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范文大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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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范文大全.doc
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范文大全 第一篇: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曲靖富源黑路山煤业有限公司黑路山煤矿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 方案 曲靖富源黑路山煤业有限公司黑路山煤矿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曲靖富源黑路山煤业有限公司黑路山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黑路山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实现根本性好转,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方案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落实本矿主体责任核心,以提高我矿本质安全水平为重点,以提高煤矿自主管理水平为目的,以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促进本矿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构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着力解决各岗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促进煤矿在安全制度、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管理责任、投入资金、设备设施保障、教育培训、职业危害防治、应急救援等工作的有效落实,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不断提高煤矿各工种、各岗位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实现杜绝轻伤以上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的目标,推动本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 三、成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领导小组 组长:闵杰(法定代表) 副组长:史正祥(矿长)袁明爱(总经理) 成员:杨保柱(生产副矿长)肖本国(安全副矿长)冯跃山(技术副矿长)余其江(机电副矿长) 何保国(安通科科长)杨超虎(技术科长)陈开旺(调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肖本国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成员由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通科、调度室负责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主要任务 (一)煤矿主要负责人履职到位。 (1)煤矿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责任人:闵杰(法定代表) (2)确保煤矿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 责任人:闵杰(法定代表)、史正祥(矿长) (3)建立煤矿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度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责任人:史正祥(矿长)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责任人:史正祥(矿长)、袁明爱(总经理) (5)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杨超虎(技术科长)、肖本国(安全副矿长) (5)规范落实安全会议制度,每周星期天组织开展1次安全办公会,在调度室召开,由陈开旺负责记会议记录;每天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调度会,在调度室召开,会议时间19:30至21:00,由陈开旺负责记会议记录;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全矿职工大会,在煤矿大会议室召开,由陈开旺负责记会议记录,研究分析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责任人:袁明爱(总经理)、史正祥(矿长)、陈开旺(调度主任)、肖本国(安全副矿长) (二)管理队伍配备到位。 (1)配齐配强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的矿长,持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且具有相关专业(含大专)以上的学历,从事煤矿安全工作3年以上,其中矿长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责任人:闵杰(法定代表) (2)配齐配强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有3年以上井下工作经历。 责任人:闵杰(法定代表) (3)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矿长、副矿长、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 责任人:闵杰(法定代表)、冯跃山(技术总工) (三)安全教育培训到位。 (1)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场地、经费、教材、教员及必要的实验仪器设备,每月停产1天2天组织开展全员教育培训。 责任人:史正祥(矿长)、冯跃山(技术总工) (2)煤矿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的副矿长由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 责任人:闵杰(法定代表) (3)煤矿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具备三级以上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 责任人:史正祥(矿长) (4)煤矿从业人员按照规定学时组织陪(复)训,统一考试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满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责任人:冯跃山(技术总工) (四)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1)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安全隐患分析会,每天由带班领导组织1次自检自查,每旬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及每月10日、20日、30日召开自检自查会,4月15日前委托第三方开展煤矿安全体检工作,负责安排好工作,确保安全体检工作的顺利有序的开展。 责任人:史正祥(矿长) (2)建立落实隐患排查清单和台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现成隐患排查、整改、复查、验收、销号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 责任人:杨超虎(技术科长)、肖本国(安全副矿长)、余其江(机电副矿长)、汤大志(带班领导) (3)煤矿隐患要在井口挂牌公示公告,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标准、整改责任、直到整改完毕。责任人:肖本国(安全副矿长) (五)现场管理到位。 (1)建立科学完善的现场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和安全员跟班制度,每个班必须有一个矿领导带班,每个采区必须有一个安全员跟班。 责任人:杨保柱(生产副矿长)、肖本国(安全副矿长) (2)严格落实劳动定额定员标准,按照核定生产能力控制井下作业人数(每班下井作业人员不得超过100人)。严格执行班前会议、交接班、瓦斯检查员、探放水、爆破管理及岗位报告制度。 责任人:杨保柱(生产副矿长)、肖本国(安全副矿长) (3)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带班人员、瓦检员等人员应当在现场交接班以外,严禁其他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以外,严禁其他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 责任人:杨保柱(生产副矿长)、肖本国(安全副矿长) (4)完善警示标志标识,在危险有害因素部位必须有警示标识牌和告知牌,并做到清晰可见。责任人:段中成(职业危害防治科科长) (六)技术管理到位。 (1)煤矿必须制订年度开采计划和中长期开采规划,合理布置井下工作面,按要求编制开采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及时填绘图纸资料,真实填写各类记录台账,对防治水、火、瓦斯、顶板及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隐患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责任人:冯跃山(技术总工)、杨超虎(技术科长) (2)必须完善技术审批制度,煤矿所有技术资料要层层审阅签字,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要组织会审。 责任人:杨超虎(技术科长) (3)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实测填图1次,每月与煤炭分局交换图纸1次。 责任人:杨超虎(技术科长) (4)煤矿必须建立建全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每月组织召开1次技术分析会议,每月组织1次技术专项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责任人:冯跃山(技术总工) (七)安全装备保障到位。 (1)煤矿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投入。 责任人:袁明爱(总经理) (2)加强安全技术改造,积极实施技术装备安全更新工程,采用安全性能高、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由机电科负责逐一排查。责任人:余其江(机电副矿长) (3)煤矿井下特种设备必须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由机电科负责逐一排查。 责任人:余其江(机电副矿长) (4)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在规定时限内达规定的等级。 责任人:史正祥(矿长) (5)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成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并保障正常运行,按照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的规定于3月底完成。 