甲的行为成立诈骗罪【答案】:B【解析】:AB两项,盗窃罪为行为人将他人占有之物占为己有的过程。诈骗罪 为被骗人在行为人的欺骗下,将自己有处分权的财物,主动转移占有, 从而遭受财产损失的过程。本案中,保管员乙对其保管、占有的车辆 有处分权。乙轻信甲之言,将车交于甲,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CD两项,本案中,甲拥有汽车的所有权,法院为汽车的合法占有者。 假设坚持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为财产所有权,甲取回的是自己所有的财 产,甲的行为不成立诈骗罪。如果坚持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为占有权, 那么甲侵犯了法院对该车辆的占有,甲的行为成立诈骗罪。10.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第13条要 求完善法庭辩论规那么,确保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法庭应当充分听取 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论辩护权。关于这一 规定的理解,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符合我国刑事审判模式逐步弱化职权主义色彩的开展方向B.确保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核心在于保障被告人和辩护人能充分发 表意见C.表达了刑事审判的公开性D.被告人认罪的案件的法庭辩论,主要围绕量刑进行【答案】:A|B|D【解析】:A项,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第13条 强调发挥控辩双方的积极主动作用,有助于弱化法官的积极主动作 用,促进控辩双方的积极对抗,朝着控辩式审判模式开展。B项,刑事诉讼法第1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 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 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由此可见,在法庭辩论中,确保控辩意见发 表在法庭,核心在于保障被告人和辩护人能充分发表意见。C项,刑事审判的公开性是指审判活动应当公开进行,除了为保护特 定的社会利益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都应当公开审理,即使依法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也应当公开。此题与刑事审判的公开性 无关。D项,高法解释第227条第1款规定,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在 确认被告人了解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自愿认罪且知悉认罪 的法律后果后,法庭调查可以主要围绕量刑和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 行。11.某乡属企业多年未归还方某借给的资金,双方发生纠纷。方某得 知乡政府曾发过5号文件和210号文件处分了该企业的资产,遂向乡 政府递交申请,要求公开两份文件。乡政府不予公开,理由是5号文件涉及第三方,且已口头征询其意见,其答复是该文件涉及商业秘密, 不同意公开,而210号文件不存在。方某向法院起诉。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B.对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方某不具有申请人资格C.乡政府不公开5号文件合法D.方某能够提供210号文件由乡政府制作的相关线索的,可以申请法 院调取证据【答案】:D【解析】:A项,2019年5月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相关知识点删除。 对是否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存在解释上的争议。因此,该项存疑 不选。B项,方某作为申请人,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不需要具备特殊的 资格。即对于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方某具有申请人资格。C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5条规定,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 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 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在此题中,乡政府征询第三方意见后,第 三方答复是不同意公开,另外该政府信息不公开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 重大影响,因此乡政府不公开5号文件不合法。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规 定第5条第5款规定,被告主张政府信息不存在,原告能够提供该 政府信息系由被告制作或者保存的相关线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 取证据。12.2014年1月,北京居民李某的一件珍贵首饰在家中失窃后被窃贼 带至甲国。同年2月,甲国居民陈某在当地珠宝市场购得该首饰。2015 年1月,在获悉陈某将该首饰带回北京拍卖的消息后,李某在北京某 法院提起原物返还之诉。关于该首饰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以下哪一选 项是正确的?()A.应适用中国法B,应适用甲国法C.如李某与陈某选择适用甲国法,不应支持D.如李某与陈某无法就法律选择达成一致,应适用甲国法【答案】:D【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 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 在地法律。我国司法实践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即第三人善意、有偿取 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此题中,陈某与李某没 有选择适用的法律,那么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陈某在 甲地珠宝市场购得该首饰,故应适用甲国法。13.关于缓刑的适用,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 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 刑,也可能适用缓刑D. T 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 仍有可能适用缓刑【答案】:A|B|C|D【解析】: 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 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居住 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 A项,甲虽然犯两罪,但如果各罪分别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数罪并 罚后也符合缓刑的条件,那么可能适用缓刑。B项,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对于判 处管制的犯罪人不适用缓刑。C项,如果丙因立功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 那么可能适用缓刑。