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许经营合同_20xx新特许经营合同范本.docx
-
资源ID:49582785
资源大小:25.42KB
全文页数:1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新特许经营合同_20xx新特许经营合同范本.docx
新特许经营合同_20xx新特许经营合同范本新特许经营合同_20xx新特许经营合同范本(一) p甲方:_ 合同编号:_ 乙方:_ 签约地点:_ 为提升_经营组织的竞争能力,建立一个长期、稳定并高效运行的经营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之规定,合同双方就_品牌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特许经营之产品项目、业务范围、目标及期限 第一条 特许权形式、范围: 1.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产品为“_”品牌_系列产品。 2.甲方授权乙方许可经营的区域为:_ 省_ 市(自治区、直辖市)_所辖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业务。 第二条 任务目标:双方依据市场规模,确定销售回款额万元,并按以下条款执行,实际销售额时间以首批上货时间为计。 第三条 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期限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有关订货、配货、调拨及退换货规定。 1.订货方式: (1)首期订货款金额:_万元人民币以上(指结算价) (2)应季产品交货金额,以产品订货交货期为准。 (3)续单作业的交货期是依据面料、数量与金额的不同而订的,确定的时间经甲、乙双方共同订货单方式确认为准。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交易原则:款到发货。 4.运输方式: 5.途中货品遗失,如乙方能提供承运部门有效证明资料,由甲方负责向承运部门索赔,否则由乙方承担。乙方收货后应及时进行验货,如有异议,须在提货后三天内以书面传真与甲方联系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验收货品同甲方所发货品无误(超出时限。异议无效) 6.调拨方式:如乙方临时紧缺货,甲方将根据自身库存与其它市场库存情况,尽力协助调拨货品。 7.应季产品调换规定: (1)产品换货期限:货到之日起的_ 天内。 (2)往返运费由乙方负担。如乙方的换货在超出甲方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则所有乙方的换货甲方不予调换。 (3)如甲方货品降价,乙方不得以原价退货后,再以降价重新购该货品。 8.退货规定: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货物后_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质问题,经甲方技质部门品检确属质量问题后,可办理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选承担往返运费。如有另行品质标准规定并经双方认可,也可作为品质标范围。 9.装修要求: (1)乙方的店铺应当达到下列面积:单项经营少年装系列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_平方米;综合经营全部产品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_平方米。 (2)乙方店铺装修须报甲方统一设计,按图施工、装修。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稿,为保证全国专卖店形象统一,营业业务品由甲方代为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输费) 第五条 有关零售价格之规定,由甲方统一定价,促销价亦同,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价销售行为。 第六条 乙方须依照甲方营运作业之规定定期、及时、准确地提供必要的营业资料,包括:销售情况、财务报表、顾客投诉、存货及收交记录。 第七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的规定操作业务。 第三章 特许经营费用之支付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为甲方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合同截止的三个月内全部返还;若乙方在协议期间违反本协议规定,保证金将予扣罚或不予退还;加盟金元整,作为品牌管理费,不以返还。 第九条 广告费之规定:乙方完成任务目标,甲方将以营业额(进货额计算)_%作为乙方业务地区范围的广告促销投入费用,双方各自承担_%.具体宣传方案必须由甲方统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关方案报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否则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广告宣传费用甲方均不予认可。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数额的资金做市场投入,甲方的销售奖励不予兑现。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力义务 第十条 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 提供经营加盟店的开业相关资料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第十二条 提供店内陈设规划及有关经营所需的辅销器材或制作标准,包括:店铺平面配置图、商品陈列配置表、吊牌、服装专卖证明书、授权书等(模特、衣架、裤架等陈列道具甲方按成本价供给乙方) 第十三条 提供产品及与产品相关的知识及信息。 第十四条 提供加盟店的员工培训课程及经营辅导。 第十五条 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统一策划。 第十六条 提供业务信息及一切有关经营业务上的协助。 乙方权力义务 第十七条 提供经营加盟店加盟需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地址的租赁合同、营业额特别授权期限届满,没有延期的,该商号权属当然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号。 第十八条 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在日内完成改进。 第十九条 雇用合法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总部应有的员工训练。 第二十条 按总部规定使用vi手册,包括店铺之设计,宣传物品及辅销品之规定。 第二十一条 依照甲方的指导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之规定经营加盟店;接受甲方统一策划之vip卡,并由乙方承担制作成本费及相关打折费用等。 第二十二条 按时支付予甲方的款项,包括:货款及特许经营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三条 维持并促进甲方的商标、声誉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销售其它品牌产品,不加盟经营其它同类产品的特许经营事业。 第五章 商标使用之规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加盟的广告或推广材料,如出现甲方公司名称或商标有关图片、文或声音均必需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五条 乙方承认商标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权益完全属于甲方。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当地登记商标。 第二十七条 乙方海里以加盟店的名义登记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人,除非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指示。 第二十八条 乙方如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刻通知甲方,并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诉讼,诉讼费则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 保证保密之规定 甲方保证 第二十九条 所提供产品质量的保证及不良品退货的保障。 第三十条 保证业务范围(区域)专卖权利及另外开店之优先权。 第三十一条 保证商标使用不会违反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如有违反造成乙方损失,愿意赔偿其损失。 第三十二条 保证乙方履行应尽义务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续约优先权。 乙方保证 第三十三条 不竞争之保证: 1.乙方在合约期间,不得经营、参观或涉及任何与甲方销售的货品之业务相类似或会产生竞争的行业。 2.不得雇用或企图雇用在合同终止之前的一年之内被甲方总部雇用的员工;或诱使该员工离开他们原来的职位。 3.不得经任何方式将货品销售至乙方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 第三十四条 确认所有关于加盟的资料均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保证并声明无论是在合同期内或终止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利用甲方加盟店业务的任何资料做其它任何业务用途。 第三十五条 保证并确保所有获悉上述资料的员工均不会把上述资料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人士泄露。 第七章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做出单项_-_元的处罚,或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约而毋须负任何法律责任及做出任何赔偿。 1.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实现销售。 