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土建监理建筑监理资料》某安置小区工程监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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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土建监理建筑监理资料》某安置小区工程监理规划.doc
第一节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惠畅园安置小区工程一标段(1-6号楼)工程。二、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淮阴区丁集镇境内,总建筑面积15768平方米,总造价1293.848451万元。第二节 监理工作范围、目标和依据一、监理工作范围惠畅园安置小区工程一标段(1-6号楼)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二、监理工作的目标和依据1、质量总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合格等级。2、监理工作依据1、监理合同;2、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书及附件;3、合同图纸及说明;4、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5、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标准、试验规程等;6、国家、建设部、江苏省颁布的监理法规及业主的相关规章等;7、其它。第三节 监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及进退场计划一、 监理组织机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二、监理人员岗位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强制性标准和旁站监理制度;(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具体贯彻执行相关强制性标准和组织旁站监理;(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和各项监理台帐、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贯彻执行情况;(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4、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各项台帐;(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和台帐。三、监理进退场计划我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在工程开工时及时组织监理人员进场,并根据现场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增减现场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有续开展。工程完工后监理部人员退场,留专人负责工程扫尾事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第四节 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一、监理工作内容、方法1.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与方法 1.1.1驻地监理人员进场监理部在开工前,派出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展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1.1.2开工前监控准备工作(1)驻地监理设施、设备驻地监理的办公设施及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施按投标文件的承诺进场。(2)熟悉合同文件所有监理人员应全面熟悉合同文件及有关标准和测试方法。(3)现场复查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合同文件中提供的图纸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尺寸、平面位置、标高、工程数量等)。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的方位和数据进行复测,如有差错应及时报告业主代表。(4)审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5)审批承包商各阶段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情况(主要包括: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完好率),人员进场情况。(6)审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7)审查承包商开工前的各项试验。(8)对承包商为加密控制、定线和施工放样为目的测量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复核认定。并监督承包商对测量控制点进行有效的保护,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全部工程或开工段落的原始地面线和填前压实后或清淤完成后的地面标高进行测定,对测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复测无误后计算土石方数量,报总监、业主批准。(10)监理其他与保证按期开工有关的施工准备工作。1.2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的监理内容、方法1.2.1质量监理的依据和任务 1.2.1.1质量监理的依据(1)合同条件;各项工程质量的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2)合同图纸:全部工程应与合同图纸相符,并符合批准的变更与修改要求。(3)技术规范: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合同文件所列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4)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 1.2.1.2质量监理的任务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承包商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1.2.2质量控制程序1.2.2.1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在开工前,总监应向承包商提出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1)开工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所报的单位工程的开工申请,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批准。(2)工序自检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的自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检签认。(3)工序检查认可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紧接承包商的自检或与承包商的自检同时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检查验收并签认,对不合格的工序应指示承包商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4)中间交工报告当工程的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商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5)中间单位、部位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按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签证单位、部位验收单,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1.2.2.2工序质量检查程序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组织工程的各个单位、工序或分项工程开工前,提出工序检查程序说明和要求,以供现场旁站监理人员、承包商的自检人员及施工人员共同遵循。1.2.3现场质量控制1.2.3.1测量测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应由测量监理工程师以及测量员专门负责,必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对承包商的定线控制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2)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对承包商的施工放样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3)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进行中,对控制工程的位置、高程、尺寸及其线型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4)在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段落或总体工程项目的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汇总并提出各项工程的测量成果资料。