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docx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ZHO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1-2-1 声 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期:2009 年 11 月 27 日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 公司全体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同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2、 截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8,117,286.72 元。若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成功,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前的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现金分红和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为确保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于 2009 年 7 月 20 日召开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首次发行 A 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公司上市后的现金分红政策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3、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开始施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 25%,同时,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的文件精神,只有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方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众生药业、华南药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 GR200844000854、GR200844000853,发证日期为 2008 年 12 月 29 日。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广东省 2008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高字200941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1-2-3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4、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 18 个剂型,295 个国药准字号中西药产品,其中,复方血栓通胶囊、众生丸、清热祛湿冲剂三种中成药是公司的主导产品,上述三大产品报告期合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68,711,491.96 元、215,421,629.11 元、284,428,407.79 元和 173,059,518.06 元,分别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 51.61%、53.27%、58.73%和 64.63%。公司主导产品比较集中,三大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状况直接决定了公司的收入水平,一旦三大主导产品的销售出现下滑,将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5、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在短时间内大幅增长,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项目产生效益尚需一段时间。预计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全面摊薄的净资产收益率与发行前一年末相比将有较大幅度下降。因此,本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6、 众生药业及全资子公司华南药业均为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广东省东莞市地方税务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分别自 1997 年 1 月 1 日、1998 年 1 月 1 日起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虽然广东省东莞市地税部门认定众生药业及华南药业2008年以前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所得税率的优惠政策,但由于广东省东莞市有关文件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行政规章存在差异,存在可能被国家税务部门追缴税款的风险。该项所得税优惠使公司报告期的 2006 年度和 2007 年度少缴所得税 967.84 万元、 1,097.77 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7.98%、24.32%。就上述税款补缴事宜,众生药业的全体股东已出具承诺:“若日后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要求众生药业补缴因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而免缴及少缴的企业所得税,则本公司全体股东将以承担连带责任方式,无条件全额承担众生药业在上市前应补缴的税款及/或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以保证本公司的利益不因此而受到损害。” 2007 年,华南药业控股股东众生药业的全体股东及另一股东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亦就税款补缴事宜出具承诺:“若日后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要求华南药业补缴因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而免缴及少缴的企业所得税,则上述全体承诺人将以承担连带责任方式,无条件全额承担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华南药业应补缴的税款及/或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以保证本公司的利益不因此而受到损害。” 2008年3月26日,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与众生药业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华南药业 25%的股权转让给众生药业,众生药业于 2008 年 3 月 28 日付清全部股权受让款,华南药业于 2008 年 4 月 11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08 年 3 月 28 日,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出具承诺:“若日后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要求华南药业补缴因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而免缴及少缴的企业所得税,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将无条件承担股权转让行为完成之前应当由华南药业补缴的按其持股比例应分担的部分”。 