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制度组织协调管理样本.doc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工作制度( 黄庆中, 加摘要, 用简短文字加图片或表格) 1 监理工作制度本部分主要说明监理工作制度, 其包括: 开( 复) 工报告审批制度、 工程测量控制制度、 设计文件审查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审查制度、 分包资质审查制度、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条件验收管理制度、 巡视检查和旁站制度、 设计变更审查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施工进度管控制度、 验工计价和合同管理制度、 签证制度、 会议制度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制度等, 详见下表: 1.1 开( 复) 工报告审批制度( 1) 工程开( 复) 工审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施工单位报审的开( 复) 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2) 工程开( 复) 工报告由施工单位提出, 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或工程复工报审表, 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监理单位; 对分包工程的开( 复) 工审核, 需先由施工单位确认。工程开( 复) 工报告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建设单位代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实施。( 3) 工程开( 复) 工应具备条件: 工程的承发包手续已经完成, 现场管理体系、 组织构架已经建立; 施工行政许可手续已经审批; 现场的三通一平及施工进场条件已经满足; 有效的设计技术文件已经获得, 并经交底和会审; 材料、 机械设备、 劳力准备能满足开工需要, 材料复试资料已经监理审核;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批准等。涉及复工的, 造成暂停( 缓) 施工的因素已经消除, 满足施工要求。( 4)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开( 复) 工报审经过审批同意, 总监理工程师应发工程开工令或工程复工令。1.2 工程测量控制制度( 1) 监理单位应设置专职测量人员, 配置相应的测量仪器、 设备, 并根据工程特点, 编制工程测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对工程测量进行系统性的管理、 对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核。经过对测量控制工作的策划、 有序的组织实施, 使工程的造型、 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保证工程质量。( 2) 开工前施工复测检查监理工程师应会同相关单位做好设计交桩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 进行平面和高程控制桩复测, 及时提交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及复测成果, 并要求其测量记录、 计算成果和图表规范、 清楚, 签署完备, 并有复核和验算, 复测成果低于定测精度或未经复核和验算的资料, 严禁使用。针对本工程近邻工程较多的特点, 与周边工程施工单位之间测量资料、 桩橛等是否贯通, 交接是否清楚, 标准是否统一等进行检查。并对贯通情况、 中线及水准基点桩的设置是否准确、 稳固、 可靠等进行检查; 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测量成果及施工单位提交的测量控制网检查复核, 并形成独立的监理平行复测记录。经过复核的测量成果, 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保护措施。( 3) 过程复测、 确认和检查施工过程中,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定期进行检查、 复测、 复验和确认。审核并签认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 对发现的问题应做好监理记录, 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进行复查。在新工序、 新专业、 新单位介入施工前应督促并协助施工单位做好测量控制网的统筹管理与交接工作, 并形成交接记录。( 4) 沉降观测和检查对于有沉降要求的工程,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上报沉降观测专项方案, 并制定监理沉降观测的实施细则, 并按照”五固定”的原则进行观测, 即: 固定人员、 固定仪器、 固定观测路线、 固定观测环境和固定观测控制点。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 测量监理工程师还应定期、 连续对测量成果进行检查, 并对沉降的变化和趋势进行统计、 分析, 确认沉降的稳定性。有出现沉降异常或超出设计值的情况, 应及时经过建设单位报设计复核。1.3 设计文件审查制度( 1) 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和图纸后,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设计文件, 以便了解工程特点和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设计意图和构思、 采用的设计标准和规范、 主要的材料和设备、 各专业的设计说明及技术要求等方面。( 2) 在了解和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 监理人员应对图纸审查, 核对建筑、 结构、 水电、 通讯、 设备安装等各种图纸是否存在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 相互有无矛盾等问题, 编写审查意见和建议交业主处理。经过参加建设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 设计交底会议, 将监理图纸审核发现的问题、 意见或建议提交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应形成会议纪要, 并经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以及建设单位等共同签认, 作为设计文件有效的补充发至各单位。避免图纸中的差、 错、 碰、 漏等对工程产生不良影响。( 3) 在施工图会审的基础上, 每个专业工程施工前,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单位一起对该工程的设计图纸进行现场核对, 对与现场符合的图纸进行签认, 对有偏差的图纸应及时通知设计及建设单位, 要求进行修正或澄清。1.4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审查制度( 1) 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应在收到有效设计文件后进行, 施工单位必须在完成编制及自审工作后, 报送监理单位审查。