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doc
第一章 总 则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和规范强化广东粤电惠来电厂10万吨级码头扩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建设中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工程建设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第1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及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二、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三、项目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四、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五、安全部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六、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七、机械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八、物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九、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十、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十一、职工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十二、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十三、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十四、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十五、物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十六、综合部安全生产责任十七、计合部安全生产责任十八、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十九、试验室安全生产责任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1、项目经理对所承担管段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的条例、规程、规则和决定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等。3、按照项目部年度创建安全标准工地的规划要求,健全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层层分解指标,实现规划目标要求。4、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应以身作则带头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当生产、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不动摇。要努力搞好文明施工,推行标准化作业,创造一个有安全保证的作业环境。5、领导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及时对项目部的安全工作进行布置、总结、奖惩。6、认真做到“五同时”。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并付诸实施。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设计(安全措施),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及本单位没有做过的工程,都必须单独编制安全设计(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方能施工。8、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批后,积极组织,按期完成。9、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定人、定期限、定措施解决。对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10、组织好本工段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重点检查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情况。经考试不合格者(包括一般工种调换的工人)不得上岗操作。对无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不得分配工作。11、充分发挥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三大权力”,保证他们专职履行安全监督工作职责。1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组织重伤及多人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并上报。二、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2、组织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施工方案中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保证措施,并督促分项技术主管、技术主办或安全员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3、督促各分项技术主管在制订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的时,同时制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4、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和季节性安全工作,组织每月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部门和责任人。5、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各种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6、负责督促外包单位严格按照安全措施进行施工,及时制止外包单位的违章行为。7、支持安全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安全部门负责人的汇报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8、按照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要求和计划,认真贯彻实施,按期建成安全标准工地或样板工地。9、检查和督促其他领导和职能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汇报安全生产情况。10、发生事故时,负责现场指挥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好标识,保护现场。11、不违章指挥,并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三、项目书记安全生产责任1. 保证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与行政领导共同对单位安全生产负责。2. 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与行政领导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根据存在问题,组织制订党支部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保证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目标。3. 抓好安全生产思想宣传教育,监督行政领导做好有关专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教育党员和全体职工模范遵守、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4. 组织制订党支部及各委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5. 坚持组织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检查党员在实现企业生产方针目标的保证作用。6. 在布置和检查工作时,同时布置和检查安全工作。支持安全部门行使检查监督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7. 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评比优秀党员的重要条件,把安全工作和干部考核结合起来。8. 参与本单位事故处理权限内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负有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党员做出党纪处分,协同行政领导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四、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1、总工程师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负直接技术领导责任。2、认真执行国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主管单位技术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及安全技术措施。结合工段的生产技术情况,组织制度实施的具体措施,并负责检查落实。3、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规划、布置、检查、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和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4、负责组织编制、审定有关技术文件、施工方案、安全设计(安全措施),对较大临时设施的设计文件、验算资料按分级权限负责组织审核,使用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鉴定、验收。5、贯彻执行“三同时”的原则,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组织审查设计文件或竣工验收时,要通知安监、卫生部门和工会组织派人参加。6、组织施工技术、科研、安全监察、劳动保护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防尘、防职业病、环境保护工作的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科研工作。7、 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并针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编制预防、预控措施和应急预案。8、组织参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提出预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9、 按分级要求,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五、安全部主管安全生产责任1、负责拟订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安全基础管理要求的实施办法,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监督检查。2、组织职工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宣传和总结工作。3、负责组织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拟订防范措施,配合及参加由上级处理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4、按照上级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拟订防台、防洪、防暑降温措施并督促实施。5、协助主管技术人员在制定施工方案时,制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前的交底会议,协助主管技术人员对职工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工作。6、协助领导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主管人员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7、督促各工段、班组按时开展安全活动,布置学习内容,检查学习记录,搞好班组的安全基础考核工作。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工种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对新职工、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及时制止无证操作。9、参与分包工程安全合同的拟定,检查外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条款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执行。10、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按照有关规程、规定、规范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对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证记录。