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最新《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doc

    • 资源ID:49262185       资源大小:146KB        全文页数:10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最新《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doc

    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一、在森林公园划定的防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蜡烛以及其他野外用火的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森林公园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防火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蜡烛以及其他野外用火。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二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细化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按下列标准处罚。1、经教育立即改正的,对个人处200元至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0元至20000元罚款;2、经劝阻才停止违法行为的,对个人处1000元至2000元罚款,对单位处20000元至30000元罚款;3、经劝阻仍不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2000元至3000元罚款,对单位处30000元至50000元罚款。二、在森林公园核心景观区和重要景点内新建、改建坟墓的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第三十条:在森林公园核心景观区和重要景点内,禁止新建、改建坟墓和采挖花草、树根(兜)。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新建、改建坟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细化标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下列标准处罚:1、改建坟墓面积在3平方米以下的,可以处1000元至3000元罚款。2、改建坟墓面积在3平方米以上5平方米以下的,可以处3000元至5000元罚款。3、改建坟墓面积在5平方米以上的,可以处5000元至8000元罚款。4、新建坟墓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的,可以处3000元至5000元罚款。5、新建坟墓面积在5平方米以上1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处5000元至8000元罚款。6、新建坟墓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处8000元至10000元罚款。三、在森林公园核心景观区和重要景点内采挖花草、树根(兜)的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第三十条:在森林公园核心景观区和重要景点内,禁止新建、改建坟墓和采挖花草、树根(兜)。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采挖花草、树根(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细化标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并按下列标准处罚:1、经教育立即改正的,可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2、经劝阻后才停止违法行为的,可以处100元至150元罚款。3、经劝阻仍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可以处150元至200元罚款。四、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未在森林公园内的危险地段和游客可能遭受伤害的区域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的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森林公园内的危险地段和游客可能遭受伤害的区域设置安全保护设施和警示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损或者擅自移动。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设置安全保护设施或者警示标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细化标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并按下列标准处罚:1、经教育安全防护设施或者警示标志设置仍然不全的,处5000元至8000元罚款。2、经教育仍未设置任何安全防护设施或者警示标志的,处8000元至10000元罚款。五、单位或者个人毁损或者擅自移动森林公园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的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森林公园内的危险地段和游客可能遭受伤害的区域设置安全保护设施和警示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损或者擅自移动。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毁损或者擅自移动安全保护设施和警示标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细化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并按下列标准处罚:1、经教育能够立即改正的,不予处罚。2、经劝阻才停止违法行为的,可以对个人处200元至500元罚款,对单位处400元至800元罚款。3、经劝阻仍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可以对个人处500元至800元罚款,对单位处800元至1000元罚款。-

    注意事项

    本文(最新《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doc)为本站会员(1595****071)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