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doc
2022年-2023年建筑工程管理行业文档 齐鲁斌创作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JY-10-39 招 标 人:重庆市长寿区街镇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金宇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日 期:2010年6月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六、评标七、合同的授予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部分 二、商务部分 三、资格审查部分(即资格后审资料)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第三章 合同条款.协议书.专用条款.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三部分 工程适用规范及标准第四章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第四部分 图纸第五部分 工程量清单一、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二、工程量清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21.2建设地点长寿区新市镇。31.3建设规模9栋框架结构房屋,其中8栋3层厂房(檐高12.9米)、1栋6层办公楼(檐高23.6米),总建筑面积:36102.65平方米,以及厂区道路、排水、消防水池、围墙级大门等附属工程。4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1.6质量标准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验收合格。61.7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房屋主体工程自开工之日起150天(开工时间以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合同签订时间之次日为准)。72.1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2.1。8_资金来源国有资金。93.2投标人类别和资质等级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10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13.3/30工程报价方式及最高限价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最高限价:3116.7万元,其中A型厂房 261.9万元、B型厂房374.4万元、C1型厂房255.6万元、C2型厂房245.7万元、D1型厂房290.7万元、D2型厂房290.7万元、E1型厂房270万元、E2型厂房269.1万元、办公楼501.3万元、其他工程357.3万元。1314.1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1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3万元。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和银行人员在开标现场收取,采用刷中国银行储蓄卡递交方式收取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人应办理好中国银行储蓄卡并存入足额的投标保证金额,且投标人持有的中国银行储蓄卡账户名称应为参加开标会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姓名。155踏勘现场时间: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安排时间;地点:根据招标人发给的施工图纸载明的位置,自行前往踏勘。164.3答疑(网上答疑)网上质疑的截止时间: 2010年6月12日12时。网上质疑方式:投标人登录 “请你留言”,在“留言簿”上匿名注册,将质疑问题填写后提交给招标人,质疑时应注明工程名称。答疑时间及方式:2010年6月12日24时前,招标人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在 “招投标信息”和长寿区新闻网内的招标公告栏目(171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投标人提交的替代方案不予考虑。1818.3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部分:原件壹份;商务部分:工程量清单报价纸质版原件壹份,工程量清单报价EXCEL格式光盘版壹张,EXCEL格式光盘版应清晰地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资格审查部分(即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壹套,复印件壹份。1919.1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重庆市长寿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桃花新城桃源大道建设大厦2楼225室(区政府大楼旁)】。时间:2010年6月27日10时前。接标人:卓小姐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随同递交一份打印有投标人单位全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的附件给接标人(不装入投标文件袋内)。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单位银行账号退还投标保证金。2020开标地点:重庆市长寿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桃花新城桃源大道建设大厦2楼225室(区政府大楼旁)】。时间:2010年6月27日10时。2130评标方法及标准后有详述。2233.1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 银行转账履约保证金金额: 中标金额的10%质量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质量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5%民工工资保证金形式: 银行转账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5%提交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达业主指定帐户开户行:重庆银行桃花新城区支行帐 号:450301040000470收款单位:重庆市长寿区街镇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23-40464622传真:023-4028979823- - -招标人信息招标人:重庆市长寿区街镇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重庆市长寿区桃花西路11号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3-40289236 传真:023-4028979824- -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金宇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长寿区三峡路5号三峡大厦5楼联系人:贺小姐联系电话:02364090567 传真:0236409067825投诉的处理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法人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26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向招标人提交的有关人员资料中标人必须在提交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以下人员资料:1、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本企业贰级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件(B类证)原件及复印件;2、技术负责人:提供有效的本企业建筑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该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职工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以上人员在工程施工时要求押证上岗;4、以上所有人员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中标人不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或者提交的以上人员资料为虚假、不实的,则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特别提示”执行。27招标文件解释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特别提示一、请各投标人随时在http:/ “招投标信息”和长寿区新闻网内的招标公告栏目(二、投标人有围标、串标、提供虚假不实材料、弄虚作假等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受到以下处罚:1、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2、列为不诚信企业,取消其两年内参加长寿区政府投资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3、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名称: 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1.2工程地点: 长寿区新市镇。1.3 工程规模: 9栋框架结构房屋,其中8栋3层厂房(檐高12.9米)、1栋6层办公楼(檐高23.6米),总建筑面积:36102.65平方米,以及厂区道路、排水、消防水池、围墙级大门等附属工程。1.4 本工程为一个建设项目,其单项单位工程的划分如下:1.4.1本项目包括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A型厂房、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B型厂房、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C1型厂房、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C2型厂房、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D1型厂房、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D2型厂房、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E1型厂房、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E2型厂房、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办公楼、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其他工程共计十个单项工程。