1.2.3.2验证试验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验证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1)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应要求承包商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并取样进行见证送检。严禁不合格材料或商品构件进入施工现场。(2)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见证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监督承包商限期运出场外。(3)在施工进行中,应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见证试验。(4)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1.2.3.3标准试验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量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在各项工程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应由承包商、监理进行现场取样,见证送样试验。1.2.3.4工艺试验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动工之前对基础、路基、路面及其他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1)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予以审批。(2)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额、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察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作出选定。(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并应作出详细记录。1.2.3.5现场监理现场监理是对承包商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构、配合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现场监理应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期间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现场发现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2)监理组专业工程师及监理员应对承包商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3)现场监理人员应全环节地在每道工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和认定,并现场监督承包商的试样抽取及施工记录。1.2.4质量缺陷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驻地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和有关要求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1.2.4.1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商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分包商和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1.2.4.2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施工过程中或者发生在某道工序以及单项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发生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承包商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应立即检查缺陷部位的施工、监理记录等有关资料,初步分析原因。审核承包商提出的处理方案。1.2.4.3修补措施及方法必须达到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或行业公认的合格工程技术。1.2.5质量事故的处理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内)出现了技术规范所有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可按如下程序处理:1.2.5.1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令承包商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1.2.5.2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尽快提出质量事故报告,进行审核后上报业主。质量事故报告应在全面审查有关施工记录、监理记录等资料的基础上详实反映该项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经费损失估算等。1.2.5.3根据业主批准的处理方案,监督承包商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业主。1.3施工阶段工程进度的监理方法1.3.1进度计划的编制1.3.1.1进度计划的划分工程进度计划,可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分别编制进度计划及年、季、月进度计划。1.3.1.2计划编制总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承包商根据下达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编制实施性施工年、季、月度计划,要求承包商在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时必须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清楚、明了并便于管理,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他的相关的关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力和设备,预料可能的施工障碍及变化。对承包商计划的可行性提出审核意见。1.3.2进度计划的审批1.3.2.1进度计划的提交(1)总体进度计划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书面提交以下文件:a.一份详细并符合要求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必要的各项关键工程的进度计划;b.一份有关全部支付的现金流动估算;c.一份有关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的总说明(即通过施工组织设计提出)。(2)阶段性进度计划在将要开工以前或在开工以后合理的时间内,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提交以下文件:a. 年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b. 月(季)度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c. 分项(或分部)工程的进度计划;d. 必要时还要提交周或旬计划;1.3.2.2进度计划的审查步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商提交的各项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并在合同规定或满足施工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审核完毕,审核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阅读文件、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2)提出问题与承包商进行讨论或澄清;(3)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商提出修改意见;(4)审查承包商修改后的进度计划。1.3.2.3进度计划的审核内容(1)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a.施工工期应符合业主的总体计划要求;b.各施工阶段或单位工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与材料和设备的进场计划相协调;c.易受冰冻、低温、炎热、雨季等气候影响的工程应安排在适宜的时间,并应采取有效的预防保护措施;d.对动员、清场、假日、农忙及天气影响的时间,应有充分的考虑并留有余地。(2)施工准备的可靠性:a.所需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运送日期已有保证;b.主要骨干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进场日期已经落实;c.施工测量、材料检查及标准试验的工作已经安排;d.驻地建设、进场道路及供电、供水等已经解决或已有可靠的解决方案。(3)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a.各阶段或单位工程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及投资额应与承包商的设备和人力实际状况相适应;b.