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龙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docx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 (九华北路11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声 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8,200万股,本次发行2,8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1,000 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束龙胜先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束龙胜先生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鑫诚科技股权;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鑫诚科技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鑫诚科技股权不超过其所持有鑫诚科技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鑫诚科技股权。 本公司股东鑫诚科技、合肥创投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唐荣保先生、张祥先生、胡恒生先生、徐之骞先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芜湖建投、鸠江建投、安徽国资运营、鑫科材料、卢旭先生、黄燕华女士、干跃忠先生、严根长先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 截至2009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分配利润7,876.68万元。根据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本次发行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三、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因素: 1、 短期偿债风险: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2009年6月30日、2008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2006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分别为45,012.48万元、39,571.53万元、 41,622.33万元、37,387.77万元,分别占负债总额90.91%、89.79%、99.88%、96.02%。截至2009年6月30日流动负债中短期银行借款总额为17,290.00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为 38.41%。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如果银行不能及时满足公司的贷款需要,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 资产负债率较高风险:公司2009年6月30日、2008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200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74%、74.47%、76.00%、76.30%。从负债结构上看,流动负债比重较大;从资产构成上看,应收账款、存货比重较大。如果因合同纠纷、工程质量、工期延长或验收不及时等因素造成客户未能正常付款,公司有可能出现流动资金不足而引致相关的偿债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3、 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本公司发行前2008年的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口径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为 15.73%,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长,由于募集资金项目在短期内难以充分发挥效益,因此,公司存在着净资产收益率下降而引致的相关风险。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人民币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8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45% 发行价格 9.50元/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33元/股(按2009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流通及发起人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公司控股股东束龙胜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束龙胜先生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鑫诚科技股权;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鑫诚科技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鑫诚科技股权不超过其所持有鑫诚科技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鑫诚科技股权。 本公司股东鑫诚科技、合肥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唐荣保先生、张祥先生、胡恒生先生、徐之骞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东芜湖建投、鸠江建投、安徽国资运营、鑫科材料、卢旭先生、黄燕华女士、干跃忠先生、严根长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费用概算 约2,525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名称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NHUI XINLONG ELECTRICAL CO.,LTD. 注册资本 8,200万元 设立日期 1998年5月15日 法定代表人 束龙胜 住所 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 经营范围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工业过程控制及监控系统、计算机应用服务与综合信息网络工程、电子声像工程、各种智能化系统和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制造、施工、安装、维修、调试、销售及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和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电话号码、传真号码 05535772627、05535312688 互联网网址 www.ah- 电子信箱 whxlah-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1、 设立方式 公司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1998第17号批准证书和安徽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皖体改函199836号文批准,由芜湖市湾里经济开发实业公司、芜湖市电缆桥架厂、束龙胜等222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 本公司设立时,芜湖市湾里经济开发实业公司以经过产权界定的芜湖市电器设备厂净资产480万元作为出资、芜湖市电缆桥架厂以经过产权界定的芜湖市电器设备厂净资产50万元作为出资、束龙胜等222名自然人以经过产权界定的芜湖市电器设备厂其余部分净资产和现金共计538万元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公司于1998年5月15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1,068万元,取得了注册号为25922234-X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设立后,本公司完整承继了芜湖市电器设备厂全部资产,并已经依法办理所有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1、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8,200万股,本次发行2,800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45%。 公司控股股东束龙胜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束龙胜先生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鑫诚科技股权;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鑫诚科技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鑫诚科技股权不超过其所持有鑫诚科技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鑫诚科技股权。 