11、根据局有关规定和ISO9000的要求,做好各种台帐、表报、原始记录的资料整理工作,作为安全管理过程控制的依据。12、随时向领导提供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参加生产调度会,讲评安全情况,提出安全措施。参加船舶航行会议和车辆特殊装载交底会议,检查封仓加固情况。13、负责在危险品场所、仓库、施工现场的交通要道、高处作业现场、码头及交通船,设置安全标志和安全规定,并教育有关人员遵守执行。 14、会同综合部及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出版安全简报、墙报,及时上报有关安全生产情况。15、在作业队工程结算、决算时,签署作业队工程安全考核意见,作为领导决算依据。六、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1、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批准后负责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2、参加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从技术方面提出纠正措施。3、配合项目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教育活动。4、推广实行“四新”时,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5、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参与事故调查,提出技术鉴定意见,从技术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七、机械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1、严格遵守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落实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2、负责施工机械设备(包括自有和租赁)的进场检验合格证,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的验收,以及日常安全管理。3、负责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和新型机械设备的技术培训,检查持证上岗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制止违章操作。4、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巡检,确保其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5、参加周、旬、月、季等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6、监督、指导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认真填写各类机械档案资料。7、负责机械设备危险源辨识工作,针对重大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8、发生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立即报告项目经理,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八、物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1、负责物资采购、储存、保管中的安全管理工作。2、各类材料、大型工具、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进场验收是严格把关,做好发放记录。3、对易燃、易爆物品建立危险品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4、负责应急救援材料的储存和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器材的安全巡视和参加每月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5、负责器材危险源辨识工作,针对重大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九、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1、在项目经理、副经理和工程技术负责人指导下,是所管辖区域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各项安全措施。按照技术交底,正确指导施工现场按照技术文件、操作规程、安全规则、措施和各项安全制度操作施工。3、根据工程任务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执行安全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是施工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对工人提出安全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不能解决的报告上级解决。4、参加对生产机具、设备、脚手架、道路、电力线路、安全防护设施等的检查验收,确保安全可靠。保证施工人员在安全状态下进行操作。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停止施工,撤离危险区,然后报告项目经理。5、布置工班工作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措施。督促、检查工班和工人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对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直至责令停工、罚款。6、参加工班安全活动日,组织工班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亲自对工人进行岗位操作教育和实际指导,教育工人正确使用机具、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必须停止施工,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未遂事故,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必须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现场保护设施,强行复工。8、按照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标准和要求,负责抓好工地现场的规划、布置,做好文明施工。 十、工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1、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责任。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具体贯彻执行项目部下达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全班(组)人员讨论落实,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不断提高安全自保能力。3、以身作则并教育全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则、规定、制度。听从领工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监察人员在安全生产上的指导,保证安全施工。4、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做好班前交底,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标准,不得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5、负责班前安全讲话,检查当班工人是否配戴规定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进入工地后应会同工班安全员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情况,确认安全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下班后应负责将本班的安全情况和待处理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下班交接,双方签认。6、随时注意检查工人操作、工作环境、安全设施、生产机具、设备等安全情况,保证工人安全操作。发现安全隐患,本班(组)应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如情况紧急,应立即停止作业,通知工人撤离危险区,然后再报告领导。7、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没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任务积极提出建议,对没有安全保障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并及时进行反映。8、负责对新工人及一般工种工人调换岗位的教育。必须坚持特殊工种持证操作,对无安全合格操作证的人员不得分配工作。教育工人必须按章操作、文明施工、禁止违章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9、班(组)分散工作时,一般不准单人操作,二人以上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10、负责组织安全活动日,总结一周安全情况。注意发挥工班安全员的作用,支持他们的工作,认真听取工班安全员和工人的意见,充分掌握工人的思想动态、安全技术素质、体力情况制定具体安全注意事项。11、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工人的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上级汇报。12、固定专人领取使用并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防寒用品,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情况。13、负责本班组作业区域的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负责本班组使用的机具设备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和其他安全设施齐全完好,做到班前班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4、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组提供可靠的事故资料。十一、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1、作业人员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本岗位中对自己、环境、对他人的安全负责。2、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服从班组长的领导,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服从班组长安全的管理,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虚心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4、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施、设备,作到正确使用,不随意拆卸。5、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6、对不安全的作业要求要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和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7、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8、搞好施工机具的维护保养,保持作业面整洁、卫生。9、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十二、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1、安全部在管辖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检查责任。2、监督检查本项目工程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3、参加或组织(按分级权限)审查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积极提出改进意见,负责监督贯彻执行。参加检查验收各种施工临时设施和劳动保护设施。对不符合安全规定者,有权制止使用。4、 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并参加工程验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应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对情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制止施工和停止使用。5、 参加生产会议,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伤亡事故情况和保证安全生产的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6、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办法、措施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7、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对查出的严重安全问题填写“监察记录簿”或“监察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罚款;遇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有权指令先停止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研究处理。