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2022年离婚时夫妻所持公司股权分割问题研究.docx

    • 资源ID:50353689       资源大小:56.64KB        全文页数:22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4.3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4.3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2022年离婚时夫妻所持公司股权分割问题研究.docx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离婚时夫妻所持公司股权分割问题争论 选自法商争论 2022 年第 3 期(总第 131 期)张伟, 西北政法高校民商法学院副教授;叶名怡,西北政法高校民商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摘要 :现行法关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司股权在离婚时的分割规定 得不够全面;离婚时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权,如双方就股权分割达不 成协议,就应由法院判定临时按比例安排,然后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相 关程序;离婚时夫妻双方均持有同一个公司股权,如协商分割不成,就双方均分二人的股权总额;离婚时“夫妻公司 ”的股权分割,要考虑到公司分立或变更为一人公司的法定程序和限制条件;离婚时一人公司 股权的分割,要留意一人公司债务的推定连带性,不得损害公司债权 人的合法利益;关键词 :婚姻法 公司法 夫妻共同财产 股权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离婚诉讼中的一个重要事项;假如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共同财产出资成为公司的股东,那么夫妻离婚时必定要对其中的股权进行分割;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婚姻法如干问题的说明(二(以下简称说明(二)第 16 条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权之分割作了针对性的规定,但该 条规定尚不全面,有必要予以完善;因此,笔者拟对现行法规章进行 说明,同时也对欠缺法律规制的公司股权分割予以剖析,指出其应然 的解决之道,以供法律争论及法律适用之用;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典型的资合性公司,其股份可以自由转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1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让,这种流淌性极强的股权与一般的可流通财产没什么区分,一就可 以任意分割,二就不牵涉股份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权与优先购买权,因此,在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股份公司的股权分割无论是在法 律关系上仍是在实践操作上都比较简洁;笔者在此所争论的股权分割 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分割,只争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分割;一、夫妻一方所持股权的分割说明(二第16 条规定了夫妻一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而另一方并不是该公司股东时该股权的分割方法;该条规定有两个特 点:第一,完全在现行公司法的规章框架内进行规定,并没有产生任 何突破公司法现行规章的新规章;其次,纯粹针对离婚时夫妻双方就 该股权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达成一样看法这种情形而设立;需要说明的是,公司股权从性质上说是一种社员权,它包含人身 属性和财产属性;股权从内容上可分为共益权与自益权;作为夫妻共 同财产的只能是其中的财产权、自益权部分,而不行能是非财产权、共益权部分;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东只能是该名义股东一个人,而相应的股权中的财产权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作为夫妻共同财 产的财产权部分,当然是分割的对象,但对于共益权部分或者说股权 能否整体分割,仍要取决于其他股东的意志,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夫妻 双方有权平均安排股权;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非股东一方配偶能 否成为股东是不确定的,但对股权中的财产权部分就享有均等的权 利;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1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说明(二第16 条仅对离婚时夫妻双方就股权分割达成一样看法这种情形作了规定,但假如夫妻双方就股权分割达不成一样意 见,那么法院该如何处理?