D项,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分,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 的人犯罪的除外。丁在实施放火罪时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犯罪, 因此5年后再犯故意犯罪的不构成累犯,有可能被判处缓刑。14.某区质监局以甲公司未依食品平安法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 为由,对其处以行政处分。甲公司认为,依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原那么, 应适用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而非食品平安法,遂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 的?()A.条例不是食品平安法的特别法,甲公司说法不成立B.食品平安法中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法律规范属于公法C.假设条例与食品平安法抵触,法院有权直接撤销D.条例与食品平安法都属于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中的“法律,【答案】:A|B【解析】:A项,条例规范的对象是工业产品,食品平安法规范的对象是 食品,两者不是特别与一般的关系;即使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那么也只是适用于相同位阶的法律渊源,不同位 阶的法律渊源应当适用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那么,食品平安法与条 例并不是同一位阶,因此甲公司说法不成立。B项,食品平安法中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法律规范,是关于 行政许可的规定,属于行政法规范。C项,立法法第97条第2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 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75条第2款规定的自 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此可知,假设条例与食品平安法抵触那么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而不是法院直接撤销。D项,条例与食品平安法都属于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我 国法的正式渊源中的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基本法律及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一般法律。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 食品平安法才属于“法律”(狭义的法律)。15.1913年3月20日,宋教仁先生在上海火车站遇刺身亡。该案由公 共租界会审公廨审判。关于会审公廨制度,以下说法错误的选项是()oA.会审公廨是清廷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的 特殊审判机关B.会审公廨制度是对我国司法主权的践踏C.中华民国成立后,会审公廨制度依然存续D.案件由外国领事官员审判,中国官员无权参与【答案】:D【解析】:ABD三项,会审公廨,是指1864年清廷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 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的特殊审判机关。涉及外国人须有领事官员参 加,租界内中国人诉讼有外国领事观审。会审公廨主审官为中国官员, 但案件涉及上述三国人,那么该国领事可派人担任陪审官,这是对我国 威胁而抗拒抓捕,应成立刑法第269条的转化型抢劫(事后抢劫)。但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应作限制解释,强调暴力、胁迫发生在公 共交通工具内,甲的暴力、胁迫行为并没有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 因此其行为不构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不适用在共交通工具上抢 劫这一加重处分情节。D项,成立转化型抢劫,不需要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暴力应具有足 以使他人不敢对抗、不能对抗的程度,即与普通抢劫罪的暴力程度相 当。如果程度极其轻微的,不能转化为抢劫罪。2.在袁某涉嫌故意杀害范某的案件中,以下哪些人员属于诉讼参与 人?()A.侦查阶段为袁某提供少数民族语言翻译的翻译人员B,公安机关负责死因鉴定的法医C.就证据收集合法性出庭说明情况的侦查人员D.法庭调查阶段就范某死因鉴定意见出庭发表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 人【答案】:A|B【解析】: 司法主权的践踏。C项,1912年2月12日,清廷公布退位诏书,同年,中华民国成立。 中华民国继承了清廷与列强签署的各项国际条约,会审公廨直到民国 16年(1927年)撤销。16.以下哪些规范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部门规章【答案】:B|C|D【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3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 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属于法律绝对保存事项,除法律之外的其 他规范性文件均不得设定。17.未成年人甲(17周岁,还有两个月满18周岁)涉嫌故意伤害罪(轻 伤)被A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A区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审 查起诉两日后甲满18周岁。A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 附条件不起诉。在考验期间,甲犯新的盗窃罪,A区人民检察院对甲 作出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向A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关于本 案的诉讼程序,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区人民法院应当对本案公开审判,但不得组织人员旁听A. A区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应当征得他的父亲同意才能适用C.本案中A区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是违法的D. A区人民法院立案时甲未满20周岁,本案应当由少年法庭审理【答案】:A|D【解析】:A项,刑诉解释第467条规定,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 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 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到场代表 的人数和范围,由法庭决定。到场代表经法庭同意,可以参与对未成 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工作。对依法公开审理,但可能需要封存犯罪记 录的案件,不得组织人员旁听。