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精编版[7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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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精编版[7页].docx
最新资料推荐申请编号:受理编号:申请日期:受理日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变 更 申 请 书申请单位生产单位经 办 人联系电话填写日期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样填写说明一、本申请书封面“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受理人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由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填写。二、本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文本,字迹要清晰、工整。三、本申请书中“企业”,是指生产单位(或者申请单位)隶属的依法设立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单位”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企业所属子公司、中央管理的企业所属分公司;“生产单位”是指企业所属分公司、子公司下属的生产单位。四、本申请书表格的填写方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只填写“申请单位”、“变更事项”和“申请单位意见”栏;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除分别填写“申请单位”、“变更事项”和“申请单位意见”栏外,还要分别填写“企业”和“企业意见”栏;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所属分公司、子公司下属生产单位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则填写全部栏目。五、本申请书表格中“成立日期”栏,填写批准成立的日期。六、本申请书表格中企业的“名称”栏,填写工商登记名称;单位的“名称”栏,填写全称;企业的“地址”栏,填写工商登记地址;单位的“地址”栏,填写所在地详细地址。七、本申请书表格中企业的“经济类型”栏,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的规定,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即可。八、本申请书“变更事项”中“变更内容”栏,填写变更前后“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或者隶属单位(或者企业)的名称或者工商登记注册的单位名称。九、本申请书表格中“申请变更范围”栏的“产品名称”,应填写该产品或者其主要成份符合化学命名原则(1980)的中文化学名;“生产能力”,应填写该产品的年设计生产量,计量单位为吨;“工艺系统”,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设备等。十、本申请书表格中“备注”栏的“生产原料”,应填写生产该产品所需要的主要原料名称;“验收文号”,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系统投产前验收部门出具验收合格文件的编号;“投产日期”,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系统正式投产的日期。十一、本申请书表格中“申请变更范围”和“备注”栏,不能满足需要时,申请单位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表一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地址邮政编码经济类型从业人员人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申请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成立日期经济类型从业人员人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上年固定资产净值(万元)上年销售收入(万元)原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生产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成立日期经济类型从业人员人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上年固定资产净值(万元)上年销售收入(万元)原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变更事项内容事项变更前变更后备注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单位名称变更事项内容项目申请变更范围备注产品名称生产能力工艺系统生产原料验收文号投产日期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改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企业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申请单位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生产单位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审理意见表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意见安全监管局负责人(签字): 承办机关(盖章)年 月 日市安全监管局意见安全监管局负责人(签字): 承办机关(盖章) 年 月 日注:市安全监管局接收企业变更申请后,将审理意见填入本表内,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关于办理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须知根据国家局10号令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变更主要负责人的; (二)变更隶属关系的; (三)变更企业名称的; (四)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经验收合格的。 变更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企业名称的,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变更第(四)项的,应当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一)变更主要负责人的:应提供变更申请书及市、县局签署的意见,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证明材料;(二)变更隶属关系、企业名称的:应提供变更申请书及市、县局应签署意见,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三)变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经验收合格的:应提交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其中应有验收评价报告、验收批复、专家验收审查意见等。 附件:变更申请书及市、县局签署意见表省局危化处二六年四月十日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二一年一月十八日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17: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