说明(二没有给出解决的方法;夫 妻双方对一方持有的股权进行分割达不成一样看法有两种可能:第 一,在股份转让份额问题上,双方都不想要股权或者双方都想要股 权;其次,在转让价格问题上,双方无法达成合意;当然,欲得股权 的比例与股权交易价格是相互联系的,就一般理性人而言,只要对方 出的价格足够高,自己一方总是情愿让出股权的;因此,笔者认为,对于第一种情形,可以由双方就股权归属进行竞价,由出价高的一方暂定)获得股权,另外一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假如协商胜利,那么这种情形属于夫妻双方就股权分割达成一样看法的情形,可直接 适用说明(二第 16 条的规定;假如有任何一方不情愿实行竞 价方式,即认准了某一个目标,即便再高的补偿也不动摇,那么只能由法官裁决平分股权,当然,在这里,由法官裁决“分得 ”一般股权的非股东配偶方,其对一半股权的享有只是暂定的享有,这种由法官裁决 的平分仍必需经过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即说明(二第 16 条规 定的程序;由于法官裁决的平分只是一种强行的、拟制的合意,仍需 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非股东一方配偶才能终局性地取得股东资 格;对于其次种情形,就转让价格达不成一样看法,可以由夫妻双方 商定由第三方机构评估,从而确定补偿金额;在进行股权分割时,对 股权的公正估价特别重要,由于一般来说,非股东配偶都处于弱势地 位;一方面他(她)对于公司的经营状况无从明白,另一方面他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1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她)对股东配偶所持的股权也无法掌控;总之,由于非股东配偶在 股权益益分割的过程中与股东配偶处于信息不对称、力气不对称的弱 势位置,因此,法律必需对非股东配偶进行特殊的爱护;15 而由第三 方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虽然要耗费肯定的成本,但在双方协商不成的 情形下,至少可以确保公正,这也算是一个退而求其次的方法;非股 东一方恳求第三方对股权进行价值评估的权益,宜由立法明确规定;依据公司法的规定,非股东一方配偶能否最终依据协议或裁决成 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关键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是否同意 以及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第一,关于同意权的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72 条规定: “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 30 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值得留意的是,这里有一个 “缄默推定同意 ”的规章;而说明(二第 16 条第 2 款规定:“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明显, “书面声明材料 ”是其他股东的一种积极的意思表示;这样就显现了一个问题:说明(二第16 条第 2 款的列举式规定是封闭性的吗? “缄默推定同意 ”之规章在离婚股权分割转让中是否仍旧有效?笔者认为, “缄默推定同意 ”的规章仍旧有效;由于说明(二第 16 条的规定与公司法的规定相比虽然属于特殊法与一般法的关系,但在法律规章的说明上,前者应当作扩大说明,即说明(二第 16条第 2 款的列举是开放性的,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情形,都可以视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1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为“其他股东的同意 ”;当然,考虑到证明 “其他股东没有给出答复”这种消极事项特别困难,也不符合证明责任的基本法理,因此,离婚股东只要证明曾经通知过其他股东即可,而其他股东如说明曾反对,那么其应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其次,关于股权优先受让权的行使;从上 面的分析可知,离婚股东一方必需证明曾经将拟转让的价格向其他的 全体股东发送过通知;主见自身的股权优先受让权受到侵害的其他股 东就负有证明责任,证明其曾作出过以同一价格优先购买的意思表 示;此外, 公司法第 11 条第 4 款规定: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意味着,假如拟离婚的夫妻一方所在公司的 章程对于股权转让有更为严格规定的,就必需遵守该章程的规定;二、夫妻双方所持股权的分割(一)夫妻分别持有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分割 这种情形从本质上看与前面争论的夫妻一方所持股权的分割情形 相同;它们的区分仅仅在于,后者是单方持有,前者是双方持有;它 们的共性在于,离婚时股权的分割都涉及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的同 意权与股权优先购买权;因此,离婚时夫妻分别持有不同有限责任公 司股权的分割,是对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权分割过程的再次重复;对于此种情形,笔者在这里就不再单独予以争论;(二)夫妻双方均持有同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分割这种情形下的股权分割需要解决如 下几个问题;第一,夫妻二人在这家公司各自所持股权比例的大小对于夫妻财 产分割而言是否重要;在夫妻双方均持有同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1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时,夫妻二人的出资比例很可能不同,伹考虑到这些均属于夫妻共同 财产的投资,因此,从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意义上说,各自持股 比例的大小是不重要的;除非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 有权书面商定实行分别财产制; 其次,二人的股权到底应如何分割;假如夫妻双方能够就股权转 让份额及价格达成一样,那么,由于双方都是同一个公司的股东,因 