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产品公司禁止内幕交易制度方案(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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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产品公司禁止内幕交易制度方案(范文).docx
泓域/信息化产品公司禁止内幕交易制度方案信息化产品公司禁止内幕交易制度方案目录一、 项目基本情况2二、 产业环境分析7三、 构建融合发展生态,营造良好的数字化转型新环境11四、 必要性分析13五、 公司简介14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15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16六、 信息披露制度16七、 信息披露21八、 内幕交易行为的防范和制裁24九、 内幕交易的构成要素30十、 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34劳动定员一览表34十一、 法人治理35十二、 发展规划分析46十三、 SWOT分析49一、 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承办单位名称xxx有限责任公司(二)项目联系人龙xx(三)项目建设单位概况公司坚持诚信为本、铸就品牌,优质服务、赢得市场的经营理念,秉承以人为本,始终坚持 “服务为先、品质为本、创新为魄、共赢为道”的经营理念,遵循“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坚持高端精品战略,提高最高的服务价值”的服务理念,奉行“唯才是用,唯德重用”的人才理念,致力于为客户量身定制出完美解决方案,满足高端市场高品质的需求。公司在发展中始终坚持以创新为源动力,不断投入巨资引入先进研发设备,更新思想观念,依托优秀的人才、完善的信息、现代科技技术等优势,不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以实现公司的永续经营和品牌发展。公司秉承“以人为本、品质为本”的发展理念,倡导“诚信尊重”的企业情怀;坚持“品质营造未来,细节决定成败”为质量方针;以“真诚服务赢得市场,以优质品质谋求发展”的营销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纵观全局,争取实现行业领军、技术领先、产品领跑的发展目标。 公司以负责任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与标准要求的产品。在提供产品的过程中,综合考虑其对消费者的影响,确保产品安全。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向消费者公开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努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司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持续推进产品升级,为行业提供先进适用的解决方案,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四)项目实施的可行性1、长期的技术积累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公司已具备产品大批量生产的技术条件,并已获得了下游客户的普遍认可,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国家政策支持国内产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规范产业发展。在国家政策的助推下,本产业已成为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伴随着提质增效等长效机制政策的引导,本产业将进入持续健康发展的快车道,项目产品亦随之快速升级发展。从国内看,我国当前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亟需通过两化深度融合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培育制造业发展新增长点,促进工业经济向数据驱动型创新体系和发展模式转变,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国家治理能力升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两化深度融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先进省市已经开始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方面全面布局,在人才、技术、市场、标准等方面的竞争日趋激烈。(五)项目建设选址及建设规模项目选址位于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占地面积约64.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项目建筑面积74738.61,其中:主体工程51706.45,仓储工程6535.0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8491.92,公共工程8005.19。(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1、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27168.7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0284.5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4.66%;建设期利息405.2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9%;流动资金6478.8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3.85%。2、建设投资构成本期项目建设投资20284.57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17549.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64.55万元,预备费570.66万元。(七)资金筹措方案本期项目总投资27168.70万元,其中申请银行长期贷款8271.08万元,其余部分由企业自筹。(八)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1、营业收入(SP):54500.00万元。2、综合总成本费用(TC):43557.82万元。3、净利润(NP):8013.34万元。4、全部投资回收期(Pt):6.01年。5、财务内部收益率:21.26%。6、财务净现值:9950.92万元。(九)项目建设进度规划本期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法规和实施指南要求进行建设,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24个月。(十)项目综合评价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42667.00约64.00亩1.1总建筑面积74738.61容积率1.751.2基底面积25173.53建筑系数59.