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的基础知识培训.docx
信托起源原始的信托行为发源于数千年前古埃及的“遗嘱托孤”。信托最早的文字记载是公元前2548年古埃及人写的遗嘱,其中指定其妻继承财产,其子为受益人,并为其子指定了监护人。从法律的角度讲,信托源于罗马法“信托遗赠”制度。罗马法中规定:在按遗嘱划分财产时,可以把遗嘱直接授予继 承人,若继承人无力或无权承受时,可以按信托遗赠制度,把财产委托或转让给第三者处理。古罗马的“信托遗赠”已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信托概念,并且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从操作的层面上说,现代信托起源于英国的“尤斯制”。英国在封建时代,人们普遍信奉宗教,按照当时的基督教义,信徒“活着要多捐献,死后才可以升入天堂”。这使得教会的土地不断增多。根据英国当时的法律教会的土地是免征役税的。教会土地激增,意味着国家役税收入逐渐减少。这无疑影响到了国王和封建贵族的利益。于是,13世纪初英王亨利三世颁布了一个没收条例,规定凡把土地赠与教会团体的,要得到国王的许可,凡擅自出让或赠与者,要没收其土地。信托含义:信托即受人之托,代人管理财物。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委托人)的利益或其它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信托行为在达成一项信托时,构成法律行为所履行的手续就是信托行为。信托行为是指委托者与受委托者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此外,委托人立下遗嘱同样是法律行为、也属信托行为。根据不同的信托目的,需要签订不同的合同,但属于同一类别并大量发生的业务,如信托存款,则没有必要一一签合同,只由信托部门发给委托者统一印刷,附有文字条款,类似合同的信托存款证书即可;这种证书同样具有合同的效力。信托目的信托目的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所要达到的目的,如委托人为了财产安全或为避免投资风险同时取得高额收益等。信托的作用 信托的作用是信托职能发挥的结果,包括: 代人理财的作用,拓宽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其特点:一是规模效益,信托将零散的资金巧妙的汇集起来,由专业投资机构运用于各种金融工具或实业投资,谋取资产的增值;二是专家管理,信托财产的管理的运用均是由相关行业的专家来管理的,他们具有丰富的行业投资经验,掌握先进的理财技术,善于捕捉市场机会,为信托财产的增值提供了重要保证。 聚集资金,为经济服务:由于信托制度可有效的维护、管理所有者的资金和财产,它具有很强的筹资能力,为企业筹集资金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它可以将储蓄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可有力的支持经济的发展。 规避和分散风险的作用: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的独立性,使得信托财产在设立信托时没有法律瑕疵,在信托期内能够对抗第三方的诉讼,保证信托财产不受侵犯,从而使信托制度具有了其他经济制度所不具备的风险规避作用。 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通过设立各项公益信托,可支持我国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慈善等事业的发展。 信托制度有利于构筑社会信用体系:信托的派生职能 金融职能即融通资金。信托财产多数表现为货币形态。同时为使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信托投资公司必然派生出金融功能。 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职能。即代理和咨询。信托业务具有多边经济关系,受托人作为委托人与受益人的中介,是天然的横向经济 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可与经营各方建立互动关系,提供可靠的经济信息,为委托人的财产寻找投资场所,从而加强经济联系与沟通。包括:见证、担保、代理、咨询、监督职能。 社会投资职能。指受托人运用信托业务手段参与社会投资活动的职能,它通过信托投资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得到体现。 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职能。指信托业可以为捐助或资助社会公益事业的委托人服务,以实现其特定目的功能。集合资金信托类型划分按照其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方向,集合资金信托可分成以下类型:(1)证券投资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信托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信托。