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司法局人才目标责任制贯实情况汇报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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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司法局人才目标责任制贯实情况汇报 .doc
司法局人才目标责任制贯实情况汇报司法局人才目标责任制贯实情况汇报我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进一步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了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力度,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一、人才队伍建设基本情况司法行政肩负着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工作职能,长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人事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司法行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也呈较高的发展水平,具有稳定的队伍,并具有较大规模的阵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现有司法行政编制 47 人(其中,局机关 20 人,司法所 22 人,公证处 5 人),局机关有内设职能科室 6 个,基层司法所 9 个。其中:1、现有工作人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现有工作人员 42 人(局机关 18 人;司法所 21 人;公证处 3 人)。2、政治面貌。现有中共党员 37 人,占总数 88%;共青团员 4 人,占总数 10%;无党派 1 人,占总数 2%。3、年龄结构。35 岁以下 10 人,占总数 24%;36 至 45 岁10 人,占总数 24%;46 至 55 岁 21 人,占总数 50%;56 岁以上1 人,占总数 2%。4、学历结构。本科以上学历 13 人,占总数 30%;专科学历 25 人,占总数 60%;高中专及以下 4 人,占总数 10%。(一)进一步充实人才队伍我局主要采取公务员招考和选调的方式充实司法行政队伍。近四年来,我局共招录 10 名本科以上学历不同专业的大学生充实到乡镇司法所,确保每个司法所都有 2 名以上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百千万”工程,建立了与外地法律专业人才的联系制度,以便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充实到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二)加大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力度一是建立培训和再教育制度,抓好各类人才的教育培训。除抓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鼓励参加各层次的学历教育外,对基层司法所人员则侧重基本业务技能、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对法律服务者侧重职业道德、服务意识的培训;对人民调解员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技巧和真实案例的讲解;对“”普法骨干和法制宣传志愿者加强普法知识的培训,营造良好的普法宣传氛围;对各级机关干部加强对相关业务有关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并以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以考促学,做好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二是抓好干部的交流工作。根据干部交流的有关规定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需要,对全市各司法所所长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了一次交流,对全面培养和锻炼干部,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起到了促进作用。(三)建立并完善了人才信息库对人才队伍再次进行了摸底,对全市所有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工作者的学历、职称、再教育等信息,均纳入人才队伍管理,建立和完善了人才信息库,使人才基本情况一目了然,方便了查询和管理,推动了人才工作的信息化进程。(四)发挥人才作用,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由于培养使用人才得当,人才素质不断提高,今年来,我局各类人才发挥作用明显,有力地推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1、深入推进“普法”,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组织司法助理员与法律工作者深入农村广泛宣传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农村法律服务网络,增强了村民的守法、用法意识。突出培养青少年法制观念,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注重在教育形式、内容和方法上创新,采取了演讲比赛、法制讲座、现身说法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发动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整合社会资源,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与妇联、工商、税务、国土等部门联动开展“送法下乡”,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组织灵活多样的法制讲座,进一步激发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知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有力促进了我市各项工作协调发展。2、切实做好维稳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一是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重视加强培训,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保障作用。今年以来市、乡两级先后举办了 3 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二是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工作制度。制定详细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责任倒查。建立帮教对象信息库,做到了一人一档一卷。强化预放、落户、接收、帮教四个工作环节,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奠定了基础。三是规范社市矫正工作。按照一对一帮教形式,为每名矫正对象组建帮教监督小组。建立了一支有 18 名专职社会工作者和 76 人的社市矫正志愿者的队伍,基本形成了以司法所为中心,以各相关部门配合的社市矫正工作网络。今年以来,全市排查调处各类纠纷从去年的 1236件下降到 825 件,调解成功率达 98.6%;全市共防止民转刑案件 52 件 167 人,制止群体性械斗 16 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 13 件 22 人,防止群体性上访 154 件 1252 人。3、做好改善民生工作,让更多的弱势人群享受法律援助。通过降低援助门槛,扩大受案范围,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面,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建立联动机制等措施,做到对弱势群体应援尽援。2011 年,我市共接待群众法律援助咨询 189 件 350 人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指派诉讼代理 36 件,有力保障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4、开展法律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通过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强化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和自律机制建设,促使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履行职责,主动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地法律服务,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保障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近 3 年来,全市法律服务机构担任法律顾问 362家,诉讼代理 3030 件、非诉讼代理 1215 件、刑事辩护 132件;办理各类公证 1080 件,其中,涉外及港澳台公证 361 件,积极发挥了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二、现阶段人才队伍建设存在问题(一)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偏低。我局现有 42 人中,本科以上学历 13 人,占总数 30%;专科学历 25 人,占总数 60%;高中专及以下 4 人,占总数 10%。法律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的只有 5 人,占 12%;专科毕业的 4人,占 10%;其他专业毕业的专科以上的占 68%,以致专业化程度偏低。(二)司法行政人才队伍的流动性较大。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系统内人员被其他部门抽调,同时新人员补充不及时,导致司法行政工作缺乏连续性。三、人才队伍建设展望(一)统一思想,切实把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牢固树立事业发展离不开人才的观念,把人才队伍建设摆上事关司法行政事业兴衰的高度,坚持以培养为主,引进为辅,着眼于开发现有人才资源,加大对现有人才的教育培训。通过公务员招考和选调的方式招录人员,适应司法行政工作业务范围越来越广泛的需求。建立健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向上级部门及市委、市政府争取加大对法律援助中新的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力争 2015 年专职法律援助人员新增3 人。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要在市司法局的统一领导下以提高业务素质和道德修养为抓手,不断提高法律工作者队伍的整体水平,走精品化路线。(二)重视对各类人才的作风养成加强对人才队伍的思想作风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理论素养,注重培养其爱岗敬业、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严谨细致、勇于创新的工作作风。(三)进一步健全选人用人机制积极参与“百千万”工程,不断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吸引其他部门的优秀人才到我局建功立业。同时,充分保护和利用系统内现有人才资源,挖掘现有人才潜力,为年轻干部搭建施展才华的平台,创造学习、锻炼的机会和条件,努力形成竞争向上的良好局面,为我市经济建设和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内容总结内容总结(1)司法局人才目标责任制贯实情况汇报我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进一步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了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力度,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