未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的方案不得实施。( 2) 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后,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经过专家评审。符合要求的, 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 并报建设单位审批。不符合要求或随工程进展而需修改或补充时, 应按照原审批程序, 分别报送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核批准。( 3) 监理对施工方案的审查应从其针对性、 符合性、 操作性等方面入手, 审查内容包括: 工期、 质量、 安全、 投资控制目标是否明确; 采用的施工技术和工艺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 人员是否与工程进度计划相适应; 质量管理体系、 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 健全; 质量、 安全、 消防、 环保、 工期等控制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是否落实到位; 施工单位内部签认手续是否完备等。( 4) 对规模大、 风险高、 结构复杂或属于新工艺、 新材料的工程, 监理项目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审查后, 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必要时, 同相关单位共同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和评审。( 5) 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中采取的施工程序和工艺须符合设计及国家、 地区及行业的标准与要求。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进行监督。1.5分包资质审查制度( 1) 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以及总承包合同的约定, 对潜在的分包工程进行梳理, 并提前进行管理策划。根据相关监理工作要求, 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 能力进行全面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附件, 再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 对分包单位的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与总包单位的承发包合同;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的业绩; 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主要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 上岗证。( 3) 对审查发现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 不得进场施工。监理项目部须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并重新选择分包单位。1.6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1) 开工前, 根据设计文件及图集标准要求, 对本工程涉及的材料、 构件、 设备, 及其规格、 参数、 用量及计划投用时间等进行梳理。根据平行、 见证检验以及材料管理的相关要求, 配备相应的仪器和设备, 并在监理项目部设置材料管理及见证人员, 明确其工作内容和岗位责任。对工程材料进行专职管理。( 2) 建立”材料监理监督管理台账”, 经过对工程材料的进场、 验收、 复试以及使用等进行全面、 系统的管理, 保障工程材料的质量。杜绝不合格建筑材料、 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及使用, 禁止先用后检。( 3) 形成材料进场验收机制施工单位应编制材料进场计划, 并提前部署。监理工程师应提前对承包单位报送的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并对进场的实物材料, 按照验收标准规定的比例进行检查。所有拟用于工程中的建筑材料、 构配件及设备, 在进场时必须按规范进行检验, 以确保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未经进场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建筑材料禁止进场并使用。对进场验收不合格的材料监理工程师有权作退场处理, 并留有标识和记录; 对质保证明资料不全或有疑议的材料能够现场取样复试的方式进行验证, 未经复试合格同样不得使用。( 4) 取样复试与平行检测根据工程特点, 施工单位应编制材料、 构件、 设备的取样复试计划。监理单位应督促并见证施工单位对进场的建筑材料、 构配件及设备质量进行取样复验。并按一定比例独立进行平行检测。以此同时, 关注现场的施工动态, 杜绝出现未检先用现象。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平行和见证检验资料的收集、 归档。每月对平行和见证监理工作进行一次总结, 对检验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 研究工作中的不足, 制定针对性的措施, 在下月的工作中不断完善, 以提高平行和见证检验工作水平。对于涉及到结构安全和功能的检验项目, 监理内部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事先制定详细的专题计划再安排实施。( 5) 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 构配件和设备, 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已进场的不合格材料应坚决清离施工现场, 并做好退场记录和影像材料。对重复出现不合格现象的供应商及品牌, 监理工程师可要求进行更换。1.7 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 工程质量的验收是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 监理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在验收时按一定比例对质量进行抽查验收。经过验收环节对工序, 检验批、 分项等工程质量的有序验收, 提升整体工程质量。( 2) 监理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是指被其它工序施工所掩盖、 隐蔽的分部分项工程, 在掩盖或隐蔽前所进行的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前, 该部位应具备掩盖、 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要求。施工单位在报验前应先行自验合格, 协调内部各专业的质量验收工作, 并完成隐蔽会签手续, 再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验收, 监理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确认隐蔽工程合格后, 办理签证并准许施工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并自检合格后重新报验。