它可分为股票投资信托、债券投资信托和证券组合投资信托等。(2)组合投资信托,即根据委托人风险偏好,将债券、股票、基金、贷款、实业投资等金融工具,通过个性化的组合配比运作,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使其有效增值。(3)房地产投资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信托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投资于房地产或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信托。中小投资者通过房地产投资信托,以较小的资金投入间接获得了大规模房地产投资的利益。根据信托网的不完全统计,2013年共有58家信托公司参与发行了701款集合工商企业类信托产品,市场参与度约为85.29%,发行总规模约为1401.28亿元,从全年的走势图中,我们可以看出,上半年发行集合工商企业类信托产品的规模和发行数量相对处于一个高位,进入下半年,发行集合信托产品投向工商企业的数量一定幅度的上升,发行规模则出现一个比较大的幅度的下降。再从成立市场来看,2013年共有59家信托公司参与成立了1573款集合工商企业类信托产品,市场参与度约为86.76%,成立总规模约为1939.66亿元,纵观整个2013年全年,集合工商企业类信托产品无论是成立数量还是成立规模均呈现出一个稳健的上升势头。表格1 2013年集合工商企业类信托产品发行、成立情况 单位:亿元,款 13Q113Q213Q313Q4发行数量166171190174参与发行机构33413840发行规模358.39359.16336.07347.66成立数量332345418478参与成立机构40474749成立规模366.07487.36527.00559.23图表1 2013年集合工商企业信托产品发行 图表2 2013年集合工商企业信托产品成立相比较2012年情况,2013年工商企业集合信托产品迅速升温,成立数量和规模均出现显著的增长。截止2013年12月末,根据信托网对市场公开数据的不完全统计,工商企业信托共有1573款产品成立,成立规模总额为1939.66亿元。房地产信托截止12月份末共有1228款集合产品成立,规模为2104.06亿元,同期基础设施领域信托共有742款集合信托产品成立,规模为1036.43亿元。可见,工商企业集合信托在成立数量上已逐渐超越了房地产信托,在几大类信托中占据了相当重要的角色,在成立规模上,由于企业的融资需求并没有像房地产和基础产业那样巨大,因而工商企业信托的成立规模要略有落后于房地产信托,但是高于投向基础设施领域的集合信托产品规模。表格2 2013年集合信托计划投资领域分布投资领域成立数量(款)成立规模(亿元)房地产12282104.06基础设施7421036.43工商企业15731939.66金融市场734535.59其他21172177.73 表格3 2013年信托公司参与成立集合工商企业类信托规模排名TOP 10机构名称产品数量(款)融资规模(亿元)规模占比平均期限(年)平均收益率华融信托114137.597.09%1.878.93%中信信托28136.277.03%2.478.81%中铁信托93108.085.57%1.839.05%重庆信托13107.255.53%2.648.44%新时代信托154101.125.21%1.058.79%长安信托7693.984.85%1.729.44%四川信托9676.173.93%1.789.71%建信信托2573.073.77%1.448.00%天津信托3767.663.49%1.628.52%山东信托5466.763.44%1.638.61% 根据信托网的不完全统计,2013年工商企业领域融资规模最大的是华融信托,共成立了114款集合信托产品,募集资金约为137.59亿元,占总融资规模的7.09%,其中仅“华融-广汇汇通租赁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就达20.0亿元;成立产品数量最多的是新时代信托,共成立154款集合工商企业类信托产品,募集资金规模为101.12亿元,占总规模的5.21%。紧随其后的是中信信托,2013年中信信托成立集合信托产品投向工商企业领域共有28款,成立产品的总规模为136.27亿元,约占总融资的7.03%,其中,“中信信托-虹道号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规模就达到了38.99亿元;位列第三位的是中铁信托,2013年中铁信托成立集合工商企业类信托产品共有93款,融资规模约为108.08亿元,占总募集资金规模的5.57%;2013年成立规模最大的集合工商企业类信托为重庆信托成立的“重庆信托-优质能源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规模为50.0亿元,这款集合信托计划为其他投资类工商企业信托产品,期限为10年;除华融信托、中信信托和中铁信托外,重庆信托和新时代信托成立的工商企业类集合信托产品的规模也均达到了100亿元以上,其中,重庆信托2013年共成立了13款集合工商企业类信托产品,融资总额度为107.25亿元,占总规模的5.53%。规模排名前十的信托公司还包括:长安信托、四川信托、建信信托、天津信托、山东信托。