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状况调研报告.docx
留守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根据市妇联关于对全市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存与发展状况进行调研的通知精神,平邑县妇联于5月6日召开了全县乡镇妇联主席会,会上专门下发了关于对全县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存与发展状况进行调研的通知(平妇发20xx13号),在全县16各乡镇、蒙山龟蒙景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开展了留守妇女儿童调研工作。收集汇总了全县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基本情况统计表,并在全县发放完成农村留守妇女生产生存与发展状况调查问卷180份。现将调研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平邑县总人口101万,其中农村人口95.97万、妇女37.11万人、18岁以下人口20.49万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1.53万人,占同龄儿童的7.47%左右。 调查情况显示,目前留守妇女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在年龄特征上,31-45岁的留守妇女比例较大,接近49%。30岁以下的大多因生育、照顾年幼子女而暂时没有外出务工,或是夫妻双方共同外出,60岁以上的一般因年龄较大、男性外出较少,留守比例较低。二是在文化程度上,留守妇女大多文化偏低。31岁-45岁的留守妇女中,初中文化程度者居多,留守妇女中,大专文化程度的较少。三是在留守原因上,53.54%的留守原因是需要在家务农、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11%的留守原因是在城里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城市生活费太高。四是主要从事的生产劳动上,因文化水平偏低,又无资金支持,70%以上的留守妇女从事种植业。五是留守妇女在家主要从事种植业,因此丈夫外出打工收入是家里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六是留守妇女文化程度较低,在生活中认为自己最大的困难是子女教育压力大。七是当留守妇女的权益受到侵害时,54.67%的留守妇女选择向邻居亲友求助,因为留守妇女文化程度低,不懂法律,很少有留守妇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从留守儿童情况调研来看,目前留守儿童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留守儿童人数比例较大,统计数据显示,全县18岁以下留守儿童人数占儿童总人数的7.47%左右。二是留守流动儿童的监护情况主要有隔代监护和上代监护两种类型。隔代监护,即由祖辈抚养的监护方式。只要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健在,对留守儿童采用这种监护的方式比较多。这种隔代抚养的方式,除了代沟问题,还容易产生老人溺爱、娇惯孩子的现象。上代监护,即留守儿童由父母的同辈人,如叔、伯、姑、姨、舅等亲戚或他人抚养的监护方式。由于监护对象并非己子,监护人在教养过程中难免有所顾虑,不敢严格管教。 二、现状及问题 (一)留守妇女 1、体力劳动加重。青壮年男劳力外出务工后,农村只留下妇女、儿童和老人,留守妇女甚至部分老人转变为农业生产劳动的主力。在抓好劳动生产的同时,留守妇女还要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有限的精力与高强度的劳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着她们的身心健康。在调查中,有半数以上的妇女表示一个人难以单独承担农活,希望过上稳定的家庭生活、平日里希望有丈夫的体贴帮助等。 2、精神负担加重。留守妇女除了长期承担繁重体力劳动而健康堪忧外,还普遍存在精神负担重,安全感低;夫妻交流少,婚姻关系脆化等。调查显示,丈夫外出后,4%的留守妇女常常觉得没有安全感,60%的留守妇女常常感到孤独。留守妇女与丈夫主要的沟通方式是打电话。空间距离的扩大阻碍了夫妻情感的交流以及性交流,导致感情危机,久而久之婚姻难以维系。二是婚姻纠纷中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力保障。当夫妻出现婚变时,大多留守妇女因无法掌握丈夫在外的收入和财产情况,因丈夫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使得留守妇女的权益得不到合法保护。70%的留守妇女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和心理压力,并且缺乏有效的排解方式和渠道。 3、教育子女能力低。调查中我们发现不少留守妇女本身文化水平比较低,家务劳动繁重,除了在经济上、生活上能为子女提供一定的帮助外,无力或无过多的时间在子女学习上、做人上给予有效教育与监管。80 %左右的留守妇女认为对子女的教育就是拿钱给他(她)们上学,只要他们在学校听老师的话,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就行;有近50%的妇女几乎从未同子女谈过理想与抱负,有近65%的妇女不知道平时孩子在想什么、盼什么,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主要表现在吃饭穿衣上。调查还发现有的留守妇女由于自身文化水平低,对子女上缺乏科学的教育和监管。同时由于孩子缺少父爱,家庭角色缺位,留守儿童多数学习成绩平平,自身特长不明显。部分孩子因父母离婚家庭破裂,造成心理、人格有缺陷,从而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留守儿童 1、家庭教育缺失。调查发现,留守儿童主要都是母亲或祖辈进行隔代抚养,由于受到自身文化水平限制,无法对留守儿童的知识学习进行适当的辅导,无法担负起抚育儿童健康全面成长的重责。 2、亲情关怀缺失。