1.4.2 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A型厂房单项工程:包括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A型厂房土建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A型厂房电气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A型厂房给排水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A型厂房消防工程共计四个单位工程。1.4.3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B型厂房单项工程:包括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B型厂房土建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B型厂房电气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B型厂房给排水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B型厂房消防工程共计四个单位工程。1.4.4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C1型厂房单项工程:包括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C1型厂房土建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C1型厂房电气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C1型厂房给排水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C型厂房消防工程共计四个单位工程。 1.4.5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C2型厂房单项工程:包括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C2型厂房土建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C2型厂房电气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C2型厂房给排水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C2型厂房消防工程共计四个单位工程。1.4.6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D1型厂房单项工程:包括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D1型厂房土建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D1型厂房电气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D1型厂房给排水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D1型厂房消防工程共计四个单位工程。1.4.7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D2型厂房单项工程:包括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D2型厂房土建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D2型厂房电气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D2型厂房给排水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D2型厂房消防工程共计四个单位工程。1.4.8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E1型厂房单项工程:包括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E1型厂房土建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E1型厂房电气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E1型厂房给排水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E1型厂房消防工程共计四个单位工程。1.4.9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E2型厂房单项工程:包括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E2型厂房土建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E2型厂房电气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E2型厂房给排水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E2型厂房消防工程共计四个单位工程。1.4.10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办公楼单项工程:包括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办公楼土建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办公楼电气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办公楼弱电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办公楼给排水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办公楼消防工程共计四个单位工程。1.4.11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其他工程单项工程:包括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消防水池、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厂区道路、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厂区室外大门、水泵房强电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厂区室外灯基础、管沟土方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厂区围墙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大门土建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新市工业组团新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泵房消防工程共计八个单位工程。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6 质量标准: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及变更,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程和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招标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本招标工程一次验收合格。1.7 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房屋主体工程自开工之日起150天(开工时间以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合同签订时间之次日为准)。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2.1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图纸及图说以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工程内容。2.2 主要工程内容(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主要工程内容:标准厂房及办公楼基础工程、厂房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围墙及大门、厂区管网、厂区道路等。2.3 施工条件:2.3.1 施工现场无水源、电源及施工道路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解决,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纳入投标报价中。2.3.2 施工场地内或附近地下、地上和空中有:国防光缆等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天然气管道、给排水管道、排水沟渠及房屋等其它设施,施工时需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保护,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相关因素及风险。2.3.3 本工程存在与其它项目同期施工,存在交叉作业。中标人在施工时需服从发包人的统一指挥调配,因受双方施工交叉作业的影响,可能造成的施工降效、施工作业时间发生变化等风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后纳入投标报价。2.3.4 由于本工程工期紧,中标人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工期因素,加大机械、人力等资源的投入力度和采取24小时分班作业等措施,以充分保证施工工期。2.3.5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可能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对施工范围及内容和标高等进行调整。本工程范围内所有风险由投标人踏勘现场后自行评估,请投标人按上述条件充分考虑一切风险。本工程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保护措施及对设施的移动和损坏的修复、赔偿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其全部费用纳入投标价中综合考虑。无论因何种原因影响施工,导致延期开工、停工、窝工、降效和增加特殊施工措施等,施工及结算时招标人均不另行补偿相关费用。因施工原因造成场地内管线或设施损坏,由承包人出资并修复(若由发包人修复,其费用从承包人应得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相关责任和损失亦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合格的投标人3.1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3.2 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施工企业。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5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中标后十日内提供重庆市外地建筑企业单项工程登记备案证明。4招标日程安排4.1本工程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方式,不报名。