图表3 成立集合工商企业信托规模前十 图表4成立集合工商企业信托数量前十数据来源:信托网图表5成立集合工商企业信托预期收益率前十 图表6成立集合工商企业信托平均期限前十数据来源:信托网2.2、工商企业集合信托平均收益率及平均期限分析表格4 2013年各领域集合信托产品每月平均预期收益率平均收益率工商企业总体产品房地产基础设施金融市场其他2013.019.12%8.99%9.95%9.36%7.85%8.69%2013.029.33%9.00%9.67%9.28%7.88%8.82%2013.039.22%9.12%9.88%9.48%8.17%8.84%2013.049.05%8.90%9.78%9.41%7.43%8.83%2013.058.76%8.86%9.50%9.24%8.33%8.47%2013.069.00%8.89%9.60%9.15%8.28%8.44%2013.078.89%8.80%9.51%9.11%7.87%8.62%2013.089.03%8.95%9.59%9.13%8.64%8.36%2013.099.24%8.97%9.53%9.23%8.13%8.73%2013.109.27%9.12%9.81%9.51%8.61%8.38%2013.119.04%9.01%9.78%9.25%8.49%8.47%2013.129.39%9.01%9.73%9.32%8.34%8.27% 图表7 2013年各月各领域成立集合信托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走势图数据来源:信托网根据信托网的不完全统计得出,2013年成立了1573款集合工商企业类信托产品,平均期限为1.72年,平均预期收益率为9.11%,全年平均预期收益率波动幅度不大。2013年成立的集合信托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为8.97%,整体的集合信托产品的收益率位于9.00%以下;作为拉动信托行业发展的“三驾马车”的房地产信托、基础设施信托、工商企业信托今年表现整体良好,成立集合信托产品的收益率均在9.10%以上:成立的集合信托产品投向收益率最高的为房地产领域,房地产领域全年成立的集合信托产品的收益率为9.69%,其次为基础设施领域,今年全年成立的集合基础设施类信托产品的收益率为9.29%;紧随其后的是工商企业领域,工商企业领域集合信托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为9.11%,暂列第三位。再者,其他市场2013年成立的集合信托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为8.58%,位列各投资领域成立产品收益率排行榜的第四位;最后,2013年成立的集合金融市场类信托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为8.17%,位列最后一位。表格5 2013年集合工商企业类信托产品各成立期限及收益率情况 产品平均期限(年)成立平均预期收益率1年期平均预期收益率1-2年期平均预期收益率2年期平均预期收益率2013.011.759.12%8.53%9.46%9.16%2013.021.959.33%8.46%9.71%9.43%2013.031.789.22%8.74%9.36%9.60%2013.041.619.05%8.67%9.15%10.00%2013.051.538.76%8.39%9.06%8.60%2013.061.609.00%8.74%9.22%8.72%2013.071.728.89%8.50%9.09%8.94%2013.081.679.03%8.68%9.29%8.47%2013.091.669.24%8.61%9.47%9.83%2013.101.859.27%8.51%9.50%9.83%2013.111.709.04%8.45%9.46%8.86%2013.121.769.39%8.57%9.55%9.50% 图表 8 2013年各月成立工商企业集合信托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和平均期限趋势图数据来源:信托网据信托网的不完全统计,2013年成立的工商企业类集合信托产品平均期限为1.72年,成立集合信托产品的期限基本呈现出一个类似“哑铃状”走势,一季度成立集合信托产品的期限最长,平均期限约为1.83年,而2013年二季度成立集合工商企业类信托的平均期限最短,为1.58年,从三季度开始成立产品的平均期限开始上升,三季度成立集合工商企业类信托产品的期限为1.68年,第四季度上升到1.77年;再从收益率来看,2013年成立的工商企业类集合信托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约为9.11%,成立集合信托产品的期限同样基本呈现出一个“哑铃状”走势,分季度来看:一季度成立工商企业类集合信托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基本与四季度相当,平均预期收益率约为9.22%,而2013年二季度成立集合工商企业类信托的平均预期收益率最低,平均预期收益率约为8.94%,从三季度开始成立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上升到9.0%以上,三季度成立集合工商企业类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为9.05%,第四季度成立集合工商企业类信托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最高,为9.23%,12月成立工商企业类集合信托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更是达到了9.39%。