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土建监理建筑监理资料》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整理规定.doc
-
资源ID:4945715
资源大小:287.11KB
全文页数:44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0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工程施工土建监理建筑监理资料》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整理规定.doc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整理规定QWJ/IIIJS.022005*建设集团技术质量部目 录1、 总 则.12、 基本规定13、 施工技术资料的组成分类与整理14、 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24.1 工程管理资料内容及要求.24.2 施工管理资料内容及要求.34.3 施工检测资料内容及要求.224.4 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内容及要求.225、 归档组卷.236、 竣工图.237、 附录.24 附录1 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施工技术资料组成表.24 附录2 桩基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组成表.30 附录3 钢结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组成表.32 附录4 幕墙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组成表.34 附录5 给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组成表.35 附录6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组成表.37 附录7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组成表.38 附录8 电梯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组成表40#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编号QWJ/IIIJS·022005标 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整理规定实施日期2005年 5月10 日页 数共41 页修订状态实施日期1、总则1.1、为统一、规范我公司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功能适用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由本公司施工和本公司发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的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混凝土构件厂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技术资料的整理和保存执行构件厂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技术资料整理规定及本规定相关要求。1.3、施工技术资料应与工程建设过程同步进行完成,并应有专人负责。施工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1.4、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整理、归档过程,宜采用计算机管理,纸质载体,内容打印,手工签名。并逐步过渡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代替纸质载体的存放形式。1.5、 本规定未尽事宜,应按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执行,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2、基本规定2.1、施工技术资料应以打印或印刷为主。纸质载体幅面为A4纸张,若手工书写必须用蓝黑、碳素钢笔填写(禁止用复写纸复写),要求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图表清晰、表述准确、数据真实,相关内容衔接对应,责任方签字盖章手续完备。资料必须如实反映工程情况,不得伪造、补凑和擅自修改。2.2、施工技术资料应整理一式两份,工程竣工后,由项目部收集合同承包范围施工形成的工程资料,整理后,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交技术质量部验收后,档案室存档。如监理工程师需要时,尚应按要求整理交其一份。2.3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应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的同时,明确分包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移交办法,包括套数、时间、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专业分包亦遵守本规定。总包负责监督、指导分包及专业分包施工队伍按专业规定要求组卷并验收。2.4、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中的工程名称应按合同书中规定或设计图注明的名称填写,前后应一致。2.5、本规定中特指的人员为: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工程师;企业法人代表分公司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部门负责人及质量部门负责人均指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员。2.6、单位(子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确定。2.7、施工技术资料应按本规定附录1-8中所列顺序及内容整理并保存在硬质档案盒中,前面加封面、目录及子项目录,便于检索。2.8、对于参与各类规范化施工管理及参与政府、社会评选的工程宜采用光盘、缩微品载体并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3、施工技术资料的组成分类与整理3.1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代号按下表确定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鲁JJ桩基工程鲁ZJ钢结构工程鲁GG幕墙工程鲁MQ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与采暖工程鲁SN通风与空调工程鲁TK建筑电气工程鲁DQ电梯工程鲁DT智能建筑工程鲁ZN工程检测鲁JC3.2施工技术资料的组成(各大类施工技术资料)1)工程管理资料2)施工管理资料3)施工检测资料4)施工质量验收资料3.3施工技术资料整理编排3.3.1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合并为一卷,按附录1所列顺序整理。