公司股东鑫诚科技、合肥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唐荣保先生、张祥先生、胡恒生先生、徐之骞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芜湖建投、鸠江建投、安徽国资运营、鑫科材料、卢旭先生、黄燕华女士、干跃忠先生、严根长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 持股数量和比例 公司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如下表: 股 东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股)比例(%)持股数(股) 比例(%)束龙胜 32,489,115 39.62 32,489,115 29.54 合肥创投 12,472,736 15.21 12,472,736 11.34 鑫诚科技 12,240,312 14.92 12,240,312 11.13 芜湖建投(SLS) 6,572,619 8.02 5,554,437 5.05 鸠江建投(SLS) 6,572,619 8.02 5,554,437 5.05 安徽国资运营(SLS) 4,929,465 6.01 4,165,829 3.79 鑫科材料 4,929,465 6.01 4,929,465 4.48 社保基金会 - - 2,800,000 2.55 唐荣保 368,067 0.45 368,067 0.33 张祥 368,067 0.45 368,067 0.33 胡恒生 368,067 0.45 368,067 0.33 卢旭 320,020 0.39 320,020 0.29 黄燕华 271,515 0.33 271,515 0.25 徐之骞 32,863 0.04 32,863 0.03 干跃忠 32,863 0.04 32,863 0.03 严根长 32,207 0.04 32,207 0.03 社会公众股 - - 28,000,000 25.45 合计 82,000,000100 110,000,000 100 注:SLS(State-own Legal-person Shareholder)指国有法人股 3、 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为: 1、 束龙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东鑫诚科技99.88%的股权; 2、 芜湖建投持有本公司股东鑫科材料2.08%的股份; 3、鸠江建投持有本公司股东鑫科材料3.22%的股份; 4、黄燕华女士与徐之骞先生系母子关系。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 1、 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元器件和自动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40.5kV系列开关设备、12kV系列开关设备、12kV系列开关、12kV箱式变电站、低压开关设备、自动化产品、低压元器件等。 主要用于发电厂、变电所及城市、农村、工矿企业、交通运输、高层建筑、公用设施等领域的变、配电时接受和分配、控制电能。 2、 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1) 销售体系 在营销中心的建设上,公司根据市场的地域分布,在重点市场北京地区建立了北京分公司,并设立14个销售办事处,包括上海办事处、天津办事处、重庆办事处、南京办事处、西安办事处、武汉办事处、广州办事处、苏州办事处、合肥办事处、芜湖办事处、皖北办事处、常州办事处、山东办事处、河南办事处。分公司及这些办事处作为营销中心的派出机构,是公司营销体系的延伸和拓展,担负着销售、工程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市场资源管理等多项任务。 (2) 销售方式 高低压电器产品应用于各行业终端用户的工程建设。销售合同多数通过招、议标方式取得,因此公司的销售主要通过“前期服务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公司以营销中心为主,相关部门配合,为客户提供周到、细致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销售人员前期从当地的电力部门、工程设计单位入手,通过样品实物、技术资料等向客户宣传公司品牌、推介公司产品,提高认知,增强信任。营销中心负责跟踪市场,获取招投标信息,进行售前服务,同时根据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进行成本核算,制作标书进行投标,并负责签订销售合同。合同管理部负责销售合同的规范并监督及协调各部门履行合同,包括设备的安装、验收和货款回收等各个环节,通过售后服务部做好设备的维护保修等工作。 3、 主要原材料及采购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仪表、变压器、电容器、互感器、断路器等元器件及铜材、钢材等金属材料,能源主要为电力。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仪表、变压器、电容器、互感器、断路器等元器件及铜材、钢材等金属材料,能源主要为电力。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元器件的采购价格相对平稳,金属材料的采购价格大幅波动,电力价格基本保持稳定。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材料零件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2007年度 2006年度 金额 (万元) 占成本比例(%) 金额 (万元) 占成本比例(%) 金额 (万元) 占成本比例(%) 金额 (万元) 占成本比例(%) 铜排 2,668.27 16.29 5,178.2718.64 4,969.64 20.43 3,476.65 20.80 钢材 1,140.11 7.09 2,069.647.45 1,916.87 7.88 1,239.53 7.42 仪表 634.74 3.95 566.72 2.04 711.88 2.93 316.99 1.90 变压器 554.40 3.45 1,002.873.61 485.13 1.99 283.84 1.70 电容器 265.19 1.65 297.25 1.07 252.33 1.04 182.22 1.09 互感器 522.86 3.25 858.42 3.09 578.73 2.38 422.58 2.53 断路器 4,935.62 30.69 8,120.2229.23 7,407.49 30.45 5,150.84 30.82 合计 66.37 - 65.13 - 67.10 - 66.25 本公司主要供应商有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镇江市大港通达铜材有限公司、上海众溢达电器有限公司、江阴市华西铜业有限公司、绍兴市力博电缆有限公司等。 4、 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 行业竞争情况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开放,目前,我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形成了国有(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合资)企业并存的市场竞争格局,其中:国有企业面临着资产重组和改制,占总体的比例在逐年缩小;民营企业队伍不断扩大;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势头强劲。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的市场中,除126KV电压等级的市场主要由几家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占有外,其他市场的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竞争比较激烈。 (2) 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根据2005年、2006年、2007年高压开关行业年鉴对国内主要生产企业的统计资料,公司主要产品产量和市场占有率如下: 产品名称 年度 市场占有率(%) 排名 12KV高压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2007年 4.36 第4位 2006年 3.15 第3位 2005年 3.11 第4位 12KV箱式变电站 2007年 3.66 第7位 2006年 4.22 第5位 2005年 4.41 第4位 12KV接地开关 2007年 3.90 第6位 2006年 5.21 第6位 2005年 5.41 第6位 40.5KV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2007年 3.15 第8位 2006年 4.19 第6位 2005年 4.14 第5位 12KV环网柜 2007年 3.01 第9位 2006年 2.86 第8位 2005年 3.02 第6位 12KV真空断路器 2007年 2.24 第14位 2006年 2.45 第11位 2005年 2.76 第7位 注:2008年度,公司业务有较大的发展,而行业统计数据暂未公布。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市场需求量有着不断增长的趋势,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将稳中有升。