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10.302总投资万元27168.702.1建设投资万元20284.572.1.1工程费用万元17549.36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2164.552.1.3预备费万元570.662.2建设期利息万元405.282.3流动资金万元6478.853资金筹措万元27168.703.1自筹资金万元18897.623.2银行贷款万元8271.084营业收入万元545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43557.82""6利润总额万元10684.45""7净利润万元8013.34""8所得税万元2671.11""9增值税万元2147.78""10税金及附加万元257.73""11纳税总额万元5076.62""12工业增加值万元16989.27""13盈亏平衡点万元18201.59产值14回收期年6.01含建设期24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21.26%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9950.92所得税后二、 产业环境分析把创新放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释放市场化改革和人力资本红利,强化基础设施支撑,创造新需求新供给,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抢抓产业转移和新一轮产业变革“两个机遇”,强化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双轮驱动”,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繁荣网络经济,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坚持制造兴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一手抓高成长性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突破,一手抓传统产业脱胎换骨改造,加快向集群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升级,构建竞争优势明显的制造业体系。突出壮大优势主导产业。以龙头企业为带动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壮大规模,以特色优势为重点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突破发展,以知名品牌为引领增创食品工业新优势,以产品提质升级为导向促进消费品工业提速发展,持续提升装备制造、食品工业两个万亿级产业能级,争取电子信息、消费品工业成为新的万亿级产业,打造一批位居国内行业前列的制造业集聚地,带动全省制造业规模壮大、结构跃升。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战略需求和市场机制相结合,重点推动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先进机器人、储能和动力电池等产业向国内一流水平迈进,瞄准技术变革速度快、颠覆经济模式潜力大的重大技术,争取物联网、基因检测、智能微电网、增材制造(3D打印)、人工智能、页岩气等领域实现产业化突破,抢占产业发展先机。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区别对待、分业施策,以产业链延伸为主攻方向,推动冶金、建材、化工、轻纺等传统产业绿色化、循环化和高端化发展,积极推进钢铁、建材等主要耗煤行业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全面提高产业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加快推动产业重组和产能转移,稳妥有序处置特困企业,有效化解产能过剩。实施“百千万”亿级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坚持集群化发展战略,依托产业集聚区,按照成长性最好、竞争力最强、关联度最高的原则,做大做强优势主导产业,有重点地培育新兴先导产业,推行专业化产业链集群式承接转移,以最佳物流半径构建上下游衔接的区域产业链和支撑配套体系,省级层面重点打造万亿级优势产业集群,以省辖市为主体打造千亿级主导产业集群,以县域为主体打造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一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集群品牌。实施“三个对接”优势产业链培育工程。以培育持久竞争优势为基点,以双向对接、全面创新为途径,发挥既有比较优势,转换不利生产要素,推动资源要素、消费市场、关联产业、龙头企业等优势叠加,构建以中高端产品为主导的区域特色产业链,培育一批千亿级产业集群,打造产业转型升级新支撑。推动生物资源与终端消费品双向对接,促进饲料种植、畜牧养殖、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链式协同发展,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优势。推动矿产资源与终高端制成品双向对接,突出发展高附加值消费品和整机类产品,加快资源优势向产业链综合优势转变。推动“城市矿山”与再生制品双向对接,大力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培育循环经济产业链。实施智能制造应用示范工程。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全面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以汽车、机械、电子、冶金、石化、轻纺等行业为重点,建设行业云平台,加快企业装备和生产系统智能化改造,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推进关键工序智能化、生产过程智能优化控制、供应链及能源管理优化。加强工业互联网设施建设布局和示范推广,积极发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制造、异地协同开发、云制造等智能制造新模式。实施工业强基提质工程。聚焦制造业转型升级关键领域,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工程,以专项行动计划为抓手,全面提升基础制造能力,加快打造综合竞争优势。推进“四基”提升行动计划,围绕突破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瓶颈,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引导整机企业与“四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产需对接,形成整机牵引和基础支撑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开展工业强基示范应用,建立首台(套)、首批次奖励和风险补偿机制,创建和认证一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绿色制造行动计划,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水平达标对标活动,开展重大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园区。推进服务型制造行动计划,坚持示范试点先行,积极发展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服务等新业务,推动有条件的企业由提供设备向提供系统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变。