并将施工检测资料按附录1顺序插入编排,不能插入的检测资料附在后面。最后为施工质量验收资料。3.3.2桩基、钢结构、幕墙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各单独组卷。分别按附录2、3、4所列顺序整理。并将施工检测资料按附录顺序插入编排,不能插入的检测资料附在后面。最后为施工质量验收资料。3.3.3安装各分部工程分别组卷。分别按附录5-8整理。依此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检测资料、施工质量验收资料3.3.4施工技术资料编号原则及填写要求1)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号栏位于各表的右上角。2)一般情况下,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即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资料组列顺序号和同类资料顺序号组成,各部分之间用横线隔开。如:鲁JJ 001-001 为分部工程代号,按上表选用。资料组列顺序号,按各附录表查寻。相同表格、相同项目、按时间顺序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号。3)顺序号填写原则施工技术资料专用表格,均随工程施工过程,按时间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连续标注。对同一张表格(如隐蔽验收记录等)涉及到多个分部(分项)工程时,应根据各自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依各个检查项目分别自001开始连续标注(依时间顺序)。4、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4.1 工程管理资料内容及要求4.1.1 工程管理资料是指上级主管部门规定需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办理的有关手续。4.1.2 工程管理资料包括:1)中标通知书;2)施工许可证;3)土地使用证;4)规划许可证;5)质量监督书;4.1.3、工程管理资料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红章。4.2 施工管理资料内容及要求4.2.1 工程施工管理资料主要包括:1)工程概况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3)设计变更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4)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5)技术交底记录;6)施工日志;7)施工测量记录;8)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9)施工试验记录;10)施工记录;11)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12) 地基处理检测报告、桩基检测及主体结构抽样检测资料13)其他技术资料见附录1-84.2.2 内容及要求4.2.2.1设计变更文件1)图纸会审记录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负责将设计交底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形成图纸会审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应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立单位的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认,形成正式图纸会审记录。不得擅自在会审记录上涂改或变更其内容。2)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设计变更经任意一方提出,必须经设计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任何单位未经设计变更,不得更改设计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不同工程使用同一变更,必须注明工程名称编号及复印件或抄件加盖公章,并由各方技术负责人签字。分包工程的设计变更应通过总包单位办理。3)工程洽商记录 可以由任意一方提出,须经设计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工程洽商记录应分专业办理,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工程洽商记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设计单位如委托有关单位办理签认,应办理委托手续。4.2.2.2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完成,并经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审批。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重点部位、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也可分阶段编制施工方案。冬、雨期施工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内部审核,报监理(建设)单位批复后实施。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变化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并进行交底。4.2.2.3技术交底记录技术交底记录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四新”(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应具体,达到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标准的要求及措施。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必要时附图示,交底双方签认应齐全。重点和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把主要设计要求、施工措施以及重要事项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其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应由专业工长对专业施工班组(或专业分包)进行交底。“四新”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向专业工长进行交底。