复验合格后方能进行隐蔽。( 3)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验收, 根据划分计划完成各检验批的自检工作, 并形成验收检查记录, 报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作为最基础的质量验收文件, 必须保证其真实性、 及时性、 有效性。分项工程的验收, 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根据工程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 确定检查点数, 计算检验项目合格、 优良的百分比, 以确定其质量等级; 分部工程的验收, 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根据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论, 参照分部工程质量标准, 得出其质量等级, 决定是否验收。( 4) 单位工程完工后, 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 按验标要求向项目建设管理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组织有关单位验收。1.8 条件验收管理制度1.8.1 土方开挖令( 1) 建立开挖令申请审批制度。土方开挖前, 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提出开挖申请, 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开挖条件进行审查, 同意后才可进行开挖。( 2) 土方开挖条件审查的内容包括: 土方开挖施工方案的编审流程已经完成; 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条件已经成熟; 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条件已经满足; 挖土所需的人员、 设备已经到位; 土方的运储工作已经就绪; 基坑降水已经满足开挖要求; 基坑开挖应急预案已建立、 应急物资人员已安排等。( 3) 满足开挖条件的, 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土方开挖令。1.8.2 混凝土浇筑令( 1) 建立混凝土浇筑令申请审批制度。在混凝土浇筑前, 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出申请, 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混凝土浇筑条件进行审查, 同意后方可浇筑。( 2) 混凝土浇筑令条件审查的内容包括: 对施工班组的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签字齐全; 对商品混凝土公司进行的技术交底签字齐全; 钢筋原材料技术资料齐全复试合格; 加工、 安装工程检验批验收合格; 模板安装工程检验批验收合格; 模板支撑体系完全按照施工技术方案支设; 结构内预留、 预埋的管、 盒等牢固准确; 混凝土养护措施已经就绪。( 3) 满足浇筑条件的, 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混凝土浇筑令。1.8.3 吊装令( 1) 建立吊装令申请审批制度。钢结构吊装以及大型构件吊装必须向监理单位提出吊装申请。( 2) 每次吊装前, 施工单位作好各项准备工作, 在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表, 然后逐级上报进行检查, 公司检查经过后签发吊装令, 方可开始吊装。吊装前, 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监护人员在场监护, 并填写”危险作业监控记录表”。( 3) 同一类型的吊装多次进行时, 公司对首次吊装进行检查并签发吊装令; 其它各次由基层单位组织检查, 并填写检查表, 合格后进行吊装; 特殊情况, 由公司指定对以后的吊装进行检查。分阶段进行吊装时, 每阶段的首次吊装前均应经过公司级检查。( 4)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提出整改意见, 督促项目部整改完成后逐级上报进行复查, 合格后签发”吊装令”方可起吊。1.8.4 拆模令( 1) 建立拆模申请审批制度。模板拆除前, 施工单位必须进行向监理报审模板拆除申请令, 同时附强度报告, 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模板拆除。( 2) 拆除作前审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交底情况。并检查楼层周边预留洞口, 预先按要求做好防护与封闭, 以免操作人员从孔中坠落。( 3) 拆模时应后撑先拆、 先撑后拆, 先拆非承重部位, 后拆承重部位。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是否严格按方案操作, 是否指派经培训的人员进行监控, 并严格履行职责, 作好监控记录。1.8.5 封板令( 1) 建立封板申请审批制度。在装饰面板、 幕墙板块等安装、 封闭前, 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申报封板令。( 2) 在封板前, 检查拟覆盖部分的隐蔽工程质量已经验收合格, 涉及主体结构封闭的, 应完成分部工程的验收, 并备案。( 3) 在封闭区域内涉及其它专业、 工序的, 应完成封板会签。1.9 巡视检查和旁站制度1.9.1 巡视检查制度( 1) 日常质量巡视检查工作的内容包括: 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文件、 施工规范、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进行施工; 使用的材料、 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特别是质检人员) 是否到岗到位; 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 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 2) 总监理工程师应带头进行日常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并形成”总监理工程师巡查记录”。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安排好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每天巡视检查施工现场2次。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应监督施工单位限时完成整改。1.9.2 旁站监理制度( 1)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 设计图纸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针对性的编制监理旁站细则, 明确旁站项目清单及旁站计划。( 2) 监理旁站应及时将旁站监理项目书面报施工单位, 在该项目施工前, 施工单位应通知相关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接到施工单位的通知后, 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实施旁站监理, 不得迟到、 早退或离岗。