此,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自由转让,且不存在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其分割方式可以是:一方取得另一方的股权并赐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 补偿;假如双方就股权转让份额和价格达不成一样看法,那么就应当 依据不同的情形分别作出处理;第一种情形是双方均想要获得更多的 股权, 而不论对方赐予多少经济补偿都不退让;在这种情形下,依据说明(二第15 条“协商不成,按比例安排”的规定,应当由夫妻双方平分他们共有的这些股权;其次种情形是双方均不想要股权,只 想获得补偿;对于这种情形,第一要看股权有无向其他股东或第三人 转让的可能,假如可以转让出去那么可以就出售股权获得的价金进行 安排;假如无人情愿受让股权,那么就只能均分股权;假如两人出让 的股权部分由他人受让,那么已出售部分获得的价金由夫妻双方均等 安排,剩余的股权假如双方仍旧都不想拥有,那么同样由双方均等持 有;第三种情形是夫妻双方并没有肯定的偏好,只是对于价格和补偿 达不成共识;对此,应当由双方竞价,由情愿给对方较高补偿的一方 取得股权,使对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假如有一方或双方不情愿竞 价,那么只能按比例平分股权;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1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依据公司法第72 条第 4 款的规定,在夫妻分别持有同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情形下,该有限责任公司同样可能在章程中对股权 的内部转让作出限制;这种限制可能是对同意权的增加,也可能是对 其他股东按比例受让股权的规定;例如,公司章程可能规定,一个股 东向另外一个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享有按比例受让股权的权 利;如有此类限制性规定,那么即便是夫妻之间的股权转让,也必需 遵守该规定;受让股权的一方配偶在未能如期获得股权时,有权获得 相应的经济补偿;三、 “ 夫妻公司 ” 股权的分割 这里所谓的 “夫妻公司 ”,是指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仅有夫妻二人两个 股东;明显,假如对该公司股权进行分割,那么势必要解散公司,或 者变更公司形式,即分立为两个一人公司,或者变更为一个一人公 司; 35 对于离婚时 “夫妻公司 ”股权的分割,有如下几个问题需要解 决;第一,如何看待 “夫妻公司 ”中有关出资比例的商定;笔者认为,在 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夫妻持股比例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对该公司财产归 属的商定;许多地方法院的法官也认为,工商登记中载明的夫妻投资 比例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对财产归属的商定,换言之,不论工商登记中 关于夫妻持股比例商定如何,该公司的资产为夫妻二人共同共有;其次,应当坚持怎样的分割原就;笔者认为,“夫妻公司 ”资产的分割应当坚持如下两项原就:第一,等额共有;即公司资产由夫妻双方 均等全部;其次,遵循公司解散、公司分立以及一人公司的相关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7 页,共 1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定;第三,爱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再次,关于 “夫妻公司 ”股权具体的分割程序和方法,就应当依据是 否达成合意而分别实行不同的解决方法;假如双方能达成一样,那么 可能会有如下三种情形:第一,假如双方协议连续共同经营,那么应 当明确各自的持股比例,并履行股份变动的相关手续,对公司不予解 散或分立,而是连续经营;其次,假如夫妻双方合意打算解散公司,那么应遵循公司解散的相关规定,主要是进行清算,偿仍债务,最终 就剩余资产进行平均安排;第三,假如双方协议分立公司或变更公 司,即新设立两个一人公司或其中一方转让股份而将公司变更为一人 公司,那么应当分别满意公司分立与一人公司设立两类程序;在公司 分立时,原股东(夫 90 , 妻双方)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单,并签订分立协议,履行通知义务,并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 任; 在进行公司变更时,需要留意最低注册资本的问题;依据公 司法的规定,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是 3 万元,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是10 万元;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一人公司时应当留意满意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要求;假如达不到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要求,那么“夫妻公司 ”只能进行清算后解散;假如能够满足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要求,那么“夫妻公司 ”可以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当然,无论是分立仍是新设一人公司,都需要完成必要的登记手续; 依据公司法第60 条的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这些都属于必需履行的法定程序;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8 页,共 