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部门根据变更要求,并结合具体施工步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4.2.2.4施工日志施工日志分建筑与结构(含装饰装修)、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两种,应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从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按专业由专业人员负责逐日记载,并保证内容真实、完整,文字简练,时间连续。4.2.2.5施工测量记录1)工程定位放线记录 施工测量单位应依据测绘部门提供的放线成果、红线及场地控制网(或建筑物控制网),测定建筑物位置、主控轴线及尺寸、建筑物±0. 000绝对高程,填写测量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2)定位放线验收记录定位放线验收记录由规划部门监督进行,表中应说明建筑物坐标及水准点,及拟建建筑物平面位置,在图中标明新建工程与坐标点的相对位置,并标明水准点的位置及与新建工程的关系,应有规划、设计、建设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此表仍使用公司规定表格,存入资料中。3)基槽验线记录施工单位应根据主控轴线和基底平面图,检验建筑物基底外轮廓线、集水坑、电梯井坑。垫层标高(高程)、基槽断面尺寸和坡度等,填写基槽验线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4)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楼层平面放线内容包括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各层墙柱轴线、墙柱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等,施工单位应在完成楼层平面放线后,填写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5)楼层垂直度、标高抄测记录楼层全高、标高抄测内容包括楼层+05m(或+10m)水平控制线、皮数杆等,楼层全高、垂直度抄测内容包括本楼层和累计高度的垂直度测量。施工单位应在完成楼层全高、标高、垂直度抄测后,报监理审核。6)沉降观测记录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凡需进行沉降观测的工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的沉降观测工作。测量单位应按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编制观测方案,配合施工单位设置沉降观测点,绘制沉降观测点布置图,定期进行沉降观测记录,并应附沉降观测点的沉降量与时间、荷载关系曲线图和沉降观测技术报告。建设单位如委托施工单位进行的应在图纸会审中提出。4.2.2.6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各种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主要包括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工程材料均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应反映工程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指标等,并与实际进场材料相符。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材料应提供有关证明。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测试报告)的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应按类别、规格、品种、型号分别整理,幅面均为A4纸张,小于A4的后面要附上A4白纸。使用合格证或复印件贴条按进场顺序贴好,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主要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应有进场检验记录,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材料应按相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复试或见证取样,有相应试(检)验报告。工程所用主要材料一览表序号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主要原材料1地基与基础钢筋、钢材、焊接材料、钢筋机械连接件、水泥、砖、砌块、混凝土构件、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砂浆)、外加剂、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粗骨料、细骨料、掺合料、轻集料、预应力锚、夹具连接器、预应力用金属螺旋管、油漆等2主体结构3建筑装饰装修地面水泥、防水材料、粗骨料、细骨料、面层材料(块材、板材)等饰面板(砖)门窗门窗构件、铝合金门窗型材、密封条、附件、玻璃、胶条等金属窗、塑料窗三性检测报告抹灰水泥、细骨料等吊顶龙骨、人造木板、面层材料(块材、板材)、防火涂料等轻质隔墙幕墙龙骨、玻璃、金属板、石材、粘结剂及密封材料、硅酮结构胶、保温材料、防火材料、钢材、五金件及配件、铝合金型材、连接件及涂料等幕墙三性检测报告涂饰油漆、涂料等裱糊与软包壁纸、墙布、软包面料、内衬材料等细部有关材料4建筑屋面水泥、细骨料、粗骨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瓦、薄钢屋面板等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管材、管件、型钢、衬垫、焊条(剂)、防腐材料、粘结剂、保温隔热材料等散热器、暖风机、辅射板、热水器、卫生器具及配件、水箱水罐(自动压力给水)、热交换器、锅炉、水泵、鼓(引)风机、软化罐、除尘器及附属设备等阀门、减压阀、仪表等其他材料6建筑电气高低压开关柜、电力变压器、照明及动力配电箱、高压开关、低压大型开关等主要设备插接母线、硬母线、电缆、电线及灯具、管材、管件等主要材料开关、插座、继电器、接触器、漏电保护器、电表等其他器材7通风与空调管材、型钢、衬垫、钢板、焊条(剂)、防腐材料、粘结剂 、保温隔热材料等风机盘管、空调器(空调机组)、制冷机组、冷热水机组及配件、附件、水箱、交换器水泵、风机等主要设备阀门、仪表等其他材料8电梯电梯及其配套的电气设备、器材、配件等1)钢筋(材)钢筋(材)及相关材料(如钢筋连接用机械连接套筒)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钢筋及承重钢材应按现行规范规定取样做力学性能的复试。并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进场复试按规范要求应有强屈比和屈标比计算值。