各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应与承包商的施工经验和技术水平相适应;c.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应与非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相适应。1.3.3进度计划的检查1.3.3.1每日进度检查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按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或工点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并予以检查,以作为掌握工程进度和进行决策的依据,每日进度检查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日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2)当日实际参加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3)当日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4)当日承包商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5)当日的天气情况等。1.3.3.2每月工程进度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向业主提交一份监理报告,其中月工程进度部分,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概况或总说明:应以记事方式对计划进度执行情况提出分析;(2)工程进度:应以工程数量清单所列细目为单位,编制出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进度累计曲线;(3)工程图片:应显示关键线路上(或主要工程项目上)一些施工活动及进展情况;(4)财务状况:应主要反映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索赔工程支付等其他情况;(5)其它特殊事项:应主要记述影响工程进度或造成延误的因素及解决措施。1.3.3.3进度控制图表总监理工程师应编制和建立各种用于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差距的进度控制图及进度统计表,以便随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主观评价,并作为要求承包商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他合同措施的依据。1.3.4进度计划的调整1.3.4.1进度符合计划在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实际进度(尤其是关键线路上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时,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商对进度计划的执行,但应及时掌握影响和妨碍工程进展的不利因素,促进工程按计划进行。1.3.4.2进度计划的调整总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和设备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不一致时,应要求承包商对原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现场实际,并应保证和满足业主的总体要求。1.3.4.3加快工程进度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期完成工程时,应要求承包商采取加快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体目标。承包商提出和采取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报总监批准。1.3.4.4进度计划的延期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原因,或承包商在实施工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因而使工程进度延误并批准延期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工程。1.3.4.5进度计划的延误由于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业主报告。1.4施工阶段工程费用的监理方法1.4.1工程量清单1.4.1.1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的内容,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计量方式和方法。1.4.1.2工程量清单数量工程量清单数量是合同图纸给定的数量,计量时应以实际完成确认的数量为准。在每项工程完工以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确认该项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1.4.2工程计量1.4.2.1工程计量的规定(1)计量范围a.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b.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支付。(1)主要计量依据参见市政工程的计量支付管理办法。(2)计量原则a.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b.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c.按业主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1.4.2.2工程计量的方式(1)工程达到规定的计量单位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商提供计量所需的资料,并与其共同计量。对每期土石方计量,应按已完成的路基断面顶标高,核实已完合格数量,扣减上期已计量数量即为本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2)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特殊情况应承包商请求经业主批准可增加计量次数。1.4.2.3工程计量的程序(1)计量通知或申请工程需要计量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承包商提出的计量申请或向承包商发出计量通知。(2)审核有关文件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承包商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应退还承包商,暂不进行计量。1.4.3工程支付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申请支付,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随承包商的申请一道报业主审批、支付。1.4.4合同中止后支付、承包商违约、业主违约等见合同规定。1.4.5工程交工支付、总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商交工财务报告后,应完成对其报告中下列内容的审核,确认后向业主报告。1.4.5.1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完成的全部工程的最终价值;1.4.5.2还应支付的任何追加款项;1.4.5.3按照合同应付给承包商的估算总额。1.4.6最终支付1.4.6.1准备工作(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处理有关工程和合同方面的一切遗留事宜;a.确认承包商的遗留工程及缺陷工作已完成并达到规范标准。b.确认已对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额、时间与费用索赔、价格调整等事宜,进行了清理与审查报批,并签发完毕与之有关的支付说明。(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澄清整个工程各个阶段的计量与支付,并完成下列工作:a.对所有支付的细目进行检查,防止漏项和重复;b.对所有的工程数量与费用计算进行复核;c.对所有有争议的细目与计算进行核定,并报告业主。1.4.6.2最终支付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批准的变更设计、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等,逐项核定最终计量数量。对承包商的申请进行审核、上报。1.5合同管理的任务和方法1.5.1工程变更任何工程的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的变动,必须由总监签发工程变更令,否则不得实施。1.5.2工程延期按合同规定由于非承包商的责任,工程不能按原定工期完工时,承包商提出延期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1.5.2.1总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商正式的延期申请后,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核。(1)延期申请的格式是否满足要求。(2)延期申请应列明延期的细目及编号:阐明延期发出、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附有延期测算方法及测算细节和延期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1.5.2.2延期评估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定:(1)承包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需要;(2)申请延期的合同依据必须准确;(3)申请延期的理由必须正确与充分;(4)申请延期天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现场记录和有关资料,进行修订并就修订结果与承包商进行协调,报业主。