责任人:陈开旺(调度主任) (八)职业危害防治到位。 (1)必须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建立建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责任人:史正祥(矿长) (2)严格按规定使用有毒物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备,落实职业危害告知、日常检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健康监护等措施,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有关权益。 责任人。段中成(职业危害防治科长)(3)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随访,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责任人:段中成(职业危害防治科长) (4)按规定对职工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责任人:丰凯(办公室) (九)应急救援保障到位。 (1)编制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预案并报煤炭管理部门备案,并组织全员学习,根据本矿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正调整。 责任人:杨超虎(技术科长) (2)建立应急救援机构,按规定配备专业或兼职矿山救护队,配齐应急救援机构,本矿单独成立矿山兼职救护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按规定配备专业或兼职救护队,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质,与县矿山救护大队签订应急救援保障协议。 责任人:肖本国(安全副矿长) (3)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责任人:冯跃山(技术总工) (4)井下所有作业点设置灾害事故避灾线路,巷道交叉口、巷道设置避灾线标识。责任人:杨超虎(技术科长) (5)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责任人:陈开旺(调度主任)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3月) 按照本方案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于2017年3月21日由矿长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4月10月) 煤矿全面落实横向到边(到科室),纵向到点(到一线职工),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发现问题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创建煤矿安全规范和制定标准,真正打牢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三)督促检查阶段(2017年11月) 在领导小组的组织指挥下,由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落实开展情况和煤矿科室进行检查督查,对工作到位、效果显著的进行奖励;未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或履行不严格不到位的,督促其整改。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2月) 煤矿各副矿长和科室对“本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查缺补漏。 第二篇: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案×××煤矿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精神,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煤矿企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对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为标准,以“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大督查”行动为抓手,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为重点,以“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切实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统筹煤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建设,严格落实煤矿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我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矿特成立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三、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重点 1、证照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证照是否合法有效。 2、机构和人员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管理职责是否落实;是否设置采掘技术管理、“一通三防”、地质勘探、防治水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三项岗位人员”是否培训考核合格。 3、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矿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4、开拓部署与采掘生产组织情况:矿井设计、采区设计及主要巷道布置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主要安全生产系统和设施是否符合规定;矿井开拓、准备、回采和安全煤量是否平衡,是否存在“采、掘、抽”接续紧张、“剃头下山”开采等情况;是否按照设计规定的采掘工作面数量、核定生产能力、批准的劳动定员组织生产;灾害严重矿井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灾害严重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5】 98号)要求,重新进行了生产能力核定;是否如实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图纸;采空区和废弃巷道是否及时密闭,是否编号建档;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保安煤柱和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施工行为;是否采用以掘代采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 5、通风系统情况。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是否符合规定;生产水平和采区是否实行分区通风;井下风门、风窗、密闭等通风设施的施工位置、构筑质量和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能否满足防灾抗灾要求;矿井和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是否满足要求;是否设置专用回风巷;采掘工作面是否实现独立回风;局部通风机是否采用“三专两闭锁”,是否有同等能力的备用风机,能否实现自动切换。 6、安全监控及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情况。是否如实绘制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及时更新;安全监控系统功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各类传感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安全监控系统的维修、调校、测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的标识卡和读卡分站能否正常工作,能否正常监视人员位置等信息。 7、瓦斯防治情况。是否查明生产、准备、开拓区域瓦斯地质情况;是否按规定开展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是否按规定测定瓦斯基本参数;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区域验证,是否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按规定严格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切实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是否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保障抽采系统正常运行,瓦斯抽采是否达标;是否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瓦斯管理规定,严格按规定检查瓦斯;是否落实瓦斯超限和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瓦斯超限及追查处理是否符合要求;通风瓦斯日报是否落实审签制度。 8、水害防治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防排水系统;是否按规定编制防治水图件、建立防治水基础台账;是否按规定配齐探放水设备和探放水作业队伍;是否结合实际开展致灾因素、地质因素普查,查明生产、准备、开拓区域水文地质情况、水害类型和导水通道,查清顶底板含水层、岩溶水、陷落柱、老窑水、采空区积水的分布情况;是否按规定对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采取水害防治措施,做到超前治理到位;矿井进行采掘活动是否做到有凝必探;是否违规开采各类防隔水煤柱;是否在水害不清区域进行采掘作业;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开采设计和防治水设计并进行探放水作业;是否建立暴雨洪水引发淹井等事故紧急情况下及时撤人的制度。 9、防灭火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是否按规定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是否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和建立火灾监测系统;井下火区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和非阻燃电缆、胶带、风筒、瓦斯抽采管路等材料。 10、防尘管理情况。是否根据开采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是否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1、顶板管理情况。采掘工作面支护是否结合实际进行设计并按设计实施;采煤工作面顶板悬顶面积超过规定的,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机电运输情况。