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docx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核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经办工作水平,打击城乡居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基金平安,在人社部门业务指导下,经XX镇党委会议探讨确定在全镇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工作,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化开展全面排查城乡居保参保人员缴费和待遇领取状况切实把问题找准,把措施用实,把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城乡居保各个环节工作流程,堵塞城乡居保经办管理漏洞,确保我县城乡居保经办管理更加规范、基金运行更加平安、服务更加优质,群众满足度和获得感普遍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重大惠民政策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为做好2020年XX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核查工作,保障参保群众的“养命钱”,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参保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基金平安完整。(一)是提高相识,强化核实。对疑似死亡人员仔细核实,通过整合民政、计生、公安等部门的数据,对死亡冒领人员死亡时间进行精确核对,精确把握死亡冒领人员具体信息 (二)是协同协作,强化部署。将死亡人员信息刚好下发乡镇劳动保障所。村镇经办人员进村入户,就冒领城乡居保相关事宜进行细致核实,并对冒领对象送达退款告知书,通知死亡人员家属刚好办理注销手续,追回冒领养老金后刚好上报注销登记信息。向冒领对象讲解冒领养老金受到惩处的案例,以法警人,促使群众增加法律意识,主动全额退款。(三)是改进方法,强化监管。为避开今后死亡冒领养老金的状况发生,该中心建立了日常监管与专项稽核相结合的资格认证长效机制,从信息比对入手,定期对养老金领取人员进行数据校对,不断加强多领、冒领养老金追缴工作力度,确保基金平安。(四)是成立XX镇城乡居保核查领导小组 XX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镇党委委员、镇人社分管领导 成员:XX镇人社所工作人员 XX镇人社所工作人员 XX镇人社所工作人员 XX镇人社所工作人员 XX镇人社所工作人员 XX镇各村(社区)人社信息员及包片干部 二、核查重点 本次专项核查实行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核查范围从城乡居保开展以来居民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状况,由县局统一部署,各乡镇人社所负责详细落实。 (一)参保缴费状况。核查参保人员缴费金额与实际计入个人账户的档次是否一样等。 (二)待遇发放状况。重点核查领取待遇人员是否存在冒名领取待遇、重复领取待遇和死亡冒领等状况。 三、核查阶段 (一)自查阶段(2020年8月1日-8月15日)。各村(社区)对城乡居保缴费、待遇发放等状况开展全面排查。(二)整改阶段(2020年8月16日-8月20日)。各村(社区)对排查中发觉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逐个整改销号。同时,要完善工作制度,堵塞漏洞,确保整改成效。 (三)督查阶段(2020年8月1日-8月20日)。镇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自查及整改落实状况进行实地指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心组织。开展专项核查是防范征缴风险、保障参保人权益的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加强领导,主动组织人员力气,布置支配工作,把核查工作做好做实,切实抓出成效,并结合当地状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措施。 (二)各村开展对居保缴状况及领取状况进行入户核查,依据核查状况建立相关台账。对各村参保缴费公示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待遇领取公示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将各村状况公布给群众。对有问题信息不符的整改名单及图片公示,并形成整改台账。 (三)深化核查,边查边改。坚持有疑必核、有案必查原则,各乡镇要针对疑点信息,逐年份逐项逐人核实查证,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年份。对于核查发觉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刚好整改销号。对于涉嫌欺诈骗取和冒领社保基金等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省、市、县抽查发觉的问题要按期整改,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统一激励约束机制。根据权责对应、客观公正、注意实效、奖优罚劣的原则,建立健全全镇统一的城乡居保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并纳入镇人社所对各村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 (五)加强宣扬,确保效果。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实地走访,群众现场办事、村村通广播等形式开展宣扬城乡居保政策,让政策深化民心,真正让参保人员明白参保的好处,知悉自己的参保权益。 各村要在仔细总结本次核查工作的基础上,撰写自查整改报告并附相关核查资料,于8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镇人社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