1.5.2.3审核报告审核报告主要由以下文件组成:(1)正文受理承包商延期申请的工作日期:工程简况;确认的延期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调查、讨论、协商、确认的延期测算方法及由此确认的延期天数、结论等。(2)附件a.驻地监理人员对该延期的评论;b.承包商的延期申请。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将上述资料报业主。1.5.3费用索赔按合同规定发生索赔时,承包商应提出申请,总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商正式的索赔申请后,应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核;1.5.3.1搜集资料、做好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商索赔意向后,立即组织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1.5.3.2审核承包商索赔申请(1)索赔申请的格式是否满足要求。(2)索赔申请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即已列明索赔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附有索赔数额计算的方法、价格与数量的来源细节和索赔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1.5.3.3索赔评估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定:(1)承包商提交的索赔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的需要。(2)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必须正确。(3)申请索赔的理由必须正确与充分。(4)申请索赔数额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数量应与监理工程师掌握的资料一致,价格与数量的来源能被业主接受。否则应修订承包商的计算方法与索赔数额,并与承包商进行协调,报业主。1.5.3.4审核报告(1)审核报告由以下文件组成:受理承包商索赔申请的工作日期;工作简况;确认的索赔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过调查、讨论、协商、确定的测算方法及由此确定的索赔数额、结论等。(2)附件a.驻地监理人员对该索赔的评语;b.承包商的索赔申请,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1.5.4承包商违约总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承包商违约后,应采取如下措施:1.5.4.1书面通知承包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弥补与纠正。1.5.4.2提醒承包商此类违约任其发展会导致严重的后果。1.5.4.3在上述措施无效时,应立即书面报告业主。1.5.4.4协助业主进行调查,并按指示确定因承包商违约对业主造成的费用影响,办理扣除相应费用的证明。1.5.5分包、指定分包1.5.5.1分包(1)除业主指定分包外,承包商不得将规定的主体工程分包出去,对非主体工程的分包,必须先征得总监、业主的批准和认可。任何这类批准和认可均不应解除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2)审批分包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主要方面审核承包商分包工程的申请报告,报业主。a.分包商的资格情况及证明,包括参加分包工程人员的资质、施工机械状况等;b.分包工程项目及内容;c.分包工程数量及金额;d.分包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技术规范与验收标准;e.分包工程的工期;f.承包商与分包商的合同责任;g.分包协议。分包工程的管理总监理工程师应通过承包商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驻地监理人员也可以直接到分包工程去检查,发现涉及分包工程的各类问题,应要求承包商负责处理。1.5.5.2指定分包(1)总监理工程师设专人对指定分包工程进行管理。(2)指定分包人由业主或总监确定。监理工程师对指定分包的管理同上。1.6监理的工地会议制度1.6.1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由业主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1.6.2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或不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召开工地会议。1.6.3会议的内容会议一般应由承包商逐项进行陈述并提出问题与建议,总监理工程师应逐项组织讨论,在授权范围内对一些问题作出决定或决议的意向。将会议情况、请示的问题写进工程监理月报告书中。如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可用监理工程师通用表专题向业主报告,会议一般应按以下议程进行讨论和研究:1.6.3.1检查上次会议确定的问题落实情况;1.6.3.2审核工程进度,主要是关键线路上的施工进展情况及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和对策;1.6.3.3审核现场情况,主要是现场机械、材料、劳力、的数额以及对进度和质量的适应情况并提出解决措施;1.6.3.4审核工程质量:主要应针对工程缺陷和质量事故,就执行标准控制、施工工艺、检查验收等方面提出问题及解决措施;1.6.3.5讨论施工环境:主要是承包商无力防范的外部施工阻挠或不可预见的施工障碍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业主报告;1.6.3.6检查工程分包情况;1.6.3.7根据承包商提出的施工活动安排,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工序检查、抽样试验、测量验收、计量测算、缺陷处理等施工监理工作。1.7记录和用表格式施工监理过程采用的表格形式为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示范表式(第三版)、市政道路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市政排水管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验评表式和检查记录表。1.8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1.8.1竣工与竣工验收证书1.8.1.1竣工验收的类型(1)合同工程的竣工验收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已结束。总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商的竣工验收报告,并经过对工程的全面检查,认为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时,应及时向业主提交检查验收报告,由相关参建单位签认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单。若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指出承包商尚应完成哪些工作。(2)部分工程交工检查及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按照上款原则,就下列情况可以对承包商的部分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进行检查验收。a.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已完成,能够独立交付使用;b.合同中规定有不同竣工工期的任何部分工程;c.已由业主占用或使用的任何工程。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该工程是否确实已完成;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各项资料是否齐全;各类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得到妥善解决。检查合格后报业主签发部分工程的竣工验收证书。(3)督促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完成交,竣工资料、施工执行报告。1.8.2缺陷责任期的监理缺陷责任期是竣工验收单签发书起一年,在这段时间内监理工程师应继续做好以下工作:1.8.2.1监督承包商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1.8.2.2总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检查已完工工程,对工程交接时存在的问题及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后发生的工程缺陷情况进行观测记录,定期向业主汇报,按业主的指令监督承包商进行修复。二、主要监理措施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措施1.1项目监理部针对工程特点和施工能力进行有效监理策划并形成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包括:专业工程的特点、监理工作的流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在监理服务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编制质量计划,确定质量控制点,明确特殊部位和关键工序,确保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1.2配备相应测量装置,按时进行计量标定,确定测量设备的准确度和运行能力满足服务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样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1.