1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假如夫妻双方对公司股权分割方案不能协商一样,那么可能会出 现以下四种情形:第一,双方均不情愿再持有股权,此时,应当依法 对公司进行清算,之后解散;其次,双方对于分得股权或经济补偿无 偏好, 但不情愿再与对方共同经营,此时,应当由双方就股权的经济 补偿进行竞价,由出价高者取得股权,出价低者获得相应的经济补 偿,原公司变更为一人公司;当然,对于一人公司的出资限制等特殊 规定仍须遵守;第三,双方均想持有股权,且不反对与对方共同经 营,但对于份额不能协商一样,对此,法院应当基于双方公平共有的原就,判令夫妻双方各自持股50 ,并作相应的股权变更登记;第四,双方均期望单独经营的,就可判决该“夫妻公司 ”依法分立为两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原公司资产各分一半;为了爱护原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依据公司法第176 177 条的规定, “夫妻公司 ”股东要向公司债权人履行通知的义务,并对分立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夫妻一方能否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从理论上 说,假如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作出更严格的限制,那么夫妻一方 可以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给公司外的第三人,当然,另一 方配偶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从实践来看,这里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第一,由于 “夫妻公司 ”中双方登记的持股比例并不能被视为夫妻对公司 财产归属的商定,因此,股权转让方有权转让的是最多不超过公司一 半的股权; 其次,在离婚协议(或判决)生效之前,由于夫妻财产属 于共有,另一方股东实际上无法行使优先受让权,除非购买的对价是名师归纳总结 其本人的自有财产; 0 假如这两个问题均能解决,那么该“夫妻公司 ”就第 9 页,共 17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可转化为一人公司,并且该一人公司不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假如另 一方股东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而由公司外的第三人胜利受让一方的 股权,那么就形成一个新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形状没有发生变化,仅仅是股东发生变化;这里又衍生出一个新的问题:由于客观缘由无 法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一方假如不愿与新加人的一方共同经营,同时根 据公司法的规定又不能退股,那么他(她)该如何解脱?笔者认为,此时陷人困境的夫妻一方股东可以援引公司法第183 条关于 “公司经营治理发生严峻困难,连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缺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恳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规定,恳求解散公司;四、一人公司股权的分割 所谓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 限责任公司;鉴于一人公司的特殊性,为爱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我 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作了如干特殊规定卢 当欲离婚的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一人公司的股东时,便涉及对一 人公司股权的分割;对此,第一需要明确的是:该一人公司的股东无 论是丈夫一方仍是妻子一方,该公司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 妻双方对其公平地享有利润安排恳求权和剩余财产追索权;至于一人 公司股权的具体分割,同样应分为夫妻双方协商一样与不能协商一样 两种情形来分别处理;夫妻离婚时,一人公司股权分割双方协商一样包括以下几种可 能,即公司解散、公司照常运营、公司转让给他人、公司转让给非股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0 页,共 1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东一方配偶;关于最终一种情形,这里需要具体争论一下;一人公司 股东能否在保持公司性质不变的情形下,将自己的全部股权让与他 人?对此,法律没有供应明确的答案,这也导致在实践中产生了许多 困惑,或许有人认为,由于股权转让不等于退股,因此,一人公司股 东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法律没有理由予以禁止;笔者认为,一人公司股东假如负有债务,在未经公司债权人同意 的情形下,依照法理不得自行将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他人;由于一人 公司的责任性质属于推定的无限连带责任,就此而言,它更多地类似 于自然人所负债务,所以更有理由类推适用自然人债务承担的法律规 就,即此等转移必需经过一人公司债权人的同意;如如不然,就等于 是原一人公司股东无需证明一人公司财产的独立性,就顺当地摆脱了 无限连带责任的负担;这明显与公司法的立法意旨不符;或许有人会 说,一人公司新股东同样有推定的无限连带责任可以为公司的债权人 供应保证;可是,我们应当留意,新股东的推定无限连带责任不等于 原股东的推定无限连带责任,两者的实际财务状况不同,各自证明公 