当使用进口钢材、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惑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时,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有相应检验报告。2)焊条(丝)和焊剂。有质量证明文件,与焊接形式所要求的品种、规格一致。需烘焙的应有烘焙记录。3)水泥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内容。水泥生产单位应在水泥出厂7天内提供除28天强度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果,28天强度结果应在水泥发出日起32开内补报。水泥进场应对安定性进行复试。用于承重结构的水泥;使用部位有强度等级要求的水泥;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为一个月)和进口水泥以及存放条件不当影响质量的水泥在使用前按规范必须进行复试,有试验报告。承重结构的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用水泥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4)砖与砌块砖与砌块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且注明与实际使用品种和数量相符的批量,应做取样复试,有复试报告。用于承重结构的砖与砌块、混凝土小型砌块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5)防水材料防水材料主要包括防水涂料、防水卷材、粘结剂、止水带、密封膏、密封胶、水泥基渗透结晶性防水材料等。防水材料进场后应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取样复试。屋面、地下屋、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新型防水材料,应有省级以上相关部门、单位的鉴定文件,并有专门的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和代表性的抽样试验记录。6)砂与碎(卵)石砂、石使用前应按产地、品种、规格、批量取样复试,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颗粒级配、密度、含泥量、表面密度(容重)等。7)外加剂外加剂主要包括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泵送剂、防水剂、防冻剂、引气剂和速凝剂等。外加剂必须有质量证明或合格证、有相应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等。应按规定取样复试,具有复试报告。承重结构混凝土使用的外加剂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钢筋混凝土结构所使用的外加剂应有有害物含量检测报告。当含有氯化物时,应做混凝土氯化物总含量检测,其总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8)掺合料掺合料主要包括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沸石粉、硅灰和复合掺食料等。掺合料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用于结构工程的掺合料应按规定取样复试,有复试报告。9)轻集料轻集料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定取样复试,有复试报告,10)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含预制构配件)进场后,应由监理(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收,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主要检验内容包括: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是否齐全;实际进场材料数量、规格和型号等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计划要求;外观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按规定须抽检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是否及时抽检等。按规定应进场复试的工程材料,必须在进场检查验收合格后取样复试。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含预制构配件)生产单位应保存各种原材料(如钢筋、钢材、钢丝、预应力筋、木材、混凝土组成材料)的合格证、复试报告以及构件的性能试验报告等资料,并应保证各种资料的可追溯性。预应力筋、锚(夹)具和连接器等应有进场复试报告。涂包层和套管、孔道灌浆用水泥及外加剂应按照规定取样复试,有复试报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所使用的外加剂的检测报告应有氯化物含量检测内容,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11)预拌混凝土(砂浆)供应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配合比通知单;预拌混凝土(砂浆)出厂合格证;预拌混凝土运输单(正本)。预拌混凝土(砂浆)供应单位除向施工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保证以下资料的可追溯性:试配记录、水泥出厂合格证和试(检)验报告、砂和碎(卵)石试验报告、轻集料试(检)验报告,外加剂和掺合料产品合格证和试(检)验报告、开盘鉴定、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出厂检验混凝土强度值应填入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抗渗试验报告(试验结果应填入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混凝土坍落度测试记录(搅拌站测试记录)。施工单位应形成以下资料:混凝土开盘鉴定、浇灌申请书;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砂浆强度报告;抗渗试验报告;混凝土(砂浆)试块强度(现场)统计、评定记录。12)装饰装修材料主要包括抹灰、地面、门窗、吊顶、轻质隔墙(断)、饰面板(砖)、涂料、裱糊与软包材料和细部工程材料等。主要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和质量保证书等。应复试的材料(如建筑外窗、人造木板、室内花岗岩、外墙面砖和安全玻璃等),须按照相关规范规定进行复试,有相应复试报告。建筑外窗应有三性试验(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检测报告。