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推进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推进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制定地方、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建设一批省级以上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以产业重构为重点,推进老旧社区、老工业企业厂房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基本完成纳入国家规划的9个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建设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突出培育接续替代产业,完善提升城市综合功能,支持焦作市、濮阳市和灵宝市等资源枯竭城市加快发展,推动成熟型资源城市转型发展。加快平顶山市石龙区、鹤壁市鹤山区、南阳市官庄工区等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推进新密市、永城市、宝丰县等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三、 构建融合发展生态,营造良好的数字化转型新环境开展技术创新。依托中央驻冀院所、高校以及省属重点骨干大学、龙头企业,加快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联合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和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创新专项,在人工智能、芯片设计制造、基础材料、专用设备等领域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在5G/6G通信、量子通信、卫星互联网等领域超前布局一批“制高点”技术;开展关键软件创新协同攻关,支持秦皇岛软件新城建设,大力发展工业软件,加快工业APP培育,推动重点行业工业核心软件国产化应用。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支持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强人才培养。依托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和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引进一批高水平科学家和高层次领军人才,加大相关学科建设支持力度,推动省内重点高等学校开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一流学科建设,培育建设一批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推动高等学校加快新工科专业建设和传统专业改造升级,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建立融合发展实训基地,试点产业导师制度,落实学生顶岗实习政策,加快培养一批高端复合型人才。加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之间人才交流,鼓励通过挂职兼职、技术咨询、周末工程师、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汇聚国内外人才资源。推广首席信息官(CIO)制度,组织企业家融合发展专题培训和现场观摩,鼓励更多社会主体开展融合发展创新应用。强化标准推广。依托全国两化融合管理标委会等专业技术组织,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两化融合领域标准研制,推动相关标准推广普及。持续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分级贯标评定,加快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应用实施。支持企业参与国家两化融合度评价标准编制,培育一批专业评估服务机构,鼓励省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评价试点工作。开展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通过评估帮助企业精准把握自身融合发展水平,构建基于评估的政府精准施策、企业精准决策、市场精准服务的融合发展新模式。加强区域合作。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合作机制,用活京津创新资源,加快创建京津冀工业互联网协同发展示范区,构建完善工业互联网网络、标识、平台、数据、安全等生态体系,提升基础设施水平,促进创新资源共享,形成一批融合发展成果,打造服务京津冀、赋能全国产业转型升级的工业互联网发展新高地。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先进地区的交流对接,跟踪最新技术应用趋势,开展联合创新、供需对接、资源共享等互利合作,探索建立优势互补、共赢发展的跨区域协同发展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国际产业链分工协作,为全球企业提供中国特色的数字化转型标杆案例和整体解决方案。四、 必要性分析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五、 公司简介(一)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x有限责任公司2、法定代表人:龙xx3、注册资本:146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1-2-187、营业期限:2011-2-18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秉承“以人为本、品质为本”的发展理念,倡导“诚信尊重”的企业情怀;坚持“品质营造未来,细节决定成败”为质量方针;以“真诚服务赢得市场,以优质品质谋求发展”的营销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纵观全局,争取实现行业领军、技术领先、产品领跑的发展目标。 公司以负责任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与标准要求的产品。在提供产品的过程中,综合考虑其对消费者的影响,确保产品安全。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向消费者公开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努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司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持续推进产品升级,为行业提供先进适用的解决方案,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资产总额9136.607309.286852.45负债总额2880.232304.182160.17股东权益合计6256.375005.104692.28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37914.9830331.9828436.24营业利润7874.456299.565905.84利润总额6554.475243.584915.85净利润4915.853834.363539.4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15.853834.363539.41六、 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它既包括发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它主要由招股说明书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组成。