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1、 商标 公司现拥有的注册商标为: ,该等注册商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核定服务项目或使用商品 注册有效期限 持有人 1 3937651 (第 9 类)为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电)、断路器、配电箱(电)、配电盘(电)、配电控制台(电)、稳压电源、母线槽、工业操作遥控电器设备、电站自动化装置 2006.03.28-2016.03.27 本公司 2 3937670 (第 9 类)为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电)、断路器、配电箱(电)、配电盘(电)、配电控制台(电)、稳压电源、母线槽、工业操作遥控电器设备、电站自动化装置 2006.03.28-2016.03.27 本公司 3 3919048 (第 9 类)为断路器;继电器(电的);配电盘(电);电器插头;电开关;互感器;熔断器;整流器;高压防爆配电装置;避雷针 2006.03.21-2016.03.20 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 4 3937652 (第 9 类)为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电)、断路器、配电箱(电)、配电盘(电)、配电控制台(电)、稳压电源、母线槽、工业操作遥控电器设备、电站自动化装置 2009.02.07-2019.02.06 本公司 2、 土地使用权 本公司拥有七宗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361,002.17平方米,具体为: 序号 土地 使用者 国有土地 使用证号 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座落 权利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情况1 鑫龙电器 芜开国用(2004)第22号 13,333.30 九华北路西侧 2054年3月26日 出让 抵押 2 鑫龙电器 芜开国用(2004)第23号 56,582.87 开发区九华北路西侧 2054年3月26日 出让 抵押 3 鑫龙电器 芜国用(2004) 第186号 78,260.00 鸠江区大桥镇四垾村 2054年7月23日 出让 无 4 鑫龙电器 芜国用(2004) 第187号 32,097.00 鸠江区大桥镇四垾村 2054年7月23日 出让 无 5 鑫龙电器 芜国用(2004) 第188号 7,395.00 鸠江区大桥镇四垾村 2054年7月23日 出让 无 6 森源电器 芜国用(2004) 第226号 133,334.00 鸠江区大桥镇四垾村 2054年7月23日 出让 无 7 鑫龙电器 芜国用(2001) 第328号(*注) 40,000.00 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 2051年11月8日 出让 无 *注:该土地使用权中已有14.664亩被政府征用收回,股份公司已得到相应补偿,公司目前正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变更登记手续。 3、 房屋所有权 序号 房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地座落 他项权利情况 1 鸠其他字第00108号 4,722.73 芜湖市芜宁路118号 未抵押 2 鸠其他字第00109号 3,843.84 芜湖市芜宁路118号 未抵押 3 房地权芜鸠江区字第2005036725号 2,195.41 芜湖市鸠江区九华北路118号 未抵押 4 房地权经开其字第469号 2,980.85 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 未抵押 5 房地权经开其字第470号 21,791.00 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 已抵押 6 房地权经开其字第471号 2,946.38 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 未抵押 7 房地权经开其字第477号 8,064.20 芜湖市大桥镇桥北工业园 未抵押 8 房地权经开其字第478号 2,092.16 芜湖市大桥镇桥北工业园 未抵押 9 房地权经开其字第479号 8,564.40 芜湖市大桥镇桥北工业园 未抵押 10 房地权合产字第314234号 172.31 合肥市胜利路秀珍大厦 未抵押 11(*) 房地权芜开发区字第2005029554号 9,054.68 芜湖市大桥镇桥北工业园 未抵押 注:(*)房产权利人为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束龙胜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为鑫诚科技。 鑫诚科技持有本公司14.92%的股份,不从事与本公司相同、相似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 发行人主要股东关于避免今后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束龙胜先生于2008年1月15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 “本人现时与将来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从事与贵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本人将通过派出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在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本人承担的义务,以避免与贵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本人在以后的经营或投资项目的安排上将尽力避免与贵公司同业竞争的发生;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发生,致使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在同等条件下,贵公司享有相关项目经营投资的优先选择权;本人(包括受本人控制的子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将来也不从事任何在商业上与贵公司正在经营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包括受本人控制的子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将来经营的产品或服务如果与贵公司的主营产品或服务可能形成竞争,本人同意贵公司有收购选择权和优先收购权,优先收购本人在子企业中的全部股权;如本人控股的下属子公司拟出售或转让与贵公司业务类似的任何资产或权益,将给予贵公司优先购买权,并且购买条件不高于本人向任何其他方提供的条件。”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避免今后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分别于2008年1月15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 1、 经常性的关联交易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涉及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应披露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2、 偶发性的关联交易 A、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1) 2006年1月20日,时创担保与建设银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20060126-1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股份公司2006年1月26日至2007年1月25日期间最高额为1,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2006年5月31日,时创担保与建设银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20060531-30保证合同,为股份公司人民币5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2006年8月10日,鸠江建投与芜湖市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第0810005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股份公司2006年7月31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最高额为3,05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4)2006年8月25日,鑫诚科技与工商银行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2006 年开保字第055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股份公司2006年8月25日至2008年8月24日期间最高额为1,3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 2006年11月14日,鑫诚科技与农业银行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34905200600000233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股份公司2006年11月14日至2009年11月14 日期间最高额为5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 2007年2月8日,束龙胜向招商银行合肥大钟楼支行出具2007年合钟支保字第91070201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股份公司2007年2月5日至2008年2月4日期间最高额为2,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 2007年2月12日,鑫诚科技与恒丰银行南京分行签订2007年恒银宁借保字第100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股份公司2007年2月12日至2008年2月12日期间最高额为2,000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 2007年4月13日,鸠江建投与建设银行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20070423-10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股份公司2007年4月13日至2009年4月13日期间最高额为2,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 