司财产独立性的难度也不同,因此不能以此代彼;当然,假如一人公司对外没有债务,那么一人公司股东可以自由 地将其全部股权让与他人;另外,在一人公司股东离婚时,股东一方 将一人公司转让给非股东一方,也不存在上述障碍;由于一人公司的 责任财产被法律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股东一方能证明公司财务 清晰,财产分属明确,一人公司仅以投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其责任财 产实际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只要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一人公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1 页,共 1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司股东一方能证明公司财产与家庭财产分属明确,或者明确商定在进 行离婚财产分割时,股东一方与非股东一方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责 任,就股东一方就可以完全将股权转让给非股东一方;为了明晰法律 关系,股东一方配偶将其一人公司股权完全转让给非股东一方配偶 时,应当主动通知公司债权人,就财产关系的独立性作出说明,如能 就债权债务问题达成共识,就可以防止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以上所述为夫妻双方就一人公司股权分割达成协议的几种可能;如夫妻双方能就财产分割达成一样,自然依据协议办理;当夫妻双方 就一人公司的股权分割达不成一样看法时,就可能存在如下几种情 形:第一,一人公司股东一方配偶不情愿连续经营,另一方配偶也不情愿接手的,就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了结债权债务后解散;如有剩余资产,就公平安排给双方当事人;其次,双方均想要公司股权,而 不情愿获得经济补偿,并且情愿与对方共同经营的,就一人公司变更 为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在这种情形下,股东承担的推定的无限责任转 换成有限责任,因而存在债权人利益爱护的问题,容后详述;第三,双方均想获得公司股权而不情愿获得经济补偿,并且又不情愿与对方 共同经营的,就由双方竞价,由出价高者取得一人公司股权,另一方 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有一方不情愿竞价,就应当判令解散公司;当然,解散之前必需清算,了结债权债务,有剩余资产的再进行公平 安排;第四,双方对于股权安排给谁没有异议,但对于补偿价格有异 议;对于此种情形,就可以聘请第三方进行评估,从而解决争端;名师归纳总结 特殊值得留意的是,如前所述,由于一人公司具有“连带责任的推第 12 页,共 17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定性 ”,因此在进行一人公司股权分割时,必需解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爱护与非股东一方的利益爱护问题;对于一人公司的债权人而言,一人公司的股东与其配偶离婚,对 其利益将产生重要的影响;之所以如此,是由于离婚意味着一人公司 责任财产的重新安排,而且公司法对于一人公司的责任作了特殊 规定(推定无限责任),一旦股东离婚导致责任财产发生转变,将会 导致这种对债权人的特殊爱护有可能落空的危急;在这种情形下,保 护一人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就显得尤为重要;在一人公司股东与其配偶 离婚时,假如一人公司经过清算后解散,那么清算的过程本身会了结 公司债务,因而一人公司的利益不会受到影响;故笔者在此重点争论 一人公司股东离婚后公司连续存在的情形;具体而言,公司连续存在有三种可能:第一,一人公司股东连续 拥有该一人公司,给非股东一方以相应的经济补偿;其次,非股东一 方配偶加人该公司,一人公司变更为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股东 一方配偶完全将股权转让给非股东一方配偶;在第一种情形下,一人 公司股东必需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家庭财产,否就非股东一方配偶 即便与股东一方离婚,也仍旧要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其次种 情形,一人公司变为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一人公司被推定为无限责任,因此,在变为有限责任公司时,原一人公司股东同样必需证明一人公司的财产独立于其家庭财产,否就一人公司不得转变为一般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变更后的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的债权人不享 有有限责任的爱护;对于第三种情形,股东一方转让全部股权给非股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3 页,共 1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东一方时,股东一方仍旧需要证明一人公司财产的独立性,否就股东一方即便已经转让全 92 部股份,其仍旧要对原公司债权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样,由于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的推定性 ”,一人公司非股东一方配偶的利益也会受到不利的影响;由于与一人公司财产可 能承担连带责任的不是该一人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而是一人公司股 东的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在夫妻离婚对一人公司股权进行分割时,假如一人公司存在债务,并且一人公司连续存在,那么公司股权分割 