刑事诉讼法第286条第1款规定,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 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此题中,甲在移送审查起诉两日后己满18 周岁,不符合不公开审理的情况,因此,本案依法应当公开审判。但 由于甲在犯罪时不满18周岁,可能需要封存犯罪记录,因此,公开 审理时,不得组织人员旁听。B项,刑诉解释第474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 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辩护人的意见。上述人员提出异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C项,刑事诉讼法第282条第1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 分那么第4章、第5章、第6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 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 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 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D项,刑诉解释第463条规定,以下案件由少年法庭审理:被 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 岁的案件;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 案时不满二十周岁,并被指控为首要分子或者主犯的共同犯罪案件。 其他共同犯罪案件有未成年被告人的,或者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 案件是否由少年法庭审理,由院长根据少年法庭工作的实际情况决 定。此题中,尽管甲新犯盗窃罪时已经满了 18周岁,但其在实施故 意伤害罪时未满18周岁,且法院立案时未满20周岁,本案是针对甲 故意伤害罪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而提起公诉的,符合少年法庭审理 的条件,由少年法庭审理。18 .甲市乙区卫健局以韩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为由,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和罚款7000元的决定。韩某不服, 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此案,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韩某应当向市卫健局提出复议申请B.行政复议期间,卫健局不得改变被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C.韩某申请复议材料不齐全的,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 书面通知韩某补正D.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由1名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行 政复议案件的审理【答案】:C【解析】:A项,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 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 议。韩某可以向市卫健局或者乙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B项,行政复议法第39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 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 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C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9条规定,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 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 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 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 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D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 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19 .以下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A.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付款后尚未取得毒品即被查获 B.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支票后,未到银行提取现金 即被查获C.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但第 二天被退回D.发送诈骗短信,受骗人上当后汇出5万元,但因误操作汇到无关第 三人的账户【答案】:D【解析】: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 得逞。其特征包括: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得逞;犯罪未 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A项,行为人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主观上存在贩卖的故 意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网上支付完毕,已经完成了购买毒品的全 部过程,虽未到货,仍应认定为犯罪既遂。B项,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请托人给予的现金支票,该受贿行为已 经完成,构成犯罪既遂,后续提取现金行为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 C项,行贿罪的只要交付完成即为犯罪既遂,第二天钱款被退回,不 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D项,行为人虽然实施了诈骗行为,受骗人基于这一信任主动交付财 物而造成财产损失,但是由于受害人操作失误并未将该款项汇入行为 人的账户,行为人并未实际控制钱款,因此构成犯罪未遂。20 .甲乙两国就海洋的划界一直存在争端,甲国在签署联合国海洋 法公约时以书面声明选择了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乙国在加入公约 时没有此项选择管辖的声明,但希望争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根据相 关国际法规那么,以下选项正确的选项是()oA.海洋法法庭的设立不排除国际法院对海洋活动争端的管辖B.海洋法法庭因甲国单方选择管辖的声明而对该争端具有管辖权C.如甲乙两国选择以协商解决争端,除特别约定,两国一般没有达成有拘束力的协议的义务D.如丙国成为双方争端的调停国,那么应对调停的失败承当法律后果【答案】:A|C【解析】:A项,国际海洋法庭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它是在海 洋活动领域的全球性国际司法机构。海洋法庭的建立,不排除国际法 院对海洋活动争端的管辖,争端当事国可以自愿选择将海洋争端交由 哪个机构来审理。