今年6月,银行“钱荒”发酵,致使银行和信托等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度飙升,而“钱荒”过后,进入下半年,由于监管层继续对市场的流动性实行“紧平衡”的策略,市场资金面偏紧格局仍未得到彻底缓解,信托等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继续上涨,进入年底,市场上资金供给、需求都很旺盛,银行早已拉开揽储大战,而以往信托公司均会避开这一时点而减少产品发行,但从数据表现来看,信托公司也加入“抢钱”大战,工商企业类集合信托产品预期收益也随市场行情水涨船高。从2013年各期限集合工商企业类信托产品成立预期收益率趋势图中我们看出,各期限类产品和收益率出现倒挂的现象,1年期及以下成立工商企业类集合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最低,完成处于年度成立平均预期收益率线以下,平均预期收益率为8.57%;其次是2年期以上的产品,2013年成立的2年期以上的工商企业集合信托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为9.25%;1-2年期工商企业类集合信托产品成立的平均预期收益率最高,为9.36%。再从成立的各期限工商企业类集合信托产品本身来看:首先,1年期及以下成立工商企业类集合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全年波动幅度不大,全年四个季度平均预期收益率基本在8.51%-8.60%区间内做箱体震荡;其次,1-2年期工商企业类集合信托产品成立的平均预期收益率基本呈现出“U”形走势,一季度和四季度成立集合工商企业类信托产品的平均收益率最高,分别为9.51%和9.50%,而二季度和三季度平均预期收益率分别为9.14%和9.28%;最后,2013年成立的2年期以上的工商企业集合信托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也基本呈现出一个“U”形走势,一季度和四季度成立集合工商企业类信托产品的平均收益率最高,均为9.40%,而二季度和三季度平均预期收益率分别为9.11%和9.08%。刚性兑付"刚性兑付",就是信托产品到期后,信托公司必须向投资者分配投资本金以及预期的收益,而当信托资产出现风险、本身没有足够的现金价值时,信托公司自行"兜底"处理,兜底的方式包括使用信托公司自有资金或者信托公司关联方资金垫付。 保兑付是信托业一直以来的一项"潜规则"。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2012年二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为5.5万亿元,创历史新高。根据公开媒体报道,截止目前为止,银监会对信托公司的监管思路一直是不许出事及“刚性兑付”,在如此巨大的行业规模之下,如果出现大面积的无法兑付,其引发的社会效应将是信托公司无法承受之重。所以从这个层面上理解,所谓的刚性兑付,是为了不影响市场、投资者对信托公司的信任和信心,不产生更严重的连锁反应,所以监管层极其关注信托业.同时信托牌照是稀缺品,信托公司当然也不愿意自砸招牌,发生个别资产出现风险无法兑付的案例,宁愿自掏腰包,否则以后产品怎么发得出去? 因此才有了所谓的刚性兑付。但正如第1个问题所述,根据信托法规定,所有信托公司均没有“刚性兑付”的兜底义务信托公司介绍中信信托 中信信托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其中,外汇2,300万美元),公司股东分别是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者是中信集团在2011年进行股份制改造而设立的拟上市公司。 中信集团的前身是前国家副主席荣毅仁先生于1979年创办的中国第一家信托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其信托业务由中信信托继承并发展壮大。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以信托业务为主业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综合经营实力稳居行业领先地位的信托公司,并于2009年被推举为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理事长)单位。经营项目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债券的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中融信托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前身为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02年5月重新登记并获准更名为“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7年7月,公司取得新的金融许可证,更名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6亿元,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33号,主要办公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武定侯街2号。