7、公司主导产品中,复方血栓通胶囊和众生丸是国家中药二级保护品种,保护期分别至 2008 年 11 月 12 日和 2009 年 4 月 17 日。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国家中药二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为 7 年,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在保护期满后可以延长 7 年。公司已于 2008 年 5 月 9 日递交了复方血栓通胶囊延长保护期的申请,2008 年 9 月 23 日递交了众生丸延长保护期的申请,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分别于 2008 年 5 月和 10 月进行了受理,复方血栓通胶囊的受理编号为中保申字第 2008115 号,众生丸的受理编号为中保申字第 2008211 号。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应当自接到申请报告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做出审评结论。”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9 年 2 月 3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中药品种保护指导原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957 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对中药品种保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目前,药监部门和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正在组织实施真实性核查,中药二级保护延期的批准工作处于暂停的状态。从网上的公开信息来看,国家药监局最新的一条公告是 2008 年4 月 18 日公告的延长保护期第 29 号(国食药监注2008179 号)。 药监部门对于复方血栓通胶囊和众生丸的临床核查工作已于 2009 年 9 月 3 日结束,复方血栓通胶囊和众生丸中药二级保护延期申请目前处于等待安排上审评会的状态。审评通过后,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审批,然后以公告的形式发布。 对已受理中药品种保护申请,将在国家局政府网站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至作出行政决定期间,各地一律暂停受理该品种的仿制申请。因此,延期申请期间,复方血栓通胶囊和众生丸仍然处于中药品种保护状态。 虽然复方血栓通胶囊和众生丸能否延长保护期尚存一定的不确定性,但中药品种保护是国家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对国内制药企业生产的中药产品实施的一种行政保护,只有企业主动放弃申请延期才会到期不再予以保护。复方血栓通胶囊、众生丸已按规定在期满前六个月提交了延期申请并获得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的受理,在第一期保护期满后申请延期再保护 7 年不存在障碍。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每股发行价 55.00 元 发行市盈率 63.4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0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2.87 元/股(2008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市净率 19.16 倍(2008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总额 110,000 万元净额 104,860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预计发行总费用为 5,140 万元,主要包括: 承销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 3.5%,为 3,850 万元保荐费用:300 万元审计费用:220 万元律师费用:170 万元 公告及路演推介费用等:600 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名称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 Guangdong Zho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Ltd. 法定代表人 : 张绍日住所 :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 邮政编码 : 523325 注册时间 : 2001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 60,000,000 元 联 系 人 : 肖艳 电话 : 0769-86188130 传真 : 0769-86188082 互联网网址 : www. 电子邮箱 : zqb 二、 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及历次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一)设立方式及发起人 公司系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办函2001739 号文和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粤经贸监督20011086 号文批准,由工业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张绍日、叶惠棠、龙超峰、曹家跃、肖艳、李煜坚、赵希平、黄仕斌等八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号为 4400001009971(2007 年 9 月 28 日,由于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系统升级,公司注册号变更为 440000000014746),注册资本为 3,200 万元。 (二)发起人投入资产内容 主发起人工业总公司以其全资拥有的广东众生制药厂截至 2001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 2,800 万元加现金 80 万元,共计投入 2,880 万元;张绍日等 8 名自然人现金投入 320 万元。因此,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是原广东众生制药厂的厂房、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及发起人投入的现金资产。 三、 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6,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的股份为 2,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8,000 万股。 公司全体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同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二)持股数量和比例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权性质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张绍日 自然人股 2,619.00043.652 叶惠棠 自然人股 627.43510.463 周卓和 自然人股 294.0004.904 曹家跃 自然人股 180.0003.005 陈永红 自然人股 180.0003.006 龙超峰 自然人股 180.0003.007 赵希平 自然人股 180.0003.008 黄仕斌 自然人股 180.0003.009 肖 艳 自然人股 180.0003.0010 李志波 自然人股 180.0003.00合计 4,800.43580.01注:公司股东李煜坚持有 180 万股,占公司股权比例的 3%,与第十名股东持股比例相同。 