从世界范围来看,信息披露制度主要存在完全信息披露制度和实质性审查制度两种模式。(一)信息披露制度的特征1、从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主体上看,它是以发行人为主体、由多方主体共同参加的制度从各个主体在信息披露制度中所起的作用和所处的地位看,它们大体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信息披露的重要主体,这类主体包括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第二类是信息披露的一般主体,即证券发行人,它们依法承担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主要是关于自己的及与自己有关的信息,是证券市场信息的主要披露人;第三类是信息披露的特定主体,它们是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一般没有信息披露的义务,只是在特定情况下,它们才履行披露义务;第四类主体是其他机构,如股票交易场所等自律组织、各类证券中介机构,它们是制定一些市场交易规则,有时也发布极为重要的信息,如交易制度的改革等,因此也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2、持续性信息披露制度在信息公开的时间上是个永远持续的过程,是定期与不定期的结合。3、强制性有关市场主体在一定的条件下披露信息是一项法定义务,披露者没有丝毫变更的余地。法律对发行人的披露义务也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发行人的自主权是极为有限的,它在提供所有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之后,才有少许自由发挥的余地。尽管如此,它依然必须对其中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4、权利与义务的单向性信息披露制度在法律上的另一个特点是权利义务的单向性,即信息披露人只承担信息披露的义务和责任,投资者只享有获得信息的权利。无论在证券发行阶段还是在交易阶段,发行人或特定条件下的其他披露主体均只承担披露义务,而不得要求对价。而无论是现实投资者或是潜在投资者均可依法要求有关披露主体提供必须披露的信息材料。(二)信息披露制度的内容1、证券发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在此期间最主要的就是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在采取注册制的发行审核制度下,发行和上市是两个独立的过程,即公开发行的股票不一定会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从证券市场的实际操作程序来看,如果发行人希望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各交易所一般都要求发行公司在公布招股说明书之前,必须取得证交所的同意。该招股说明书由于完备的内容与信息披露,成为公司发行上市过程中的核心。而上市公告书在许多发达的证券市场中并非必然的程序之一。许多市场中的招股说明书实际上就是上市公告书。2、证券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证券交易的信息披露也称持续阶段的信息披露,是指证券发行上市后,发行人所要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主要是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类,定期报告又包括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中期报告是上市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反映公司基本经营情况及与证券交易有关的重大信息的法律文件,包括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已发行的股票、债券变动情况,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反映公司基本经营情况及与证券交易有关的重大信息的法律文件。包括:公司概况,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董事、监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已发行的股票、债券变动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临时报告。临时报告指上市公司在发生重大事件后,立即将该信息向社会公众披露,说明事件的实质,并报告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信息披露文件。临时报告包括以下三种:重大事件报告、收购报告书与公司合并公告。(三)信息披露制度的作用信息具有外部性、垄断供给、不对称性特点,信息使用者借助于信息披露制度等获得所需的信息,由于多种因素的存在使得信息供求矛盾依靠非市场因素来调节。信息披露制度是外部调节机制的一部分,这一机制有助于缩短上市公司自愿信息供给与信息需求者期望之间的差距,改善信息质量。具体来说,信息披露制度有三方面的作用:有利于保护投资者,使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做出科学决策。同时也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内部交易等行为的发生。加强对经营者的约束和激励。在信息公开披露的情况下,经营者受到证券市场的强大约束,大大降低了其滥用权利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许多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报酬都是与股价挂钩的,典型形式即股票期权。而信息披露(特别是在公司业绩较好时)有助于提升股价,加大对经营者的激励。当然,这种做法是一柄双刃剑,也有经营者为了高收入而操纵信息披露的。信息披露促进了控制权市场的发展。控制权市场发挥作用的基础是充分、准确的信息。强制性信息披露有助于收购者获得更多信息。如果信息不充分,就可能会影响收购的正常进行。在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时,信息披露会导致股价下跌,增加公司收购的可能性,促进控制权的优化配置。七、 信息披露(一)信息披露的必要性根据现代企业理论,公司治理中存在道德风险(如操纵财务信息)和信息不对称现象,它们会对公司的股东(特别是外部中小股东)造成利益损害。而信息披露正是纠正这些问题的重要措施。强制性信息披露可以提高信息质量,并使证券市场逼近最优效率状态,同时,它还可以节约交易成本。从实践中看,全球各国普遍越来越重视对信息披露的监管。理论上而言,公司并没有进行信息披露的动力。原因有二:公司管理层缺乏主动披露的激励。公司的信息公布会使竞争对手、供应商、客户等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使潜在收购者更容易对公司进行评估,选择适合的收购时机,减少收购风险和收购成本。如果披露的信息是公司的坏消息,会影响管理层在经理市场的形象,也会影响企业的产品销售,甚至导致股价大幅度下跌,公司被恶意并购。信息披露是有成本的(根据信息经济学,信息的供给存在信息成本)。在信息披露公开化的情况下,还容易出现争执和分歧,甚至引起股东诉讼。这就是信息披露的外部性。因此,各国大多采用强制性信息披露方式(部分国家辅以自愿性披露)。