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长刘洋先生。中融信托秉承“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信托宗旨,积极开拓信托业务,形成了一套安全、有效的管理机制,建立了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拥有一支具有成熟投资理念和丰富经验的专业团队,公司骨干业务团队具有在国内金融市场从事证券、期货等金融产品的具体操作经验,在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房地产投资、风险投资等领域均有丰富经验,形成了公司发展的中坚力量。管理的专业化和服务的个性化,使得中融信托的资产管理能力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声誉。 兴业信托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前身系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公司注册地为福建省福州市。2011年1月,经国务院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成为经国务院特批的我国第三家由商业银行控股的信托公司;同时也是福建省(不含厦门特区)唯一一家信托公司以及我国第一批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信托公司。 兴业信托自成立以来,先后荣获“诚信托·成长优势奖”、“诚信托·行业新秀奖”、“最佳发展潜力信托公司”、“最具区域影响力信托公司”、“最佳高端客户投资渠道奖”、“最具成长性信托公司”、“最佳区域理财机构”等多项荣誉。 案例分析发行规模:人民币4亿元(分两期募集,一期1.52亿, 剩余二期募集)投资起点:人民币100万元递增金额:人民币10万元预计收益率:800万及以上13.5%年化F类收益率500万-800万(不含)13.0%年化E类收益率300万-500万(不含)12%年化D类收益率250万-300万(不含)11.5%年化C类收益率200万-250万(不含)11%年化B类收益率100万-200万(不含)10.5%年化A类收益率推 介 期:一期2011年5月30日 -2011年6月10日, 二期原则上一期成立后的三周后,持续2周募集。信托期限:2年(满一年半可提前终止)收益分配:按季度分配。资金用途: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以受托人的名义,受让荣腾 置业名下“荣丰广场”3、4期收益权及公司60%股 权,实现信托计划财产的增值,并以此作为信托利 益的来源,按信托文件的约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保障措施: (1)荣腾置业旗下“荣丰广场”一、二期商铺抵押, 评估价约11.33亿元,抵押率约为35%。 (2)荣腾置业40%股权质押。信托成立后,五矿信托 实际控制荣腾置业100%股权。 (3)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矿信托无奈4亿兜底荣腾地产计划 因融资方式回款困难五矿国际信托今年到期的一款房地产信托产品“五矿信托-荣腾商业地产投资基金信托计划(1、2期)”融资方回笼资金不足以支付本息,信托计划提前终止。五矿融资4亿抵押物仅2亿? 兑付了信托计划后,五矿信托现在已向上海荣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腾置业)进行追索,但后者并无力偿还,现在双方已经对簿公堂,五矿信托已向上海松江法院申请保全财产。信托的抵押债权金额仅为2亿元,不到本金的一半。与此同时,上述抵押物还有另一名为 “马建军”的债权人,该债权人顺位还在五矿国际信托之前。五矿信托是否能够通过司法拍卖等收回融资款却是未知数。五矿信托被指风控不力 “五矿信托在整个融资过程中没有做好风控调研,对抵押物价值了解不足,对整个项目的债务调查也不清楚。”根据信托条款,为了有效控制信托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五矿信托曾专门设置了保障措施:以荣腾置业旗下荣丰广场1、2期铺作为抵押,同时配以荣腾置业40%股权质押以及60%股权划至五矿信托旗下。商铺评估价约11.33亿元,质押率约为35。五矿信托以荣腾置业旗下荣丰广场1、2期铺作为抵押物的债权数额为2亿元,仅为4亿元信托融资金额一半。五矿信托资金监管悬疑 通常信托回款账户通常都设置成共管账户,以便强制性地收回房产销售收入。共管账户属于融资双方对于资金管理的一种信用约束形式,目前在各类企业的融资活动中被广泛采用,尤其是在信托融资领域。 五矿信托上述项目受让荣腾置业60股权,加上质押的40股权,实际100控股荣腾置业。蹊跷的是,在此情况下,风险却依然出现。融资人曝出巨额债务黑洞 信托业遭遇黑天鹅式危机这两年红红火火的信托业可能正在遭遇一场黑天鹅式的危机。