是否有符合规定的两回路供电电源线路;是否建立设备检查维修制度并严格落实;防爆电气设备是否具备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入井前是否进行防爆检查;用于升降人员的提升系统、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空压机等重要装备的各项保护是否齐全可靠,是否按规定进行检修、检测检验和更换;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工艺。 1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能否予以保证,是否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管理台账并严格落实。 14、应急处置与救援情况。出现瓦斯、水、火、顶板等灾害预兆时是否按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是否按要求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进行演练;是否按要求建立救护队,不具备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是否设立兼职救护队,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井下所有工作地点是否设置灾害事故避灾路线,巷道交叉口、巷道是否设置避灾路线标识;是否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四、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共分自查自纠、分类整改、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5月)、自查自纠阶段全矿各部门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活动领导小组重点检查内容: (1)、依法生产经营情况。全矿各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我矿作为主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矿长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调度指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目标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施工单位、每个班组、每个岗位,严格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的安全管理体系。 (4)、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现场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明确带班领导的职责、任务、权力,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5)、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按上级要求,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保障体系。配足配齐生产、通风、机电、安全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并按规定配备符合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一通三防”、电器设备防爆、水文地质等安全管理工作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6)、安全投入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保证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及“六大系统”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 (7)、安全教育培训和职工权益维护。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8)、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各职能科室、施工单位加大对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制定方案责任到人,跟踪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测评估情况进行监控,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2、活动成员组重点检查内容: (1)、安全科负责: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工作开展,落实对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部位、设施、设备的检查、排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测评估情况和防范应急措施的制定;建立“一岗双责,层层负责”管理机制,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工作目标落实到各职能科室、施工单位、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火工品运输、使用、领退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监督制定矿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建立及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和职工权益维护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保障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2)、通防部负责:落实矿井“一通三防”和防突技术管理;落实矿井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矿井瓦斯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3)、生产技术部负责: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及时井巷工程进度跟踪上图;落实施工单位各工作面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修订工作;督促建立完善防排水系统;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落实XX县区内老窑、采空区位置、做好XX县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调度室负责。按照有管规定强化各掘进工作面的现场管理,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业务的检查工作。 (5)、机电负责。机电运输管理;井下机电设备完好、电气设备防爆达标;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等业务的检查工作;井上井下实行双回路供电;地面风机、空压机房、高低压配电室、变电所的检查维护。 (6)、后勤部负责。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宣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积极组织职工学习各类安全事故案例等工作,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促进矿安全文化建设。 第二阶段:分类整改阶段( (二)分类整改阶段(6月-9月) 1、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各科室、施工单位要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 (1)对于一般的安全隐患,由各科室、施工单位组织整改落实;(2)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该及时向活动领导组汇报,并按照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 第三阶段。督查检查阶段(10月-11月),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制订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五定”进行落实。督促各科室、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第四阶段。考核总结阶段(12月),考核总结阶段从12月份开始,由分管生产副矿长牵头,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进行考核,对落实不到位的各单位及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除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外,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考核细则 1、矿级领导: (1)、所跟班发生一起瓦斯、透水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罚款1000元。 (2)、所跟班发生重伤一人次,罚款500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1000元。 (3)、存在特别规定“十五条”重大隐患的,一经查出罚款500元。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处理的,一经举报并相关部门调查证实的罚款2000元。 (5)、所分管科室内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罚款1000元。 2、各科室负责人: (1)、所跟班次发生轻伤二人次,罚款200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500元。 (2)、所跟班次发生重伤一人次,罚款400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800元。(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处理的,一经举报并相关部门调查证实的罚款100元。 (4)、所分管科室内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罚款400元。发生两起罚款800元。发生两起轻伤事故,罚款500元。 (5)、存在特别规定“十五条”重大隐患的,一经查出罚款500元。 五、工作要求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落实责任。落实责任是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认真排查,积极整改。对因领导组织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导致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注重实效。从业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认真注重实效。