多数留守儿童每年和父亲生活在一起的时间屈指可数,打电话成为留守儿童与父母联系的主要方式。由于缺乏有效沟通,导致留守儿童与其父亲之间的亲子关系淡漠,他们无法得到足够的来自父母的关爱。 3、心理健康程度较差。多数留守儿童由于常年与父母相隔,许多留守孩子在感情上与父母产生了隔阂,即使父母回家时也难以与父母正常交流。一些孩子寄人篱下的感觉,又会使他们出现心理偏差,带来负面的心理感受。孤独感、紧张感、失落感和焦虑感,是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的心理感受。 三、做法及措施 针对留守妇女儿童的现状,平邑县妇联立足党政关注、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定位,积极探索服务留守妇女儿童的新路子,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成立留守妇女互助组织,关注留守妇女生产生活。 自20xx年开始,我们在部分外出人员较集中的村试点成立了留守妇女互助组织。该组织在农村妇代会的领导下,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可以按生产小组或服务需求不同分别成立不同的互助小组,再由若干个互助小组组成互助组织。互助组织的成立成为农村妇代会发挥作用的又一个平台。这个组织使广大农村留守妇女在农忙时,通过互助组搭伴实现了互帮互助,既提高了劳动效率又节省了劳动时间,在农闲或生活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时,她们聚在一起,娱乐谈心,交流沟通,消除烦恼,成为情感交流和娱乐活动的平台;当她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她们能通过整体来维权,成为互相维护权益的机构;当她们有什么需求和服务时,又成为了她们诉求表达的渠道。目前,我们已在全县30多个村成立留守妇女互助组织,使广大农村留守妇女有了倾诉和维权的依靠、她们的心灵沟通的平台,得到了广大留守妇女的拥护和支持。 二是多措并举,关爱留守儿童。 1、建立留守儿童关爱站。依托家长学校我们在每个村都建立了留守儿童关爱站,通过聘请镇、村小学教师村建立志愿妈妈队伍,集中组织活动为留守儿童解决生活、学习上的困惑,使他们感受妈妈的温暖。同时,我们还在平邑儿童才艺培训基地-平邑县西城实验小学积极申请省妇联等单位捐建了省级留守儿童活动站,成立了全县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利用春节这一农民集中返乡等时机开展留守儿童家长培训班等全县性的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同时该校针对1200多名农村留守儿童设立了寄宿制班级,建立了代理妈妈队伍,承担起他们的心理辅导、学习辅导及生活起居等,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开展大学生村官与留守儿童手拉手活动。我们抓住到村任职大学生学历高、有激情等特点,自20xx年开始,在全县到村任职大学生中开展大学生村官与留守儿童手拉手活动。全县400名到村任职大学生以代理家长的身份先后与1300多名留守儿童结成了对子,在结对帮扶期间,大学生村官既要给所帮扶孩子辅导课业,又要做他们的心理咨询师和疏导师,用自己的关心为留守儿童送去温暖和帮助。 四、建议及对策 1、高度重视,创造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尤其是要发挥好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突出重点,解决难点,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作用,利用三八节、六一节等重大节日,广泛宣传妇女儿童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 2、要出台相应的帮扶政策和措施。如针对留守妇女文化素质低,教育主管部门要发挥中心校及家长学校的作用,定期授课,引导其当好合格家长及培养合格子女;针对农村妇女创业风险大,有关部门应帮助有条件的农村妇女、女能手、女企业家给予信贷扶持和项目扶持;对于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妇女所从事的种植、养殖行业项目应给予重点扶持,积极为她们提供政策支持和市场信息,帮助她们搭建创业平台。针对留守儿童,加大价值观念的引导、亲子之间沟通交流、家庭教育与心理疏导的工作力度,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上,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有条件的学校成立心理咨询机构,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进行疏导,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 3、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一是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严厉打击侵害女性农民工、留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要成立相应的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为留守妇女提供生活、生产、身心健康、法律等方面帮助,改善农村妇女的生活环境。公安、法院等部门在办理无过错的留守妇女离婚案时,要尽量照顾留守妇女,同时要充分发挥司法部门的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进家庭,增强农村留守妇女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维权法律服务站等机构作用,为遇到婚姻问题的留守妇女提供能倾诉、能得到帮助的地方,使其尽快摆脱困境,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和纠纷发生,尽可能地帮她们办实事、办好事,切实维护好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