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代理合同书.doc
经销商代理合同书甲方:辽宁永昌路面清扫设备有限公司乙方 / 经销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针对永昌路面清扫设备的销售及有关销售市场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恪守商业道德,严守产品供价,不外泄商业机密;且乙方严格遵守、执行甲方规定的各类产品的建议零售价。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保护。一. 甲方委托乙方为产品经销商,销售办事处为 省 市 地区,经销品牌为 ,经销系列为 ,计 种。二. 价格与结算 1. 甲方向乙方供货的价格为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经销供货价,具体参照全国统一价格表。甲方有权视具 体情况进行价格调整,如遇调整,甲方将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 2. 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执行。 3. 约定市场及销售网络拓展: 乙方应在甲方规定辖区内全力开拓市场,积极推销产品,主动进行推广、消化工作,并保证在双方确定的目标渠道上的货物供应。 若乙方没有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甲方的目标销售计划,则甲方有权向目标渠道直接供货或另行选择经销商。三. 关于乙方年销售回款目标进度的约定 1. 乙方向甲方2008年度回款指标为 万元/年。 2. 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达到双方约定的月度回款指标,则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经销权或终止合作,届时乙方将不再享受本合约中规定的奖励项目。四. 甲方对乙方实施奖励的考核标准如下: 1. 乙方完成年度回款指标100%,甲方按乙方年总回款额的2%对乙方进行奖励。 2. 乙方完成年度回款指标的70%,甲方按年回款的1%进行奖励。 3. 乙方年度回款指标在70%以下,乙方将不享受甲方奖励政策。五 其它约定: 1. 为积极消化所代理产品,乙方须在次月5号前向甲方提交上月销售报表及库存报表(附相关报表)。并定期提供/更新公司(或法人)资料,配合甲方进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 2. 乙方以银行结转方式向甲方结算货款,由此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销售部书面同意,严禁经销商将货品、货款或现金直接交甲方市场销售人员,否则,如有业务人员和乙方之间产生货、款的问题,甲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3. 乙方只能在甲方规定的销售区域内进行销售,乙方不得在超出甲方规定的销售区域违规冲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批其它区域销售或同其它经销单位换货、调货,否则取消一切奖励,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且对甲方整体市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及取消其经销权资格。 4. 在乙方区域内部出现跨区串货事件,由乙方对其下属代理商进行处罚,重则停止供货。 5.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为质量合格产品。并需向乙方提供产品“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证、卫生检验证)的有效证件。 6. 约定订单处理程序: a. 乙方向甲方要货时需按甲方提供的“要货清单表”正确填写包括: 乙方正确资料:名称、地址、电话、传真、责任人。 正确的货品名称及编号、品种、规格、单价、数量及货款数额、要求发货时间及乙方负责人确认签名。 b. 将正确订单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给甲方,以经销商负责人签名为确认依据。 c. 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要货单后,经与乙方核实(含品种、数量、单价、规格、货款数额、 发运日期及运输形式)后,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给予乙方,以甲方书面授权责任人签名为正式确认依据,完成订单程序。 7. 约定发货、运输、收货程序: 甲方应按已经完成确认乙方的正确要货清单,完成发货程序,并将发货凭据的副本文件书面(含传真)提供给乙方。 8. 约定交货地点、运输费用结算方式:甲方向乙方交货的地点定在 ,货物从甲方仓库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自提,提货手续由乙方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提货费用。如乙方有特别需求(如指定运输商),请提前书面告知,并提供详细资料。 9. 收货条款: 乙方收货时应按照“发货单(购货清单)”上注明的品种,数量予以验收,检查是否多发、漏发、错发货。若在收货时发现货物短缺、湿损、破损,乙方必须立即要求铁路或汽车运输公司在卸货记录上证明货物损失情况,并及时向货运保险公司索取赔偿。收货后三天内填写收货差异表,表明收货是否正常,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并加以确认,如三天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则甲方视乙方收货正常(即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的错发, 漏发的补偿要求),货物在乙方储存期间出现的任何货物损失由乙方负责。10. 产品退换条款: a. 遵照甲方退/换货规定。 b. 甲方供应给乙方的产品如有质量问题(乙方提供相关产品,由甲方品管部门检验、证实)且证实,则甲方负责退换产品并负责来回运输费用;但乙方需填写退换货品申请表,由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入退货程序。所换品种、数量原则上须和所退产品一样。 c. 非产品质量问题,甲方不接受任何退货。六. 产品销售、市场推广工作。甲方依据乙方的销售网络、回款额度、回款时间、产品消化能力及办事处市场促销方案,结合甲方整体品牌推进策略,进行相关的广告、宣传、促销工作,建立当地的销售队伍,同时负责销售及促销,且对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进行品牌维护。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进行以上工作,并做好当地消费者的售后服务工作。七.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约:1. 乙方销售甲方品牌的假冒产品或恶性大量跨区低价倾销。2. 乙方破产及债务清算。3. 乙方连续三个月达不到双方约定的回款目标;或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向甲方进货。4. 乙方极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及相关制度,造成甲方商业利益受损。八. 本合约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一经签定,即具法律效力。九. 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时,应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解决。十. 本合约有效期限:自2017 年 8月10日至2018年 8月9日。 本合约须甲、乙双方盖各自公司合同章(或公司公章),且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名后生效,如法人代表未签名,甲、乙双方签约代表必须持甲、乙双方各自法人代表的签约授权书后,方具备签约资格。本合同需同时附营业执照、税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