有隔声、隔热、防火阻燃、防水防潮和防腐等特殊要求的材料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当规范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做见证检测,或对材料质量产生异议时,应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并有检测报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构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并应有相应检测报告。13)钢结构工程材料钢结构工程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钢构件、焊接材料、连接用紧固件及配件、防火防腐涂料、焊接(螺栓)球、封板、锥头、套筒和金属板等。主要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有商检报告、中文标志等。按规定应复试的钢材必须有复试报告,并按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有复试报告,并按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检验报告。并按规定做进场复试,有条件的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防火涂料应由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4)木结构木结构工程主要材料包括方木、原木、胶合木、胶合剂和钢连接件等。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按规定须复试的木材和钢件应有复试报告。木构件应有含水率试验报告。木结构用圆钉应有强度检测报告。15)幕墙工程幕墙工程材料主要包括玻璃、石材、金属板、铝合金型材、钢材、粘结剂及密封材料、五金件及配件、连接件和涂料等。主要材料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商检证明等。按规定应复试的幕墙材料必须有复试报告。幕墙应有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硅酮结构胶应有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有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检测报告。玻璃、厂材和金属板应由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安全玻璃必须有强制性认证标志且提供证书复印件,安全性能检测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取样复试(凡获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CCC的安全玻璃可免做现场复试)。铝合金型材应有涂膜厚度的检测。防火材料应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6)建筑电气工程材料、设备主要的电气和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进场应进行开箱验收。对质量有异议的应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电力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高压成套配电柜、蓄电池柜、不间断电源柜、控制柜(屏、台)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标志复印件及试验记录。低压成套配电柜、动力、照明配电箱(盘、柜)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标志复印件及试验记录。电动机、电加热器、电动执行机构和低压开关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标志复印件及试验记录。电线、电缆、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风扇及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电线、电缆还应有生产许可证。导管、型钢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电缆桥架、线槽、裸导线、电缆头部件及接线端子、钢制灯柱、混凝土电杆和其他混凝土制品应有出厂合格证。镀锌制品(支架、横担、接地极、避雷用型钢等)和外线金属应有出厂合格证和镀锌质量证明书。封闭母线、插接母线应有出厂合格证、安装技术文件、“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1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材料、设备主要设备、配件、产品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材质和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主要设备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进场后应进行验收。阀门、调压装置、消防设备、卫生洁具、给水设备、中水设备、排水设备、采暖设备、热水设备、散热器、锅炉及附属设备,各类开(闭)式水箱(罐)、分(集)水器、安全阀、水位计、减压阀、热交换器、补偿器、流水器、除污器、游泳池水系统设备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检验报告。对于国家及山东省有规定的特定设备及材料,如消防、卫生、压力容器等,应附有相应资质检验单位提供的检验报告。如安全阀、减压阀的调试报告、锅炉(承压设备)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报告。给水管道材料卫生检验报告、卫生器具环保检测报告、水表和热量表计量鉴定证书等。化学供水建(管)材必须提供质量检验部门产品合格证和产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明文件。还应由有关部门产品使用许可(备案)证。保温、防腐、绝热材料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材质检验报告。18)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主要设备、配件、产品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材质和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主要设备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进场后应进行验收。制冷机组、空调机组、风机、水泵、冰蓄冷设备、热交换设备、冷却塔、除尘设备、风机盘管、诱导器、水处理设备、加热器、空气幕、空气净化设备、蒸汽调压设备、热泵机组、去(加)湿机(器)、装配式洁净室、变风量末端装置、过滤器、消声器、软接头、风口、风阀、风罩等,以及防爆超压排气阀门、自动排气阀门等与人防有关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其他质量合格证明。