但是,即使是在强制性披露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还是有一定的披露弹性,如披露程度的详略、披露时间的迟早、表外披露还是表内披露等。(二)信息披露的价值信号理论认为,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质量较好的公司有较高标准的公司治理信息。公司治理好的公司,将及时披露该公司绩效信息。管理当局为降低股东和债权人的疑虑,主动披露信息作为信号,以传递其并未产生支出偏好或偷懒行为而降低公司价值的信息,进而解除代理责任或获得市场资源。信号功能在于,从多个方面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公司状况的信息。通过直接披露的信息,了解公司治理结构、资本结构、股利政策、会计政策选择等,判断公司价值、公司破产可能性、会计政策稳健性等。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反映公司价值的信息存在虚假成分,信号的显示功能就会对公众发出警告。公司披露信息的动力在于获得资源的低成本,真实、完整、及时的信息可以增强投资者的信心。ParthaSengupta(1998)研究认为,债权人和承销商在预测企业的拖欠风险时通常考虑的因素是信息披露政策。信息披露质量由以下几个方面决定:季报、年报的详细和明晰程度,能否获取公司管理层与财务分析师的讨论结果,通过媒体发布信息的频率等。实证发现,当公司在上述几个方面的表现较好时,公司债务的筹资成本较低。债权人和承销商评价拖欠风险的因素之一是公司隐瞒不利信息的可能性,当公司过去的信息披露质量较高时,债权人和保险商认为公司隐瞒不利信息的可能性很低,因而要求的风险报酬也更低。当公司面对的市场不确定性越大时,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债务筹资成本的反向关系越明显。公司为了获得社会资源就必须满足资源提供者对信息的需求。(三)信息披露的目标提升信息透明度是信息披露的目标所在。契约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集合。例如企业与债权人之间,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企业与供应商、销售代理商之间,企业内部高层管理者与其下属之间,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契约。如果市场是有效的,某一契约当事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均有可能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因而存在自愿降低信息不对称性,提高信息透明度的要求。契约动力将驱使公司管理当局提供所有与契约履行相关的信息,信息披露及评价是契约当事人内部协调的结果。如果参与契约签订的人数众多,契约就可能失效,因为此时契约签订成本太高。由于经营者、所有者、债权人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且由于信息处理处于经营者控制之中,信息质量和披露质量被利益相关者所关注。考虑到不同信息需求者的需求,经营者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得不就信息需求达成一致意见。八、 内幕交易行为的防范和制裁内幕交易在世界各国都受到法律明令禁止,打击证券内幕交易已成为全球证券监管机构面对的重要课题。(一)完善预防监督制度1、塑造社会信用机制社会大众是证券市场的主体,大众投资者只有在全面掌握市场信息的基础上才能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但当前市场,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证券公司、上市公司拥有大量的信息,而社会大众却只能通过较少渠道获取信息。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要维护市场的公平与市场的健康发展,就需要建立完整的信用机制。而证券市场是社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的良好运行需要外界环境的配合,所以,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是证券市场诚信氛围形成的基础。加强诚信建设,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符合市场各方面的利益。我们应该重点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完善证券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其次,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信用机制和诚信问责机制;最后,规范政府行为,减少行政干预。2、提高投资者素质目前我国投资者的素质难以跟上证券市场的发展。对投资者教育将会减少内幕交易成功的可能性。监管部门、交易所和各券商应该利用一切媒体一互联网、电视、报纸,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开展有效的投资者教育活动。投资者教育的重点应该是与投资决策有关的有关知识、投资者的各项权利以及维护投资者手段的各项权利和途径。同时我国还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证监会应该设立专门的投资者教育部门,受理投资者提出的各种疑问。3、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健全和完善上市公司内部制衡机制,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督促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通过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健全上市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督促公司设立以独立董事为主体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切实保障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完善企业经理人市场化聘用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治理专项活动,督促上市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内部检查和自我评估,有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通过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健全和完善上市公司内部制衡机制,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遏制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4、完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的主要方面包括: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转变;加强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同时鼓励自愿性信息披露:加强对网上信息披露的监管;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中国当前的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着某种程度的“诚信危机”,在这种情况下,监管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强制性信息披露,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有效性和正确性。