后双方达成的利益平稳可能会被再次打破;换言之,只要原股东一方 不能证明原一人公司的财产具有独立性,那么即便是一人公司股东离 了婚,股东一方与非股东一方也要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公司 股权分割后的离婚之配偶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一人公司特殊的责任性 质而承担连带责任,并导致财产分割的公正态势被打破,就受缺失的 一方可向另一方行使追偿权;这既是连带责任人内部责任分担的基本 原就,也是离婚财产分割公正原就的应有之义;总之,夫妻一方是一人公司的股东时,情形较为复杂;在双方最 终达不成协议时,解散公司是唯独的挑选;在一人公司股东离婚时,处置一人公司股权要特殊留意爱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要爱护 因承担连带责任而遭受缺失的一方当事人的利益;综上所述,在股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我们既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又要遵守公司法的有关 规定,且要重视这两个法律之间及其与相关法律之间的有效连接与正 确适用,并应坚持以下原就:第一,夫妻公平;夫妻双方均等地共同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4 页,共 1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共有公司股权,而不论工商登记机关登记记载的双方股权比例是多 少;其次,自愿协商;协商优先,竞价次之,按比例平分再次之,最 后是解散;第三,有利于生产经营和生活;第四,爱护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注释 :本文所称公司,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公司、不包括股 份可自由转让的股份有限公司;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如干 问题的说明(二:)第 16 条之规定;自益权是指为股东自己的利益而存在的权益,如盈余分派恳求 权、出资让与权等;共益权是指为谋求公司经营与治理之妥适而賦予 股东的权益,如公司代表权、异议权、不执行业务股东之监察权等;参见柯芳枝:公司法论,中国政法高校出版社 页;2004 年版,第 10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如干问题的说明(二;)第15 条规定: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 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安排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数量按比例分 配”;该条中未明确提到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但依据目的说明,出 资额的分割理当适用同一规章;参见杨青、郭颖:离婚案件股权分割的法律分析,求 索 2005 年第 12 期;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5 页,共 1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夫妻的持股比例对于各自参加公司事务时享有的打算权大小具 有意义;公司分立产生的一人公司明显属于继发性一人公司;继发性一 人公司又称设立后一人公司,指原公司设立时股东人数为合于法律要 求之复数,但公司成立后,由于公司的出资或股份可因转让、赠与等 集中为股东一人全部,使公司从复数股东转变为一人股东;参见朱慈蕴: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争论,法律出版社 页;1998 年版,第 185参见贾明军主编: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律师业务,法律出版 社 2022 年版,第 357 358 页;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6 177 条之规定;180 条之规定;11 另一方股东能否预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取属于自己的那一部 分,并以此部分财产对一方股东拟转让的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现行 法对此没有作出明文规定;笔者认为,好像不宜勉励此种预先支取的 行为方式,否就夫妻共有财产的离婚分割将会秩序大乱;当然,假如 离婚双方对此达成协议,就另当别论,12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58 64 条;例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治理局向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提交了“关于一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问题的请示”的函;13 这种公司形式的变更,是由于非股东一方的加人,公司资产实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6 页,共 1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质上并未增加,对于公司的债权人而言,公司的责任财产也并未增加;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7 页,共 17 页

    注意事项

    本文(2022年离婚时夫妻所持公司股权分割问题研究.docx)为本站会员(H****o)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