阀门、疏水器、水箱、分(集)水器、减震器、储冷罐、集气罐、仪表、绝热材料等应有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及检测报告。压力表、温度计、湿度计、流量计、水位计等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各类板材、管材等应有质量证明文件。19)电梯工程主要材料电梯设备进场后,应由建设、监理、施工和供货单位共同开箱检验,并进行记录,填写电梯设备开箱检验记录。电梯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及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及安装技术文件。20)智能建筑工程材料 主要设备、材料及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及产品说明书,检测报告。进场应进行开箱验收。4.2.2.7施工试验记录各种施工试验记录必须按要求填写,真实反映施工及试验过程,签字盖章手续齐全。各种试件、试块的留置方法、组数应符合有关规范及原材料取样检验及施工试验的要求,并保存见证取样检测的有关记录。由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应字迹清晰,无涂改,有明确的结论,试验室签字盖章齐全。施工试验记录一览表序号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主要施工试验记录1地基与基础土壤试验;桩基施工试验;地基承载力检测;砂浆试验(含配合比及强度评定);混凝土试验(含配合比及强度评定);抗渗试验;焊接试验;预应力试验(包括钢筋的冷拉试验、焊接试验、预应力钢丝墩头强度检验等);钢筋连接试验;锚杆、土钉锁定力、拉拔力试验、植筋检测报告、钢结构工程施工试验等2主体结构3建筑装饰装修饰面砖粘结强度试验;饰面砖后置埋件现场拉拔强度试验、幕墙工程施工试验记录等4建筑屋面有关试验记录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阀门(清洗)试验记录;水、(气)压试验记录;室内管道灌水试验记录;非承压容器满水试验记录;管道通水试验记录;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管道(设备)吹(冲)洗记录;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地漏及地面清扫口排水试验记录;室内消火栓试射记录;采暖系统调试记录;伸缩器制作安装记录;室外排水管道灌水和通水试验记录;设备基础复检记录;安全阀调整试验记录;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安全附件安装检查记录;整体锅炉烘炉记录;整体锅炉煮炉记录;整体锅炉48h负荷试运行记录;防腐施工记录;绝热施工记录6建筑电气避雷带支持件拉力测试记录;电缆终端头(中间接头)制作记录;电缆敷设施工记录;电气等电位联结测试记录;母线搭接螺栓的拧紧力矩施工记录;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电气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电气照明(动力)全负荷试运行记录;大型灯具安装过载试验记录;异步电动机试验报告单;大容量电气线路结点测温记录7通风与空调阀门(清洗)试验记录;水、(气)压试验记录;室内管道灌水试验记录;风管强度检测记录;风管系统漏风量检测记录;中、低压风管系统漏光检测记录;管道(设备)吹(冲)洗记录;设备基础复检记录;风机盘管水压试验记录;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记录;净化空调系统风管清洗记录;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通风空调设备、管道(防静电)接地检查验收记录;通风(空调)装置一般性检查记录;风口平衡实验(调整)记录;防腐施工记录;绝热施工记录;通风空调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通风空调系统无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记录;伸缩器制作安装记录8电梯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轿厢平层准确度测量记录;电梯层门安全装置检验记录;电梯电气安全装置检验记录;电梯整机功能检验记录;电梯主要功能检验记录;电梯负荷运行试验记录;电梯负荷运行试验曲线图;电梯噪声测试记录;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全装置检验记录;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整机性能、运行试验记录;电梯安装检验报告1)土壤试验土方工程应测定土(素土、灰土、回填土或级配砂、石)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确定最小干密度控制值,由试验单位出具试验报告。施工单位应按规范要求绘制回填土取点平面图,分段、分层(步)取样做回填土试验报告。2)钢筋连接正式焊(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在现场条件下进行试焊(连)。试焊(连)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焊(连)。钢筋焊接接头或焊接制品、机械连接接头应按焊(连)接类型和验收批划分进行质量验收并现场进行部位抽检和取样复试。承重结构工程中的钢筋连接接头应按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焊(连)接操作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3)砌筑砂浆应有配合比申请单和试验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应有按规定留置的龄期为28天标养试块和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承重结构的砌筑砂浆试块应按规定见证取样和送检。砂浆试块的留置数量及必试项目按规范进行。应有单位(子单位)工程砌筑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统计、评定记录,按同一类型、同一强度等级砂浆为一验收批统计评定。4)混凝土现场搅拌混凝土应有配合比申请单和配合比通知单。预拌混凝土应有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应有按规定留置龄期为28天标养试块和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冬施还应有受冻临界强度试块和转常温试块的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抗渗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除应具备上述资料外应有专项试验报告。应有单位(子单位)工程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统计、评定记录。抗压强度试块、抗渗性能试块的留置数量及必试项目按规范进行。