不仅如此,监管部门也应该鼓励上市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增强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可靠性,使操纵者利用信息优势操纵成功的可能性降低。具体的,监管部门应该在相关的证券法规、规则中加入鼓励公司自愿披露信息的条款,同时加强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监管。不仅上市公司等主体要加强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监管部门本身也要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公正、公平和公告的及时性,以防止操纵者利用政策因素操纵股价。5、提高证券市场监管水平和执法水平建立联合监管体制。目前我国有必要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司法部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之间完善并强化证券联合监管机制,通过合理的合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大证券监管稽查力度,联合防范和打击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同时在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证监局之间,要做到“三位一体、分工协作”,信息披露监管、市场监察、立案稽查等各部门保持监管信息的共享和及时传递,建立多层次的联动机制。通过扩大“三点一线”之间的联动,促进监管关口前移,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建立或引入有效的内幕交易行为的监测指标体系。构建内幕操纵的动态监管体系,对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进行有效、及时甄别。传统的对证券市场异常波动的监测主要应用“事件研究法”、换手率等市场运行指标观测股价波动,尽管这些指标简明直观,但存在很大的滞后性,即在内幕交易发生时难以及时预警,而当确认内幕交易时,内幕交易者可能已经结束内幕交易行为。这显然不适应内幕交易的日趋复杂性趋势,不利于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针对传统指标的缺陷,我们提出了以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为基础,引入流动性、自相关性、信息反应能力等指标,实现内幕交易监控的技术化、模型化和动态化,根据微观技术指标即时监测股价运动状态,及时发现内幕交易行为,防止内幕操纵事件发生。 建立多元化的监管方式以及举报奖励机制。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如何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监控,如何有效甄别内幕交易行为,及时对之进行控制和禁止,将是监管部门最为重要的任务。还有,由于国内的内幕交易监管体系更强调政府主导,市场多元化的监管制度没有确立,这不仅增加整个证券监管体系的运作成本,导致监管低效率,而且也无法调动整个市场其他当事人的积极性。建立举报,受害人投诉,新闻监督等公众监督,证监会还可以将内幕交易民事罚款的10%奖励给举报者,以此来强化市场监管机制的广泛性。监管部门严格监管的关键在于执法成本与执法意志。监管层应该加大对交易行为的关注力度,利用新闻监督、民间舆论和中小股民的力量,对不法行为进行内、外部监督。(二)法律责任制度要想完全扼制内幕交易的泛滥,需要一个行政、刑事、民事相结合完整的法律制裁制度,证券法上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分别从私法和公法的角度,对证券法律关系进行了调整。三者各有所长,只有协调一致,才能更好地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刑事责任由国家负责追究,行政责任及处罚由主管机关追究。民事责任则由蒙受损害的投资大众根据本身的意愿追诉。民事责任既不能代替其他的法律责任形式,也不能由其他的法律责任形式所替代。1、加重行政处罚尺度在证券立法的早期阶段,行政责任更是反内幕交易的主要手段。违规成本过低必然会促使更多内幕人铤而走险。市场越活跃,发生内幕交易行为的可能性就越大,在我国要防范内幕交易行为的泛滥,当务之急是提高查处和惩罚的力度。在内幕交易中,违法主体实施违法行为的必然成本为其所掌握的信息资源,故其必然成本很低。尽管我国不断加大了对内幕交易的处罚力度,其法定成本在逐步增加,但由于执法水平不高,导致受罚率微乎其微,根本起不到威慑的作用。立法既然无法根除内幕交易,那就应对有限的资源合理配置,争取以最少的成本实现有效威慑行为的社会效应。2、强化刑事处罚措施和程度当然光靠行政法规和行政手段显然远远不够,毫无疑问,最严厉和最有威慑力的武器,就是刑事责任的确立和应用。许多学者认为将内幕交易罪、贪污罪、贿赂罪和盗窃罪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判死刑)进行比较后,认为与这些犯罪具有极为相似的社会危害性的内幕交易罪,其最高刑期仅十年有期徒刑,明显偏低。因此证券法对内幕交易现有刑事处罚规定得较轻。加重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是当前各国反内幕交易立法的一个共同趋势,在目前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有助于对内幕交易的规制。3、进一步完善民事责任证券法上民事责任是保护证券法律关系主体民事权利的重要措施。证券法上民事责任的实质是证券法对民事主体提出的一定行为要求,属于民事责任范围。证券法上民事责任所表现的是个人对他人和社会应当担负的民事法律后果。只有对受害人进行民事救济,将侵害人的非法所得用于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才能实现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真正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九、 内幕交易的构成要素(一)内幕信息2005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五条对内幕信息是这样定义的: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在以内幕信息为中心的概念当中,内幕交易的存在是以内幕信息的存在为前提的。没有内幕信息,一切都无从谈起。所谓内幕信息是指尚未公开的、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消息。内幕信息的构成有三个要素:一是未公开性。内幕信息之所以称为内幕信息,最根本的就在于这种信息的非公开性。信息公开的认定是对实质上公开标准的认定,即信息是否为市场所消化。某项消息一旦被投资人知悉,该公司的股票价格便会很快地产生变动;反过来看,当股票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动,也就意味着某一消息已经为市场所吸收。二是确切性。认定信息是否具有确切性,主要应该考虑两个原则:其一,非源于信息源的虚假信息不具有确切性,如捏造事实、道听途说、捕风捉影或妄加揣测的谣言,不属于内幕信息。其二,确切性是相对的,只要确实来自于信息源,且与信息源的信息基本一致,不论该信息的内容最终是否实现或按知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