B项,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可 以通过发表声明,就具有以下性质之一的争端,对于接受同样义务的 任何其他当事国,接受法院的管辖为当然具有强制性,而不需要再有 特别的协定。这些争端是:对于条约的解释、违反国际义务的任何事 实、违反国际义务而产生的赔偿的性质和范围等。这里“任择”是指 当事国自愿选择是否作出声明;一旦作出声明,在声明接受的范围内, 国际法院就具有了强制的管辖权,而不需其他协定。此题中,甲作出 了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乙未作出接受联合国国际法 院强制管辖的声明。所以,甲单方将争议提交海洋法庭的做法不符合 国际法。C项,谈判和协商一般在当事国之间适用。除特别约定,两国一般没 有达成有拘束力的协议的义务。D项,调停是指第三方以调停人的身份,就争端的解决提出方案,并 直接参加或主持谈判,以协助争端解决。斡旋或调停不管成功与失败, 第三方的任务均告终止,不承当监督和担保争端解决方案实施的法律 责任。21 .孙某系甲省乙市海关科长,与走私集团通谋,利用职权走私国家 禁止出口的文物,情节特别严重。关于本案管辖,以下哪些选项是正 确的?()A.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经甲省检察院决定,可由检察院立案侦查C.甲省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后可根据案件情况自行侦查D.甲省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后可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甲省丙市检察院 侦查【答案】:A|B|C|D【解析】:AB两项,刑事诉讼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 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 案侦查。此题中,孙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走私文物,情节特 别严重,属于“重大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 由检察院立案侦查。不过,其本身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因此, 也可以由海关走私侦查部门(专门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CD两项,高检规那么第10条规定,对本规那么第9条规定的案件, 基层人民检察院或者分、州、市人民检察院需要直接立案侦查的,应 当层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对于基层人民检 察院层报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案件,应当进行审查,提出是否需要立案 侦查的意见,报请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报请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立 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写明案件情况以及需 要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理由,并附有关材料。省级人民检察院应 当在收到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后的10日以内作出是否立案侦查的决 定。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由下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也可 以决定直接立案侦查。因此,省级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后,根据案件 情况,可以自行侦查或者制定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点拨】“职务犯罪”不等于“利用职务进行犯罪”,后者概念大于前 者。22.关于诈骗罪的认定,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数额)?()A.甲利用信息网络,诱骗他人点击虚假链接,通过预先植入的木马程序取得他人财物。即使他人不知点击链接会转移财产,甲也成立诈骗 罪B.乙虚构可供交易的商品,欺骗他人点击付款链接,取得他人财物的, 由于他人知道自己付款,故乙触犯诈骗罪C.丙将钱某门前停放的摩托车谎称是自己的,卖给孙某,让其骑走。丙就钱某的摩托车成立诈骗罪D. 丁侵入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将刘某存折中的5万元存款转入自己 的账户。对丁应以诈骗罪论处【答案】:B【解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 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它要求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 相,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进而对财物进行处分。A项,由于他人点击链接时没有处分财产的意思,因此不能成立诈骗 罪,甲的行为应构成盗窃罪。B项,乙虚构可供交易的商品,他人陷入错误认识,付款给乙,乙的 行为构成典型的诈骗罪。C项,丙谎称钱某的摩托车是自己的,将其卖给孙某,实质上属于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 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诉讼参与 人指的是专门机关以外的人。AB两项,翻译人员和作为鉴定人的法医都属于诉讼参与人。C项,侦查人员是专门机关的人,不属于诉讼参与人。D项,有专门知识的人尽管参加诉讼,但不是诉讼参与人。3.关于司法制度的表述,以下选项正确的有()。A.解决纠纷是司法制度的普遍性特征,它构成司法制度产生的基础、 运作的主要内容和直接任务,是其他功能发挥的先决条件B.司法具有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的直接功能,人权保障、解释和 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C.司法人员只能在工作场合与当事人接触D.司法人员不得向当事人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答案】:A|D【解析】:AB两项,司法权属于判断权,其直接功能是解决纠纷。因此,解决 纠纷是司法制度的普遍性特征,它构成司法制度产生的基础、运作的 将钱某的摩托车秘密据为己有,然后出卖给他人,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而非诈骗罪。D项,丁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刘某存折里的钱,而刘某并没有 处分财产的意思,故丁构成盗窃罪而非诈骗罪。23.甲、乙涉嫌共同抢夺。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 乙有期徒刑2年。检察院以对甲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甲、乙均没 有上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以下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A.二审法院仅就甲的量刑问题进行审查B.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C.乙应当参加法庭调查D.