( 3) 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中, 监理人员在现场须进行旁站监督检查。旁站监理要检查承包方是否按设计图纸、 工艺标准、 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检查承包人人力、 材料、 设备、 机械投入和运行情况; 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对发现工程质量缺陷, 要及时指出并督促纠偏; 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的隐患, 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并督促落实隐患的消除。( 4) 对旁站的过程与结果, 监理人员应认真填写旁站记录, 记录内容应客观、 真实反映实际情况, 不得弄虚作假。1.10 设计变更审查制度( 1) 工程建设过程应建立设计变更审查制度与操作流程, 并严格控制变更设计的范围、 数量, 以及因变更而造成的投资增加。凡需发生变更设计的, 应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理由、 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并填写变更设计申请。( 2) 设计变更应由提议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公司总工审查并提出, 报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 由建设单位会同原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必要时请地方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后决定。对施工单位提议的变更设计, 由建设单位组织原设计、 监理单位共同研究, 按变更设计的程序办理。( 3) 设计变更文件需由总监理工程师和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以上签认。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 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变更设计。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变更设计, 监理单位不得予以计量。( 4) 变更资料一般包括: 工程变更单、 变更设计通知单、 个别概( 预) 算、 工程量计算单和现场变更会议纪要等。资料不全, 不得进行验收计价。作为有效的施工及管理依据, 设计变更文件及其附件资料也是重要的竣工及结算依据, 应一同归档。1.11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 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 对不符合设计要求, 超出施工验收规范允许偏差范围, 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 划分为特别重大、 重大、 严重、 一般质量事故。为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控制, 在监理工作中, 应认真执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2) 对工程建设中发生质量事故的, 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 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 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 要求事故发生单位迅速向公司, 并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报告。( 3)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按事故性质不同, 分别由不同的单位和机构负责处理。其中, 一般质量事故由市、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 严重质量施工由省、 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 重大和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处理。凡因工程质量事故在处理时需要变更设计, 应按变更设计处理。凡影响下一道施工工序的主要部位, 在未妥善处理之前不得继续施工, 以免扩大损失。1.12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 监理项目部应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总监理工程师为安全监理工作总负责人, 安全总代、 安全监理组及专职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项目部其它各专业监理人员做好安全监理工作的配合与支持。在项目机构内部做到职责、 分工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 经过审查、 验收、 报告, 以及召开会议、 组织培训等手段推进, 使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有序、 有效。( 2) 严格审查制度审查工作覆盖安全监理工作的全过程, 重点审查的内容包括: 总、 分包单位企业资质、 管理人员资格, 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等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有效; 施工单位的安保体系的建立及认证情况; 安全专项方案、 应急预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大型机械安全设施及验收手续是否符合等。在对上述内容的审查应及时, 由专业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人员初审, 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并应留下审查记录。审查过程中凡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均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重新报审。审查经过后方可实施。( 3) 严格检查验收制度安全监理应加强对高风险项目、 重点环节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实施是否违法强制性标准、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定期对包括: 临电的布设与使用、 防火与动火管理、 高空作业的防护、 季节性安全措施的落实等情况进行验收。做好重点监控及动态管理。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 一律以书面通知单的形式, 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通知单要写明存在的问题、 依据及处理要求, 并附有不符合要求事实的照片。整改过程监理工程师应跟踪检查, 整改完成后应进行复验。