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均为自然人,无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无外资股股东。 (三)本公司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关联关系公司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姓名 性别 关系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叶惠棠 男 兄妹 627.435 10.46 叶慧群 女 2.625 0.04 李煜坚 男 父子 180.000 3.00 李浩培 男 6.750 0.11 龙超峰 男 兄妹 180.000 3.00 龙春华 女 39.375 0.66 肖 艳 女 夫妻 180.000 3.00 谢称石 男 30.000 0.50 曹家跃 男 姐弟 180.000 3.00 顾月兴 女 2.625 0.04 郭建明 男 夫妻 9.375 0.16 陈雪梅 女 2.625 0.04 除上述股东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公司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本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产品结构上以中成药为主导,化学药普药为基础,注重在眼科、心血管科、神经科、消化科等核心治疗领域的推广,主要产品有复方血栓通胶囊、众生丸、清热祛湿冲剂等。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以中药产品为主导品种,注重在眼科、心血管科、神经科、消化科等核心治疗领域的推广。公司的主要产品具体用途如下: 主要产品 主要用途 复方血栓通胶囊 活血化瘀,益气养阴。用于治疗血瘀兼气阴两虚证的视网膜静脉阻塞,症见视力下降或视觉异常,眼底瘀血征象,神疲乏力,咽干,口干等;以及用于血瘀兼气阴两虚的稳定性劳累型心绞痛,症见胸闷痛、心悸、心慌、气短乏力、心烦口干者。 众生丸 清热解毒,活血凉血,消炎止痛。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慢性咽喉炎,急性扁桃腺炎,化脓性扁桃腺炎,疮毒等症。 清热祛湿冲剂 清热祛湿,益气生津。用于暑湿病邪引起的四肢疲倦,食欲不振,身热口干。 (三)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的业务模式为经销商买断的销售模式,即公司的产品直接销售给经销商,公司与经销商之间进行货款的结算。经销商通过其销售渠道将药品最终销售给医院、药店、诊所等零售终端,公司根据产品的不同性质和特点通过处方药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和 OTC 产品(非处方药)品牌推广模式协助经销商进行销售。 另外,对于复方丹参片、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等普药产品,公司通过商务人员与各地有销售能力,有资信的药品经营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充分借助药品经营公司的销售人员、销售网络,推动公司化学普药产品的销售。 (四)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三七、人工牛黄等中药材及头孢氨苄、红霉素、氯霉素等化学原料药。其中,三七的药源比较丰富,在云南文山及周边地区、广西那坡、靖西等地有大面积的种植,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和产业规模,可以保证长期的药材供应;人工牛黄、头孢氨苄、红霉素、氯霉素等原材料的生产厂家众多、市场供给充足。 (五)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的核心产品复方血栓通胶囊分属心脑血管疾病用药细分,同时,在眼底病治疗领域有突出的表现;众生丸分属咽喉用药细分行业,清热祛湿冲剂分属清热冲剂类中成药细分领域。其中,复方血栓通胶囊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其销售额位居 2008 年国内心脑血管中成药的第十六位、国内眼底病用药的首位、广东省医院市场心脑血管中成药的第一位;众生丸是广东省名牌产品,国家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其销售额位居 2008 年国内咽喉疾病用药的第八位、广东省零售市场咽喉疾病用药的第一位;清热祛湿冲剂的销售额在 2008 年国内清热冲剂类中成药中居第十位、广东省清热冲剂类中成药中居第七位;上述三大产品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 五、 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资产权属情况 (一) 土地使用权 众生药业使用的土地共 4 宗,华南药业使用的土地共 2 宗。 (二) 房产 众生药业目前拥有的房产共计 11 处,华南药业目前拥有的房产共计 2 处。 (三)商标 众生药业拥有 11 项注册商标专用权,华南药业现合法拥有 6 项注册商标专用权。 (四)专利技术 众生药业拥有 8 项专利权,华南药业拥有 1 项专利权。 (五)特许经营权 公司取得的特许经营权如下: (1)众生药业从事药品生产业务,持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粤 HbZb20060308,有效期至 2010 年12 月 31 日。 (2) 华南药业从事药品生产业务,持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粤 HabZb20060306,有效期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3) 东莞市华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从事药品经营业务,持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粤 AA1700285,有效期至 2009 年 12 月 14 日。 (4) 东莞市华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从事医疗器械经营业务,持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证书编号为粤 172018,有效期至 2009 年 8 月 10 日。 (5) 东莞市众生医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从事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业务,持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注册证号为国药包字 20020047,有效期至 2007 年 4 月 16 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受理东莞市众生医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提出的生产再注册申请,根据关于开展药品再注册受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200742 号),“凡已正式受理的药包材再注册申请,其注册证在再注册审查期间可以继续使用”。 六、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绍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股份公司之间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为切实履行控股股东义务,保证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绍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货物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产品类别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金额 比例%金额 比例%金额 比例% 东莞市华锦包装彩印有限公司 包装物 187.93 1.04 963.13 5.40 947.24 5.74 注:2008 年度的采购金额是指 2008 年 1-3 月的采购金额;上述比例是指关联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2)销售货物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3)关联交易定价 关联交易定价采用公允市价。