如果改判,二审法院可以加重乙的刑罚【答案】:A|B|C|D【解析】:A项,刑事诉讼法第233条第1款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 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 诉范围的限制。B项,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 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C项,刑 事诉讼法解释第323条第2款的规定,同案审理的案件,未提出上 诉、人民检察院也未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被告人要求出庭的,应当准 许。出庭的被告人可以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乙不是“应当”而是“可 以”参加法庭调查。D项,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25条所规定 的上诉不加刑原那么,此题中,二审法院可以加重甲的刑罚,但是不可 以加重乙的刑罚。24 .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李某在王某提起 刑事自诉后聘请省会城市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担任辩护人。关于本 案,以下哪一做法符合相关规定?()A.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 理人B.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C.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D.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答案】:C【解析】:A项,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28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 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得代理诉讼案 件的双方当事人,偏远地区只有一律师事务所的除外。此题中,赵律 师可以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但赵律师与钱律师共事于同一 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分别担任李某和王某的辩护人。B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方法第12条规定,禁止刑事诉讼案件、 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 费。题述案件为刑事自诉案件,因此不在风险代理收费范围之内。C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方法第19条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在提供 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 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第20条规定,律 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 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必 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因此,办案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可 以由律师与委托人进行协商,由委托人预付,最后实报实销,多退少 补。D项,律师法第5条第1款的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 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1年;品行良好。 此题中,实习律师尚未取得执业资格,不能以律师身份出庭辩护。25 .李某花2000元购得某省M公司生产的苦茶一批,发现其备案标准 并非苦茶的标准,且保质期仅为9个月,但产品包装上显示为18个 月,遂要求该公司支付2万元的赔偿金。对此,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李某的索赔请求于法有据B.茶叶的食品平安国家标准由国家卫计委制定、公布并提供标准编号C.没有苦茶的食品平安国家标准时,该省卫计委可制定地方标准,待 国家标准制定后,酌情存废D.国家鼓励该公司就苦茶制定严于食品平安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 企业标准,在该公司适用,并报该省卫计委备案【答案】:A|D【解析】:A项,根据食品平安法第148条第2款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 平安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的食品,消费者 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 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缺乏1000元的,为1000 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平安且不会对消费者 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由于苦茶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因而李某可 以主张10倍价款赔偿。B项,根据食品平安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食品平安国家标 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 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因而苦茶的国家标准 编号应当是由国家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C项,根据食品平安法第29条的规定,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 食品平安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 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平安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 平安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D项,根据食品平安法第30条的规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 制定严于食品平安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 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26.陈某欲得到某项市政工程,将100万元交给刘甲(普通公民),希 望其交给管理工程的副市长刘乙(刘甲胞弟),予以说情。刘甲将陈 某的请求告诉刘乙,将100万元要交给刘乙。刘乙说:“钱你留着, 工程我会帮助的”。陈某因此获得工程。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 是()。A.刘甲和刘乙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陈某构成行贿罪B.刘甲构成利用影响力的受贿罪,刘乙构成受贿罪,陈某构成对有影 响力的人行贿罪C.