( 4) 建立报告制度监理单位应经过安全监理月报的形式定期向建设单位、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以及监理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包括: 施工进度及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情况;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及人员到岗情况; 监理对现场安全的审核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行为、 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内容。对于现场需要整改的问题, 施工单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 监理机构应报告其上级部门和建设单位, 必要时报告安全监督机构。根据报告内容的不同, 监理的报告还能够采取电话报告、 专项报告等形式。1.13 施工进度管控制度( 1) 施工进度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 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安排专人具体管理。根据工期目标,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总进度计划、 网络图表及资源配置计划进行审查。( 2) 根据审定的总进度计划及工期目标,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地审核年、 季、 月施工进度计划, 及其资源配置的合理性、 可行性, 并督促施工单位详细制定完成施工进度计划各项有力措施。 ( 3) 监理人员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 随时了解施工进度计划实施中出现的矛盾, 并指令施工单位采取各种针对性的措施, 以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完成。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 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 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 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 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 应分析造成进度滞后的主次因素, 并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 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4) 因不可抗拒或不是自身的原因, 造成年、 季、 月施工进度计划不能完成时, 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重新编制, 对原计划进行调整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工程师在工期发生变化时, 还应妥善处理因进度变动而造成的工期索赔。1.14 验工计价和合同管理制度( 1) 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总承包单位申报季( 月) 度验工报表的工程数量, 确保验工计价项目不超验, 不漏验。监理人员还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办理验工计价签证, 保证所验工签证的各项工程质量合格、 数量准确。( 2) 承包单位统计质量合格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工程量, 填报验工计价表, 同时提交计算明细表、 批准的变更设计及施工图增减数量表、 质量验收记录表及试验报告等附件。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总承包合同和施工图工程数量, 审核施工单位已完工程数量, 并会同建设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对手续齐全、 资料符合承包合同及质量验收要求的工程量予以签认。( 3) 总承包单位依据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已完工程数量, 分别按合同内编制验工计价表, 经项目总负责人签字后, 报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对验工计价表进行审核, 确认无误后签认并报建设单位。1.15 签证制度( 1) 签证原则: 工程建设应严格对照工程量清单按图施工, 对图纸缺陷、 清单缺项漏项和隐蔽工程, 确须办理签证或进行设计变更的, 应遵循科学合理、 实事求是、 真实准确、 程序到位的原则。( 2) 工程签证范围: 用于工程建设非合同承包范围( 清单范围) 的项目, 及应建设单位要求代建代办的零星工程费用; 非乙方原因的设计变更造成已施工工程的返工材料费、 人工费、 机械费等; 因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程项目。( 3) 工程签证内容: 事件的由来, 包括时间、 地点和事件的简要情况; 计量、 计价的依据及金额( 参考价) ; 证明签证事项的影像资料、 测绘报告等图文资料。( 4) 工作要求: 办理签证应及时、 准确、 真实; 现场签证一事一签, 不得分解签证, 严禁回忆签证。隐蔽工程施工时, 现场代表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如实做好记录和现场签证; 所有签证事项据实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和提供, 应有图文资料而没有的, 不可办理签证。1.16 会议制度会议制度包括工程例会制度、 专题会议制度、 安全例会制度等, 具体详见下图: 1.16.1 工程例会制度( 1) 工程例会一般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 日常工程例会二种。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工程开工前适当时间举行; 日常工程例会应与各单位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约定后, 在施工过程中定期举行,一般情况下例会每周一次。( 2) 工程开工前, 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主要内容: 各参建单位介绍项目组织机构、 人员及分工; 建设单位介绍开工准备情况; 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并商定今后各方参加工程例会的主要人员, 及召开的周期、 地点及主要议题。( 3) 由监理单位组织每周定期召开工程例会,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内容主要是对本周施工进度、 质量以及管理等情况进行梳理; 对上次例会提出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追溯, 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评价; 对下周工作进行安排并提出要求。( 4) 会议纪要由监理单位记录并负责整理, 与会各方代表会签确认。