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现场的指导和监督,对各生产环节要严查、细查。对一时难以治理,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方案,加强监控,确保安全。 4、严格追究。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要进行严格追究。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另外要加大对各科室、施工单位、班组、岗位的考核力度,对安全工作目标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从严处理,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 5、加大宣传。要深入发动、广泛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宣传。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严格落实措施,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大力宣传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依靠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主动地参加到落实安全目标的工作上来。 第三篇:关于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活动方案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兰煜煤业有限公司关于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晋市煤局安字【2010】 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现制定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一岗双责,层层负责”管理机制,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促使煤矿企业自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煤矿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我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特成立领导组 组长:史常青 副组长:刘光增董维山周团结张宏飞李大桂成员:各科室第一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调度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分四个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2月2011年4月)全矿各部门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依法生产经营情况。 全矿各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我矿作为主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一岗双责,层层负责”管理机制,强化企业法人代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主要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调度指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 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目标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区队、每个班组、每个岗位,严格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及建设、施工、监理各方面的安全责任体系。 4、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 矿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现场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2难点问题,明确带班领导的职责、任务、权力,认真制定矿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5、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按上级要求,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保障体系。配足配齐生产、通风、机电、安全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并按规定配备符合资格的“六长”及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一通三防”、电器设备防爆、水文地质等安全管理工作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6、安全投入情况。 矿财务科要按文件要求,提取足额的安全费用,保证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及“六大系统”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 7、安全教育培训和职工权益维护。 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保证安全培训经费到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保证全员培训四率达到四个百分之百的实现。 8、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各生产部门对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下达“五定表”责任到人,跟踪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 3测评估情况进行监控,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由安全专业人员、工会代表,井口群众监督员等进行隐患整改评价及监督,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9、应急救援管理情况。 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培训、学习,结合实际开展实战演练,建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与矿山救护大队签订协议。同时备足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对其进行经常的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紧急救援。 10、企业文化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开展普及安全知识的工作。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促进我矿企业文化建设的整体推进。 (二)、分类整改阶段(2011年5月-2011年9月)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各科室要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安监科。对于一般的隐患,由煤矿组织整改;对重大隐患,应该及时向市煤业公司进行报告,由市公司挂牌督办;对特别重大隐患,上报省集团公司,由省集团公司挂牌督办。 (三)、督查检查阶段(2011年10月-2011年11月)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下达“五定表”。督促各科室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按治理的时限和要求保证经费和物资需求, 4明确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四)、考核总结阶段(2011年12月) 从12月份开始,由分管生产矿长牵头,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进行考核,对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及存在重大隐患的科室,除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外,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的处罚。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摆上重要议程,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落实责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是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认真排查,积极整改,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对因组织领导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导致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注重实效。我矿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现场的指导和监督,对各生产环节要严查、细问、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分析和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确保安全。 4、严格追究。矿安全监管部门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 5严肃处理。另外要加大对各科室、区队、班组、岗位的考核力度,对安全工作目标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 5、加大宣传。要深入发动、广泛宣传,通过各种途径,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严格落实措施,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大力宣传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主动地参加到落实安全目标的工作上来。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兰煜煤业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三月四号 第四篇:郭村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矿字"2017"71号 郭村煤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年活动方案 矿井各单位: 根据XX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炭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