中诚信托去年成立的一款30亿元的矿产信托项目由于融资方负责人身陷囹圄,目前正在信托圈内和资本市场上引起一场风波。 信托公司中诚信托是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起初叫中煤信托, 成立于1995年11月,2010年10月完成增资扩股, 注册资本金增加到24亿元人民币, 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以市场为导向,公司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指标一直名列行业前茅。2001 年09 月, 完成清产核资、业务清理整顿工作, 成为全国第一家获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投资公司。2010年3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中诚宝捷思货币经纪有限公司开业,依法经营稳健发展,连续13 年保持盈利,被格上理财网评级为五星级信托公司。项目公司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下设山西紫鑫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柳林县振富煤焦有限责任公司、柳林县振盛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子公司、已初步形成集采煤、洗煤、运输为一体的综合煤炭企业集团。下属紫鑫矿业已取得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主体资格,各项投资收购活动已初步取得进展,整合完成后将形成一个年产达到360万吨,开采煤种涵盖焦煤、动力煤、无烟煤的大型综合煤矿集团,经济效益较好。其实际控制人有30多年的煤矿经营管理经验,可较好实现对煤矿的经营、生产和安全管理。信托产品介绍(一)信托计划名称:2010年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二)信托计划目的: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运用信托资金对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富能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由振富能源公司将股权投资款用于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资源价款及受托人认可的其他支出。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和指定用途,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三)信托计划信托资金总额:303,000万元人民币。(四)信托计划成立日:2011年2月1日。(五)信托期限:本信托计划期限为36个月,信托期间为2011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信托运行满1年后,振富能源公司有权提前支付股权受让价款。(六)信托资金运用方式: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将信托资金用于振富能源公司的煤炭整合。(七)信托资金用途: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资源价款及受托人认可的其他支出。1月31日,就是中诚30亿矿产信托的兑付大限,融资方振富能源实际控制人身陷囹圄、名下矿厂停产、核心资产短期难于变现,让这单信托项目的顺利退出被蒙上了巨大的不确定性阴影。而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的消息显示,在项目最终到期前的最后一个分配日,中诚信托已向投资者宣告无法按照预期值兑付当期收益。事实上,该产品暴露的风险很久之前便已浮现,不可能如约还款已成定局,而距离退出窗口的时间迫近至此,之前长达近两年时间的多方沟通与博弈如今却仍在胶着继续,此前被认为最大的项目瑕疵,如今也被验证确实成为处置中极大的难题。而能否在到期日保全“刚性兑付”不破,如果将本息按预期兑付投资者,那么面对高额的资金缺口,又有谁来兜底损失,更是如今最大的未解悬念。记者根据独家获取的多份材料以及对消息人士的采访,试图还原这一在信托业引发巨大震动的“头号重案”来龙去脉,特别是项目风险爆发后截至目前紧迫推进了哪些处置工作,以及影响事件最终处理结果的各方博弈焦点,力求通过这一典型案例,为信托行业的风险管理得失打开更多值得思考的空间。预期收益保卫战关键时点失陷2013年12月20日第三次信托收益分配基准日,该信托专户内货币财产余额仅8634.26万元。中诚信托最终决定,仅按实际收益水平分配受益人。尽管诚至金开1号信托计划并未正式到期,最终兑付情况仍难定论,但遗憾的是,不久前的一次收益分配还是出现了不容乐观的迹象。按照信托合同约定,中诚信托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优先级受益人分配该年度信托净收益,来源主要为振富能源的分红、处置所持股权所得价款、股权维持费、回购保证金等。