1.16.2 专题会议制度监理项目部可根据工程实施过程需要, 适时组织召开各类专题工作会议, 对工程施工尚未明确事宜、 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专题讨论, 并形成决议, 以便更直接、 有效地解决问题、 实现既定目标。如会议主题涉及投资等, 须邀请建设单位派代表参加; 如遇设计问题, 则须邀请设计单位代表参加。经过集中研讨等形式, 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达到加强沟通、 明确标准、 统一行动, 交流经验之目的。1.16.3 安全例会制度( 1) 总监理工程师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介绍安全监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安全例会应介绍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现状; 对现场安全问题进行分析, 改进措施的研究; 对下一步安全管理的打算。( 2) 经过每周召开的工程例会或安全例会, 对现阶段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梳理、 对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针对近阶段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及管理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确定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 做到任务清楚, 工作具体, 责任明确, 措施切合实际, 把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3) 由监理机构组织召开上述相关的安全会议, 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其内容应客观真实、 要形成决议、 要与会各方会签确认, 并具有可追溯性。1.17 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制度( 1) 对已完工程项目保修期内的服务工作,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 以及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 积极、 有效的开展。缺陷责任期内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处理, 并将人员名称、 地址、 联络书面通知业主。( 2) 监理工程师为做好缺陷责任期的服务工作, 在保修期内应保留总分包商资料、 设备供应商名单。根据承包合同以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 认真开展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工作, 其重点内容包括: 组织并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回访、 组织检查工程质量状况、 参与鉴定质量缺陷的责任、 监督施工单位对质量缺陷进行修复并组织验收, 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使用功能。( 3) 缺陷服务期满时, 监理工程师应将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缺陷的所有技术资料归类整理, 装订成册、 归档, 并提交建设单位。同时, 协助建设单位办理保修金的结算工作。2 内部管理制度2.1 项目交底制度( 1) 项目交底组织: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出项目交底申请; 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向项目部进行进场前交底; 公司管理部门参与重点项目的开工交底; 项目交底采用书面交底和口头交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以书面交底为主。( 2) 交底实施条件: 已收到监理中标书或工程监理合同已签订; 项目部主要人员已确定; 监理已具备进场条件。( 3) 项目交底内容: 监理投标书、 监理合同承诺事项、 工作职责和监理目标; 工程难点、 重点、 风险管理要点及主要对策; 项目人员与设备管理工作要求; 项目部质量、 安全、 投资等管理工作要求; 项目文明创立管理工作要求; 公司对项目管理的要求; 项目关键技术信息和知识管理采集要点; 项目特殊信息上报管理工作要求; 公司信息资源及受控文件简介; 项目开工、 竣工审核要点; 重点管理工程项目规定要求; 项目部有关协调工作要求; 项目带班制度实行要求; 其它相关交底事项。( 4) 交底管理: 所有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 均应实施监理项目部交底工作, 在交底完成后, 由交底责任人和被交底人填写项目进场交底工作记录, 分别由项目部、 所属部门留存归档。2.2 文件编制及审核制度监理项目部在履行监理职责过程中, 应编制如下监理文件, 并按照流程进行审批。2.2.1 监理规划( 含安全监理方案) 监理项目部收到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后, 结合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图审查意见等文件资料,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进行编制; 若分阶段提供施工设计图纸, 可分阶段编制监理规划。根据相关文件及公司管理要求, 监理规划应包含安全监理方案、 监理旁站方案、 建筑节能方案的内容。若安全监理方案单独编制, 应按监理规划的要求审批。项目部的监理规划需在公司进行项目开工审核前完成报审工作, 同时应于工程项目建设现场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如委托监理合同中注明监理规划应经建设单位认可, 项目部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前征得建设单位的书面认可。2.2.2 监理细则( 安全专项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该专业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 如委托监理合同注明监理实施细则应向承包单位交底时, 应由总监或总监代表在该专业工程施工前组织向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人员的交底工作) ; 监理细则的编制应覆盖项目所有内容, 不得有遗漏。2.2.3 监理日志( 安全监理日志) 监理日志应由经总监指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逐日填写, 并应按规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相应授权人员( 总监代表) 在间隔不超过一周内签阅。监理日志每天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 力求详细, 主要反映监理工作情况。