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林长制会议制度.doc
朝阳区林长制会议制度朝阳区林长制会议制度为规范林长制会议管理,充分发挥会议在领导决策、工作推动、督导落实等方面的作用,保障区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市林长制工作制度和朝阳区全面建立林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制度。一、区总林长会议 (一)会议组织。由区总林长提出召开,或由区林长制办公室按程序报请区总林长确定召开。出席人员为区林长、区林长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其他出席人员由区总林长、副总林长根据需要确定。综合部、区林长制办公室负责筹备组织,区总林长主持召开。一般区总林长或总林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三)会议落实。会议议定的事项,景区林长制责任单位按照职责抓好落实。景区林长制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向景区总林长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二、区林长会议 (一)会议组织。由区林长提出召开,或由区林长制办公室按程序报请景区林长确定召开。出席人员为区总林长、副总林长或林长,区林长制责任单位负责同志,区林长制办公室主任或负责同志等,其他出席人员由景区林长根据需要确定。区林长制办公室负责筹备组织,区林长主持召开。可以结合区林长巡查进行。(二)会议内容。学习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区党委、政府和区总林长会议、市林长制办公室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研究区域内林长制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研究区林长制办公室提请审议的议题;研究区林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区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确定后召开。出席人员为区林长制各责任单位负责同志、区林长制办公室有关人员。区林长制办公室负责筹备组织,由区林长制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二)会议内容。学习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区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有关决策部署,以及区林长的批示;审议拟提请区总林长会议或区林长会议研究的重大行动和重要事项;审议拟上报区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要报告和请示;审议拟提请区总林长会议或区林长会议研究的景区林长制相关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听取区林长制责任单位落实林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商讨区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同意审议的其他事项。(三)会议落实。会议议定的事项,涉及区林长制责任单位的,由相应责任单位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协调、办理和落实,区林长制办公室搞好进度跟踪;涉及区林长制办公室的,由区林长制办公室负责落实。四、区林长制责任单位联络员会议 (一)会议组织。由区林长制办公室确定召开,或由区林长制责任单位提出,经区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召开。参加人员为区林长制责任单位联络员、区林长制办公室有关人员。区林长制办公室负责筹备组织,由区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二)会议内容。协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区林长制责任单位联席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通报各责任单位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商议林长制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区林长制办公室同意商议的其他事项。(三)会议落实。会议研究讨论并形成的一致意见,由区林长制办公室和有关林长制责任单位分别抓好落实。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