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股权转让 股份公司收购东莞市华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股权 2006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购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莞市华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20%股权的议案。2006 年 8 月 4 日,公司与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转让股份数为 40 万股,占东莞市华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经协商,转让价格为 1 元/股,转让金额为 40 万元。2007 年 5 月 28 日,股份公司将全部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 华南药业收购东莞市华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股权 2006 年 8 月 4 日,华南药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购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莞市华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50%股权的议案。2006 年 8 月 4 日,华南药业与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转让股份数为 100 万股,占东莞市华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经协商,转让价格为 1 元/股,转让金额为 100 万元。2007 年 5 月 30 日,华南药业将全部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收购华南药业股权 2006 年 10 月 10 日,本公司与华南药业原股东张绍日等 46 名自然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张绍日等 46 名自然人将持有的华南药业 75%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金额为 2,100 万元,华南药业于 2006 年 11 月 28 日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截至 2007 年 1 月 10 日,本公司已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的 50%以上。 2008年3月26日,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与众生药业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所持的华南药业 25%的股权以 1,156.51 万元(相关权益对应的华南药业 200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转让给众生药业;截至 2008 年 3 月 28 日,众生药业付清全部股权受让款;2008 年 4 月 11 日,华南药业完成工商变更。 (2) 土地使用权、厂房等资产的转让 华南药业将旧厂区土地及房产转让给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该厂区土地及房产账面原值为 59,620,934.16 元,累计折旧 19,182,489.94 元,净值 40,438,444.22 元。转让价为 40,438,444.22 元。上述转让款于 2006 年 12 月 13 日全部支付完毕。 (3) 担保事项 2007 年 6 月 12 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编号为(2007)莞银信字 07X217 号、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张绍日、叶惠棠为本公司 8,000 万元综合授信贷款提供担保。2007 年 11 月 20 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出具证明:自 2007 年 11 月 20 日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解除与张绍日、叶惠棠对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张绍日、叶惠棠不再承担相关的担保责任。 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高埗支行签订编号为2008年高保字第 013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华南药业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2008 年 12 月 5 日至 2011 年 12 月 4 日,最高保证金额为 3,000 万元,截至2009 年 6 月 30 日,华南药业已借款 1,000 万元。 本公司之子公司华南药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编号为兴银粤:授保字(东莞)第 200810200146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华南药业为本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2008 年 10 月 20 日至 2009 年 10 月 19 日,最高保证金额为 3,000 万元,截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借款 2,000 万元。 本公司之子公司华南药业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编号为深平银(营业部)保字(2009)第(C1009550900001)号保证合同,华南药业为本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之日后两年,最高保证金额为 3,000 万元,截止 2009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借款 3,000 万元。 (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了少量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很小,对本公司财务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交易价格进行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合法有效,体现了诚实信用和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万股) 与公司其他利益关系 张绍日 董事长、总经理 男 53 2008年1 月6日至2011年1 月 5 日 曾任广东省石龙华南制药厂副厂长,广东众生制药厂营销副总经理,东莞市华冠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华南制药厂厂长 华南药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广东华南新药创制有限公司董事 2,619.000 无 叶惠棠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男 52 2008年1 月6日至2011年1 月 5 日 