2.2.4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项目部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桩基分项工程、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 主体结构、 电梯安装、 建筑节能等分部工程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中规定需进行阶段验收的分项、 分部工程施工完毕后, 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该分项、 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在工程项目竣工时在对承包单位竣工资料进行审查, 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对存在的问题应在承包单位已整改完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编制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项目的分项、 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在编制完成后由总监负责审批上报, 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各分项、 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应在项目总监组织分项、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前送达建设单位; 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于建设单位组织的正式竣工验收会前提交建设单位。2.2.5 监理工作总结( 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项目部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 即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 项目的监理工作总结在编制完成后, 由总监负责申报, 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监理工作总结应在监理工作结束后一月内提交给建设单位。2.3 监理日记及月报制度2.3.1 监理月报制度( 1) 监理项目部每月30日前应及时编写监理工作月报, 并在下月5日前向业主提交。月报主要内容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的监理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本月工程动态、 工程形象进度、 工程质量情况、 安全文明施工、 变更设计情况、 工程质量事故或存在问题、 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下月工作重点及建议等。( 2) 监理项目部应每月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和试验工作专题报告, 向业主通报工作的主要内容。( 3) 工程实施过程中, 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 需要向业主反映时, 或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时,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专题报告, 向业主汇报。( 4) 工程竣工验收, 监理项目部应组织编写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作为监理意见纳入竣工资料整理范围。( 5) 监理项目部应注意对日常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正常情况下将施工情况随月报上报业主; 遇到特殊问题时, 编写专题报告上报业主。( 6) 及时填报业主要求的各类报告。2.3.2 监理日记制度监理日记是重要的监理档案资料, 监理人员应认真做好监理日记, 特别是涉及工程变更、 会议决定、 上级指示, 有关质量、 进度、 安全监督等事项, 都应详细记入监理日记。监理日记的内容必须真实、 准确、 完整。监理日记按规定填写, 并供总监理工程师检验/验证和其它有关部门人员查阅。2.4 监理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1) 在工程开始时, 总监应指定专人负责对监理项目资料的保管和汇总工作; ( 2)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各自负责收集、 整理与本专业有关的资料, 项目部应按监理信息管理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处理、 编码和存档; ( 3) 在工程项目完成后, 在经过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 由总监负责检查资料的完整性, 并按本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整理装订成册, 报送公司工程技术部验收核准。( 4) 监理项目资料档案编制完成后应及时报请相关人员进行项目档案验收工作。项目档案的移交工作应在项目经过竣工验收三个月内完成档案验收工作。( 5) 项目档案为公司内部资料, 保管期限为长期( 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 。公司建立档案室保存项目档案, 由公司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2.5 监理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1) 独立办公、 生活自理制度。项目部和监理组全部坚持独立办公, 统一安排住宿, 统一购置办公用具和生活用品, 自主安排日常生活。( 2) 定期返乡探亲制度。为帮助员工协调好家庭和事业的矛盾, 安排员工两个月带薪休假一次,保证现场工作人员劳逸结合, 精力充沛地开展工作。( 3) 坚持集体活动制度。强调集体行为、 集体活动和互帮互助, 杜绝个人行为, 减少个人失误、 错误。( 4) 学习讨论制度。加强技术人员的岗位再教育, 定期安排专业知识学习研讨、 跟上知识更新节奏, 提高业务水平。( 5) 设备管理制度。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好项目部的生产和生活设施, 加强管理, 杜绝浪费。( 6) 廉正管理制度: 监理部人员必须遵守内部工作纪律。2.6 特殊事项报告制度当出现下列如下特殊情况, 总监应如实上报公司备案, 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积极落实整改: ( 1) 项目无施工许可证施工; ( 2) 项目设计图纸未经审图、 设计单位拒绝确认变更、 重大变更未经重新审图就施工的; ( 3) 存在着挂靠( 指的是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质量员、 安全员、 造价人员非本单位工作人员) 的; ( 4) 开具的监理通知单或停工令,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 汇报给业主仍无法解决; ( 5) 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就先行施工, 且拒不改正的; ( 6) 施工单位或分包单位资质不够或失效的, 无正当理由并强行施工的; ( 7)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安全员无任命书、 委派书, 未按带班制度要求到位履职的, 经监理发文仍无法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