2.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店铺内销售与甲方产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产品或假冒产品。 4.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履行支付各项结算费用。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产品以任何方式销售至乙方规定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进行罚没处理。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无故终止合同行为。 7.乙方相关人员企图阻止任何甲方授权人士进入乙方之营业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进行正常业务经营监督活动。 8.乙方破坏“_”商标之良好商誉及形象。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批发或将零售价定于超过或低于甲方准许的价格。 10.乙方未能完成公司规定的年度最低销售额(以进货额计算) 第三十七条 乙方同意于合同期满或任何原因被终止之后,甲方有权免费取回按合同由甲方免费提供乙方所有物品。 第三十八条 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条文或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而导致甲方单方面取消合同终止提供产品时,甲方将保留乙方追究赔偿及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期满,未获得续期或于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必须立刻履行以下条款: 1.支付应付的款项予甲方。 2.停止经营、立即交回特许经营权证书,并自此不可以任何人士或公司声称属于甲方公司的一部分。 3.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或与之相类似的商标或记号。 4.将甲方免费提供的有关物品及相关资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出售之库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最后一次统一调整价格乙方结算。甲方接收的货品为自本协议书到期之日起壹年内的货品。 6.对于店内装修,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两年折旧与乙方进行换算补偿。 7.双方协议终止的,按双方订立的终止协议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为从属交易合同,双方为独立法人,自不构成合伙关系。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不得转让合同上所属任何权利。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即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未规定之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之规定,双方并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为法院管辖地。 第四十四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分协商后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合同解释权属于授权许可方,_服装有限公司。 甲方名称:_ 乙方名称:_ (盖章) (盖章) 地址:_ 地址:_ 电话:_ 电话:_ 传真:_ 传真:_ 法人代表:_ 代表人:_ 委托代理人:_ 开户行:_ 开户行:_ 账号:_ 账号:_ 税号:_ 签订日期:_ 签订日期:_ 新特许经营合同_20xx新特许经营合同范本(二)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 受许人的法律地位? 2.1 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 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 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 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 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 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3.1使用代表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商标(使用登记为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3.2使用_名/标志的权利;? 3.3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3.4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5节和第6节中有规定。 3.5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 第4条 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 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 专属性? 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节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 ·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应全部或部分、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者。 5.2 在本协议期间,特许人应:? 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不得在第4条规定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 期间 本协议在签之日生效,为期_年。 本合同自动延长连续的_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每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月发出通知。 ?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借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 本协议在签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 各方不发出_月通知将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代理以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 第7条 善意? 各方应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合同,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 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围之内,他们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 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8条 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 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受许人如第1条所载出售(制造)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商标形象方面,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完善的和谐和组织。 为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9.1 建筑物 ? 9.1.1受许人在装修和建设物装饰以及产品(服务)的展示方面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经营人规格所规定的条件。 ?至迟本协议签之日特许人应对装修费用给受许人一个粗略估算。 此项粗略估算费用由受许人负担。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特许人对于上述规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补充安装、改造其费用均由特许人负担。 9.1.2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9.2 授予的各项权利? 9.2.1 受许人应按照所列条款,并在其界限内,使用第3条所规定的工业和知识产权。 受许人除了出售第1条所列产品(服务)外,不得为了别的目的,使用这些权利。 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这些权利。 9.2.2 受许人应自负费用,在建筑物内外添附特许经营的明显的标志,包括特许人允许受许人使用的店铺标志。 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添附其他明显的成分,不论9.2.3第2项如何适用。 费用由受许人负担,连同保险费用、维修费用以及有关的税款,(如果有的话)。 9.2.3 受许人应在一切通信、发票以及在从事其活动中用的商业和广告文件,在商业与东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名称。 受许人也可标出其公司的名称,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可能发生混淆,受许人的身份不损害特许人名称、标记或标志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