招标公告于2010年5月11日至2010年 5月17日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和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地勘等资料均在长寿区新闻网内的招标公告栏目(4.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招标人发给的施工图纸载明的位置,自行前往踏勘。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长寿区街镇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重庆市长寿区桃花西路11号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3-40289236 传真:023-40289798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金宇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长寿区三峡路5号三峡大厦5楼联系人:贺小姐联系电话:02364090567 传真:023640906784.3 网上质疑的截止时间: 2010年6月12日12时,投标人登录“请你留言”的留言薄上,应注明工程名称。答疑时间及方式:2010年6月12日24时前,招标人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在“招投标信息” 和长寿区新闻网内的招标公告栏目(4.4 2010年6月27日10时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重庆市长寿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桃花新城桃源大道建设大厦2楼225室(区政府大楼旁)】。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出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有效收据(原件)和出示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收据(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5 2010年6月27日10时,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由招标人在重庆市长寿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桃花新城桃源大道建设大厦2楼225室(区政府大楼旁)】组织公开开标。4.6请各投标人随时在http:/ “招投标信息”和长寿区新闻网内的招标公告栏目(5.踏勘现场5.1投标人应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以便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既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2 根据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和招标人的要求,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支付金额8万元人民币,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考虑到此笔费用并纳入投标报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招标代理费。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份 合同条款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工程适用规范及标准第四章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第四部分 图纸第五部分 工程量清单一、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二、工程量清单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在网上所发出的答疑、补充通知或修改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2010年6月12日12时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补遗、修改)文件为准。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将成为无效投标文件而不予评审。8、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若有疑问,可以按照本须知第4.3款中关于网上质疑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及时在网上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网上质疑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本须知第4.3款所明确的时间和方式以网上形式予以答复。招标人有关澄清招标文件的网上答疑将作为招标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9.3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以网上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等其它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9.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均以网上形式发布。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网上予以公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采用中文。10.2除工程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部分三部分组成。11.2 投标函部分包括的内容:(1)投标函;11.3商务部分包括的内容:11.3.1 工程量清单报价纸质版部分:(1)投标价封面;(2)工程项目费汇总表;(3)单项工程费汇总表;(4)单位工程费汇总表;(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6)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7)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8)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9)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及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10)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1)单位工程基价直接工程费汇总表;(12)人工、材料、机械数量及价格汇总表。11.3.2工程量清单报价EXCEL格式光盘版部分:提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纸质版与工程量清单报价EXCEL格式光盘版内容(如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主要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顺序、格式等)必须一致;工程量清单报价纸质版与工程量清单报价EXCEL格式光盘版两者的内容(如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主要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顺序、格式等)必须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一致。11.4“资格审查部分”(即资格后审资料)包括的内容:11.4.1 资格审查必备条件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1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等级证书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注:1、若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开标会的则本证明书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项的规定(原件壹份,复印件壹份)装入资格后审资料中;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1。)5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注:1、若是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则本委托书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项的规定(原件壹份,复印件壹份)装入资格后审资料中;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注:A、表中所有项目内容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逐页加盖投标申请人法人公章)均须装入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制订的投标文件袋中的“技术部分”标袋中密封并单独提交,否则其投标资格无效;复印件的内容应能满足以上资格审查必备条件标准的要求,并能证明证书及资料的有效性,且提交的复印件内容须与相对应的原件内容一致;B、若招标人发现投标申请人不具备相应工程建设活动廉洁资格,则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无效(具体按渝建发【2004】197号文执行);C、若招标人发现投标申请人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不良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投标期内的,则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无效;D、对提供虚假、不实材料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投标资格;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E、上述所列条件为必备条件,有一条不满足,其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无效。11.5 本招标项目采用第11.4款确定合格投标人,对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不开启其投标函部分及商务部分投标文件。