此前,中诚信托曾在2011年及2012年末向投资人进行了两次收益分配,共计分配信托净收益5.8460亿元。但深陷泥潭的振富能源实际从2012年第二季度开始便未按约定支付股权维持费,亦未提前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而2013年12月20日第三次行至信托收益分配基准日,信托专户内货币财产余额却仅为8634.26万元,不能够满足全体优先受益人当期预期信托净收益总额,中诚信托最终决定,按照合同规定,仅按照实际收益水平分配受益人。事实上,对于这样的结果,不论中诚信托还是投资者,此前已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因为早在2012年6月,媒体介入报道后,中诚方面便已经发布公告坦承这单项目目前的运营确实遭遇重大风险,并称将积极参与核实民间融资情况,清查资产,推动事件解决。故事仍要从头讲起,时间还要倒回至2011年。当年2月1日,中诚信托成立“诚至金开1号”矿产信托计划,首期募集资金11.117亿,后经过二期扩募,项目总规模达到30.3亿元,其中30亿元(优先级信托受益权)由代销方工商银行发售,3000万元(一般级信托受益权)由融资方实际控制人方面认购。信托资金将对振富集团增资用于煤炭整合中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及资源价款等支出,增资后,信托计划持有振富集团49%股权,集团实际控制人王平彦父子持有的另外51%股权也质押给中诚信托。尽管表面为股权投资,但这款信托计划实际为附带到期回购条款的类债权融资,回购对价是优先级资金基础上溢价17%(年化),即为融资成本,在信托计划到期前3个月,振富将回购信托计划持有的49%股权。而在信托运行期间,振富需按约定支付股权回购保证金及股权维持费,以确保到期股权回购顺利进行。在振富与信托发生关联前,这是一家典型的家族式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王于锁出资500万元,占10%,王平彦出资4500万元,占90%,二人为父子关系。这家偏安一隅的矿企发家于山西著名的煤产地小县柳林,在当地,与王氏父子同样起步于矿业且名声更为远播的还有不久前也宣告出现严重债务危机的联盛集团董事长邢利斌。按照振富能源此前的规划,整合完成后将形成一个年产达到360万吨,开采煤种涵盖焦煤、动力煤、无烟煤的大型综合煤矿集团。而对于并购和煤矿复产的进度以及销售预期和回款情况,中诚信托在其此前出具的尽调报告中,也表现得较为乐观。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煤炭生意如火如荼的同时,王于锁、王平彦父子还一直大手笔染指当地火热的民间借贷,规模难于估计,终致刀口舔血的资本游戏难以为继。2012年5月,王平彦本人被当地警方控制,名下矿厂大面积停工搁浅,还款来源重创致使信托本息受到重大威胁。中诚信托死里逃生1 月22 日,离“诚至金开1 号”30 亿信托计划兑付日仅剩8 天,中诚信托发布公告称,“诚至金开1 号”在处置振富集团抵押物的问题上取得重要的进展并且正在“积极寻找潜在投资者”。中诚信托表示,目前正在与有意向的若干投资者商谈,就具体投资细节加紧磋商。但是中诚关于“信托财产在2014 年1 月31 日前变现还存在不确定性”与工行“不负主要责任”的说法,仍然让刚性兑付高悬头顶。据了解,“诚至金开1 号”集合信托计划主要用于对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由振富能源公司将股权投资款用于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资源价款及受托人认可的其他支出。但是,在2012 年5 月11 日,振富集团副董事长王平彦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立案当天即被刑拘。此后,这一信托计划就陷入泥淖,中诚信托方面也不断警示该计划可能出现违约。据中诚信托的调查发现,振富集团实际共欠民间债权人29 亿元高利贷本金,加上中诚信托的30亿元,集团大约负债59 亿多元。而山西振富集团或已破产清算完毕,总资产的估值不到5 亿元。在“诚至金开1 号”的“最后时刻”2014年除夕这天,一名未公开身份的“第三方”出面兜底,使投资者本金和收益基本得到保障。山西柳林县的某高层人士透露,为该项目兜底的是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也有人指出,这背后是害怕金融动荡的政府介入了事件。不管神秘的接盘人是谁,但他的出现帮助中诚信托闪过了灭顶之灾,维持了信托业界刚性兑付的神话,同时将振富能源煤矿项目这颗雷埋在另一个暂时不为人知的地方。 所谓“刚性兑付”,就是信托产品到期后,信托公司必须分配给投资者本金以及收益,当信托计划出现不能如期兑付或兑付困难时,信托公司需要兜底处理。 虽然“诚至金开1 号”30 亿信托计划在最后关头以神秘第三方兜底收官,但危机解除过后长吁一口气的同时也应该思考:巨额的信托兑付账单到底该谁来负责?国内信托的刚性兑付魔咒又将如何打破?相关专家表示,转型势在必行。尽管一系列兑付危机没有对信托行业造成太多实质性影响,但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通过后续处置措施得以“保全”并非长久之计,重要的在于从源头控制风险事件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