8、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和取证工作。9、在考核评比工作中,安全部参加审核把关,坚持安全指标否决权。对在安全工作中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做出成绩的人员,有权提出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建议。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屡教不改者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10、参加领导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动态,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有针对性地提出开展安全活动的部署安排。11、按照管辖范围负责对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12、参加伤亡事故及行车、汽车交通等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伤亡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贯彻执行。13、根据国家和上级规定,监督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的发放和管理。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标准、劳动保护设施的管理使用以及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十三、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1、切实执行国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建立良好的安全秩序,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2、应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项目部安全工作负施工管理和技术管理责任。3、根据“五同时”的原则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经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实施。4、负责临时设施设计文件的编制或审查,并组织现场安全技术鉴定;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及技术复杂工程进行施工生产时,必须提出施工设计及工艺设计和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层层进行技术交底。特殊复杂工程由各级总工程师主持交底。5、负责编制或审查交叉作业、高空作业、水上作业、施工用电、模板装拆等关键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和重点、复杂工程的专项安全设计。对一般工程和作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技术交底和组织实施。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生产操作、工地布置、生产设备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随时加以纠正,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险情或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立即停止施工,将人员撤离现场,并会同领导及有关人员对险情进行处理。7、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同时督促检查落实有关安全设备、设施及技术部门、机务部门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8、负责制定防台、防洪、防雷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9、参加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分析,对安全隐患和预防事故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十四、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1、熟悉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机械、劳动力及现场施工作业条件情况;2、落实经批准的生产计划和调度会决定,协助工程部主管具体实施现场的人、机等平衡调度;3、具体负责调度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的控制;4、负责施工机械的安全调配及管理工作;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生产,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予以制止;6、负责本项目部车辆的管理、调度、安全使用,控制好车辆的废气排放及噪声污染;7、施工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8、及时安排相关的人员进行隐患的整改。十五、物设部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执行国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和起重机械及电器设备及其它机械的技术标准、规范和安全技术的要求。2、按照施工(生产)技术要求和物资供应计划,供应的各种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并负责提供必备的技术、质量合格证件。3、编制施工机械及机电设备的修理计划时,应同时把排污、安全装置、负荷装置、安全设施纳入修理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4、加强对在用机具和防护用品的管理,对自有及协作队伍自备的机具和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验、鉴定,对不合格品及时报废、更新,确保使用安全。5、负责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和物品储运安全。6、负责应急救援材料的储存和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器材的安全巡视和参加每月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7、负责器材危险源辨识工作,针对重大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9、机电设备、交通车辆的选型、购置必须充分考虑其安全性能,保证安全运行。10、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组织或参与交通事故和机械电力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11、负责制定和补充机电设备、车辆、机械和小型机具的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及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定期检修制度,并监督执行。严禁未经培训合格和无证人员驾驶操作各种机械和车辆。协同安全部做好物资车辆及供货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做好行车交通安全。12、对新购大型进口机电设备必须做到“三先”,即:先制定安全操作规则和管理办法;先培训操作人员;先进行试运转,否则不准投入使用。13、对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14、对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进行规划、指导、监督检查。15、负责保管、发放劳动保护用品。16、负责督促施工机械、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做好日常的维修及安全防护装置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灵敏、有效。17、对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十六、综合部安全生产责任1、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文件,应及时呈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安全直接责任人批示,保证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上传下达。2、协同安全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通知及会务工作。3、负责车辆的安全调配、合理使用,督促司机班按时开展安全学习活动及执行车辆的“三检查”制度。4、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及食堂饮食卫生,参与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用品的管理,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保证职工身体健康,防止食物中毒和中暑。5、对新职工应会同安全部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体格检查及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凡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分配工作。6、负责指导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后勤工作。指导施工现场员工(含协作队伍)宿舍、食堂、淋浴、厕所等设施的配置和管理及传染病的预防工作。7、负责办公区、生活区安全用电、用火、取暖等安全指导工作,发现隐患,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8、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职工加强安全及劳动纪律的教育,保证安全生产。严格审查和控制加班加点,以保证职工劳逸结合和身体健康。9、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殊工种要定期作体格检查。发现有不适应某种工作的人员应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及时妥善处理。10、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及时上报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提供资源保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并根据事故处理权限,参加责任事故分析和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本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十七、计合部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执行国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安全“五同时”。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中做到“三同时”。2、对改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工程项目,必须纳入生产的综合计划,并优先安排。3、对分、外包工程项目及外租机械,在签订分、外包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分、外包安全合同,明确双方在分包工程中的安全和劳动保护责任。同时核实分包单位的资质等证书,做好复印件存档工作。4、配合有关部门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并提出、落实安全施工要求。十八、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1、在编制财务计划时,负责按计划提供安全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活动等经费,并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2、负责安全生产保证金和事故罚款按时拨付与收缴,专款专用。3、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优先安排安全设施及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措施计划项目的经费。4、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经费,应按规定支付。5、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存、取现金严格遵守财务规定,制定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防范措施。十九、试验室安全生产责任1、执行国家各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方针,负责试验工作计划的编制,检查落实和总结。并对试验室的技术质量、安全等全面负责。2、负责工程试验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3、负责建立检验工作保证体系,签发检验报告,对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4、对材料或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时,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材料或产品及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及时整改不安全隐患。5、负责地质核查安全预报工作。6、对所有试验设备和计量器具,应按规定进行保管、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