刘甲构成利用影响力的受贿罪,刘乙不构成受贿罪,陈某构成对有 影响力的人行贿罪D.刘甲同时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受贿罪的共犯,刘乙构成受贿罪,陈某构成行贿罪【答案】:A【解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行为人(中间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 关系密切人)接受请托人钱财,利用自己的影响力,通过国家工作人 员(办事人)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本案中,陈 某希望刘甲将100万元交给刘乙,说明陈某没有向刘甲行贿的意思, 对刘甲不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刘甲也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 罪。陈某只有向刘乙行贿的意思,构成行贿罪,数额为100万元。刘 乙让刘甲将100万元自己留着,为陈某谋取不正当利益,二者成立共 同犯罪,刘乙构成受贿罪,刘甲构成受贿罪共犯。27.关于“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动态的宪法”,下 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各国宪法中关于人权保障条款的 核心B.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程序与辩护等规定, 都直接表达了宪法关于公民人身、住宅、财产不受非法逮捕、搜查、 扣押以及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C.刑事诉讼法规范和限制了国家权力,保障了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基 本人权和自由D.宪法关于人权保障的条款,都要通过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实施来 实现【答案】:A|B|C【解析】:A项,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在宪法条文中具有重要地位。这些 表达法治主义的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了各国宪法或者宪 法性文件中关于人权保障条款的核心。B项,各国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中有关强制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程 序,羁押期限,辩护,侦查、审判的原那么和程序等规定,都直接表达 了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关于公民人身、住宅、财产不受非法搜查、逮 捕、扣押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C项,由于刑事诉讼法规范和限制了国家权力,因而成为保障公 民基本人权和自由的基石。D项,宪法的许多规定,一方面要通过刑事诉讼法保证刑 法的实施来实现;另一方面要通过刑事诉讼法本身的实施来实 现。28.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缔约国,阮某为甲国派驻 乙国的领事官员。关于阮某的领事特权与豁免,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 的?()A.如犯有严重罪行,乙国可将其羁押B.不受乙国的司法和行政管辖C.在乙国免除作证义务D.在乙国免除缴纳遗产税的义务【答案】:A【解析】:A项,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41条第1款规定,领事官员不得予 以逮捕候审或羁押候审,但遇犯严重罪行之情形,依主管司法机关之 裁判执行者不在此列。B项,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43条规定,领事官员及领馆雇员对 其为执行领事职务而实施之行为不受接受国司法或行政机关之管辖。 惟本条第一项之规定不适用于以下民事诉讼:(一)因领事官员或领 馆雇员并未明示或默示以派遣国代表身分而订契约所生之诉讼;(二) 第三者因车辆船舶或航空机在接受国内所造成之意外事故而要求损 害赔偿之诉讼。所以领事并非完全不受司法和行政管辖,存在例外情 况。C项,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44条规定,(一)领馆人员得被请 在司法或行政程序中到场作证。除本条第三项所称之情形外,领馆雇 员或服务人员不得拒绝作证。如领事官员拒绝作证,不得对其施行强 制措施或处分。(二)要求领事官员作证之机关应防止对其执行职务 有所阻碍。于可能情形下得在其寓所或领馆录取证言,或接受其书面 陈述。(三)领馆人员就其执行职务所涉事项,无担任作证或提供有 关来往公文及文件之义务。领馆人员并有权拒绝以鉴定人身份就派遣 国之法律提出证言。故领馆官员具有作证的义务,仅就职权范围内才 免于作证。D项,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49条的规定,领事官员及领 馆雇员以及与其构成同一户口之家属免纳一切对人或对物课征之国 家、区域或地方性捐税,但间接税;接受国课征之遗产税、遗产取得 税或继承税及让与税;服务费等不在此列。即领事免纳一切对个人和 物的课税,包括国家的、区域的和地方的捐税,但间接税、遗产税、 服务费等不在免除之列。29.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 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关于完善立法体制,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完善立法体制,需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B.完善立法体制,需要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 适用法律依据C.完善立法体制,需要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 地方立法权D.完善立法体制,需要加强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 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答案】:A|B|C|D【解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 领和推动作用,首先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 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但凡立法涉及到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 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 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加强法律解释 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 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30.2015年1月,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先后在深圳、沈阳正式设立,负 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关于设立巡回法庭的意 义,以下哪些理解是正确的?()主要内容和直接任务,是其他功能发挥的先决条件。司法的直接功能 是解决纠纷,间接功能那么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