曾任广东华南制药厂财务科科长、副厂长,广东众生制药厂财务总监,华南药业财务负责人,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华南药业董事、副总经理;东莞市众生医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东莞市众生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627.435 无 袁锐光 董事 男 71 2008年1 月6日至2011年1 月 5 日 曾任上海市五洲制药厂技术员、副厂长,广东省石龙华南制药厂副厂长,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监事 华南药业董事 - 无 周雪莉 董事、总经理助理 女 39 2008年1 月6日至2011年1 月 5 日 曾任北京万辉药业集团药政主管,清华紫光药业医学部经理,清华紫光测控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清华同方能源环境公司行政总监 华南药业总经理助理 - 无 张晓霞 独立董事 女 52 2008年1 月6日至2011年1 月 5 日 曾任绵阳医药站、绵阳药业集团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等职务 太极集团审计处副处长 - 无 邓彦 独立董事 女 45 2008年1 月6日至2011年1 月 5 日 曾任广东工业大学财务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会计系系主任、系党支部书记,经管学院副院长等职务,东莞市石龙镇镇长助理和工业总公司的财务顾问 广东工业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广东省教育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地方工科院校分会常务理事 - 无 孙宪鹏 独立董事 男 55 2008年1 月6日至2011年1 月 5 日 曾任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进出口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市赣康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深圳市赣康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无 黄仕斌 监事会召集人、助理总经理、工会主席 男 43 2008年1 月6日至2011年1 月 5 日 曾任广东省石龙华南制药厂固体制剂车间副主任、主任、副厂长,众生药业生产部部长、人力资源部经理 华南药业监事、助理总经理、工会主席;东莞市众生医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180.000 无 赵希平 监事、助理总经理、工程部部长 男 41 2008年1 月6日至2011年1 月 5 日 曾任广东省石龙华南制药厂、广东华南制药厂车间副主任、副厂长 华南药业监事、助理总经理、工程部部长,东莞市众生医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生产部部长 180.000 无 龙春华 监事、财务部经理 女 37 2008年1 月6日至2011年1 月 5 日 曾任广东华南制药厂会计、财务副经理、经理,华南药业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东莞市众生医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华南药业监事;东莞市华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监事、财务经理;东莞市众生医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众生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财务经理 39.375 无 龙超峰 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工程研发中心主任 男 47 2008年1 月6日至2011年1 月 5 日 曾任广东华南制药厂中试室主任、副厂长 华南药业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主任 180.000 无 陈永红 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 男 39 2008年1 月6日至2011年1 月 5 日 曾任广东华南制药厂销售部副总经理 华南药业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东莞市华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180.000 无 曹家跃 副总经理 男 51 2008年1 月6日至2011年1 月 5 日 曾任东莞市石龙制药厂全质办主任、副厂长,众生药业董事 华南药业董事、副总经理 180.000 无 肖艳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 女 49 2008年1 月6日至2011年1 月 5 日 曾任广东华南制药厂办公室主任,众生药业董事,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华南药业董事、办公室主任 180.000 无 八、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张绍日,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2,619 万股,持股比例 43.65%。 九、 公司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 产 2009 年 6 月 30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9,109,857.2349,633,372.6445,176,681.3949,693,744.7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33,961,474.55 18,172,236.009,226,500.002,000,000.00 应收账款 66,470,860.8945,844,314.6038,351,770.0626,958,658.61 预付款项 859,079.01739,107.217,832,145.588,840,598.60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449,226.4284,702.65315,483.391,128,693.95 存货 41,830,740.2644,581,742.6865,915,213.6385,262,528.4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92,681,238.36 159,055,475.78166,817,794.05173,884,224.36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7,000,000.007,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107,906,688.87111,329,378.0395,640,727.5785,081,103.97 在建工程 3,018,241.001,436,105.002,002,850.00187,455.25 工程物资 - 固定资产清理 - 无形资产 32,379,750.5832,850,707.4331,318,671.4732,003,453.80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3,781,364.482,631,206.671,493,803.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762,839.73621,393.38462,423.48495,818.6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4,848,884.66155,868,790.51130,918,475.70117,767,831.71 资产总计 347,530,123.02 314,924,26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