承重结构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应按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5)饰面砖粘结强度试验记录外墙饰面砖粘贴前和施工过程中,应在相同基层上做样板件,并对样板件的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有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报告,检验方法和结果判定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6)后置埋件应按规范进行见证取样,并有现场拉拔试验报告。7)支护工程施工试验记录锚杆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现场抽样试验,有锁定力(抗拔力)试验报告。支护工程使用的混凝土,应有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和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有抗渗要求的还应有抗渗试验报告。支护工程使用的砂浆,应有砂浆配合比通知单和砂浆强度试验报告。8)桩基(地基)工程施工试验记录地基处理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承载力检验,有承载力检验报告。桩基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承载力和桩体质量检测,应有相应资质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桩基(地基)工程使用的钢筋,应有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并应做工程隐检。桩基(地基)工程使用的混凝土,应有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和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有抗渗要求的还应有抗渗试验报告。9)预应力工程施工试验记录预应力工程用混凝土应按规范要求留置标养、同条件试块,有相应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后张法有粘结预应力工程灌浆用水泥浆应有性能试验报告。10)钢结构工程施工试验记录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磨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并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施工首次使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有焊接工艺评定报告。设计要求的一、二级焊缝应做缺陷检验,由有相应资质检测单位出具超声波、射线探伤检验报告或磁粉探伤报告。建筑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钢网架结构,且设计有要求的,应对其焊(螺栓)球节点进行节点承载力试验,并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钢结构工程所使用的防腐、防火涂料应做涂层厚度检测,其中防火涂层应由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焊(连)接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岗位证书。11)幕墙工程施工试验记录幕墙用双组份硅酮结构胶应有混匀性拉断试验报告。后置埋件应有现场拉拔试验报告。12)水(气)压试验记录管道、设备应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强度、严密性试验。试验包括给水、热水、采暖、消防等系统项目的单项和系统两个方面,以及上述系统中的阀门、散热器、密闭水箱(罐)、风机盘管设备(容器)等。试验以水为介质时,可用自来水或未被污染、无杂质、无腐蚀性的清水,环境温度在5以上,若低于此温度应采取升温措施;以气体为介质时,采用何种气体应由设计确定。13)室内管道灌水和非承压容器满水试验记录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和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灌水试验。非承压容器(如给水水箱、膨胀水箱等),必须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满水试验。试验应按系统或分区段进行且应在安装完毕并预备隐蔽前进行。14)管道通水试验记录室内给水管道系统、排水管道、卫生器具、中水及游泳池水系统、地漏及地面清扫口等完成后,应分系统、区段进行通水试验。通水试验时,室内给水系统应同时开放13配水点,检查各配水点是否全部达到额定流量,各排放点是否畅通无阻,各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齐全,启闭灵活,各接口处均严密无渗漏。15)室内排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为确保室内排水管道正常畅通和达到使用功能要求,防止管道堵塞,排水管道经通水试验合格后,还需通球试验。室内排水主立管及水平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直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16)管道(设备)吹(冲)洗记录给水管道系统、中水及游泳池水系统、热水供应管道系统、采暖、空调管道系统及设计有要求的管道在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冲洗。介质为气体的应进行冲(吹)洗。设计有要求时还应做脱脂处理。系统的冲(吹)洗应按系统、区段进行。生活给水管道冲洗前应进行消毒,使用含2030mgL游离氯的水灌满管道系统,留置时间不小于24h,再进行冲洗,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17)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卫生器具交工前,通水试验后,应做满水试验并记录。满水试验时间不小于24h,液面以不下降、不渗漏为合格。通水试验时,室内给水系统应同时开放13配水点,检查各配水点是否全部达到额定流量,各排放点是否畅通无阻,各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齐全,启闭灵活,各接口处均严密无渗漏。18)地漏及地面清扫口排水试验记录地漏及地面清扫口在竣工应做排水试验并记录。试验应以每一个地漏、清扫口的自然间为单位;地漏排水应及时,周边无渗漏,地面不应有积水;清扫口开启灵活,便于清通。19)室内消火栓试射记录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试验应按设计要求同时使用消火栓的数量开放消火栓,检查上否达到设计要求的规范规定的流量、充实水柱长度及最不利的受水情况。20)采暖系统调试记录采暖系统冲(吹)洗完毕应充水、加热,调试应按系统进行试运行和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