11.6 除资格审查部分(即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外,投标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1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 工程计价13.1报价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图说、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13.2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09)、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等以及有关文件、招标图纸、国家及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等。投标人应结合本企业的经营情况、自身实力和企业发展策略以及市场行情和招标文件对工程质量、工期的要求自主进行报价。13.3编制说明:(1)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否则投标文件不予评审。(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本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为依据。由承包人计量、招标人核实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综合单价结算和支付。施工设计图纸所含的工程内容在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出项目的部分,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清单项的单价和合价之中,中标后业主不另行支付。(4)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格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零报价或负报价,并且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本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自行填报。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06177号)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按实计算费用”中的所有措施费用)自行填报技术措施项目和组织措施项目并报价。各单位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合计价格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合计价格均不能为零报价或负报价,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中标人未列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若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需要发生的,则视为未报价的措施项目费已包含在已报价的措施项目费中。中标后所有措施费包干使用,不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的增减、设计变更、作业方式调整)均不作调整。(6)投标人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均包括了承包人为实施和完成该工程招标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确定的全部工程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措施费、利润、税金、二次转运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险费、机械进出场费、检测费(其中含桩基动测等所有特殊检测费)、风险费用、规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亦含招标代理费、综合服务费、安全保险费等),以及施工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如取消部分清单项目,以及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涨价等风险)。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视为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在对工程充分了解及对风险充分估计后所作的完备报价。(7)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是指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现行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除“定额费用”和“按实计算费用”以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不列入措施项目清单中,由各投标人按照渝建发2006177号文规定,为简化计算,投标人统一按A型厂房19470元、B型厂房30844元、C1型厂房18660元、C2型厂房18660元、D1型厂房25373元、D2型厂房25373元、E1型厂房24071元、E2型厂房24071元、办公综合楼31405元、其他工程21805元)计取并直接列入相应单项工程下单位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专用费及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中(即1、在符合本招标文件确定的单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的前提下,单项工程下各单位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填报。2、各相应单项工程下的各单位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的总和必须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单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按渝建发2006177号文件规定计取。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措施费必须填报(只报总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即239732元)。否则,投标函无效。安全文明措施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文件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8)规费、税金项目包括的费用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09)规定执行,结算时规费(不含工程排污费)、税金的计算基础和费率不变,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由投标人根据本工程情况自主报价,结算时工程排污费不作调整。(9)中标人中标后在工程实施时,需先提供各种装饰材料的样品,经招标人对样品同意后,中标人方可进行材料的采购和下一步的施工,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纳入投标报价中,工程结算时招标人不支付该费用。(10)施工图中墙地砖、油漆、涂料、乳胶漆等装饰材料的色彩为暂定色,施工时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由此发生的价差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纳入投标报价中,工程结算时招标人不另行计算调整费用。(11)本工程的材料除条石外(条石由甲供)均由中标人采购,所有材料、设备在施工过程中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进行调整。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包括甲供条石)、成品、半成品的场内、场外运输及多次转运,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纳入报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虑纳入报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 (12)为便于计算,卫生间墙面砖按20元/m2、防滑地砖按35元/m2,办公综合楼室内及公共部分的玻化地砖(含楼梯踏步)按80元/m2、块料踢脚线(成品缸砖踢脚)按80元/m2的暂定价格统一报价;模压套装门按300元/m2、仿实木套装门按600元/m2的暂定价统一报价;施工时由发包人认质核价。暂定价材料的仓储、采保费、途耗、场内、场外运输及多次转运等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纳入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合价中,结算时不予另行支付。结算时以上项目的分部分项清单单价按调整后的分部分项清单单价进行结算,材料量按定额消耗量计算。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 +(核定的材料单价暂定价)。(13)本工程所用全部条石(条石的规格情况由投标人踏勘现场时自行确定)均由甲方提供。甲供材料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自行计取相关费用(含2公里内的转运费),但不计取材料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人工、材料、机械数量及价格汇总表中不再分析该材料。因招标人提供材料而应由投标人收取的采保费、转运费等所有费用由投标人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合价中,结算时不予另行支付。(14)大门的电动伸缩门采用红门品牌(带遥控)。(15)围墙柱内通长预埋20PVC穿线管和一个接线盒。(16)本工程存在多家施工单位或多工种现场交叉作业,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统一安排,由于交叉作业增加的各种费用由投标人纳入报价中,招标人不另支付其它费用。(17)本工程可能涉及的地上地下管网和施工现场周边的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计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18)中标人应协调处理好与周边群众的关系,若因损坏周边群众的利益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9)若因招标人原因(如:设计变更及项目增减等)造成人、材、机停(窝)工、物价上涨、工期延长等费用由投标人纳入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和调整中标价,但影响的工期,招标人同意顺延。13.4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3.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结合当地市场价格,充分考虑现场的施工条件、踏勘现场的实际情况及本工程的一切潜在风险,依据本企业自身实力、技术及管理水平等,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报价方式自主报价,中标后不作调整和另行支付。13.6投标货币: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在网上 “请你留言”的“留言簿”上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