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审查要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应符合规定的程序;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充分考虑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法规条件的要求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承包单位是否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施工条件是否分析充分;承包单位是否有能力执行并保证工期和质量目标,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切实可行;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是否先进适用,技术是否成熟;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注意事项: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承包单位应提交详细说明为完成该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员配备与组织,质量管理措施以及进度安排等;在施工顺序上应符合先地下、后地上基本规律,以避免干扰,造成浪费,影响质量,此外施工流向要合理,即平面和立面上都要考虑。1.4审批开工报告,主要审查工程是否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施工许可证已获批准;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需要;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批准;人、机、料已进场;道路、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工作要求。2、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措施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主要工作应当是:以工序质量控制为核心,进行质量预控,设置质量控制点、见证点、停止点,严格质量检查和加强成品保护。2.1工程质量预控,就是针对所设置的质量控制点或分部、分项工程,事先分析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和隐患,分析可能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制订对策表,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预先控制,以防止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措施有:施工前组织施工技术预控,认真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提出一系列行之有效、强制执行的技术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技术交底,重点、难点部位做好试验段(样板)。建议和协助施工单位建立质量奖罚制度,建立施工现场质量分析会制度,监理人员及时对现场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召集施工单位质保体系人员进行现场分析会,找出事故原因,弄清是技术问题还是责任心方面的原因,找出合理解决方法,和今后预防措施,并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操作者进行批评教育。2.2施工工序质量控制措施。施工工序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对工序活动条件的控制和对工序活动效果的控制。2.2.1工序活动条件的控制措施:在工序施工过程中,随时对所投入的物料等质量特性指标的检查、控制;现场监理人员应通过旁站、巡视等方式,监督、控制施工及检查人员按规定和要求的操作规程或工艺标准进行施工;对施工机械设备和环境条件以及施工人员工作状态进行监控。2.2.2工序活动效果的控制措施:现场监理应对工序活动的产品采取一定的检测手段,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分析、判断该工序活动的质量(效果),从而实现对工序质量的控制。措施有:采用必要的检测手段,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测定其质量特性指标;对检测所得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找出规律;根据对数据分析的结果,判断该工序产品是否达到了规定的质量标准,如果未达到,应找出原因;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应采取措施纠正;如果质量符合要求则予以确认;对设置的质量控制点进行主动的、预防性的重点控制,严格把关。2.3质量控制点、见证点、停止点的设置。2.3.1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抓住影响工序施工质量的主要因素,对工序活动中的重要部位或薄弱环节事先分析影响质量因素,设置质量控制点。选择质量控制点的对象有: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或环节以及隐蔽工程;施工中的薄弱环节或质量不稳定的工序、部位;对后续工程施工或后续工序质量和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序、部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部位或环节;施工上无足够把握的、施工条件困难的或技术难度大的工序或环节。2.3.2见证点、停止点的设置等同于质量控制点,只是由于它们的重要性或其质量后果影响程度有所不同,所以在实施监督控制时的运作程序和监督要求也有区别。凡列为见证点的质量控制对象,在规定的关键工序(控制点)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监理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见证和对其施工实施监督;如果监理人员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见证和监督,则施工单位有权进行该点的相应的工序操作和施工。停止点的重点性高于见证点的质量控制点,主要指一些特殊过程和特殊工序,该施工过程或工序施工质量不易或不能通过其后的检验和试验而充分得到验证。凡列为停止点的控制对象,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控制点到来之前通过监理派员对控制点实施监控,如果监理未在约定的时间到现场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应停止进行该点相应下道工序施工。3、工程进度控制措施3.1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包括: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分解图;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深度;进度控制人员具体分工;进度控制方法(包括进度检查日期、数据收集方式、进度报表格式、统计分析方法等);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3.2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核内容主要有: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中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要求;施工进度计划中的项目是否有遗漏;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劳动力、材料、构配件、机具和设备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均衡,需要高峰期是否有足够能力实现计划供应。业主资金供应能力是否能满足进度需要;施工进度的安排是否与设计单位的图纸供应进度相一致;总分包单位分别编制的各项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是否相协调,专业分工与计划衔接是否明确合理;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有造成业主违约而导致索赔的可能存在。3.3认真监督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监督施工进度计划实施是监理经常性工作,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报表和分析资料要仔细审查、分析,同时还要进行必要的现场实地检查,核实所报送的已完项目时间及工程量,杜绝虚报现象。在核实的实际进度资料进行整理的基础上与计划进度相比较,以判定实际进度是否出现偏差。如果出现,监理应进一步分析此偏差对进度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及其产生的原因,以便研究对策,提出纠偏措施。必要时还应对后期工程进度计划作适当的调整。3.4采用定期、不定期协调会的形式解决各个承包单位之间以及业主与承包单位之间的重大协调配合问题,协调会上通报各自进度状况、存在的问题,监理对各种影响进度的因素进行分析,找出其中主要因素,协调参建各方为进度目标各司其责。4、工程投资控制措施4.1工程计量工作必须与质量监理紧密配合,经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