2007年7月31日,鸠江建投与徽商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签订20070806000160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股份公司2007年7月31日至2009年7月31日期间最高额为3,050 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 2007年11月30日,鑫诚科技与工商银行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开支(保)字001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股份公司2007年11月30日至2009年11月30日期间最高额为1,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 2007年12月20日,鑫诚科技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路支行签订扬子银行长支保字(2007)第025号保证合同,为股份公司人民币8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 2008年5月16日,束龙胜向招商银行合肥大钟楼支行出具2008年合钟支保字第91080501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股份公司2008年5月15日至2009年5月14日期间最高额为3,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 2008年5月16日,鑫诚科技向招商银行合肥大钟楼支行出具2008年合钟支保字第91080501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股份公司2008年5月15日至2009年5月14 日期间最高额为3,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 2008年6月4日,鑫诚科技与恒丰银行南京分行签订2008年恒银宁借保字第10011号A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股份公司2007年6月11日至2009年6月10日期间最高额为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 2008年6月4日,鸠江建投与恒丰银行南京分行签订2008年恒银宁借保字第10011号B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股份公司2007年6月11日至2009年6月10日期间最高额为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 2008年6月4日,束龙胜与恒丰银行南京分行签订2008年恒银宁借保字第10011号C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股份公司2007年6月11日至2009年6月10日期间最高额为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 2008年7月6日,鑫诚科技与交通银行芜湖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股份公司在2008年7月6日至2009年7月6日期间最高债权额为500万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18) 2008年7月16日,束龙胜及其妻子程建玲共同向徽商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出具编号为2008062400420的担保承诺函,为股份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安徽鑫龙自动化有限公司、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最高授信额为6,23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 2008年7月17日,鑫诚科技与中国银行芜湖分行签订2008年7131保字010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股份公司在2008年3月12日至2009年3月12日期间最高本金余额为1,2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 2008年7月17日,束龙胜与中国银行芜湖分行签订2008年7131保字0102号保证合同,为股份公司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 2008年8月26日,束龙胜与中国银行芜湖分行签订2008年7131保字0131号保证合同,为股份公司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 2008年9月16日,鑫诚科技与工商银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13070008-2008年开支(保)字0008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股份公司在2008年9月16 日至2010年9月15日期间最高额为2,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3) 2008年12月5日,束龙胜与中国银行芜湖分行签订2008年7131保字015-2号保证合同,为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5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4)2009年1月7日,束龙胜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0905授001A2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2009年1月8日至2010年1月7日期间最高额3,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5)2009年1月8日,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0905授001A1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2009年1月8日至2010年1月7日期间最高额3,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6)2009年1月20日,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路支行签订扬长支高保字2009003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2009年1 月16日至2010年1月16日期间最高额1,5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7)2009年2月24日,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1370008-2009年开支(保)字000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2009年2月24日至2011年2月23日期间最高额2,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8)2009年4月13日,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公高保字第9934200929984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2009年4月13 日至2010年4月12日期间最高额2,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9)2009年4月16日,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签署2009年合钟支保字第 91090402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承诺为公司 2009年4月13日至2010年4月12日期间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大钟楼支行最高额3,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0)2009年4月16日,束龙胜签署2009年合钟支保字第91090402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承诺为公司 2009年4月13日至2010年4月12日期间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大钟楼支行最高额3,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1)2009年4月24日,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签订最-340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2009年4月24日至2010年4月24日期间最高额3,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2009年4月28日,束龙胜及其妻子程建玲共同签署20090531001095的担保承诺函,承诺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安徽鑫龙自动化有限公司、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在徽商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最高授信额7,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3)2009年5月8日,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3422002009A10000220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600 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B、向鑫科材料采购铜材料